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把大部分马匹都卖了,但还是留下了十匹。”约翰主动做起了介绍:“爱丽丝准备把这十匹马留给了罗伯特,我是说,微微安的父亲,不过罗伯特没有着急着过来牵走。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把它们都留下,当做种/马,这都是十分健壮种/马。”
约翰看向了俏脸微红的唐小婉,微微顿了顿,似乎欲言又止,但犹豫片刻之后,还是开口说道:“没有冒犯的意思,但我觉得,你作为牧场的老板,应该为牧场做一个计划。时间一直在流逝,而牧场的工作每一天都会更新。以前在巅峰的时候,包括我在内,这里有十六名牛仔。不仅如此,如果是剪羊毛的时节,我们还要外聘其他牛仔过来帮忙。但现在,仅仅只剩下我一个了,当然,还有我的儿子小约翰,女儿苏姗、艾丽也经常过来帮帮忙,他们还在上学可不是全职牛仔,前几天有事外出,不过快回来了,说不定今晚你就可以看见她们。嘿嘿,我的意思是,你必须对未来有一个计划。”
说完之后,约翰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如果我越线了,那么我表示歉意。”
对于约翰和当地人来说,唐小婉不仅仅是爱丽丝的继承者,更是一个外来者。众所周知,德州人对于外来人口一直十分排斥,甚至不惜扛着来复枪将陌生人驱逐出境,所以,约翰这才给出了建议,话语之中还是显得颇为谨慎。
不过,客观来说,约翰始终表现得十分友好,从昨天第一次碰面开始就是如此,笑容满面。这与唐小婉脑海里对牛仔的死板印象、对德州的固定印象着实不同。
“约翰叔叔,你给了我十分中肯的意见。”唐小婉摆了摆手,诚恳地说道:“事实上,我对牧场真的一无所知,完完全全是一个门外汉。即使你不说,我也正在苦恼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唐小婉斟酌了一下,询问道:“不知道你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呢?你是否愿意继续留在牧场,为我工作,长期工作?”
唐小婉的话语让约翰停顿了片刻,说实话,她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了。约翰知道唐小婉的父亲是一个华尔街的投资商,牧场对于他估计只是一个投资项目而已。而唐小婉这位老板又是一位在校大学生,她还远在旧金山上学,一直没出现在牧场,也没对牧场追加过投资,只是让回牧场的爱丽丝给了他一份委托书,维持着爱丽丝留下的烂摊子。
是的,牧场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一个牧场,原来的主人维持不下去,需要转让出去的时候总会处理掉一些优质资产的,未来规划自然没了。
还有一点就是,哪怕是神经大条的德州乡村牛仔,约翰也知道“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个普世道理,这并不稀奇。更何况,唐小婉对他来说是一个陌生人,他无法摸清任何底细的陌生人。
如果唐小婉想要开除约翰,然后重新组建自己的团队来避免被老员工架空子,约翰完全可以理解。
不过,约翰在榉木牧场已经待了足够长的时间,这里对他来说也是第二个家。离开这里之后,到底应该怎么办?约翰暂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想法,这些年牧场可不是太景气,大环境如此,他一个牛仔也改变不了什么。
他想着,也许可以休息调整一周、两周的时间,然后再去其他牧场找工作,又或者是成为一名职业竞技牛仔?可是,都这个年纪了,哪里有这么老的职业竞技牛仔?
对于已经四十多岁的约翰来说,他已经不再年轻,面临着未来的选择总算一件非常非法艰难的事儿。没有想到,唐小婉依然对他发出了邀请,还是长期邀请,这让对前途一片灰暗的约翰不由有些愣神。
“我不会否认,我十分希望继续留下来。”约翰哑然失笑,看着唐小婉问道:“但,你确定吗?这仅仅只是你到这里的第二天。”
唐小婉耸了耸肩,摊开双手笑道:“德州人不喜欢外来人,这一点我早就有所耳闻。比起其他人来说,你对我已经足够友善了。”那直言不讳的坦然,让约翰再次爽朗地大笑了起来。
“我不确定其他人的情况,所以聘请一位熟悉的当地人,这是我的最好选择,也是爱丽丝给我的建议。爱丽丝说——你是一位很棒很棒的牛仔。”
唐小婉相信爱丽丝,也相信约翰和他的一家人。
笑容慢慢地消失在了嘴边,约翰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起眼前这位美少女老板,天使般的面容背后,却隐藏着一丝敏锐和睿智,这样的形象与爱丽丝给他描述过的形象慢慢重叠在了一起。
约翰有些狼狈地垂下了眼眸,遮掩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再次抬起眼睛看着唐小婉说道:“没问题。当然。”
约翰诚恳地说道:“以前我和爱丽丝都是每两年签一次合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继续按照以前的合同签署。”
“如果不出意外,在退休之前你都需要帮我管理我的仙女牧场,你没有提涨工资的要求,如此诚实?”唐小婉的话语让约翰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那就要看你的诚意了,我的仙女老板。”
唐小婉坚定地点点头,这个时候,她更加坚定了心里那个美好而又浪漫的梦想,她需要一个伙伴,一个能够陪伴她在德州经营仙女牧场的伙伴,当然,不是约翰。
约翰收拾起了笑容,心情变得更加轻松起来。和爱丽丝相比,唐小婉这位女老板更加年轻,也更有朝气。虽然现在的唐小婉对牧场一无所知,仙女牧场的未来依旧是未知的,但约翰却有一种不错的预感,仙女牧场很快就会名副其实的。
“来吧,我们先从骑马开始学习。在牧场里,不会骑马几乎就等于不会走路。”比起之前来说,约翰少了一份客套,多了一份亲切。他现在的老板太年轻,还没他的大女儿苏姗大。
唐小婉跟着约翰的脚步走进了马厩,但是看着十匹高大的骏马,却两眼茫然一脸呆萌,因为她只知道马长什么样子,马是用来乘骑的,或者拉车的,但是对于如何区分马匹的品种真的是一无所知。
“这些都是休闲骑乘马,主要是欧洲温血马和本土马混杂而成的,他们不太适用于牛仔竞技或者是专业比赛,不过在牧场日常骑乘来说,十分优秀。”约翰简单地介绍道:“她叫做栗子,如果放到市场上,应该可以卖到一千美刀左右。”
唐小婉看着眼前这匹骏马,深棕色的毛发十分光滑柔顺,隐隐带着一丝红褐色,发达的肌肉和修长的四肢有种强烈的压迫感,仿佛夜空之中的一道闪电般,雷霆万钧的爆发力隐藏在这高大的身躯之中,但却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
犹豫之间,唐小婉的脚步就已经迈了出去,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摸了摸她额头前的那一撮白毛,那看起来有些滑稽,有些可爱的白毛着实太过显眼,不过却没有破坏整匹马的姿态,反而变得有些俏皮。掌心触碰到那柔顺的毛发,淡淡的体温传递了过来,唐小婉忍不住就轻轻抚摸了两下。
突然栗子就发出了低低的嘶吼声,脑袋扭了扭,似乎想要摆脱唐小婉的触摸,这让本来就信心不足的唐小婉僵硬在了原地,右手不知道应该继续往前还是退回来,就在这犹豫的瞬间,栗子又转了转头,用那张长长的马脸蹭了蹭唐小婉的白嫩的手掌。
“看来,她已经选中了你。”约翰的声音传了过来,唐小婉不由转过头看过去,约翰接着说道:“骑马的时候,是马匹选择我们,不是我们选择他们。现在,栗子已经选择了你,看来你的出发十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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