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玫很快就适应了在苏丹的生活。
她的工作,名义上是代替上一任志愿者负责文件的翻译和联络,但实际上,医院的人手远远不够。她受过专业的救护训练,专业程度已经超越这里大半的护士,甚至是许多医生。白天的时候,她除了做护工以外,也竭尽所能地去传授他们正确的医学知识。
好在在如此炎热的气候里,她的伤口并没有感染恶化,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
每天忙得无暇他顾,渐渐地,连赵一玫自己都觉得,军营里的那张照片,只是自己做的一场梦。
这么多年,真真假假,她时而是戏中人,时而是座下客,时间久了,就连自己也分不太清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四月下旬,赵一玫跟往常一样,晨跑结束以后去上班。
前台值夜班的护士探出头去,看到她,兴奋地大声喊:“Rose!Rose!Rose!”
赵一玫以为发生了紧急事故,大步走上前。众人错开身子,她就看见旧迹斑斑的木桌上摆着一大束盛开的鲜花。
大红色的玫瑰,触目惊心的色彩,静静地绽放在死亡之谷。恐怕这里的许多人,别说玫瑰,一生就连花是何物都不曾知晓。
赵一玫伸出手,没去触碰花瓣,而是生生抓住玫瑰花枝上的荆棘。旁边的护士低呼一声,赵一玫的手指被刺破,有一丝血流出来。
赵一玫勾起嘴角,笑起来。有刺的花,才称得上真正的玫瑰。然后一张香槟色的卡片从藤蔓间掉下来——
“生日快乐。姜河&何惜惜。”
赵一玫这才恍然想起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而如今,生养她的人统统不在世间,她自己过得不分晨晓黄昏,许久未看日子。忽地被人提醒,多年前的这一天,她出生在了这个世界。
赵一玫漂泊已久,曾经的朋友早已断了联系,也只剩下学生时代的姜河和何惜惜了。知道她们惦记着自己,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发一封邮件报声平安。
赵一玫向来觉得自己行事乖张大胆,不按套路出牌,可就连她自己也无法想象,她的朋友们是如何将这一大束鲜花,隔着千万里,在这一天的清晨,准确无误地送到她的眼前的。
在黄土和沙漠之间,在死亡和破碎之间,这束花真是美得让人嫉妒。
这天赵一玫下班后,特意回到住处,从行李箱的最里面找出一条酒红色长裙。背后开衩,露出大片光洁的皮肤。她将长发高高盘起,系上一颗珍珠,熠熠生辉。然后坐在镜子前,认认真真画了一个妆,轻轻涂上亮亮的眼影,在明明灭灭的黄昏里,像是星辰在跳舞。
非洲白天太热,再怎么持久的妆,一上脸就被汗水冲得干干净净,可她执意将沉重的化妆包一路带了过来。
赵一玫坐在镜子前,最后一步,仔细地抹上口红。然后她站起身,提着长裙,对着窗外的天地微微屈身,像是要奔赴一场华丽的盛宴。
镜子里的她美得隆重,赵一玫笑起来,她也曾有过活得像公主一样骄傲的岁月。
她租了一辆车,独自开了很久,终于在夜里抵达土堤岛。
来自埃塞俄比亚的青尼罗河,和乌干达的白尼罗河在此交汇,成为世世代代的尼罗河。
赵一玫站在河堤边,看到一条青色大河和一条白色大河,泾渭分明,互不相干地平行奔流。
然后终有一刻,诞生于非洲的热带丛林和群山之中的它们相遇了,汇聚成世界上最长的河流,穿越瀑布、沼泽、峡谷河和沙漠,孕育生命。
这样的命运,才能称得上是久别重逢。
岛上的风很大,赵一玫靠着岩礁,盘腿在地上坐下。她从包里摸出一盒火柴,皱皱巴巴的盒子,也记不得他是什么时候送给她的了。其实也算不上送,只是随手丢给她的,并未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却被她视为珍宝,当成平安符一直带着。只有很偶尔的时候,才舍得划上一根。
这已是最后一根了。
赵一玫拿出火柴,在火柴盒上划了一下,没点着。她又试了几次,侧面的红磷已经脱落得所剩无几,火柴头上的硫黄大概也早就分解了。赵一玫咬牙,再使劲一擦,盒身凹进去,火柴从棍子中间断成两节。
“生日快乐。”她自嘲地说。
这天正好赶上军营一月一次的休假。
李岚一大早就在门口堵人,好不容易才逮着沈放、雷宽,还有陆桥一起。她拉开车门,不由分说就挤上去坐好:“沈队带我们兜风去!”
沈放哭笑不得:“我去办点私事。”
“知道你要去哪儿。”李岚摆摆手,“一起去呗,反正也没什么玩的,出去溜达溜达。”
沈放不置可否,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直直地向前冲,还没系好安全带的李岚被他吓了一跳。
沈放一上午去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喀土穆的客栈。老板们见到他,也是熟门熟路地拿出记事本,把人数、时间、房间价格报给他,沈放也只是随手翻翻,然后便拿出现金结账。
队里的其他人已见怪不怪,沈放一直有这么个怪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找去当地的客栈,和老板达成一致,要是遇到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旅人,能收留的就帮一把,所有费用都由他负责。
那些入住的客人沈放一个都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要是有人问起来,老板就说是自己做善事积德。他提出来的条件也简单,穷凶极恶之徒不收,女人和小孩优先。
李岚第一次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困惑了很久。
“沈队,不是,你这公益不算公益,捐款不算捐款的,连个记录都没有,你图什么呢?”
