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阴阳快递员 > 56.第五十六章:会流血的树

认识方想到现在,我第一次看到方想脸上的风流倜傥被收敛的无影无踪,那一抹郑重的神色放在他的五官上,比之前显得要靠谱许多。

    相比之下我更想知道周顺到底是什么人,以及他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见方想迟迟不开口,我忍不住催促了起来。

    或许是被我催烦了,方想一巴掌拍在我脑门上笑骂着道:你他娘的安静会,让老子仔细的想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忽如其来的一巴掌直接把我拍懵了。

    这倒不是说方想的力气有多大,相反他根本就没怎么用力,我也没怎么感觉到痛。之所以让我没回过神来的是,方想扇我一巴掌的场景,竟然让我感觉到似曾相识。

    我皱着眉脑海里不由得回想起,在我很小的时候遇到过的一个人。

    那时候我差不多只有五六岁大小,还和父母生活在山村里,每日里也没有诸多的烦恼,日出而耕日落而歇,闲暇时我会叫着同村的小伙伴去村子后山的小溪中打水仗。

    我模糊的记着,山村的后山住着一个年轻的叔叔,每次玩累回家的时候,那位年轻的叔叔总是会把我叫住,然后从兜里面拿出许多奶糖给我吃。

    80年代的山村里面很少有奶糖这种奢侈的零食,我记得我总是抵挡不住诱惑,去拿上一块剥开放在嘴里美滋滋的吃着。而那位年轻的叔叔就会蹲在我身旁,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让我少吃点,吃多了掉牙。

    之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去后山找那位年轻的叔叔,在那个没心没肺的年纪,我觉得我不是再去找那个人,而是找奶糖。

    小时候总是有很多的问题想要问,记得有一次我缠着那个年轻叔叔问了很多问题,到最后或许是我把他问急了,他伸出手给了我后脑勺一巴掌,紧接着他笑骂着对我说:小子安静会,叔叔我正在想问题!

    那一巴掌不是很重,我却记得格外清楚,因为他是第一个这样打我的人,在我记忆力他也是最后一个。

    那一巴掌过后没有多长时间,那位年轻的叔叔就消失在了我的生活中,我模糊的记得他临走前摸着我的脑袋对我说:你现在也长大了,我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我要走了。

    可能是他留下有奶糖吃的缘故,也可能是相处久了产生了莫名的亲情感的缘故,他走的时候我哭着不让他走。

    那个时候他再次伸手在我后脑勺留下一巴掌,并且对我说:一个大老爷们哭哭啼啼的跟个娘们似得,像个什么样?在哭老子弄死你。

    在我童年里留下很深印象的年轻的叔叔就那么走了,现在回忆起来我也仅能想到他不算太高大的背影。

    从小到大这么打过我的人只有两个,第一个是那位年轻的叔叔,第二个则是眼前的方想。

    因为刚刚他打我并且对我笑骂的语气和那个年轻叔叔很是相似,所以我才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之前的事情。

    我揉了揉后脑勺拉回思绪,扭头紧紧盯着方想看,我发现方想在我眼里的确很神秘,他表面上是一个刑警,私下里却又是一个会点道术的人,任由我怎么想也无法将道士和警察联系到一起。

    那么方想到底是怎么样的人?陌生人给我发来的短信,让我小心方想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方想还在琢磨着事情的缘由,而我则是在这怀疑他,我感觉有点儿内疚,晃了晃脑袋没有继续想下去。既然选择相信了他,那就不该对他有着猜疑。

    “傻蛋,你咋了?扇你一巴掌还把你扇傻了?”看着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头,一会摸后脑勺的,方想愣了愣。

    我白了他一眼,收回手问:你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没有?黑色的向日葵到底是什么?怎么和尸体扯上关系的?

