最后一段行程在沉默中度过。
下车之后芙蕾雅向大山姆道谢,她和老科里森在不同的线路前分道扬镳。
哥谭的城市地铁在二十几年前由韦恩集团资助重建,作为哥谭犯罪率的头号受害者,目前保持着平均一年一次大修的频率。地铁共有四条线路,像人体身上的脉络一样连通整个城市。芙蕾雅乘坐的一号线被称为最活泼的线路,只有在这条线路上本地人才能看到一些背着旅行包手里拿着相机的外地游客,盖因它虽然是条地铁线,但却从中部横贯整个哥谭,尤其是在地表行进的一段,几乎囊括了所有著名的地标。
芙蕾雅买了些报刊上车,九点多钟正好过了上班高峰期,地铁上有很多空座。她找了一处空荡荡的车厢坐下,将小手提箱在身边放好,这才终于有空从手包里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足足响了六声那边才接起来。
“芙蕾雅。”克拉克刚接起来就喘着气说,“看到新闻了,你没事吧?”
“车是毁了,还好人没事。”芙蕾雅心里一暖,“你在健身?”
“什么?”克拉克说,“啊......对啊,我在健身。没错,在健身。”
“九点多健身?”芙蕾雅狐疑地问。
“这是我的习惯。”克拉克斩钉截铁地答道。
“史蒂夫会爱死你的。”芙蕾雅笑了一声,“史蒂夫,你知道吧?就是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个住在华盛顿的朋友。我昨天晚上和他打电话,他说工作原因下周可能要来大都会出一趟差,估计要在这里住上几天。到时候等他忙完工作的事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没问题。你叫他史蒂夫,史蒂夫什么?”克拉克问。
“史蒂夫·罗杰斯。”芙蕾雅说,“你知道他是谁。”
她是在华盛顿找到房子之后第一次去社区业主会议时碰到的史蒂夫,他们坐在并排的座位,史蒂夫介绍说他是一个落了伍的退休老兵。聊了没几句他们就发现彼此住在同一幢楼里,加之每天早上去遛狗的时候芙蕾雅都能看到他在林肯纪念堂前面跑步,几乎是突飞猛进地,两个人熟了起来。
开玩笑,整个街区没有任何人能抗拒史蒂夫的魅力,他就像一个行走的孩子王、妇女之友、男士标杆和老年人心头宝的结合体,芙蕾雅自诩见过的漂亮男人不少,但仍然常常赞美他的蓝眼睛和好心肠。
当然了,忠厚老实的史蒂夫形象在那条高架桥上一去不复返了。当天晚上史蒂夫给芙蕾雅写了便条好好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芙蕾雅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认识的史蒂夫竟然是美国队长,这么近的距离她却从来没听到过任何蛛丝马迹,实在让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失灵。于是她干了件让自己很后悔的事,她开始格外关注史蒂夫的生活。
最终的下场是她花了数个月的时间培养这位老古董打电话的习惯。
克拉克那边传来一声巨响。
“拜托千万别尖叫,”芙蕾雅挑眉,“我知道你们男孩不管迷谁都难免有点队长情结,但激动到摔手机也未免太过分了。”
没有回答,克拉克似乎是在激动地......喘息?
真的?
芙蕾雅表示不懂这些男人的想法。
“克拉克?”她问,“你还好吗?”
“我很好!”克拉克的声音似乎隔着点距离,听起来还有点窒息,“我是说,没错,我不小心把手机摔地上了,我马上捡起来。”
“好吧,希望你小心点。狗怎么样?今天外面那么闹腾,别吓着狗了。”芙蕾雅虽然有点疑惑,但还是摇摇头引出了这通电话的主要目的。
一阵细微的停顿。
“我听见它俩正在玩呢。”克拉克说,“别担心,小氪和大熊都挺好的。”
芙蕾雅这才放下心来。“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今天电话里总有些奇怪的杂音,可能是我这边信号不太好吧。”
又是一阵诡异的停顿。
“应该是的。”克拉克好像是凑到了电话边上,他含糊地说,“信号,或许是哪里的信号塔在袭击中受损了。听着,芙蕾雅,我得......我得出门了,就晚点再聊,好吗?”
