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韶华似酒 > 第十四章 在天台唱歌

江华趴在阳台栏杆上,望着远方天空。

    夏天的金城,天空总是很蓝,朵朵白云仿佛镶嵌在天际,静止的像一幅画。微微有风,轻柔而有温度。

    下面的操场上,喧嚣热闹,一中的课外活动之多令人瞠目,基本上每天下午两节课后,所谓的自习时间就是各种课外活动和体育课。操场上被分割成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在球场上奔跑呼喊的男生,沿着跑道散步聊天的女生,某个角落正在研究航模飞机的兴趣小组……

    江华似乎能够感受到下面操场的每个人身上洋溢出的青春气息,热烈、充满希望、活力,快乐而无畏。

    年轻真好啊!

    “江华,在看什么呢?”身旁一左一右出现两个人,也双手胳膊趴在栏杆上,将他围在中间。

    “……看风景,你们怎么来了?”江华看看苏晓曦和常言,叹了口气,这两个家伙一来,这个悠闲的下午又泡汤了。

    常言个子不高,皮肤略黑,眼神灵动,是江华在高一三班时最好的朋友,江华来到文科班之后,两人课间和下午自习的时候,经常会来找他玩。

    “嗨,我和晓曦刚才在楼下散步,远远就看到你在阳台上,上来看看你。”

    苏晓曦则眼神中颇为哀怨,觉得江华自从到了文科班之后,就不再像以前那么亲近了,曾经作为同桌的她,可是把江华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啊!

    “江华,听说你开学测验在你们班排第三啊!好厉害。”忽然想起似的,苏晓曦一脸不可思议的叹道。

    “好什么啊,我们老张居然给我安排了一个体育委员……”江华摇头笑笑。

    说起来,前两天刚开学时的开学测验,谁也没有想到江华放了一颗小卫星。

    除了数学仅仅96分,比较弱势没有过百之外,其他几门主课,英语132、语文128、历史145、政治130,总分居然进入了班级前三,就算全年级文科四个班,总分也排在前二十。

    这个成绩惊呆了班里的各科老师,以及熟悉江华的以前那些同学……

    要知道他高一期末的成绩即使进入文科班,也撑死到20-30名之间的水准,也是张文英觉得他的名次还可以挽救一下,才特意安排他和林馨同桌的。

    没想到,他的成绩居然比林馨还好!

    林馨除了英语成绩比江华高一点之外,其他都差了不少,总分仅仅是班级第十。

    说实话,要不是江华的各科成绩都比林馨好,估计所有人都会觉得江华作弊,抄林馨的了……

    江华倒是享受了一下林馨惊讶和钦佩的眼神,满足了一下自己小小的虚荣心。

    不过,接下来张文英安排班干部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觉得他成绩上升的太猛有些生疑,还是其他考虑,按照成绩排名,他至少应该是团支书或者学习委员,却最终给他安了个体育委员的职务。

    班里总分排名第一的冷燕如担任班长,排名第二的赵俊担任班副兼学习委员……,林馨则是英语课代表。

    不过江华也无所谓,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这种过家家一样的班干部职务,而是希望从进入文科班的第一天起,就树立其自己“学霸”的形象。

    校园里终究还是看学习成绩的,如果自己这两年想过的轻松点,保持一个“好学生”的名头,好处多多。

    这不,最近就明显感觉林馨和自己之间的感觉与之前不同了。

    还记得当年,林馨总是不厌其烦的“唠叨”:

    “昨天的作业写了吗?”

    “又没写?那你赶快抄我的!”

    “你怎么这么懒啊,老师真的会生气的!……那我帮你写吧……”

    于是,整个学期,江华的作业本上,都是林馨的字迹。

    “江华,你这次期中成绩要是再不提高两名,老张就要把咱俩座位调开了,为了咱俩的革命友谊,你是不是好好复习一下啊?……”

    “哦,好吧,我努力。”

    于是,江华考前认真背了两天书,成绩出来,提高了几个名次。

    就这样,从高二到高三,不知不觉间,在林馨的“唠叨”和“叮嘱”声中,江华的成绩一步步的提高,从进入班级时的30多名,一路走高,到高考时,已经进入了班级前三。

    江华能够考上北方大学,其中林馨的功劳至少占一半。

    这一世,似乎不用再听她的唠叨了。

    不过,江华决定反过来唠叨她,一定要把她的数学和历史搞上去,不让她重复上一世的失败挫折。

    …………

    “喂,江华,你又想什么呢?”一双手在面前晃动。

    江华才发现自己不觉间又失神了。

    “没事,你们一会干嘛?”他岔开话题。

    “常言准备回班里去拿吉他,咱们去楼顶天台唱歌吧!小鸟也去,正好到你们班叫上采卉。江华,好久没听你们唱歌了……”苏晓曦眼睛亮亮的,看着他笑道。

    江华神情一恍惚,脑海中泛起了当年,几个少年坐在天台,弹着吉他,看着夕阳吟唱,旁边几个女孩摇晃着身体,轻声的和,有晚风拂过她们的脸庞,夕阳中她们的笑容是那样甜美,像一首美好的歌。

    “好啊。”江华点头。

    苏晓曦所说的,是高一时,江华在班里曾玩的关于音乐和唱歌一个小圈子。

    这个小圈子里,有主唱兼吉他:江华、常言,钟凯(外号小鸟),和声兼歌迷:苏晓曦、毕采卉、张洁。正好也是六个人。

    起因很简单,小鸟比较装逼,喜欢带着吉他来学校,课间就坐在教室后面弹,张洁是他的同桌,毕采卉是张洁的闺蜜,常言则和小鸟从小一起长大,江华和常言是铁磁,苏晓曦是江华同桌。

    就这么一个牵一个,慢慢形成了一个小圈子,每天下午自习和课外活动时,很多同学都下楼或者参加社团活动,他们就会抱着吉他,到楼顶天台,坐在台阶上唱歌。

    “太好了!”苏晓曦兴奋的原地跳了一下,马尾一甩一甩的,就像她的心情。

    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江华唱歌了。

    江华转身走到班门口,远远看到毕采卉站在大镜子旁边的窗边,正和两个女生说话,他也懒得进去,叫了一声:“毕采卉!”

    看到女孩转过身来看向自己,江华抬手指了指上面,做了个口型“天台。”

    毕采卉眼睛一亮,脸上露出璀璨的笑容,点了点头。

    江华目光一转,已经看到了坐在座位上的林馨,正抬头好奇的看向自己。

    毕采卉是年级里比较出名的美女,虽然没有二班“三朵金花”那么大的名气,但其实单从容貌而言,并不逊色,只是她性格比较低调,不怎么和外面的人接触而已,到了文科班之后,更是牢牢坐稳了班级第一美女的宝座。

    虽然江华一直觉得林馨更漂亮,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却也没什么道理可言。

    林馨显然很好奇,自己的这个“花花公子”同桌和毕采卉之前没有表现的多熟悉啊?怎么这会儿叫她出去?

    其实,从开学测验之后这段时间,林馨慢慢觉得,有点看不懂他。

    似乎,和其他男生,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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