    说到正事儿,方想又一次正经起来,他皱着眉对我说:黑色的向日葵和普通的向日葵种子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种植的环境以及水分和土壤。我刚刚说过,黑色的向日葵只有一种作用。

    “什么作用?”我皱着眉问道。

    方想沉吟了一下问我:养阴魂、续残命!

    “养阴魂,续残命?”

    阴魂是鬼魂,养阴魂应该就是养鬼魂!续残命顾名思义,人之命,残无补,续残命,或许就是给将死之人续命的意思。难道,周顺之所以做那么多就是在给棺材中的小男孩续命?

    果然,我的猜测距离真实的答案八九不离十。

    只见方想面色复杂的告诉我说:“黑色的向日葵和普通的向日葵种子一样,不同就不同在种植上。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黑色的向日葵属于邪术,种植成黑色向日葵的办法也是颇为繁琐。”

    “首先要取一粒向日葵的种子,其后将种子侵泡在女子的月经之血中。女子属阴,月经之血更是一种阴气鼎盛的阴血。如果葵花种子在月经之血中侵泡一周不腐烂,那就证明这颗葵花种子能够种成黑色的向日葵。”

    “这是种子的选举法,这一个步骤只能证明种子是否符合黑色向日葵的条件。想要种植,还需要很多步骤。”

    说了那么久方想有点儿口渴,端起水杯喝一口水,继续讲道:“选出种子后要杀死一只怀上了狗崽并且即将要临产母狗,然后将母狗开膛破肚,看看母狗肚中怀着的狗崽是否有黑色的狗崽,若有的话取之杀掉,将黑狗崽去毛切肉成块并且洗净。其后抽取母狗身上的血液,将洗净的黑狗肉泡在血液中,直到黑狗肉晶莹剔透为止。”

    我忍不住补脑方想说的画面,感觉阵阵恶心。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想到了在小洋楼里看到的场景。

    我清晰记得,那一盆盆的黑色向日葵中没有泥土,仅有一块块白花花的莫名东西。

    联想到方想说的,我不难猜测那东西就是被狗血侵泡到发亮的黑狗肉!

    “这并没有完。”方想猛抽了一口烟,继续说:“这只是第二个步骤,做完这些后要将选举出来的葵花种子放入到黑狗肉中,然后密封起来。紧接着要找一处坟地,最好的是乱葬岗那种地方,因为葬在乱葬岗中的人多数都是无亲无故亦或者是枉死之人,相比之下乱葬岗比坟地的阴气要重,而想要让葵花种子生长起来就必须要将它放在阴气极重的地方。如果想要让葵花种子快速生长,那就必须要更多的阴气。比如将坟地中的坟抛开,将死者的尸首拿出来,将葵花种子放入其中。随后静等一周重新挖开坟地,给葵花种子施肥。这里所说的施肥并非是泥土施肥,而是将里面的黑狗肉换成新鲜的。如此这般重复七次,葵花种子便能发芽。”

    我张着嘴巴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被震惊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突然间我觉得方想说这些属于邪术已经算是轻的了,这哪能是属于邪术?分明就是邪术!

    虽说其中过程没有杀人,但是却残害了不知多少生命。

    黑狗肉就是一个例子,母狗未产下狗崽根本不知道肚子里到底是黑狗还是白狗,唯一能够证明的就是将母狗开膛破肚,如若不是那就另寻其余即将临产的母狗。若是一直不是,那岂不是要杀害数不尽的生命?

    我不知道周顺做这些是对还是错,但是他的作为却让我非常的反感。

    忽然间,我想到了第一次和江伯去乱葬岗时,发现童谣姑娘的坟被人掘过,现在想来童谣姑娘的坟被周顺掘,一方面是想要拿走童谣姑娘的尸骨,另一方面很有可能就是要利用童谣姑娘的坟,种植黑色的向日葵。

    “残害那么多生命,才仅能让葵花种子发芽?”我咬牙沉声,愤愤不平的问。

    方想注意到了我的异常,意味深长的对我说:“傻蛋,世间没你想的那么美好。对与错不是旁人来定的,也不是上天来定的,而是自己定的。无论残害多少生命,只要自己感觉值了,那就是对。”

    听了方想的话,我顿时变得沉默了下来,事实上方想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无论是什么事情,都有对与错之分,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坚持着一件事情,你会认为你所做的是对的,而站在旁人的观点上来看,你做的在他眼中或许会变成错误的。

    周顺的所作所为在我眼里就是错的,而在他自己眼中呢?

