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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之国跟西之国在民俗方面没什么特别的差距,顶多就是服装上有那么点不一样。
西之国以素净为美,只有有钱人才会偶尔追求一下华丽,算是尝试一下不同口味,追求个性。而东之国的百姓比较喜欢穿格子装,有点苏格兰风情。
这些东西周书早就在日光城了解到了,到了东之国腹地之后体会得更加明显。
他抵达东之国已经超过了一周,由于有翻译器的帮助,他的口音很能迷惑人,虽说容貌古怪不过与人接触只要开口说话,作弊得来的口音便可以为他打掩护,至少不会让他被人当做怪物。
一周时间,在这个国家的旅程不能算是顺利,但至少没遇到什么麻烦事儿。
寻找这个国家国王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甚至没有发现任何有关联的线索。他已经走访了六座城市,主要的寻找手段是利用召唤之书检索本地的守护神。
根据蒂德莱姆那边的说法,东之国的国王在出行时是有守护神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发现有守护神的城市,应该就能找到国王。
不过很遗憾,他路过的城市之中基本上全部都是普通人。
周书很少单独行动,这一周时间身边没人跟着,对他来说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
他这一周来的调查方式比较自闭,基本上除了住店和买一些东西吃之外很少与东之国的人交流。
这种自闭是不对的,就算是杀手也不应该脱离社会独来独往,尤其是在找不到目标的情况下。
既然自己的本事不能搜寻到猎物。那就多动一下嘴皮子,四处打探打探好了。
周书这一周时间一直在自己找来找去,主要是不太喜欢和人交流。有些话他问不出口。现在被逼无奈,他在一座叫做盐城的地方停留下来。准备稍微打听打听。
‘嗨,朋友,知道你们出游中的国王走到什么地方了吗?’
这样的话似乎不太适合说出口。
在盐城行政区广场的一座陌生老头雕塑下,周大老爷非常招摇的用拇指弹接着一枚金币。
他在等人向自己搭话,只要多等一会,就会有见钱眼开的地头蛇跑来,有什么事儿直接问他就好了。这种和小流氓接洽的方式是蛇鸟告诉周书的,这是一种比较新颖的交流方式。至少对他来说如此,往常他只要站着不动,就会像个露着大白腿的漂亮姑娘一样将流氓吸引来。现在来看似乎是吸引力下降了。
周书弹硬币的手法也是有些糙,一枚金币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好多次,也没见什么人跑来搭腔,这让他严重怀疑蛇鸟是不是耍自己。考虑到她是那种奇怪组织中的人,应该还是有一些江湖阅历的,周书只好继续把金币抛来抛去。
在金币第一百次掉到地上的时候,周大老爷受够了。这会离太阳下山也就一个多小时的功夫了,他已经浪费了整整一天。他厌倦了撅着屁股去拣金币这种事情。也厌倦了行为艺术家一样的古怪行为,他决定先收工,明天在忙。至于那枚滚落得老远的金币。他看都没看,起身后调头就走。
那枚金币在周书起身后不久,被一只满是泥块的靴子踩住。一只带着弓箭手套的的手将金币捡起来,擦掉上面的灰尘后放在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上咬了一下。金币也是用自己的柔软度证明了自己。
“竟然是真的。为什么那个外族人会连一枚真的金币都懒得捡?”
