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致岁月迢迢 > 第二章 钻石尘埃 1

周末的时候,赵一玫难得有空,顶着大太阳去逛了一趟集市。南苏丹硝烟四起,喀土穆街上竟然还有不怕死的旅客,对着镜头笑得阳光灿烂。

她慢慢悠悠地闲逛,看到有卖围巾和披肩的摊子。赵一玫弯下腰,选了一条暗红色的披肩,没什么花哨的图案,垂摆处由深蓝色勾勒。

披肩的面料摸起来很柔软,赵一玫也没有问是什么面料,她分不清这些。披肩内里有一张不起眼的小标签,上面写着“madeinChina”。

赵一玫笑了笑,苏丹因为受到美国的制裁,很少有国家敢和他们进行贸易来往。

赵一玫随口砍下三分之一的价格买下披肩。她穿了一套白色吊带背心和白色阔腿裤,把披肩抖开搭在身上,有细细的金线如流云铺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再走两步,她看到有卖宝石饰品的摊铺。老板一脸富态,圆滚滚地坐在一旁,面前摆了一台小电视。信号很差,画面断断续续,一闪一闪的。

花花绿绿的宝石项链、手链、戒指就随意摆放着,赵一玫随手拿起一个红宝石手镯,套在手腕上,可她的手腕太细,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碧玺、坦桑石……非洲盛产宝石,可赵一玫不喜欢这些石头,感觉颜色太暗淡。女人的配饰,一定要璀璨明亮,才是画龙点睛之笔。

赵一玫转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眼前忽地一闪。她转过身,伸出手,从一堆琳琅里摸出一条项链来。

那是有着一颗钻石的项链,用细细的黑色皮革绳串起来,看起来不伦不类。她把它举在阳光下,竟看到钻石中间有一条裂开的缝。

旷世巨钻,不过是炭。却是世界上最坚固的炭。

赵一玫觉得稀罕,问老板:“老板,这是什么石头?”

老板正聚精会神地看电视,撇了项链一眼:“钻石。”

赵一玫知道老板没骗人,她当然认得出这是真的钻石,只是更好奇:“钻石也会有裂缝?”

老板抬起头,又看了赵一玫一眼,奇怪地反问:“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坚不可摧的?”

赵一玫笑起来,把项链放在手掌心,狠狠地用力一握,烙得她的手生疼。她就这样使劲握着,等到手掌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痛,才慢慢松开手。

“老板,我要这个。”

老板斜眼,报了个价格。赵一玫掂量不出这颗钻石的重量,却也知道他的报价不低,何况它本身还带有瑕疵。

但这次赵一玫却完全没有还价,打开包就准备掏钱,然后手顿住。

她用的是一个简单的短牛皮钱包,黑色男款,只放得下几张卡和少量现金。刚刚买围巾已用去大半,现在里面只剩下薄薄的一张苏丹镑。

也不是第一次遇到没钱这种尴尬的事情了,她曾经在里约热内卢,被人连包带行李一抢而空,尚能安然无恙地活下来。

赵一玫耸耸肩,将钱包放回裤兜里,对老板说:“我回去拿钱,这条项链可以为我留着吗?”

老板盯着电视机,摆摆手,没说好还是不好。

赵一玫便当他是“好”了,于是转过身去,在集市出口处招了一辆摩托车,载着她回医院。

赵一玫离开得巧,她前脚刚搭车离开,后脚从集市的巷子里就拐出三辆摩托车。三名皮肤晒得黝黑的本地人从车上跳下来,戴着墨镜的为首的人手中拿了一把枪,脸上有一道刀疤,大步走在前面。他身后的两人身材高大,肌肉结实,露出手臂上凶狠的文身,看得出是混帮派的地痞流氓。

一时间,整个集市尖叫声和哭泣声此起彼伏,人们往各个方向逃跑,四散而去,沿路被他们打劫了个精光。

胖乎乎的老板听到尖叫声,刚抬起头,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一把冰凉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闭嘴。”对方压低了声音。

老板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自己这是遭了抢匪。在非洲,暗偷明抢,打架斗殴,实在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老板乖乖闭嘴,站在摊前的男人使了一个眼色,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打开收钱的盒子:“都在这里了。”

对方一把抢过钱去,没说话,目光阴鸷地盯着老板,手中的刀更深了一寸。

老板两腿打颤,却不敢说话,生怕惹恼了对方。为首的男人将枪别上裤包,蹲在地上,冷笑着将摊上的宝石一把抓起来,全塞进了身后同伴的蛇皮口袋里。

人人自危,集市前方摊位的人纷纷卷起财物就开跑。平时里相互帮衬吆喝的朋友,此时没有一个挺身而出。

这里就连生老病死都没有人管了。

下一秒,突然传来一阵“呜呜”的轰鸣声,只见三人刚才停在转角处的摩托车,就像脱缰野马一般直直地冲过来。

为首的男人来不及躲闪,凭着直觉肌肉绷紧,大喝一声,伸手去挡摩托车。

同一时间,骑在摩托车上的人将车把手一松,一道黑影在半空跳跃,稳稳当当地落在刀疤男身后。

然后沈放穿着军靴的右脚向前一踏,左脚弯曲,用膝盖踢中刀疤男的关节部位,在对方吃力趔趄的一瞬间,从他的腰间抽走了他的枪。

摩托车“轰”地倒在一旁,横着摔出好几米远。

等同伙回过神来,沈放已用枪抵着刀疤男的脑袋。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静,丝毫不喘,用英文说:“放开他。”

