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阳夕下,营地里的篝火升腾起数尺高的火焰,点点火星,随着火焰的热力,飘向空中。1小说 W≤W≤W≦.≤1≤X≦I≤A≦O≦S﹤H﹤U<O﹤.COM
杜千和雷鸣并排而坐,手里各自拿着一只硕大的烤羊腿,满嘴流油,啃得不亦乐乎。在他们腿边,放着一排空酒瓶,显然已经喝了不少。
这就是第一兵团,在前线的时候,招呼亲人子弟时的篝火圣宴。粗犷、丰盛、热情,这才是军人的本色。
自从知道杜千这一行人的出身之后,那壮汉对杜千的态度,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眼里的热情如火山一般,厚重的被子,大盆的食物,一切都要多,要足。
第一兵团经验会接待各地来的贵族,也会允许一些镀金的子弟加入特种营,很精细、精致,表面看起来是那样的完美。只有身处其中,才能明白,这些人与第一兵团那种格格不入。
没有太多的客气,反而让杜千这一行人,真的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兵团里允许你拿的,肯定都有你一份,当杜千和雷鸣,从军需官手中,接过全套的装备的时候,普普通通的作战服,居然让他们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至于姚静三人,就没有这份待遇了,按照军中传统,这三位姑娘,可以被称为军中小公主,是自家的女儿,不给她们装备,是纯粹的好意。
无论是哪个兵团,军人的传统都是一样的。
男人没死绝,就轮不到女人拿起武器。
他们是那样想的,也是那样说的,当然也是那么作的。
就象杜千的母亲,也是军中一员,和他的父亲在同一战线,同一场战斗中阵亡,但绝对是死在最后的,直到确认无法逃生的时候,才会自尽。
战场上,女兵绝对不要被俘,这是公认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自身的命运,去衡量敌人的道德水准,那没有任何意义。
不给军装,是一种相对隐晦的爱。军人就喜欢杀戮,喜欢血腥吗?全他娘的扯蛋,没人比军人更喜爱和平,更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否则流血、牺牲,还有什么意思?
都是战争孤儿,壮汉所作的一切,他们都看在眼中,不到两个小时,军人的真诚,就争服了他们,血脉里的军人因子,在短时间内挥作用,让他们觉得,这里真不错,从心往外觉得舒服。
“嘿,你们两个小崽子,老实交待,都是怎么混的?”米苏抱着一坛酒,走了过来。
她手中的酒坛,散着浓烈的酒香,再加上与众不同的造型,瞬间吸引住了雷鸣的目光。杜千经常喝酒,但绝对算不上好酒,通常只喝啤酒,偶尔来一点白的,也只是浅尝即止,哪怕是来自于镇海的深海沉酿,也绝不多喝。
在他看来,啤酒只能算是饮料,喝不醉人的,白酒就不同了。杜千在孤儿学院的时候,就喝醉过,那种感觉并不好,特别是身体完全不受控制,脑子依然清醒的状态,让他有一种,自己是待宰羔羊般的无力感。
没错,杜千的精神,不是普通的强大,就算喝得全身软,躺在泥水里,动弹不得的时候,他的头脑依然是清醒的。也不知道这种状态,算不算是喝醉了。
不管是不是,那样的感觉,杜千都不想第二次体验,从那时候开始,杜千喝酒就很有节制,特别是白酒,绝不多喝。
雷鸣正好和杜千相反,并不是他不懂,用他的话说,喝酒想要尽性,你得看和谁喝,在老大身边,放心的喝就是了,真的有事生,先死的肯定不是他雷鸣,老大绝对会为他挡刀的。
当杜千听到雷鸣这个理由的时候,真是哭笑不得,这混蛋……
好吧,他说的没错,就算死,也不能让这家伙糊涂的死,怎么也得让他酒醒了后再死。
“师姐,来这里坐,你怎么会在第一兵团?”杜千一脸好奇的问道,军警虽说都是暴力机官,两者的区别太大了,而且完全不在一个系统内。
当初遇到她的时候,穿的可是巡警的制服,干的是巡警的活儿,在警队之中,也是最末流的,第一兵团,却是帝国最强大的兵团,这跨度也太大了。
什么历练、镀金之类的说法,根本说不通,军人子弟没必要去警队历练,若是地方权贵,在军中镀金也没太大的意义。
“要你管,老实说,怎么回事儿?”米苏伸手,在杜千和雷鸣头上敲了一下,出手如电,快的只看到一道白色闪电,杜千思维是跟上了,可眼睛和身体,根本反应不过来。
好强的身手啊,以前在平川城的时候,杜千连武修士都算不上,眼力很差,自然看不出当时的米苏有多强。再加上,她拿着枪,一脸严肃的模样,看着比自己和雷鸣还要紧张,谁能想到,居然有这么好的身手?