说话的是个女孩子,穿着胸甲绑着护额,是比较普通的战士打扮,只不过装备很旧也不全,看起来混得并不算如意。
她这会正眯着眼盯着周书的背影,手里捏着金币。她在犹豫。要不要从这个看起来很大方的男人那里赚取比这一枚金币更多的钱财来。
周书本来就不太指望会在这座城市遇到什么有用的消息,这座盐城的规模不算很大。应该算是东之国一块地区中第三四名规模的城市。这个三四名基本上就等于三四线城市了,毕竟这个世界的城市本就不多。大多都是镇子。
他算是很随意的溜达到了这里,几天来他在天上绕得头晕眼花,已经失去了方向感。别说没找到国王,连都城都没去一趟。
他这会正准备去吃个晚饭,然后找机会往这个国家的都城跑一跑,寻找线索,总比留在这里要靠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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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盐城的南门方向,掩着入城的马车道正有一辆运送劈材的马车驶来。
劈柴在马车后面堆得山高,好在驮马年轻有力,拉着车子并不觉得吃力,赶车人也不需要用鞭子招呼驮马干活。
马车在离城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了下来,坐在赶车马车夫身边的一个漂亮女孩从车前座跳下,对着马车夫深深的弯腰鞠躬。
“真的非常谢谢您能载我一程。”
马车夫挥着手表示这不算什么。
“那么大叔您先进城吧,我去拜访伯父。”
马车夫点了点头,“希望你伯父愿意给你出旅费,我们可是一直盼着镇子上出一个王妃的。”
女孩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忧心忡忡。“我伯父当年是被我爹赶出去的,我恐怕不会太容易……”
“雀西小姐,我比你年纪大,当年那些事儿也比你清楚。放心吧,我了解你伯父,他肯定愿意帮助你的。等你拿到旅费,一定要去找一个保镖。或许旅行者同盟那边有便宜的旅伴,但你千万不要去,要去商会雇佣有执照的佣兵。你这一路不知道要走多久,运气不好恐怕要持续很长的时间,希望你能顺利找到国王。”
女孩的名字叫雀西。家中原本是附近镇子上的庄园主,只不过东之国战败,她老爹买的战争国债血本无归。家道因此彻底破败了。
破败归破败,不过雀西家有着非常充足的东山再起的理由。因为她是一名王妃!
雀西在三年前她十五岁的时候遇到过游历中的国王队伍,那是一个很明媚的夏天,当时的她在镇子口抓着一堆颜料在那里画图,用手指将色彩往画布上随意的磨擦着。
她喜欢鲜艳的颜色,将颜料里红色和黄色用个精光,不过她面前的风景却是一片灰黄色的旷野,看起来很荒凉。
在她画画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年轻男人从旁观看。雀西觉得这个人很烦。那是一个旅行者,至少不是镇子上的人。他盯着看了非常长的时间,却没有给出一句赞美,雀西平时画画总是有大堆男生在一边吹捧。虽说她很讨厌那些吹捧的话,因此将画板从镇子上的花坛前搬运到空旷的阵子口,
不过一点叫好声都听不到,实在是有些不习惯。
那年轻人并没有打算一直沉默的看下去,他很快就开口说话了。
“你为什么对着旷野,却画出了这么艳丽的画?”
对于那人的搭腔雀西有些不满,因为这话显然不是夸奖。
“我画的不是风景。是心情。”当时的雀西是这么说的。说完之后,她用指尖将一大块黑色颜料涂在画布中央,“现在这就是我的心情!”
“黑色?你正在变得不开心吗?”
“没错!”
“那怎么样才能让你开心一点呢?”
雀西至今为止。反复回想当时的状况不知道多少次。就算回想再多次,她也觉得那是个浪漫的一天。
年轻人是国王,当时有二十八岁,却有着十七八的外表。在提出问题之后,雀西心不在焉的回答说:“如果镇广场能够竖立起我的铜像,我的心情大概会好一些。”
年轻人听完之后笑了笑,恢复沉默,继续看雀西画画。第二天一大早,雀西家就来了一帮工匠和画师。说是要为雀西测量身材。
雀西一家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国王陛下就在这镇子,他同镇中领主所起。想要竖起一座雀西的铜像,在镇广场中央。