“积德呗。”他随口说道。
后来有一次,他们驻扎在西藏,有个年轻姑娘的钱包和手机都被人偷了,又遇上暴风雪,冻伤倒在客栈外,被老板抬了回去。姑娘身体恢复以后,在和老板的闲聊中得知了沈放的事。
姑娘也是倔强,坚持在店里洗碗做工,用来抵房费。等了一个月,还真的把沈放给等到了,就为了跟他说句“谢谢”。
“我今年大四毕业,和男朋友都是初恋,谈了八年,本来打算毕业就结婚的,没想到他突然变了心。”女孩说,“以前约好了毕业旅行要来西藏的,结果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来了。失去一个人真的太难受了,真的是痛到打算死在这里的。觉得活不下去,心都被人挖出来碾成了渣,心想这辈子没了他,怎么能过得下去。”
“那天我倒在暴风雪里,心想:就这样死了也不错。他总会一辈子记得我,于心有愧,不得安生。”
女孩还想说什么,沈放却出声打断了她:“既然没死成,就好好活着。”
然后他没等对方再说话,转身就走了。那天李岚正好也在,她一路跟着沈放,在雪中走了许久,一条路一直走到尽头,沈放才终于停了下来。
他回过头,看着李岚,突然开口说:“我有一个妹妹,离家很远,四处漂泊。”
李岚至今都记得,那是沈放第一次提到自己家里的事。
他当时拿着打火机,但他戒烟已久,身上带着火机,大概只是个习惯。火苗在他的眼底跳跃,他松开手,火焰熄灭,然后又点燃。反反复复几次后,他才继续说:“每次看到这些无家可归的旅人,我就想她会不会也会有这样的时候。所以我能帮衬一点算一点,做点善事替她积点德。万一她哪天流落街头,希望也能有好心人肯收留。”
想来他这一生,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李岚却越听越糊涂:“你妹妹一个人在外面?那你怎么不去找她呢?有你这样当哥哥的吗?”
沈放蹙眉,似乎有些厌恶:“我不想再见到她。”
“等等,说好的兄妹情深呢?这又是什么意思?豪门财产纠纷吗?”李岚瞪大了眼睛。
沈放冷笑一声,转身走了。算起来也就这么一次,李岚后来再也没听他提起过那个妹妹。
等沈放把他的私事处理完,李岚他们已经在集市上来来回回逛了无数次,还顺便见义勇为抓了个小偷。
正是黄昏,太阳落山以后,雷宽有些蠢蠢欲动:“走走走,喝一杯去。”
陆桥不喜欢吵闹的地方,不屑地说:“就你那点酒量?”
“我酒量怎么了?”雷宽不服,“陆队,你说说,上次先被喝翻的人是谁?”
“要不我们去找Rose吧?”李岚说,“她一个人,叫出来一起打台球。”
“今天有事,我就不去了。”沈放从裤兜里摸出钱包,甩给李岚,说,“算我的。”
李岚等的就是这个,接过钱包,还贼心不死:“真不去?你和美人怎么这么没缘分。”
雷宽不正经地吹了一声口哨,说:“这个我保证,大大大大大美人。”
沈放没理他,拿出钥匙,往停车的地方走。
“等等,老大,就这么一辆车,你开走了我们可怎么办?你要去哪里?”
沈放头也没回,给了追上来的雷宽一个漂亮的过肩摔,然后打开车门,利落地绝尘而去。
出了城区,沈放反而将车速降了下来,他摇下车窗,风里带着细沙和热气。一望无际的沙漠,似乎只有他一人,在静静地等待天黑。
沈放在土堤岛停下,倒车的时候,发现不远处的灌木林里竟然也停了一辆车。沈放朝岛上望了一眼,没看到有人,便猜想可能是被人遗弃在这里的。
沈放从右边的路走过去,在一块暗礁边坐下,一瞬间有风狂卷而过,河水怒吼。沈放从包里摸出两支烟点燃,放在脚边,也不抽,就看着烟雾慢慢飘远。河边风大,烟头明明灭灭的,没过多久就烧到了底。
他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亮,突然想起一些学生时代的事情。那时候老师教他们背课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沈放笑了笑,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样怪没劲的,便起身准备回去。插钥匙的时候,沈放突然听到有声音,然后就看到刚才停在灌木林里的车子发动引擎,主人一脚干脆的油门,“轰隆”一声,狂躁地扬长而去。
两辆车擦肩而过的瞬间,沈放心不在焉地想:原来还真的有人。
两盏车灯亮起,一片漆黑的公路上,他向左驶,她向右拐;一座暗礁之隔,她在左岸,他在右岸。
犹如眼前的青白尼罗河,转过身的时候,却都没有看到彼此。
只剩下一根再划不燃的火柴,和两支渐渐熄灭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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