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网游小说 > 一切从篮球开始 > 第203章 分卫?控卫?(打赏累计加更3/5,求订阅!求月票!)

雷阿伦不由庆幸艾弗森现在不打得分后卫了。

    艾弗森刚进联盟的时候打的是组织后卫,后来在布朗手下改行打得分后卫,直到03-04赛季也就是今年又重新打回了组织后卫。

    之所以会变来变去,其中主要原因是由于联盟规则的变化。

    2001年的六月,NBA总决赛第一场。

    当费城76人队在客场挑落湖人之后,砍下48分的阿伦-艾弗森走在斯台普斯中心的走廊上时听到了一句话。

    有个人说,只有一种方法才有可能限制住艾弗森。

    还没等说完,艾弗森就转过身来,眼睛里的火焰就像耳朵上的钻石一样明亮:“伙计,你为什么非得去提这个?”

    “你想破坏我的好心情?”

    “ZONE——联防。”那个人说的便是这个东西。

    那一天,艾弗森在斯台普斯对那个球迷说:“我不想听到这个词,直到明年。”

    然而,不知道该说艾弗森是不是有毒奶属性,真的只是到了明年,艾弗森不愿提起的噩梦说到就到。

    艾弗森对于联防一直都很忌惮。

    在进入NBA之前,艾弗森当时的反应是,什么?NBA没有联防?那没有人能防得住我。

    但是在01-02赛季开始前夕时,NBA公布了这样一项对篮球影响极大的规则改动——废除非法防守——这意味着“区域联防”已然合法化。

    不过,与FIBA不同的是,NBA的联防里防守队员不允许在没有防守人的情况下,在禁区内呆3秒钟或更长时间,这便是防守三秒。

    NBA联盟并没有直接表示这条规则是因为艾弗森而改动,但在大多数篮球圈子里,他都被称为“阿伦-艾弗森规则”,另一个推动这条规则出台的人则是他总决赛的对手——沙奎尔-奥尼尔。

    由于当时的比赛风格太过一对一,而且效率不高,防守队员更容易锁定对方,导致比赛失去了流畅性。

    因此联盟想要通过联防政策的恢复来增加球队的分享球。

    只不过对于当时的联盟大部分人来说,他们并不买单这样的防守。

    整个NBA大环境都对联防嗤之以鼻,他们觉得只有学生和软蛋才会选择联防。

    比如陆非就知道波波维奇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没有在休赛期花费任何一秒钟去练习联防。”

    唐-尼尔森教练则说:“我们不会成为区域联防的球队”,“联防让团队变得懒惰,我们喜欢有攻击性的人盯人防守。”

    要知道,唐-尼尔森可是那种被认为会利用任何新选择的非传统战略家,人们都叫他“疯狂实验家”,可连他都不屑于使用联防。

    所以在其他球队都不使用联防的时候,艾弗森打的一直是得分后卫。

    打得分后卫的原因是当时的联盟有这样一条规则,可以包夹但是不可以联防!

    所以只有在艾弗森接到球之后,对手才可以过来包夹,如果在无球状态下,对方过来包夹,那就是一个典型的丢弃自己防守人的非法防守。

    在这种规则之下,艾弗森是不可阻挡的。

    对于当年那支只能指望艾弗森一人进攻得分的球队里,他们自然不希望艾弗森持球过了半场便被对手包夹。于是他们才需要一个可以稳稳把球带过半场的控球后卫,然后再把球交到艾弗森的手里,在接球的一瞬间,艾弗森将处在一个1V1的状态中,这便是艾弗森打分卫的原因。

    因此,艾弗森会利用大量的无球跑动去制造一次接球,然后在包夹形成之前便完成中距离出手或者突破——这是典型的分卫打法。

    由于艾弗森的跑动灵敏又迅捷,所以他对对方的防守阵型的撕裂是巨大的,很少有人能在这个过程中追得上他。

    泰伦卢此时很骄傲的抬起了下巴……

    而当越来越多球队开始使用联防的时候,无论是否持球,艾弗森都会处于被包夹的情况下,所以就无所谓是分卫还是控卫了。

    也就是从这个赛季开始,76人队的主教练兰迪埃尔斯开始频繁使用艾弗森站在了一号位的位置上。

    这也是陆非这场比赛将会和艾弗森对位的原因。

    四大分卫之一的艾弗森这个赛季打的是组织后卫,想想还真是有点坑爹……

    这个时候费城76人队的队员还在前往钥匙球馆的大巴车上,球队主教练兰迪埃尔斯趁着这个时间把超音速的比赛录像拿出来通过大巴车上的电视把录像播放出来。

    他们刚刚结束和步行者的比赛,以一场惨败收场,车内的气氛本就有几分阴郁,但是看过超音速的比赛录像之后,整个球队的气氛更加压抑了。

    许久之后,球队中锋萨穆埃尔-戴勒姆波特才缓缓出了一口气让憋了许久的胸腔呼吸进一点新鲜空气:“这是超音速队?去年我们碰到的那支超音速怕是假的吧?”

    “没错。”教练埃尔斯郑重的点点头:“今年的超音速队是一支全新的超音速队,目前排在西部第三,实力……很强。”

    “有什么了不起的,雷阿伦以前还是我的小弟,我太熟悉他的打法了!”格伦-罗宾迅撇了撇嘴说道。

    格伦-罗宾迅绰号‘大狗’,他和雷阿伦原本是雄鹿的队友,他是雄鹿的老大,但是在雷阿伦成长起来之后两人之间产生了嫌隙,于是他被交易了。

    所以他心里一直很不爽雷阿伦。

    埃尔斯没有理罗宾逊,罗宾逊虽然实力很强,但是近年对于身体的管理越来越差,还经常酗酒不参加训练,如果不是倚仗他能够分担艾弗森的进攻压力,早就想把他丢到爪哇国去了。

    大家纷纷议论起各自防守的球员起来,萨穆埃尔-戴勒姆波特觉得防守奥库应该问题不大,当然仅仅是感觉而已。

    大前锋肯尼-托马斯本来是一名防守不错的球员,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身高防守拉希德华莱士的时候可能会有点吃亏。

    他的身高只有201公分。

    “放心,我会帮你的!”罗宾逊拍了拍他的肩膀,因为就他的防守压力最小,他防守的是超音速最不会进攻的肖恩巴蒂尔。

    “其实……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他们的10号新秀。”原本是组织后卫现在是得分后卫的埃里克-斯诺弱弱的说道。

    因为原本是组织后卫的原因,他不免多看了陆非两眼。

    一下子整个车内安静了下来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最近炽手可热冉冉升起的新星,可在这些混迹NBA多年的老油条眼里,尤其是在大狗罗宾逊的眼里:“再强也不过是个新秀而已!”

    这时,一直没有开口保持沉默的艾弗森突然开口说道:“没错,超音速最难对付的,就是这个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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