雀西同国王陛下订婚了,成为了第十一王妃。不过她当时还不够王室的结婚年龄,国王答应她留在镇子上,等三年后满了十八岁再完婚。
国王陛下在游历过程中遇到喜欢的女孩子,纳为妃子,这种事情经常能够听说。雀西没想到自己竟然好运的被陛下看中了。
在国王陛下求婚的时候,她差一点尖叫出声。订婚当夜,国王非常不合礼法的与她有了事实,结束之后还让她光着身子对着空无一物的墙壁画画。
当时的雀西将最鲜艳的颜色涂满画布,那是她人生中最开心的一个晚上。
现在的雀西满了十八岁,准备去国王身边成为他的妃子。她已经去过一次都城了,就在几个月前,严格来讲她是在东都渡过的十八岁生日。
等她年龄满了之后带着凭证去王宫,却被告知她已经从十一王妃变成了二十五王妃。这她倒不在意,不过王宫的人告诉她,王妃需要找到国王,将国王从游历状态中带回来,这才能完婚。
雀西去到东都已经花光了她家凑出来的所有的钱,无力支付额外的旅行,王宫方面倒是破例给了她一些钱。
寻找国王对于雀西来说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她需要找到一座近期国王经过的小镇城市,利用王宫发给她的凭证向城主询问国王陛下离去的方向,然后前往下一个小镇或城市。循环往复,直到追上国王陛下的脚步。
她带着王宫给的旅费回了家,在回家的路途中就花掉了大半,剩下的则是维持了自家几周的吃穿用度,偿还债务,之后就所剩无几了。
她现在需要动身去寻找国王,但是没有钱,只能向分家出去的大伯求助。
马车夫是她家以前的仆人,好心送原小姐来到盐城。算是旅行的起点。他不是很看好雀西的这趟旅程,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很难不出事情。
雀西没有旅费让家人陪伴着一通寻找。只能赌命一般的一个人上路。其实之前去西之都她也是一个人,花钱在旅行者公会找了一个目的地相同的伙伴。结伴上路,一路上相互照应倒是没出什么事情。
或许是她运气好,她当时找到的是一名返乡的退役女军官。虽说路途中有不少危险,都被女军官一柄长剑全部砍了个精光,雀西在一旁用手捂着眼睛,连血光都没看到半点。
马车夫显然不觉得自家小姐这一次还有那么好的运气,建议她从商会那里雇佣专门的保镖。至于钱的问题,等找到国王问国王要就好了。
雀西和马车夫道别。去郊外自家大伯的庄园寻人,心中祈祷着可以从大伯那里多要一些钱出来,让自己的旅程舒适顺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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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在下榻的旅馆餐厅里叫了烤鱼干和果子酒,一脸嫌弃的吃着晚饭。
河鱼刺多,周书不喜欢,其实海鱼他也爱吃,他这个人就不怎么喜欢鱼。要不是店长推荐,他大概也就用甜面包和自己带来的午餐肉将这顿饭给糊弄过去了。
现在推荐的东西端上来,他觉得还不如糊弄一下呢。
吃着干巴巴的鱼,喝着远不如果汁好喝的酒。周大老爷想到自己一白天都在傻乎乎的自己跟自己玩丢硬币,心情低落到了极点。
在他嘎吱嘎吱咀嚼着鱼骨的时候,一个人将手中的剑往他的座子上一拍。然后坐了下来,说了一句‘可以并个桌吗?’
“可以可以。”周书听到说话的是个女孩子,还没来得及看人家的长相就直接同意。
说完这话之后他一抬头,还成,是个五官端正的姑娘,还是是挺赏心悦目的,这顿饭总算是有了一点值得高兴的地方。
女剑士点了餐,只是几根烤玉米而已。现在玉米刚刚成熟,正是吃的时候。不过在东之国。玉米算是最低等级的食物。
周书看着端上来的玉米,有些羡慕。于是也要了两只。
“你这么有钱还吃烤鱼米这种东西?”女剑士露出不解之色,很自来熟的询问了这么一句。
“我只是喜欢吃玉米。看起来比我的鱼要好。”
“怪人。”女剑士将她吃了一半的一根玉米塞到周书的木盘子里,然后抓起一条烤鱼。“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交换好啦!”
