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玄幻魔法 > 星圣之剑 > 第五百一十八章 冲阵(三)

在成百上千年的战争中,各种各样的战例都层出不穷,像洛明和格兰蒂这样双骑冲阵的,虽然不常见,但也并非绝无仅有。

    哪怕二人身上还有棘手的苍炎防护,普通士兵纷纷躲避,箭矢也失去劲道被轻松防御下来,贝兰军也依旧有别的办法应对这一招。

    两队贝兰骑兵从左右两侧冲出,朝着二人杀去,他们手持修长的骑枪,队列整齐,让洛明看了就眼神一肃。

    不愧是贝兰联邦的骑兵,无论该怎么痛恨这些入侵者,但至少得承认他们的骑兵的综合水平在公国之上,而洛明骑马的经历到现在为止才三年,更是无法与之相比。

    若不是自己有别的底牌的话,是肯定不会选择与这样一支骑兵交锋的。

    下个瞬间,一股法力波动传来,那些骑枪上顿时出现了白色的光晕,这是臂铠上自带的法术加持,根据阿雅之前的推测,应该可以让骑枪拥有一定的火焰耐受力,恐怕还有一定的缓冲作用,可以在发出更强力的刺击同时,保护好骑兵的手腕。

    无论是骑兵本身还是这法术,都毫无疑问是价值不菲。

    还真是看得起我啊……洛明冷笑一声,用腋窝和铠甲上的支架一起夹住骑枪,趁机掏出了两个铁球,朝着对面扔了过去。

    骑兵们没有靠近过洛明阵前,因此还认不出这就是手榴弹,但他们本能地知道这铁球肯定不简单。

    骑兵的冲速虽快,但左右闪避就没有人脚那么灵活了,他们也没有躲闪,而是直接用骑枪去挑,就要将它拨开到一边。

    按常理来说,这一招还真的有用,手榴弹毕竟是靠火绳延时爆炸的,若是在爆炸前就被挑开到一边的话,虽然威力不小,恐怕也不足以伤到敌人了。

    然而,洛明并没有让他们轻松过关的想法——别忘了他可以控制苍炎,而苍炎可以表现出正常火焰的特性,用于点燃火药!

    就在骑枪要触及两枚手榴弹的瞬间,附着在火绳上的那一点火星突然大盛,迅速冲入了手榴弹的内部。

    下个瞬间,伴随着巨响,手榴弹提前炸裂开来。

    预先填充进手榴弹的细碎锐利的铁片与铅质的细小碎块在火药爆炸的推力下,迅速地扩散开来。

    或许骑兵身上的铠甲能够挡下其中大部分的弹片,但只要有少数弹片穿透防御,就能造成很严重的伤害。

    而他们的战马身上虽然也有一定的防御,但远远比不了骑兵本身那么周全,更容易受伤。

    除此之外,爆炸产生的气浪也有可能将骑兵从马上推落。

    于是,三个骑兵或落马,或连人带马一起摔倒,还有几人受伤,将整个队形都扰乱了片刻。

    虽然只要给他们几秒时间就能重整队形,但就这几秒时间内,洛明和格兰蒂两骑已经杀了上去。

    洛明在马上使用骑枪的技术只能说是一般,不过仗着自己修为高,又用苍炎遮蔽自己的动作,俯身躲过敌人刺来的骑枪,然后出其不意地发出了一击,才正中那个骑兵的胸口,将他直接从马上打落。

    虽然对方的胸甲只是凹陷下去,没有直接开裂,内部也有厚实的缓冲材料能够吸收部分冲击力,但从奔马上被人打得摔下去,这件事本身也够他喝一壶了吧。

    就与此同时,洛明也感觉到手中的骑枪发出了一阵开裂的声音,恐怕再发出两三次攻击就会完全折断。

    毕竟,骑枪除了枪头部分之外基本上全都是木制,这样才能让它在保证三四米的长度的同时,重量不会超标,使用起来不会太过笨重。

    如果让战马放缓速度,只用骑枪随便捅旁边的敌军的话,就和步兵用的长矛的耐久度差不多,可以用很久。

    但借助高速奔跑的马力对敌人发起冲击,对木杆就是一种严峻的考验了。

    洛明不用自己更惯用的剑,而是用骑枪,主要是为了它的省力效果。

    他手中的骑枪长达四米,攻击范围远胜一般的剑,甚至洛明那把用来让天权剑魂依附的大剑都比骑枪短不少。

    如果要用剑达到同样长度的攻击范围,那就得用上剑气了,剑气的消耗可不少,虽然洛明有五倍于普通剑师的斗气储量,但也不能随便浪费。

    现在,他几乎一点斗气都不用消耗,单纯控制着骑枪去捅人,就能取得杀伤。哪怕骑枪在洛明手中完全是消耗品,但能用个两三回,打倒几个贝兰的精锐骑兵,省下两三次剑气的量,也算挺赚了。

    当然,技艺精湛的人,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尽量降低骑枪的损耗吧。

    就像庖丁解牛这个故事中所说,三脚猫厨子一个月就能把牛刀用坏,好厨子可以把同样的刀用一年才需要换,而庖丁本人用了十九年,依旧像是把新刀一般。

    格兰蒂的技巧虽然到不了那种近乎玄学的水准,但也甩洛明好几条街,比这些贝兰骑兵都要高出几分来。

    毕竟她在出走之前,一直在光辉之刃骑士团接受高水平的培训,还有她那个前任骑士团长爷爷给她开小灶搞特训。

    世俗的王侯之家,都不一定能为子嗣提供这样高标准的教育条件吧。

    只见格兰蒂直接躲开了一根刺来的枪尖,抓住枪杆向后推去,把那个骑兵差点推下马。

    与此同时,她用骑枪将另一根刺来的枪杆拨开一个细微的角度,从自己的头边擦过,手中骑枪又向前轻轻一探,居然直接通过铠甲的缝隙刺入了那个骑兵的脖子,划开一个大口后收回。

    就算这样,她居然还有余裕,收回骑枪,然后向着另一边的敌骑扫去,恰好刺在他的腿缺乏铠甲保护的地方,稍微施加了几分力,把他差点从马上拖下来。

    虽然对手扔掉了骑枪,双手抓住缰绳,哪怕一侧的大腿上留下一个大口子,血如泉涌,也没有落马。

    但这个状态的骑兵,基本上也可以说是失去战斗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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