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怀疑,血狼在秘密打通枯井暗道?”杨霆风抚着下巴,细细的思考,“七口井内,即使真有密道,只怕早已被封死,强行打通,这工程量有点大啊!”
张青安的小眼睛闪了闪,“杨爷......小人不确定啊,那天喝得有点多......也有可能是小人听错了。”
“也不一定。”白衣少年忽然插了句话,顿了顿,接口道:“还有一种可能,短时间内是可以打通暗道的。”
闻言,杨霆风和张青安俱是一怔,抬头疑惑地看着白衣少年。
“枯井当年根本就没有被填死,只是做了个表面文章。”白衣少年微微一笑说,“不知在下浅见,可否有错?”
张青安听罢,一拍大腿,顿时醒悟,“原来如此,这工程量乍听之下虽然很大,如果只是填了个井口表层来应付帅府的查验,再次打通就容易得多了。公子当真是目光如炬,心细如发。咱老张佩服。”
这一通马屁拍得少年得意洋洋的,他咳嗽了下,继续说着妙论,而张青安对白衣少年简直敬若神明,在一旁静静听着,听到妙处连连点头。
杨霆风的后颈顿时冒出许多冷汗,少年说的也并非全是臆造,许多猜测反而非常符合逻辑。
不知为何,他心里总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不安,这种感觉在当年一战赵骧,赵烜两兄弟的时候就有——即使做了精心准备,还是差一点被反杀的感觉。
可是,如今的他,并非是一个人在战斗,为什么也会有这种不安?
莫非......老丁大哥知道什么内幕?
一个为了边军服役了半辈子的人,不惜冒着自己杀头、全家连坐的危险,居然还想着举家逃亡内地?这......绝不合理!
念及于此,杨霆风抬眼一瞅,那一脸钦佩模样的“大胤夜香人”仍是盯着白衣少年倾听,而少年则眉飞色舞地“侃着大山”,显然这枯井事件被他越说越玄乎——比如,为何有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也要欺瞒帅府?比如,前任紫塞统帅老仲爷和血狼先可汗博硕之间,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这个臭小子,不去天桥底下说书简直浪费了。”杨霆风微微一笑,忽然起身抱拳道:“两位,杨某军务在身,先告辞了。”
“等一下。”白衣少年也站起身,急忙把杨霆风拉到一边,嘴角努了努张青安,小声道,“兵匪大哥,这个家伙,我看比较可疑啊,要不要我在这里牢牢的盯着他?”
“啊……这......你开心就好……”杨霆风微笑道,“只是,这里的味道好像有点儿重,你公子哥的,不嫌弃的话......”
一句话还没说完,白衣少年一拍手掌,哈哈笑道:“哦哦,本公子忽然想起,还有点事......”
杨霆风皱起眉头,奇道:“你不是挺闲的吗?”
白衣少年“啊”了一声,摆了摆手,笑道:“真的有事,嘿嘿。”
正当此时,忽觉地皮震动。
接着,便听得马蹄声响起,杨霆风举目遥观,只见十余骑飞奔而来。
张青安遮阳远望,嘴里却咕哝道:“狗日的,今天还真是奇了,怎地一个个的,都来老仲爷坟?”
闻言,杨霆风心中惊讶,略一定神,问道:“难道,平时都无人来祭拜老仲爷吗?”
张青安叹了口气,喃喃的道,“不错,这里平日里就人迹罕至。一年到头的,除了咱老张,根本看不到一个大活人的,更别提有人来坟头给老仲爷上柱香了。”
杨霆风听到这里,也不禁动容,“没想到,老仲爷一生保家卫国。到头来,也逃不过时过沧桑,人走茶凉的结局。”
须臾间,马队行得更近了些,只见为首之人,赫然竟是在「二娘客栈」遇上的那个胡姓的邋遢军汉——如今,他却骑着一匹黄鬃马,肩上依旧扛着那柄七尺三寸的大胤制式御林军刀,顾盼之间依旧是猥琐无比。
杨霆风脸色一黑,心中咯噔一下,暗付道:“乖乖,真所谓是冤家路窄啊。”
白衣少年见状,嘻嘻一笑,“怎么,你仇家吗?”
