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武侠仙侠 > 指掌仙宫 > 第二百四十七章 山腹巨棺

秦梦歌大惊失色,连忙转身就走,却哪里是苦悲和尚的对手?

    只见苦悲和尚狂笑一声,降魔杵蓦然挟着一股劲风袭来,势大力猛。ΩE  』』小说WwㄟW.』1XIAOSHUO.COM秦梦歌匆忙间,只来得及祭出手腕上的一枚玉镯,滴溜溜旋转撞了上去。

    嘭!

    那玉镯跟降魔杵刚一接触就直接爆碎。

    她心中一阵痛惜,这玉镯可是林玄清送予她的礼物之一,一件神灵器级别的护身法器,对她来说弥足珍贵。没想到,居然如此轻易就毁损掉了。

    以她区区云海境,别说神灵器,即便有古宝在手,也难以抵敌。

    “你太弱了,还是乖乖随和尚我走吧!”苦悲和尚面目可憎,下手同样凶狠,降魔杵在秦梦歌后背狠狠一击,直接将她敲晕了过去。

    接着,他扛起秦梦歌的娇躯,紧紧跟随在姚忘尘身后,很快就消失在茫茫沼泽地中。

    他们走后不多久,轰然一声巨响,密密麻麻的飞天血尸被炸成碎片,残肢满天飞,腥臭的鲜血洒落一地。

    血雾弥漫,一个男子的身影走了出来,衣衫褴褛,浑身没有一处是干净的地方。但他的神色却冷凝如山,脸上线条分明,正是林玄清本人。

    “这就是领域的力量,剑之领域!”

    他喃喃自语,接着随手一挥,“嗡”地一声,一蓬蓝色光雾涌现,形成一圈奇异的空间波纹,向远方蔓延。但凡蓝色光雾所及,即便一草一木,一滴水珠,都化为了一柄柄迷你小剑。

    “咻咻~~”

    迷你小剑环绕着他飞驰,犀利的破空之音仿佛能斩破虚空。

    “在这个领域里,我的意念所及,一切东西都会为我所用,转化为领域的属性。也就是说,我就是这里的神,主宰这里的一切!”林玄清眼眸深处,精光闪烁,难掩兴奋。

    被苦悲和尚的降魔杵重击,本来以他的实力是可以硬抗过去的,但紧随而至的飞天血尸却正好利用这一空档期,对他起了猛击。在被扑倒的刹那,他感受到了死亡的临近……

    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的脑海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体内丹海星自动运转,度越来越快,求生的本能在那一刻爆。

    啵~~

    当丹海星的运行突破到了某个极限时,他的领域力量终于第一次冲出体外,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外放,那就是第一道剑芒的形成。

    随着领域力量的增强,剑之领域终于拟合成功,而那些飞天血尸也在第一时间被全部绞杀。

    就是这样,他终于突破了星域初级。

    星域,这在古修士的修炼体系中,是一个极其关键的环节,因为自身领域的出现,可以让他们拥有主宰一方的能量。

    如果说,在星辰级时,一群玉魄境低修还能靠着人数优势,硬生生将他们耗死的话,那么一旦突破了星域,数量就失去了意义。因为你一旦陷入了对方的领域,周边规则就会改变,几乎不可能赢。

    除非,对方也拥有领域。这样的话,就会变成领域的对抗,拼斗的方式完全改变,但也更加凶险。

    这就是他在突破之际,瞬间领悟到的东西。

    不过,这当然还不是领域的全部,还有更多的秘密,还没有挖掘。但他没有时间,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梦歌……”林玄清俯身捡起地上玉镯碎片,脸色阴沉的可怕,“姚忘尘、苦悲和尚……”

    他心中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杀意,从来都没如现在这样,想要让这两个人死。秦梦歌就是他的逆鳞。

    “那两个家伙死定了,居然敢动你的逆鳞。如果是本座,就直接吞噬了他们,吞了他们的血肉,熔炼了他们的全身精华。”

    那头魔鸾鸟哇哇大叫,在一旁鼓动着。

    “我知道该怎么做,用不着你来教我!”林玄清哼了一声。

    他现在就要去寻找秦梦歌回来,不过第一件事,就是走出这片沼泽地。媱忘尘和苦悲和尚身上不知藏着什么宝物,居然能控制飞天血尸,他们的度一定比自己快。

    他需要更快的度,才能赶上他们。

    “你知不知道,我们处的这片沼泽的本名叫什么?”林玄清难得的问起了魔鸾鸟这样一个问题。

    “你知道?”魔鸾鸟懵懂地反问。

    “血域,又称为血之领域,乃是由一具上古血尸的精血汇聚而成。这具上古血尸,实在太强、太强了。以致于在其死后,它的精血并没有消散,而是自动形成了这一片领域,这才孕育出了那么多的血尸和飞天血尸。”林玄清沉吟半晌,缓缓吐气开声。

    这一消息并非他从封剑阁的“知秋苑”所得,而是刚刚心得的感悟。而且,他更明白,紫泥沼泽、湿婆树……这些被视为往生殿禁地的地方,其实都是一方领域的所在。

    “这么说,我们可以找到那具上古血尸?”魔鸾鸟眼睛大亮。

    须知,自从魔化之后,它的吞噬能力也产生了变异,那些死气已经成了它的食物。而这具上古血尸身上,必定布满了大量死气,如果吞噬的话,对它的进阶必将大有帮助。

    魔鸾鸟之所以没有吞噬这些血尸,一来是这些血尸的精血布满海量毒素,二来是因为血尸内的精血都已经腐化,就算吞噬也只是鸡肋而已。但上古血尸不同,因为其已经进化到了血尸的另一个全新的境界,比飞天血尸还要高级,精血非但没有毒素,反而是大补之物。

    “找到它?你如果不怕死,那就自己去找。这等上古大凶之物,连最顶尖的古修士都避之唯恐不及,你觉得是你吞它还是它吞你?”林玄清哭笑不得,魔鸾鸟还真是一个“二杆子”的傻鸟,居然想去主动寻找上古血尸。

    “呸呸呸,本座怎么说也是上界神禽,哪怕现在还弱了一点儿,但也用不着怕它一具死物!”魔鸾鸟顿时不服气了,反驳道。

    林玄清撇撇嘴,相处了这么长时间,哪里会不知道这头魔禽嘴巴说得好听,其实也就是色厉内荏而已。

    须知,就算成年的红鸾鸟,在碰上上古血尸时,都要经过一番搏杀的,更何况是它?

    他之所以提到上古血尸的存在,不是要迎上去,而是为了避开它。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在距离紫泥沼泽就百里的一座荒山上,以大修薛恒侯为的十多人,正在挖掘出一座坟墓。那坟墓规模宏大,以一座山峦为基,布置严谨,有经验的掘墓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座坟墓的主人必定大有来头。

    一口黝黑、古朴、刻满玄金色符文的巨大陈旧棺材,正被几人合力从山体腹部拉了出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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