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历史军事 > 战狼旗 > 第三百四十七章 火把酒(四)

“所有机枪手都抢占高处了么?”一等刘家村的保长离开,王世华立即过问……不得不防着刘家村里的刘姓人家狗急跳墙。

    “按您的命令,早就抢占完成了。”

    “皮特,带着你的人,到那最高处守着。”

    “家主,您是担心这儿的人反抗么?”皮特这么问,其实是在替自己的良心担忧:报仇杀人全家,皮特或多或少能接受,好歹不是他亲自动手杀人。但皮特所接受的教育毕竟不一样,还无法面对将数百个百姓杀光。

    “皮特,记住,你是军人,不!你自己将的,你是我的雇佣军。只要我没少你的薪金和奖励,你就要绝对服从我的命令。”

    “是!”

    王世华又对周围的人叫道:“都给我听好,要是刘家村的人敢有异动,不用请示,直接开枪杀光他们。”

    “是!”

    搜了许久,就差真挖地三尺,却依然没找到刘金喜,就连分散埋伏在村外的以便抓捕漏网之鱼的人,也没个响动。

    好在王世华估算到这种可能性,特意带来了刑讯专家。回头对王世古笑道:“世古,看你的了。我只要晓得刘金喜的下落就成。”

    王世古点点头,阴冷对刘金喜的阿爹阿妈笑了起来,带着执法队,将他俩押入一间房里。

    “站住!搞么子?”王世华站在院子里,等待着,不一会儿,听见二狗子的喝声,回头一看,却见一个头绑红布条,年约二十六七虽的自己人向自己走来,只是有些面生。因他提着枪,目光又是看向王世华,引起了二狗子等护卫的警惕——这半年针对王世华的两次刺杀,已经让众护卫紧张的有点神经质了。

    “我有事要禀报家主。”

    “懂规矩不?敢带武器见家主,先是不成?快把刀枪都放下。”

    那汉子一愣,赶紧边将刀枪放在地上,边解释道:“小的只想着禀报,一时忘记了规矩,还望各位大哥见谅。”

    王世华见是个误会,笑看着,等他走过来后,问道:“你有么子事要告诉我?”

    “家主,既然确定这院子里没有刘金喜,说明刘金喜已经跑路。小的在来的时候,听那信使讲,那个刘金喜有个想好的,而且已经怀了刘金喜的种,小的便琢磨着,刘金喜就算能丢下爹娘跑路,也绝对不会丢下自己的种,所以,小的认为……”

    “疏忽,是我疏忽了。”王世华一拍额头,跺了下脚,感叹一句后,正要下令,没想到那汉子却机灵无比的立即单膝跪地,抱拳道:“小的已经跟那信使打听清楚那个小玉的住址,请家主给小的一次机会,让小的亲手为家主将这对狗男女抓来。”

    “你叫么子名字?”

    “小的叫杨三丰。”

    “好!你去挑二十个好手跟你去抓人。”

    “谢家主。”

    等杨三丰兴奋的跑出去后,二狗子却小声对王世华说:“家主,我们应该防着他点。”

    王世华看向二狗子,这才想起,以二狗子的机灵劲,绝不会当面呵斥自己人停下,最多就是迎上去。

    “怎么?他有问题?”

    “家主,这个杨三丰很有本事,只是,他的来路有问题。”

    “有么子问题?讲仔细点。”

    杨三丰本是鹤峰县响水寨的炮头(黑话,不仅枪法是山寨屈一指的神枪手,而且胆量、机智也得让人敬佩,才能称之为炮头,在山寨的职位相当于枪法总教官),一双盒子炮在他手上使得出神入化,真正的指哪打哪。

    秦明启败于田天师手上,便回到湖北,在鹤峰县投靠了响水寨。

    秦明启是武术高手,杨三丰是枪法高手,两人本来井水不犯河水,小半年来都相安无事。可因为响水寨的三当家突然暴毙,两人翻脸成仇。

    杨三丰虽然本事高强,可年轻气盛,为人比较高傲,因而得罪过不少人,偏偏秦明启很会为人,又有田家暗中的财力支持,所以,眼见到手的三当家的位子被秦明启夺去,杨三丰自然视秦明启为死敌。

    好在他从小就被寨主养大,是寨主的五个义子之一。寨主为了安慰和笼络他,给他承诺,将来定会把寨主之位传给他。他便不好离开,却忍不下这口气,便暗中监视秦明启。

    他虽然得罪过不少人,但他毕竟是枪法总教官,受他恩惠的人也不少。

    当秦明启跟田大麻子里应外合夺响水寨时,杨三丰得到了消息,逃出了山寨。虽然秦明启第一时间就亲自带十多人追捕他,可他在林子里,利用自己的枪法,和对地形的熟悉,跟秦明启在山上打游击,接连干掉了秦明启六个手下,迫使秦明启放弃了追杀。

