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战争虽然已经结束了一千两百年,但是仇恨却每时每刻、在每个地方都在增加。
一千两百年来,黑暗种族和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战争,流血的冲突每一时每一刻,在每一寸疆界交错的地域发生。
永夜之域虽然已是帝国遗弃之地,然而随着黑暗种族的回流,这块大陆反而变得处处都是战场。而且局势无比复杂。
人族与黑暗种族在此死战,人族和黑暗诸族内部也在争斗,人类和黑暗种族还要和各种原生凶兽争夺生存空间。而且或许因为这块遗弃之地的运行轨迹离太阳太远,偶尔还会出现各种从域外到来的可怕凶物。
似乎生命在这里惟一的存在意义就是争斗。
战火无处不在,灰色的永夜大陆上,最不值钱的就是生命。
此刻在一处荒原上,一队七八个人正排成一行快步走着。他们身上的衣服千奇百怪,完全是用碎布、烂皮胡乱缝制在一起,有些人在心口、后背等要害部位上还会镶几块锈迹斑斑的金属板,权作护甲。
几个人都背着大大的背包,这是永夜大陆上最常见的拾荒人。他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冒险进入荒原和废墟深处,去寻找可能有一点价值的东西。在他们的背包里,就装着全部的财富。
在队伍的前方,已经隐约出现一个小镇的轮廓,他们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小镇上最醒目的建筑是一座高高的灯塔。这是一座几乎完全用金属焊接搭建而成的建筑,外壁上爬着几根粗大管道。
从很远处就可以看到灯塔顶部那始终燃烧的火焰,所以这座小镇就叫作灯塔镇。这时灯塔中段忽然排出大量蒸汽,外壳破损处露出的一个个巨大齿轮开始艰难转动,带动塔楼上撞槌缓缓摆动,敲击在老式的铜钟上,发出浑厚悠长的钟声。
当,当,当!
钟声远远传开,那队拾荒者又加快了些脚步。
其中一个魁梧壮汉看了看天空中,说:“才三点钟天就要全黑了,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走在最前方的一名老人则带着些淡然地说:“暗季不都是这样?”
壮汉抬头望着天空,天空中有数片巨大黑影挡住了阳光,才三点的时候就让周围暗得象是黄昏。
他重重啐了一口痰,半是羡慕半是嫉恨地说:“要是让我到上面住个几天,就是少活十年我也愿意!”
另一个拾荒者说:“得了吧,龅牙老六!那是大人物们才能去的地方,你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老实在这里捡垃圾吧!”
还没等龅牙老六发作,远处灯塔的另一侧也有阀门打开,*出大量蒸汽。顿时灯塔中段以上全部被白色雾气包围,火焰变得一阵模糊不清,而尖锐悠长的汽笛声蓦然响起,刺得人心脏直跳。
“怎么这么早就要关门了?!”
“那秃子在搞什么鬼?”
拾荒者们一下子就慌了,加快脚步,一路奔向小镇。好在他们动作够快,及时冲过大门。
城楼两侧的排气管这时正喷出大团微黑混浊的气体,巨大的齿轮和绞盘嘎嘎吱吱地转动,厚重的铸铁大门缓缓落下,轰地的一声砸在钢槽里,将小镇封闭起来。
这队拾荒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其中一个站在街道上,双手扶膝大口喘气,随即抬头对城楼上喊道:“怎么这么早就关门?我们差点被关在外面!”
城楼上探出一颗闪着油光的秃头,面容狰狞。
他向天上指了指,毫不客气地吼道:“早就告诉过你们这段时间外面不太平!看看天上月亮的颜色!你们要是为了几个铜板连命都不想要,那死了活该!”