挟持着老板的抢匪听得懂他的话,大声骂了一句,却试探性地将刀往深处送了一寸。

同一时间,沈放一只手掐住刀疤男,一只手举枪朝天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大地颤动,黄沙惊起。

枪匪吓得手脚无力,松开了老板的脖子。沈放只侧了侧头,眼睛一动不动,轻轻松松躲过身后的偷袭,然后抓住匕首,往后狠狠地一扎。

偷袭者痛得嗷嗷大叫,沈放却终于笑了起来。然后他冲着还站在篷子里的劫匪勾了勾手指。

对方气得跺脚,却不得不咬牙切齿地将手中的刀扔过去。

“哐当”一声,刀正好落在沈放的脚边。

沈放脚尖一勾,银光一闪,他右手持枪,左手抓住在空中飞起的刀。

像是不过瘾似的,他还将银刀在空中抛了几下,嘲讽地撇撇嘴。

老板终于得救,想逃离劫匪,结果不幸摔倒在地,被砂石结结实实地扎了一屁股。

沈放手中的枪终于离开刀疤男的后脑勺,后者等待这一刻早已多时。只见他猛地转身,电光石火间,拳头还没到,沈放已一脚将他狠狠踹倒在地。

刀疤男的脸贴在黄沙和石子之间,沈放一脚踩着他的肩膀,然后蹲下来,对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俚语。

对方的脸色微变。

同一时间,刚才挟持老板的那个男人转身就跑。沈放两步向前,手在桌上用力一撑,整个人腾空而起,跨过摊铺,像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飞快地追上了另外一名绑匪。

他就这样堪堪追到了抢匪身后,左手一抓,脚一勾,手肘朝对方的背脊狠狠一顶。

男人痛不欲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眼前,看热闹的人群还没跑回来,就已经落了幕。

沈放拖着三个人,回到刚才的摊铺前,拍了拍手,问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老板:“有绳子吗?”

沈放再拿出手机拨打电话,懒洋洋地说:“嗯,抓了两个小偷,麻烦你们过来一趟。”

然后他报上坐标,挂断电话,随手拉了张椅子,将枪往桌上一拍,大大咧咧地反扣着坐下来。

围观的人群也转移了战斗地点,来到摊铺前,好奇地对着他频频探头,指指点点。富态圆润的老板总算回过了神,恶狠狠地“呸”了三个抢匪一口,还乘人之危地踹上几脚泄气,再连声向沈放道谢。

沈放并未抬眼,只低低地对老板“嗯”了一声,就不再开口了。

沈放似乎等得有些无聊,就把刚刚夺来的刀子拿在手中转圈。他姿态闲适,仿佛手中拿的并非一把利器,而只是学生时代笔袋里最不起眼的一支笔。少年趴在桌子上,无所事事地转动,笔在他手中灵动地上上下下,如行云流水。

而此时,银光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让人陡生寒意。

过了一会儿,警察局的人匆忙赶来,骂骂咧咧地押着三名抢匪走了。

沈放也终于站起身,准备离开。

已经把摊铺重新收拾好的老板见他要走,赶紧上前拉住他,自我介绍一番后,问他的名字。

“Shen。”沈放淡淡地回答。

老板千恩万谢:“是否可以请先生共进晚餐?”

沈放摇头拒绝,老板似乎也猜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若先生不嫌弃,就当是谢礼了。”

老板待售的宝石都随随便便摊在外面,唯独这一块,郑重其事地放在盒子里,想必价值连城。沈放却连打开一睹究竟的好奇心都没有,绕过老板,准备离开。

“哎哎哎,”老板追出来,目光真挚殷切,“先生别嫌弃。”

沈放看着他的眼睛,终于停下脚步。老板松了一口气,正准备将盒子递给他,却看见沈放蹲下了身。

沈放人长得高,双腿修长而充满力量。他不经意地蹲下,两只手散散地搭在膝盖上,像是一只优雅的猎豹。

他在杂七杂八的宝石前随便翻了翻,看到角落里放了一条项链。他把黑色的皮革带拎起来,钻石在空中晃动,漂亮的光折射进他的眼里。

沈放眯起眼睛,看到钻石深处细细的裂缝。

他舒展眉眼,嘴角微勾,回过头对老板说:“老板,把这条项链卖给我吧。”

老板赶紧摆手道:“哪能要这条啊,这块钻石是碎过的,我有更大更好的。先生等等,我找出来送给你。”

“是吗?”沈放平淡地说,“我瞧着挺好的。”

“先生拿钻石项链,是要送给心爱的女人吧?女人哪能接受这么小的钻石啊,还是有裂痕的。”老板摆摆手,“不行不行,先生这不是存心气人吗?”