“没问题。”芙蕾雅说,“你忙你的,我也得去准备资料了,中午韦恩那边请客吃饭,如果是杰克过来,这桌饭就不是那么好吃的了。”
他们说了再见,芙蕾雅把手机放进兜里。总觉得今天的克拉克好像有哪里不对,但他不说,她也没有细想。
从一沓报纸杂志里随便翻了一本,花里胡哨的封面上是个中年男人,他的鬓角已经带了点白色,嘴角微微含笑,眼睛里倒映着一个穿比基尼的尤物。芙蕾雅不怎么好奇地瞥了眼标题,果然,“哥谭国王的新宠,超模伊莱的前世今生”。她默默地把这本《哥谭每日》放到一边,又翻出哥谭新闻报,结果刚看一眼就被辣到了眼睛,这份号称哥谭良心的报纸头版头条印着蝙蝠侠跳起的身影,问题是不知道哪个有才华的摄影师拍下了这张照片,还被某些想搞事情的编辑收用了——这是一张高清的,拉进的,仰角——“本报记者冒生命危险采访蝙蝠侠:我的正义观”。
......
她又耐着性子翻了几本杂志,发现这个城市里不在关注布鲁西宝贝的人似乎都在关注蝙蝠侠。芙蕾雅甚至翻出了某本被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的正刊夹在书里的小册子,上面写的是蝙蝠侠和哥谭王子不可不说的二三事。
可以,这很哥谭。
她把这些东西放到了一边,地铁已经开上了地面,窗外掠过高高低低的建筑。
韦恩,韦恩,到处都是韦恩。
任何来过哥谭的人都会明白这个姓氏对这座城市的意义。从哥谭拔地而起开始,韦恩就在这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像大树一样将浮土牢牢抓紧,从行政机关到城建设施,医院,公共交通,一个哥谭人从子宫到坟墓,无时无刻不在和韦恩集团相接触。
这是一个笼罩在整座城市之上的巨大身影。
列车开上了地表,在一栋高耸入云的大楼前转了个弯。
芙蕾雅如有所感,转身从列车的窗上朝外看。
高耸入云的韦恩大楼在她面前沉默地远去,如泰坦俯瞰着这座正在复生的城市。
它就像一艘巨轮,受制于一位年轻不谙世事的船长;就像一支军队,领命于一个游手好闲却自命不凡的二世祖。
难怪人们对布鲁斯·韦恩又爱又恨。
在芙蕾雅的同事口中,韦恩集团真正干实事的人是杰克·弗里曼,在老弗里曼几年前不幸罹难后,他的儿子小杰克·弗里曼就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四十多岁的韦恩老爷仍然保留着他年轻时候的少爷作风,在外面花天酒地胡吃海喝,时不时还要搞搞极限运动。每当被问起公司的经营,就用他父亲的名言来搪塞——“我把公司交给比我对做生意更感兴趣的人“——不知道老韦恩泉下有知看到自己的后代这么不争气会是怎样的感受。
芙蕾雅自己没有见过布鲁斯·韦恩,对他的印象也全停留在听说的层面,但让她感到好奇的是一个人怎么能做到这样平面。人们对他的印象就像戳在他身上的标签,“无忧无虑的富二代”,“花花公子”,“极限运动爱好者”,当她问及与韦恩交往的真实感受时,三个女士里面的三个会告诉你相同的话,似乎我们的布鲁斯老爷有愧于他花花公子的名头,约会的花样竟是如此贫乏。
这几乎使她感到抓心挠肝的求知欲总是在脑海中徘徊。
可惜她难得来一次哥谭,却不能近距离看一看这位哥谭名宿。
芙蕾雅叹了口气,心里却不无调侃地想,如果公司里的女人们继续像这样沉迷下去的话,迟早有一天她可能会被派到哥谭来做总代理,真心希望那一天晚点到来。
毕竟,在白天的辉煌之下,夜晚的哥谭这罪恶之都,才是她真正想要搭把手却又担忧自己无能为力的地方。
十点半钟,芙蕾雅走下地铁,在几百米外的快捷酒店入住。
她换好了装,佩戴好耳环,上了点妆。
十一点,电话准时响起,老杰克的助理用彬彬有礼的语气告诉她来接送的车已经到达。
芙蕾雅用冷冷的爽肤水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打起精神来。
她不知道这只是这一天的开始。
也不知道某位老爷忽然改了行程,正往博克斯酒店驶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给这本正义路人上了个封面,好不好看?
今天签约过啦,真的很开心,希望我的小天使们也能学习进步,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心想事成</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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