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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九章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全旭从青州前往登州的归途,相对比较慢。

    其实,不慢也没有办法,除非把杨婉儿扔了,否则只能慢悠悠的走着。

    全旭给杨婉儿和王微都准备了马车,可是这个时代的马车,既没有减震,道路路部又差,全旭一般情况下,宁愿骑马,也不想坐马车。

    哪怕他的那辆马车是采取后世技术打造的,拥有良好的桥式减震和弹簧减震装置,然而,问题是,再好的减震也架不住坑坑洼洼的路面。

    王微的身体虽然不强壮,至少她可以受得了苦,颠簸之苦再苦,相较与茅元仪七年之后重逢的喜悦,那都不叫事。

    可是,杨婉儿却不同,她自从被卖到青州陈园之后,最远不过去过济南,根本就没有出过远门,连续三天下来,刚刚都是上吐下泄,人都瘦得脱形了。

    全旭这才无奈,只好慢腾腾的走着,每天以五六十里的速度前进。

    玄鹰卫这个时候,让人专门给全旭捎来一封信,这封信不是别人,正是辛月给全旭写的,自从全旭纳二娘为妾之后,二娘的妹妹辛月,也就再也没有担任全旭的丫鬟,而是与汤四喜一样,被赶到了全家庄镇的女子学校学习。

    有些习惯是全旭没办法改变的,按照全旭原来的计划,金梯书院就是一所小学,慢慢发展成为一所高级人才学院。男生、女生一起教。

    然而,金梯书院清一色都是男孩子,根本就没有女孩愿意去,哪怕免费也没有人愿意去。

    这个时代女子虽然可以识字,却不能与男生一起上学,当然,除非是在私塾,兄妹姐弟一起上学。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让曹氏手底下的几个老婆子,利用前院临时搭建的一座教室,充当女校,辛月与上百名女孩一起学习。

    辛月的识字不多,一封信用了足足三四张A4纸大小的宣纸,上面连写带画,让全旭终于明白过来,原来随着二娘成了全旭的妾,她们姐妹的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为了将来给辛月找一个好婆家,二娘就强迫辛月开始缠足。

    缠足,顾名思义就是用布把双脚缠起来,阻止其自然生长、发育,让双脚变得又尖又小,这是古代评价妇女是美是丑的重要标,长着一双天足的女子脸蛋再漂亮,身材再好,也会被嫌弃的。

    只是这样做的代价,却是脚部软组织挛缩,双脚像是被火烧过似的,变成了一个严重扭曲变形、连肤色都很不正常的肉疙瘩,加点特效都可以做恐怖片的道具了。

    当然,古人是不会这样看的,他们觉得很美,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美付出的代价却是女人就此变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关节炎将伴随女子一生,让她们饱受折磨。

    女子双足废了,行走不便,只能在家里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倒也符合了自南宋代以来古人对女子的要求,不得不说,这种要求很变态。

    从先秦直至隋唐,不曾有过哪个朝代要求女子禁足,更不曾有个哪个朝代的文人极力吹捧女子禁足,只是自南宋之后,禁足之风便慢慢开始。

    当然,明朝缠足之风并不严厉,这是这个时代可是大户人家与杨州瘦马的专利,普通百姓以及贫困百姓,需要做着男耕女织的生活,缠足会让脚畸形,没有办法干重活,只有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姐才会去缠足。

    以至建国的时候,想让妇女放足遭到全国妇女的强烈反对,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当然,禁足之风泛滥满清并非偶然,当时南宋在对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异常被动,一直处于挨打的地位,这让南宋朝的男子心里充满了挫折感,只能在女人身上寻找自己破碎的尊严,他们是没有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强了,但是却有办法让女人变得更弱。

    自古以来,男人的刚强都是用女人的柔弱衬托出来的,不是吗?

    先秦横扫六合,从陕西一直打到广西,所向无敌,他们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寻找自信;

    大汉封狼居胥,一直将匈奴撵到了欧洲,他们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寻找自信;

    大唐灭突厥,灭高句丽,兵锋直抵中亚,直到分崩离析了,那些地方节度使仍然压着北方游牧民族狂扁,他们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寻找自信。

    明朝开国,远征漠北,七下西洋,也不需要在男人身上找自信。

    然而,满清,汉人丧失了传承自先秦的那股野性之后,汉人变得怯懦柔弱,再也不是北方狼族的对手,只能挖空心思让女人变得更弱,用女人的弱来衬托自己并不刚强的形象。

    三寸金莲那变态的“美”,与其说是审美观上的问题,还不如说是男人的心理出了问题,而且一病就是三百多年。

    到了后世,审美之风又变了,男人不娘不美,女人不彪不行……

    在全家庄镇,全旭离开之后,没有人可以管二娘,辛月无奈的向全旭写信告状,希望全旭可以给她做主。

    放下辛月的信,全旭气得不行。

    他正准备给二娘写信,三娘看到了看辛月的信,马上就笑喷了:“辛月知道苦了吧,没有这苦,哪来有将来的甜?”