周书看着玉米棒子上的牙印,有些稍微有那么点不太适应。不过在召唤之书中看过身前这女孩子的身材后,他很好胃口的从女剑士的牙印处入口,将玉米吃光。
女剑士那边似乎是看出来周书的大方本性,抓了一条鱼落肚之后不声不响的又抓了一条,还接过周书的酒杯,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周大老爷倒是不介意她混吃混喝,男人对主动的漂亮女人总是很宽容的,尤其是他。
女剑士吃饱喝足,周书啃了一肚子的玉米粒,两人都很高兴。女剑士高兴什么周书不知道,不过他自己是觉得新玉米挺好吃的,明天可以继续点来吃。
“你好,外乡人。谢谢你请我一顿饭。”女剑士笑呵呵的看着身前的周书,报上了自己的姓名。“我叫鸥娜,如你所见是个游侠。”
周书不是第一次见到游侠这种东西了,毛衣女幼鹰在搞事之前也自称游侠。见到人家姑娘挺客气的自我介绍,他也是出于礼貌的回敬了一番。
“我叫周书,如你所见,是个……呃……”周书还真就没为自己设计一个假身份。作为杀手连这种事情都忘记,他觉得自己好像是有些蠢。“呃,你猜我是干嘛的?”他非常机智的决定将这个问题丢给眼前的鸥娜解决。
“周书?真是典型的海客名字,念起来好拗口。”
“彼此彼此吧。”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行商?”鸥娜捏着下巴思索,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可是你身上没有商人的那种感觉。难道你是外来的传教士?如果是真的,我恐怕你是要白来一趟了,我们的信仰很坚定的。而且现在正处于神考验我们的关键时刻。”
传教士……周书觉得这个身份貌似挺不错的。很是感激眼前女孩子帮自己想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见到眼前姑娘一脸虔诚的望着天花板,仿佛那里飘着个什么神仙似得,周书妆模作样的说道:“我并不会强迫谁接受我的信仰。只是想帮助有困难的人。”
"这样啊……"鸥娜点点头,“其实我现在就有些困难。不知道您能不能帮我一下。”
周书是个入戏很快的人,当即摆出一副和蔼的样子说道:“我可以和你聊一聊。”
鸥娜表示,自己今天获得了一些意外之财,并没有伤天害理,不过收下之后依旧心里有愧。
“这个啊。既然没做什么违背良心、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或许那意外之财是上天赐予你的,拿了也就拿了吧,不需要纠结太多。”
周大老爷表现得像是个神棍。他这辈子就算见到真神也会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可能去信仰什么的,所以假装的不是特别像。
他这个出生在红旗下的青年,从小被人宣传说宗教就是一些神神鬼鬼的骗子,只有科学才是真理。
长大了以后他也是慢慢懂得,小时候这么跟自己说的老师才是不学无术的骗子,也知道那宗教这东西跟科学并不矛盾,虽说历史上有过一些碰撞摩擦,不过助益之处也不少。不过很可惜,他的脑子已经没办法容纳下信仰这种东西了。至少传统宗教没戏,只能安心当一个无神论者永不动摇。
周书将自己的扯淡话说完,接着一脸黑线的看着鸥娜捏出一枚金币。自己的那一枚。
“传教士大人,这就是我的不义之财。非常感谢您的开导,我现在可以说服自己使用这笔钱了。”
周书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挺有趣的,这捡了钱不跑,竟然跑来给自己下套,还跟自己蹭了一顿饭。
他哭笑不得的摆摆手,“如果你说的是这枚金币的话,就算是神奖赏你的好了,希望你能够保持秉性善良端正。”
“神在讽刺我?”鸥娜也开了个玩笑。
“是我在讽刺你。”
“心疼了?想要回这笔钱?”
“谈不上‘笔’吧。”
“这可是真金啊!!”
“那好吧。如果你想让我问你讨回这个钱。你可以继续阐述它的价值。”
鸥娜完全不打算还回这一枚金币,如果周书真的要讨。她直接冲出旅店,她对自己脚程非常有信心。
她这次与周书接触是来赚取更多的金币的。通过刚才的试探她已经确信。这个男人相当额大方,在财物上不拘小节。先是允许自己用明显占便宜的东西与他交换烤鱼,又没有对吃过的玉米抱怨或者露出不悦神色,甚至还吃掉了自己吃剩的大半只玉米。
换做普通男人,大概会说一些诸如‘拿玉米换我的鱼,这不公平’‘这只玉米你吃过了,给我换一根’之类的话。内向一些的也会露出不快,将自己的那根玉米放在一边不去动。
在鸥娜看来,眼前这个男人绝对是非常完美的金主。如果他不是长了一张奇怪的海客面孔,鸥娜甚至会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游历中的国王。
“传教士先生。”鸥娜笑呵呵的看着似乎很冤大头的周书,“不知道你是否遇到了什么麻烦,我之前看到你抛接金币,你应该是想要寻求佣兵的帮助吧?你刚来这座城市大概不知道,这里的佣兵是绝对不会往行政区跑的。”
周书对佣兵什么的兴趣不大,打也不排斥,只要能随便来个地头蛇,跟自己好好讨论一下国王行踪的问题就可以了。他现在是一点线索都没有,甚至对这个国家没有什么概念。
“如果你需要帮助的话,我许我可以帮忙。不过收费稍微有些贵。”
周书还是第一次见到女人说自己收费有些贵,也是不经意间联系到某健康的第三产业上去。就召唤之书中鸥娜身体的综合素质来看……周书盯着书里的内容,不禁点了点头,“贵点是应该的,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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