天空中挂着一轮巨大圆月,月盘边缘已经殷红如血,再过几天,就会变成血色满月。
在绯月之夜,荒原上所有生物都会燥动不安,变得极有攻击性。传说中,每当月色转为猩红,某个地方就会有灾难发生,只有当流了足够的血之后,灾厄的神明才会心满意足地离去。
拾荒者们骂骂咧咧的,但这些荒原上的疯狗还真不敢对城楼上的秃头怎么样,那可是小镇上惟一的警长,更是一名一级战兵,收拾他们这队疯狗轻而易举。所以这些人只能边抱怨,边向小镇内走去。
小镇中有一个酒吧,也是这里惟一的酒吧,后面还有几间客房。那里就是拾荒人们的目的地,也是惟一能够带来快乐和女人的天堂。
为了节约能源,小镇里几乎没有什么灯光,于是在夜色中,酒吧招牌上射出的濛濛微光显得格外醒目,虽然上面只有一个“沙”字是亮着的。
那块招牌的原型是一段从机舱底部拆下的轴承,不知道酒吧老板用什么方法把字弄了上去,还抹了夜光石的粉末,不过雨淋风吹之后,总会渐渐褪去。
镇里的人知道酒吧的名字叫做曼殊沙华,不过没有人明白这四个字连在一起的意思,而且镇里几千号人中,能够认全这四个字的人还不到五个。
酒吧里灯火昏暗,桌椅都很陈旧,墙壁上全是各种缭乱涂鸦,反而有了些奇异的美感。
吧台是由钢板和铆钉搭成,倒看起来很有些时代硬汉的味道。这座酒吧里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在外面的荒原上找到。实际上,遗弃之地最不值钱的就是废钢铁,废金属,荒原的垃圾场上到处都是,飞艇坟场更是堆起了一座座金属山峰。
酒吧里弥漫着劣质酒精、烟草和汗臭的味道,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身上还散发出刺鼻的香水味,闻了让人作呕。
吧台后站着一个年轻人,他的身材偏瘦修长,肤色有些病态的苍白。
年轻人穿着破旧的夹克和长裤,黑色长发则扎成马尾束在脑后。他的脸很漂亮,非常漂亮,还透着过分的年轻,一眼看上去有些邻家男孩腼腆但亲切的模样。
他就站在吧台后,安静地看着酒吧里十几个正宣泄着欲望与压力的客人。
光看外貌的话,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年轻的大男孩会是这家酒吧兼旅店的主人。他恐怕,不,应该是肯定还没到十八岁。
这时酒吧半掩的大门被推开,那队刚刚进城的拾荒者们涌了进来。他们一进门,酒吧里立刻静了几分,许多人都带着警惕的目光看着这些拾荒者。
在荒原上,拾荒者的名声并不好听,他们有很多绰号,包括秃鹫,食腐者,疯狗......等等等等。
拾荒者们时刻都在生死边缘游走,他们毫无廉耻信用可言,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许多拾荒者有自己的圈子和隐秘的交流方式,如果外人贸然接近这个团体,很有可能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虽然这座名为灯塔镇的小城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周围大量拾荒者繁荣起来的,但是城里的原住民们却并不欢迎拾荒者,也不会真心接纳他们。
有拾荒者的地方,就会有麻烦。在荒原上,麻烦这个词,往往意味着一批人会丢掉性命,否则怎么会好意思称为麻烦?
这队拾荒者并不是第一次来曼殊沙华,他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就高声报出自己喜欢的酒名。吧台后的年轻人转身从酒架上取下几瓶酒,熟练地调制起来。
不锈钢制的调酒罐在他欣长白皙的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了自己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个脸上有着硕大刀疤的拾荒者走了过来,重重靠在吧台上,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听说你这里有种叫曼什么华的酒很够劲!给我来一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一个帝国银币。”
“嚯!”拾荒者夸张地叫了起来,说:“我的耳朵没有听错?一个帝国银币!!我这是在喝处女的鲜血吗?好吧,既然来了,我总得试试,看你这的酒是不是有你说的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银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啪的一声,拾荒者掏出一把火枪,重重拍在吧台上。
火枪里面已经填好了火药弹丸,随时可以射击。而枪柄上包了厚厚的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的血渍,以及其它一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的污垢。这把沉重的火枪,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说不定使用的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拾荒者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火枪,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半个银币。你确定要用它抵帐吗?”
拾荒者眼角抽动,上身缓缓前倾,靠近了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说:“要是我不付帐会怎么样?”
年轻人完全没有动,依旧以平静的声音说:“那我会轰爆你的脑袋。”
拾荒者死死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在那双深黑色的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动,就象两潭无底的深湖。拾荒者又低头看了看年轻人的手。那是一双干净得异乎寻常的手,完全没有老茧,肌肤细腻得让人难以置信,一点都看不出有干过粗活或者是进行过修炼的痕迹。
年轻人的手就放在吧台上,这个位置很尴尬,离哪里都有些远,就算他在吧台下藏了武器,好象也来不及拿。
年轻人的粗布衬衣只系了两颗扣子,露出胸口一道丑陋的巨大伤疤,与他的外貌显得格格不入。
拾荒者的眼角不断跳动,不知为什么心中寒意越来越浓,汗水忽然就滚滚而下。这是荒原生存的野狗对危险本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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