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标题:诸君,今天我们应当举杯相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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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愚者大人承诺宝剑10三天之后就去医治他家人的同一时刻,从纽约港的海关中走出了一位年轻人。
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看上去和袁燕倏的年龄差不多,当然啦,相貌肯定是比不了的,身材也要矮了半个头。
和袁大师一样的是,他衣着打扮也十分精致气派,一看就是一个不差钱的主。
而且此人身上还带着一股精悍之气,行动之间透着一副军人做派,似乎是从过军的样子。
这位爷便是黄仲涵最得宠的姨太太露西-何,中文名字叫做何华金娘所生的长子,黄宗诒。
他的母亲何姨太是一个带着荷兰血统的混血儿,因此长得非常漂亮,颇得南洋糖王的喜爱。而这位庶子也挺有出息,是黄氏子弟中唯一一位有过军事经验的人物,还曾经荷兰军事学院进修过。
日后他也会成为黄氏财团当中的重要人物之一。
其实按照黄宗诒的身份,黄氏财团在纽约办事处主任应该亲自来接才是。不过他此行有着秘密的使命,不想太引人注目,因此没有通知当地人员,就这么孑然一身地来到了纽约。
幸运的是,他持的是荷兰护照,而且瞧着就是有钱人,因此出关的时候没有受到多大的刁难。
既然没人来接,那黄少爷也只好自己打车了。和后世一样,这种交通枢纽外面自然停着一溜的出租车。
黄宗诒走到最前头的一辆马车之前,那里也有几个司机和马车夫一边抽着烟一边聊着天。
而当他们看到黄少爷那张黄色的脸的时候,全都是一副懒得搭理的样子。
对于这年头生活在西方的黄种人来说,这种慢待真的算不了什么,要是连这都受不了那还是圆润地滚回老家算了。
“伙计们……”他拿出一张纸条,对着司机们报了一个地址,接着问道,“去不去?”
“呸!”其中一位胡子男吐了一口浓痰,正好落在黄少爷的脚边。
胡子男斜睨了一眼中国人,径直吐出了价格:“三美金!”
“你……”就算黄少爷很有钱,也不太了解纽约出租车的价格,他都知道这明显是敲竹杠,而且是针对黄种人的大竹杠。
他心里有点后悔,还不如通知纽约办事处的人来接自己呢。只不过现在说这个太迟了。
黄宗诒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一位NYPD,人家对他恶意地挤了挤眼睛,就撇过头去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
“呼……”他只好喘了一口粗气,正要点头答应。
就在这时,旁边另一位长相斯文的年轻司机脱口道:“这个地址怎么这么耳熟呢?我想起来了……”
他打量了一下黄少爷,饶有兴致地问道:“你是去找袁先生的?”
黄少爷闻言那也是吃了一惊,他当然知道自己这位姨夫在花旗国混得不错,不过还不知晓人家已经混到连出租车司机都记得住址的地步。
“呸!什么袁先生?”那位胡子男又吐了一口痰,不屑地道,“汤姆,你现在成了眯眯眼们的司机了吗?”
“哈哈哈……”
他这话一出口,周围人全都哄笑了起来。
“哼!”汤姆向着他们轻蔑地哼了一声道,“你们连NY的NY住哪都不知道,还敢说是我们Big Apple的出租车司机?”
Big Apple——大苹果,这个纽约的别称此时已经有了。而让这个绰号发扬光大的是一位名叫约翰-菲茨杰拉德的赛马记者。
就在1920年,他偶然听见两个马童把城市的赛马场称为“大苹果“,以表示它们的不同之处。因此,他称他的专栏为“在大苹果上“,从而使得这一术语变成了纽约赛马场的同义词。接着用的人越来越多,于是成了纽约客对于自己城市的爱称。
“NY的NY?!”
汤姆的话一出口,黄少爷就看到那些司机们的神情全都为之一变。
“嘘!”
胡子男吹了一记口哨,恍然大悟地道:“哇哦!原来就是那个赌赢五十万美金,眉头都不皱一下全都捐出去的中国佬……嗯,人啊。”
袁燕倏的所有事迹之中,美利坚的下层人物对这件事情记得最牢。
这可是五十万美金,他们一辈子……说不定两三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而那个中国人转手就捐给了NYU,这让穷鬼们想忘都忘不了。
“没错啦,就是他!”汤姆得意洋洋地道,“你们不看报纸吗?他现在还是爱因斯坦先生最崇拜的‘美国’作家!”