    我深吸一口气,抛开杂七杂八的想法,继续问方想接下来要怎么做。

    方想沉吟着回答我说:葵花种子成功发芽后,已经算的上是成功了,接下来只要找到一处阴气极重之地放置这些葵花种子就行。不过前提下,这个地方不能见到任何的阳光,如若不然的话便会前功尽弃。

    我回想了一下小洋楼二楼屋子里的场景,当真如方想说的那般,被封闭的很严实,白天的话太阳绝对照耀不进去。

    “你刚才说,黑色的向日葵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养阴魂续残命。可你说的好像和这两个完全不沾边啊。”

    方想给我讲的这些仅限于是黑色向日葵的种植方法,并不是养阴魂和续残命的做法。

    “你他娘着什么急,老子这不是想让你了解的够透彻吗?”方想白了我一眼,也知道自己太墨迹,当下便是直言道:“黑色的向日葵,从发芽开始就不断的吸取极盛的阴气,生长的环境更是在阴气浓郁的地方。久而久之,这些黑色的向日葵便有着一个聚阴的作用。如果黑色的向日葵量大的话,方圆数十里的阴气都能被聚集到黑色向日葵的所在之地。我没猜错的话,那个周顺就是在用黑色向日葵的聚阴的作用来养阴魂。先前我也说过,人死后阴魂不能长留与世,如若不然的话便会灰飞烟灭。但是要有黑色的向日葵不断的吸取周边阴气的话,那这个阴魂非但不会灰飞烟灭,还会越来越强胜,等着时机到了便能重回身体,届时称为,重生。”

    “这是所谓的养阴魂。而续残命,其实也很好理解。你告诉我说周顺在里面放了一个棺材,棺材中有着一个小男孩的尸体。那个小男孩是谁我还不知道,但是想来应该是周顺要复活的人。人死后魂归幽冥,不能正常呼吸,身体将会逐渐腐烂。想要完全解决这种腐烂,光用冰冻住是不行的。”

    听方想说那么多我并没有感觉惊讶,相反还很平静。我知道这世界很大,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很多,方想说的这些恐怕也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我疑惑的说:小洋楼的那个小男孩,身体都完好无损,而且也没有腐烂。你说光用冰冻住是不行的,那这里面还有其余的办法吗?

    “当然有。”方想再次点了一根烟,抽了一口不以为然的说:光用冰冻住只能缓解腐烂的时间,想要让尸体彻底不腐烂不算是邪术,能算是大自然的力量。

    “大自然的力量?”我大为不解的望向方想。

    方想点着头吐出烟雾,嘿嘿笑道:“这个世界上最为稀奇,最有探索意味的还是大自然的力量。想要让尸体不腐烂,在人死后的三个时辰里,将这个人体内的鲜血全部抽出来,抽的一干二净。其后封印在冰中,保持尸体的鲜活。在其后的一个月里必须要找到一棵会流血的树,然后得到树中的鲜血,注射进尸体中,如此一来便能保持尸体的不腐烂。”

    “会流血的树?!”

    我瞪大眼睛,这一次是真的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我终于明白方想口中的大自然力量是什么了,不过我却不怀疑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会流血的树,因为在我进入小洋楼发现那具小男孩的尸体时,清楚的看到小男孩的尸体很是饱满,不像是被抽干血液的样子。

    也就是说,周顺真的找到了一棵会流血的树!

    等等。

    会流血的树中的血液,那会不会是江伯口中所说的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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