要知道,现在的杜千,战力过七万,最重要的是,这半年多来,他的见识增涨了太多,至少能分得出好坏强弱。
“还能怎么样,想去边境洞天呗。”杜千无所谓的说道,米苏不想谈她的事,杜千又何尝想说自己的事情。
直到现在,杜千都没看明白,眼前的米苏师姐,到底是军方还是地方上的人?
“魔鬼洞?你要去那里?哦……我明白了……”米苏若有所思的说道,也不知道她明白了什么。
“其实我也想去,唉,算了,不说了,心里苦啊。”米苏叹了口气说道。
“米师姐,那位阁下是谁?”杜千懒得猜米苏的心事,这位漂亮的师姐,有点神秘啊,别人的秘密,最好不要有太多的好奇心,这是从孤儿学院里学到的常识。
知道的秘密越少,越不会倒霉。
“你是问二叔?他叫米史。”
“米屎?”杜千一脸的惊讶,回想起血杀当时的话,原本以为是骂人,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有这么奇葩的名字,这位的父母,心得多大啊,给自己的孩子,取这么‘好听’的名字?
“历史的史。”米苏也笑了,二叔的名字,的确挺特别的。
“亲二叔?”杜千问道,看向米苏的目光,多了几分信任,那壮汉全身上下,都散着兵味儿,这与实力无关,只有常年在军队中生活,才会有这样的味道。
亲二叔是正经八百的军人,不管米苏因为什么原因,去作巡警,她也是军人子弟。
“嗯,亲二叔。算了,别让你猜来猜去的,没意思,我父亲叫米长夜。”米苏喝了一口酒,样子相当的豪迈,完全没有淑女的自觉,果然有几分军中绿花的风采。
“哦……你说什么?你父亲是?”数秒之后,杜千才反应过来,她爹是米长夜?
米长夜是谁?就算杜千再土鳖,也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人,连雷鸣都张大了嘴巴,可以看到嘴里的大块羊腿肉。
泥嘛?三公之一的米公?
眼前的漂亮师姐,是米公的女公子?和司空家的那对辣妞身份相同?
“很惊讶?也是,很多人都惊讶,三公都只会生女儿,一个儿子都生不出来,是不是外面有一堆的传闻?”米苏觉得很正常,一脸平静的说道。
我去……这什么情况?别说杜千,连从来懒得听这种事情的雷鸣,都是一脸的八卦,这信息量也太大了点。
米苏眨巴两下眼睛,这才明白过来,二叔说的没错,这位师姐叫的亲热,原来真是土鳖,人家惊讶的只是她的身份,这有什么好惊讶的?
自己高看他了,这让米苏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拿你当相同身份的人聊天,你居然这种表现,太让人失望了。
人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心不是瞧不起谁,相互之间的差距太大,还能成为朋友?
米苏身边,根本看不到象杜千雷鸣这样的土鳖,因此说话的时候,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
“支公和我家一样,只有一个女儿,名叫支秀,支公是三公中文采最好的,比文公还要强一大截,女儿的名字,有一支独秀的意思,比我的名字好太多了。”米苏说道,她也在慢慢适应,怎么和杜千、雷鸣这样的人接触。
当然了,如果杜千和雷鸣,还是平川城那对熊孩子,和她米苏的交集不会太多,也就是几面之缘,没必要太当回事儿。
可是看看他身边都是什么人?就算不了解他的经历,也知道,杜千或者雷鸣,肯定有其独特的地方,再加上,他们都是战争孤儿,从出身上,就算是自己人,这样的人物,多结交几个,总没坏处。
三公的女儿,不好当啊。
“三公都没有儿子?”杜千小心的问道,这事儿,太敏感了,甚至会惹下天大的麻烦,四周张望几眼,还好没人注意他们。
“嗯,我上面原本应该有个哥哥,三岁的时候夭折了。”米苏继续喝着酒,这妞的酒量,和雷鸣有得一拼。
“那……文公和支公,是不是也有夭折的男孩?”杜千问的更小心了,声音极轻,并排而坐的雷鸣,都需要支起耳朵才能听清。
“呵呵,原来男生也八卦啊,文公和支公家没有,只有女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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