“嗯……”
这帮司机倒是真的不看报纸,因为他们是文盲。不过呢,这年头可没有“读书无用论”和“反智主义”,就算是底层平民也非常尊重知识分子。
何况大魔导师刚抵达纽约的时候,市政府还为他举办了一次游行。就连这些目不识丁的粗人也知道爱因斯坦是一位值得敬重的大科学家。
“Sir,请跟我来吧。”汤姆殷勤地接过了黄少爷手中的皮箱,还客气地喊了一个尊称。
那个胡子男也没有一点竹杠没敲成而生气的意思,而是非常自觉地和其他几位司机退后几步,让开了一条通道。
实际上对于这些粗胚来说,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谢谢。”教养很不错的黄宗诒抬手摸了摸帽檐,向着众人点头致谢,跟着汤姆走向了一辆有着八成新的福特T型车。
不得不说,种族歧视这种东东很难改变。
就算一百年后的西方世界,除了若干被多元主义和普世价值洗成白左圣母之外,其他白种人就算嘴上不说,心里面还是看不到起有色人种的。
可是话又要说回来了,这玩意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人类本能地会给世间万物贴上标签。
小孩子出于本能地认为绿绿的菜菜是坏东东,红红的肉肉是好东东,因为自然界植物大都有毒或者味道不好。长大之后的成年人,喜欢吃肉的也比喜欢吃菜的多。
同样的,在成长时期形成的对于其他种族的刻板印象是根深蒂固。
而且这年头的中国佬们又有什么值得尊敬的呢?
别说把联合国军赶到三八线以南了,二十年前八国联军刚在他们的首都逛了一圈……也别说“走自己的路不让别人有路可走”的世界工厂,更别说“卖什么贵什么”的世界市场了,
即使赛里斯人再不愿意承认,二十世纪初的赛里斯活该被歧视。
不过他来了……
他倒是不认为自己能凭借一己之力完全地彻底地改变西方人对于赛里斯人的观感。
他只不过准备让白色和有色人种一起平等地被他们自己的透明眼泪的红色血液所淹没!
其中当然也包括赛里斯人的血……
他们当然也要流血,流足够多的血,不然他们怎么能明白这世间的至理呢?
拥有“虚无之眼”的虚无者压根不打算让那段历史虚无,在这条时间线上那座六朝古都,那片金粉之地应该也会浸泡在泪水和鲜血之中……
SO WHAT?!
他不会像他的穿越者同行用拙劣的手段逃避。
他也不会假惺惺地表示自己实在是无能为力。
他会直视那尸山血路,直视那人间地狱,直视那历史悲剧。
他还会指着望不到头的尸骸大笑道,看哪,看哪,看哪。这就是亡国奴的下场!
如果华夏需要他这位穿越者才能凤凰涅槃,那么他宁愿此生就来当一个异邦人。
因为如此孱弱的民族不配当他的同胞,因为如此无望的国家也不配当他的祖国。
只有他记忆中的那个无需穿越者便能浴火重生的民族才是他真正的同胞,只有他记忆中的那个不用金手指也能盛世再临的国家才是他真正的祖国。
为了真正的同胞,为了真正的祖国,他才会毫不介意地和历史上的那些恶魔们同行,他才会无所顾忌地搞出一个魔鬼才能搞出来的“宏大计划”。
何须怨天尤人,又何必悲天悯人?
来啊,来啊,来啊。
举杯,这杯中是李太白诗中天上而来的长江水,
举杯,这杯中是炎黄贵胄们奔流不尽的英雄血,
举杯,这杯中是陈酿百年方苦尽甘来的庆功酒。
喝吧,喝吧,喝吧。
干杯,他来不是让这世间太平,
干杯,他来是让这世间因吹斯听,
干杯,他来是让这世间变成太平间!
而我们的袁大师那个因吹斯听的“宏大计划”当中一块非常重要的拼图已经来到了他的太平之间……嗯,豪华公寓的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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