    为给老寨主报仇,也为了出口恶气,他打秦明启的冷枪,不仅被秦明启躲过,反而连累了身边的两位义兄。

    不得已,他只能暂时放弃报仇,远走他乡——王家跟秦明启和田大麻子都有仇,而且实力比他俩加起来都要强大的多,他自然第一时间就跑来投靠。

    彭鹏以防止他为报仇而夺了自己的权为,坏了家主大事为理由,便将他压制住:平日里虽好吃好喝的对待,却没给他任何实权。而他经此聚变,心态也生了转变:由高傲的雄鹰变成了阴狠歹毒的毒蛇。

    也许真是上天注定,他被彭鹏用软刀子压制的都没了脾气,正打算过几天就去投靠别人,好借势复仇。偏偏王世华动火把酒的时候,他刚从翠红院出来……这位王世华手下五大狼将中,最为心狠手毒,最为冷酷,对敌最残暴,也是日本鬼子最为头疼,称其为最无耻的军人,就这么机缘巧合的走入王世华的视线中——血狼杨三丰!当然,从他能分析细节,敢于提出意见,刚好印证了那句话: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听完二狗子的叙述,王世华心头大为高兴:响水寨迟早得收拾,有了这个杨三丰的帮助,绝对事半功倍,减少很多伤亡。

    “事后让他来见我。还有,回去后再好好调查一下。”

    不久,王世古来报告:刘金喜的阿爹老谋深算,在王金花吊死后的当夜,就让刘金喜跑路。并且,为了防止自己受不了酷刑而供出跑路的路线和地点,他只让儿子带着金银跑,却不问别的。

    王世华点点头,看了看天色,却答非所问的说:“要到中午了,该吃中饭了。”

    接下来的中饭和晚饭,无论是猪羊、柴火,还是锅碗瓢盆,全是刘金喜家搜出来的东西。

    也只有在吃完饭后,王世华才嘀咕了一句:“酒还不错,只是可惜,你们把厨娘也杀了。要不然,这羊肉的味道不会这么差。”

    这些王家子弟平日里吃的连护卫都不如,又如何能跟王世华吃的相提并论?王世华觉得膻味太重,可在王家子弟看来,在这大灾之年,还能有肉可吃,美酒可喝,这就是梦寐以求的快活日子。

    到了晚上,王世华躺在瓦房上,看着天上群星璀璨,旋绕头顶,宁静而安详,如同随手就能摘下一颗,不由的伸手去摘,可惜,只能是对空望月而已。感叹道:“天上人间,举世何颜!”

    “家主,你讲么子?”

    “没讲么子。不过,铁牛,麻烦你不要乱动好不好?你一动,这房梁就嘎吱嘎吱作响。我可真不想掉下去后,灰头土脸的见人。”

    “不怕,家主,那边有水井,你要想洗,我给你打水。”

    就没法跟这一根筋的人谈。

    转头看向躺在右边的二狗子,笑道:“二狗子,你讲怪不怪,为什么我躺在这里,觉得格外的舒服?”

    二狗子想了想,却没想到怎么回答,倒是左边的铁牛对王世华翻着白眼,撇嘴叫道:“家主,我晓得。”

    “哦~!讲讲。”

    “白吃白喝的日子,当然舒服了。”

    王世华一愣,点点头,笑了起来。

    二狗子却有些担忧的问道:“家主,那个杨三丰带人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是不是出么子问题了?需不需要我再派人去看看?”

    “去的越久,越能说明他们已经找到线索,正在追捕。不用担心。”那是,去的二十一人,带了三挺轻机枪,每人身上还有四颗手榴弹。仗着武器的精良,就算出事,逃跑还是能保障的,早就回来报信了。

    又过了一小会,王世华被这宁静的夜色吸引,诗意大起,到了呼之欲出的关键时刻,二狗子陡然问道:“家主,我担心刘家村的人会心生歹意,趁夜偷袭我们。要不,我去帮石头巡夜?”

    得!什么诗意都没了。王世华总算明白,自己想要与一根筋和粗人交流文雅,无异于对牛弹琴。

    “去吧!去吧!”郁闷的应了声,闭上眼,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刘金喜家的一头牛倒了霉,成为众人的盘中餐。

    王世华实在是受不了这些粗鄙之辈,跟没见盐巴和作料一样,拼命往大锅里扔。只能亲自割下一块牛肉,削几根长竹签,做成了牛肉串,边烤边喝粥。

    等第一碗粥喝完,牛肉串烤好,王世华拿起一串闻了闻,大为满意的刚要张口尝试,二狗子兴奋的冲了过来。

    “家主!家主!抓到了。”

    王世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看看手里的牛肉串,再看向门口,正抉择是要吃完再去杀人,还是杀人后再吃牛肉串时,杨三丰来了,替王世华做了主……收买人心最重要,这顿早餐只能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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