    “哪有什么甜?好好的脚,为什么要缠,只要一缠还不把脚缠坏了?”

    三娘苦笑道:“不缠脚,将来怎么嫁出去?你忍心让辛月嫁给一个庄稼汉?”

    “我才不信这个邪!”

    全旭愤愤道:“我要让她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看着她整天像只快乐的百灵鸟一样活蹦乱跳的,多好啊,干嘛非得将她弄成弱不禁风的病秧子?我不仅不会给她缠脚,还要教她骑马、射箭,更要教她拳脚功夫,让她把敢小看她的人通通揍成猪头!”

    “那她,不就成野丫头了,跟我一样?”

    “难道不好吗?”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亏待你了?女孩子有点野性有什么不好的?这世道越来越乱了,想活下去就得把自己变成狼,柔弱的羔羊是没有活路的。至于她能不能嫁出去,我还真不担心,辛月就是我的妹妹,她长得这么好,哪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全旭无法管得了全天下,但是他可以管得了自己,如今依靠着全旭吃饭的人也有两三万人,这其中,在工匠、管事、家丁兵层面,他们也跟着全旭过上了小康生活,他们已经脱离了饥贫,也有了更高的追求。

    虽然所有人在骂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可是,人人却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可以当官,或者嫁给当官的当官太太享福。

    全旭挥笔泼墨,当既写下:“从今往后,全记任何成员子女、妻妾,禁止缠足,已经缠足,立即放开,违者,当事人,立既开革,欺上瞒下,剥夺所有,赶出全记!”

    向陋习打响第一枪,从解放双脚开始。

    全旭随即想起了杨婉儿,随即道:“三娘,你让杨婉儿过来一趟!”

    “是!”

    不多时间,杨婉儿来到全旭下榻的客房。

    全旭的目光落在杨婉儿的脚上,杨婉儿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即伸出自己的脚。

    此时杨婉儿缠足已经超过三年,也是从九岁开始,现在她的脚只有九岁孩子的脚差不多大,而且又尖又小。

    全旭微微皱起眉头:“你的脚不疼吗?”

    杨婉儿摇摇头:“当初是疼,现在好多了!”

    “解开你的脚,从今以后不许再缠!”全旭望着三娘郑重的道:“咱们家里,谁也不准缠脚,再缠就自己离去!”

    杨婉儿愕然……

    虽然有些慢,全旭还是在八月底赶到了登州境内,然而刚刚进入登州境内,全旭就闻到了空气中有一股焦糊味。

    “茅兄,你闻到了吗?”

    “什么?”

    “空气中的焦糊味!”

    “闻到了,有些奇怪!”

    茅元仪的眉头皱起:“这个焦糊味,怎么这么奇怪?”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茅元仪对于这种味道并不算陌生,早在他担任孙承宗幕僚的时候,在辽东发起柳河之战,无论从兵家的角度,还是从战略的角度来说,这一场仗都不应该败。

    可是,偏偏败了。

    此战中,孙阁老和马总兵亲临前线,在一线督阵,总不能说将领怕死畏战,调集的是精锐,出动的是大军,策划的是偷袭,对手没有重兵,目标不是重镇,城墙还很残破,且仅有一人高……总之,在传统的兵法战道里,找不出一条足以导致失败的理由,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惨败。

    前锋全部被歼,后队惊恐溃散。

    虽然这场战争,不知道怎么的泄露了情报,后金早在柳河沿线布防,偷袭不成,那就强攻,本来属于正常,偏偏,后营粮草走水。

    士兵惊恐奔逃,酿成了全线溃退,十二万大军损失六万余人。

    全旭策马加鞭:“茅兄,猜测到了?”

    “登州的粮草被烧了!”

    茅元仪愤愤的道:“这帮人,真是该凌迟!”

    “很简单,他们策反秦承祖部下不成,被秦承祖反杀,秦承祖怒而投降朝廷,他们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孺子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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