沈放又晃了晃手中的链子,看着那颗钻石在空中荡啊荡的,他勾起嘴角一笑,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他笑起来的时候眉头舒展开来,眼角不经意地上扬,显得极其英俊。

然后他站起身,摸出钱包,简单的黑色牛皮短款钱包,估摸着抽出苏丹镑,放在摊前。还没等老板反应过来,他就把项链放在手心,用力捏紧,大步走了。

“哎哎哎,先生,先生!”

赵一玫回来的时候,胖墩墩的老板总算是没看电视,打着哈欠坐在摊前。

赵一玫把钱递给他:“老板,我的项链。”

老板认得她,摆摆手:“卖了。”

“卖了?”赵一玫蹙眉,知道对方是商人,大脑飞快转动,压下心中的遗憾,赶紧问,“什么时候?”

“刚刚。”

“你还记得是谁买的吗?”赵一玫追问,“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穿着?”

老板猜出了赵一玫的想法,摇摇头,说:“你买不回来的。”

“为什么?我可以出十倍的价格。”

“人家是要送给心上人的。”

赵一玫沉默了,这就确实有点麻烦了。赵一玫想,如果只是买着玩,她大可以出高价拿下。但如果和情字扯上了边,可就说不定了。

但她还是想试一试,姜河曾说她固执得可怕,别人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她是到了黄河也不肯死心。

真是的,赵一玫在心中翻了个白眼,送条那样的钻石项链,也不觉得寒酸。

然后她站起身,朝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大步追去。

老板说了,是个穿黑色背心的中国人,个头很高,很容易认出来。赵一玫在人群里穿梭,目光快速搜寻,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一直到她气喘吁吁,快找遍整个集市时,终于,赵一玫看到了老板口中的那个男人。

剃得极短的头发,穿着黑色背心,浅色迷彩军裤,一双黑色的军靴。他的身材高大挺拔,勾勒出肌肉流畅的线条,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甚至惹得路边的女人频频回首。

赵一玫猛地停下来,后面的人冷不丁撞上她,怒目瞪她一眼,用英文骂了句难听的话,可她置若罔闻。

是沈放。

赵一玫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背影,刚才老板说,那是要送给他心爱之人的。

是吗?沈放,这么多年,你也终于有了心爱之人。

你也终于会为一个人欢喜、痛苦、难过,会为她祈求平顺如意,会恨不得一夜白发。

那个人……是陈砂吗?

那一年除夕夜,他带她回家吃团圆饭,不就是存着要娶她过门的心思吗?

而几年过去,没有了自己这个恶毒女配的打扰,他们是不是终于欢天喜地地圆满结局了?

赵一玫愣怔着站在原地,看着沈放走出喧哗的集市,然后背影消失。夕阳西沉,暮色和荒漠融合,一直延伸到天际。

其实姜河说得不对,她不是不到黄河也不肯死心,她只是从小就以为,她想要的,就统统可以得到。

赵一玫突然很想抽一支烟,习惯性地摸了摸裤子,才想起自己已经戒烟许久。

在垂下手的瞬间,赵一玫忽地记起,自己第一次抽烟,还是她威胁沈放教的。

那时候,沈放在阳台上抽烟,被她抓了现行,赵一玫以此为把柄威胁,让他教自己抽烟,否则就要告诉沈钊。

沈放拿她没有办法,只好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烟,送到她的嘴边,她则懒洋洋地咬住。他又拿起打火机,“咔”的一声点燃,凑到赵一玫的烟头上,淡淡地说:“吸。”

烟丝在隐隐跳动的火焰中被点燃,很快就露出一圈殆尽的灰色。

沈放又伸手夺走赵一玫嘴里的烟:“吐。”

赵一玫轻轻吐出一口气。青灰色的烟圈打了一个卷,回荡在她和沈放的视线之间,下一秒才消散在夜风中。

他看着她的眼睛。

赵一玫的心在这一刻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怦怦怦”,像是在燃烧。她觉得他会弯下腰来吻自己。

那天外面下着干干净净的雪,还越下越大。而他的眼睛,在她的目光里,越来越明亮。

可沈放什么都没做。他只是从赵一玫嘴里拿走那支抽了一半的烟,平静地转过身,手臂搭在阳台的栏杆上,望着远处深蓝的夜,一言不发地抽完它。

夜色沉沉,月亮如水,谁都没有说话。

她还记得那个夜晚,细数起来,已经有十余年了吧。

在这个荒漠炙热的夏日,想起那个寒冷落雪的冬夜。

所以她戒掉了烟,戒掉了所有让她沉迷、上瘾的事物。

戒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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