杨霆风沉吟了一会儿,缓缓的道:“反正不是同路人吧。此事与你们无关,老张,带这位公子哥先回屋,没事别出来凑热闹。”
张青安点了点头,拉着少年就往草屋内走去。
不多时,便传来了“呜呀”“呜呜”两声,那是门开了又关上的声音。
门外传来了白衣少年抱怨的声音,“喂,掏粪的,你关什么门啊,我要看戏。”
杨霆风闻言,无奈笑笑,大步往马队方向走去。
再说那胡邋遢,也是一眼就瞧见了杨霆风,他暗自冷笑,转头吩咐了几句,便单独带着三骑从马队中纵马跃出。
转瞬间,便来到霆风面前一丈,纷纷提缰勒停,下得马来。
杨霆风抬头望去,这一瞧却是吃了一惊。
原来,除了那胡邋遢外,他身后三人也俱是不简单。
第一名骑士,生的虎背熊腰,体型壮硕,两条胳膊,比寻常人要粗上一倍。他的头上,戴着黑虎战盔,身着黒漆胴铠,一口刻着鬼虎纹路的长柄大斩刀扛在肩膀上,眼中精光如电,浑身蕴含着嚣悍之气。
老兵,绝对的边军东营老卒。
而且,还是杀人无数,战斗经验极其丰富的悍卒。
第二名骑士,则是满脸笑容,但眼神歹毒,他笑得时候,吱着牙,还亮着黄兮兮的牙齿。他着装黑色鱼鳞铠,手持飞燕凌云枪,背后挂着刃狼环首刀。
从他的装束,杨霆风可以判断来者何人。
如果说,黑色鱼鳞铠还不能说明什么。那么,这飞燕凌云枪与刃狼环首刀可是“夜北”铁骑的标配制式武器。
当然,最令杨霆风在意的,还是最后一名骑士——这人衣衫不整,和胡邋遢一样,并未披甲穿铠,一路过来,摇头晃脑的,像是吃醉了酒一般。他什么人也没看,只是闭着眼睛,用竹签挖着耳垢,状甚陶醉。
他腰间,别着一根精刚亢龙四棱锏,长为四尺,形似硬鞭,状如竹根节,锏端无尖,锏身刻有四爪金龙纹饰。
杨霆风一见这人,心中凉了半截。
他希望来的不是那个人。
可事与愿违,毕竟,这人在边军实在太有名。
而且,杨霆风也几乎可以确定来的就是本人。
为何?
因为在边军中,用锏的士兵并不多。
锏的分量重,非力大之人不能运用自如。
而且,锏在这人的手里,杀伤力十分惊人,即使隔着铁甲也能将人活活砸死。
杨霆风曾听老丁评价过紫塞边军内各营的猛人。
对他的评价是——这世上,恐怕谁也经不住他亢龙四棱锏的一次击打。
战场上,杀红了眼的士兵,身上挨上个几刀几剑,仍然可能有战斗力。
哪怕被矛朔等长兵器捅穿,鲜血如注,依旧可以起身作战的,也不在少数。
但是,如果结结实实挨上他的一击,往往都是一捶致死,立时毙命。
即便勉强挡住了攻击,也会造成内伤及内出血,造成的手腕骨折及骨折引起的疼痛。
紫塞边军第一杀手锏,可不是开玩笑的。
杨霆风不由得心里敲鼓:“麻烦了,看情形,这一架恐怕是免不了。他们四个,我只一个,正是寡不敌众。”
想着想着,他不由地左顾右盼,先瞧退路。
杨霆风第一反应是跑而不是打,也不是没道理的:
第一、这东西两营本就不对付,亦且自己与胡邋遢在几个时辰前还结下了梁子。但说到底,大家都是吃着边军的粮食,彼此间,明面上也不能搞得太过分。
第二、他刚刚从张青安处得知,这条羊肠小路平时极少有人出没,这杀人越货,毁尸灭迹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即使自己不想动手,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第三、一旦真的开打,自己要同时面对四个高手,即便可以射杀其中任何一人,却也不得不被其余三人围攻,结局必死无疑。
第四、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背景下,加上先前在牵心楼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杨霆风有理由怀疑,他们十余骑出现在这里,绝不是偶然。
第五、就是自己,身为紫塞边军探马营巡边校尉的职责——保全自己,传递情报
顷刻间,胡邋遢扛着那柄七尺三寸的御林军刀来到了杨霆风面前,脸上阴晴不定,瞧着霆风冷笑道:“嘿嘿,小子,咱又见面了,酒馆里跟你同营的那些个杂碎们呢?”
杨霆风知他口中的便是陆一箎与甲阵营的弟兄,兀自冷笑一声,道:“你说的是老陆他们吗?为什么不去问问你娘呢?”
四人闻言,俱是吃惊,没想到眼前这西营的家伙竟然那么嚣张?
那虎背熊腰的军汉怒道:“小子,你嘴很毒啊?”
杨霆风冷笑道:“还行,比起你杨爷我的暗器来,还是要差点。”
那眼神歹毒,满脸笑容的夜北骑士也微微变了脸色,阴笑道:“老大,就让他说。这小子既然喜欢乱嚼舌头,那一会咱弟兄们就给他割了。”
杨霆风闻言,冷笑一声,道:“爷也不喜欢你的这对招子,要不你自己挖了吧!也省得你杨爷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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