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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骑兵对步兵拥有着先天优势,骑兵就像装甲车一样,对步兵有着碾压性的优势。

    只是非常可惜,这股响马太过自以为是,或者说,他们只是响马,不是骑兵,就这样冒然就冲了过来。

    骑兵对步兵虽然有优势,但是,却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战乱战,骑兵目标大,不灵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围殴。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三四十名响马,被迅雷铳一阵乱射,当场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已经晚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开始得匆忙,结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柱香工夫,战斗完全结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两名在近战中被砍伤,伤势不重,并不影响行动,伤势最重的是一名叫杨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牵马的时候,被那只脾气暴烈的大红马,用头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估计摔得脑震荡了。

    全旭有些兴奋,这次缴获,获得了二十二匹马,虽然响马的马,也不见得是什么良马,至少,他们可以形成骡马化行军。

    大车上装上他们宿营时,用的铁锨,家丁兵们拿着铁锨,直接在官道边上的沟渠里,直接就地挖个大坑,将响马的尸体扔进去,迅速清理现场。

    那些被火铳击中的马尸,自然也没有浪费。

    剥皮的剥皮,开膛的开膛,全旭的家丁兵标配就是斧头,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拿着斧头,把马肉大卸八块。

    徐彪望着这些马肉道:“全爷,天气太热,马肉容易变臭,这可怎么办?”

    全旭很想直接说丢掉,三娘一脸不舍得的道:“前面有个松树林,拿松树一烤,马肉可香了!”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们进林子!”

    现在已经是五月上旬,全旭不知道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详细时间,可是无论他如何赶路,想到抵达皮岛,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把速度提上来的。

    听到全旭的命令,众家丁大喜,他们马上动手,把马肉放在大车上。

    这些大车用人推的时候,一辆大车装着五六百公斤东西,现在有了马,再装七八百公斤也压不坏车辆。

    总共十九匹死马,拥有的马肉加起来也就八九千斤,倒也不算费事。

    众家丁兵抵达松树林以后,开始处理马肉。

    这次全旭带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个人出来,携带了五口不锈钢桶,充当做锅的大锅,这种不锈钢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来非常方便,挖着炉灶,就可以烧火做饭。

    大块的马肉直接剁成拳头大小的肉块,洗干净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锅底料倒进不锈钢铁桶里,把马肉倒进去,大火猛炖。

    不多时,五口不锈钢桶里就冒出诱人的香辣气息。

    五口不锈钢桶其实远远无法炖下十九匹马的马肉,更多的家丁兵们则是拿着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着马肉块,放在火上烧烤着。

    很快就肉块就发出诱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当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随着一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然而,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非常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确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刚刚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过一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非常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一些,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胡子乱抖,指挥更多的人包围少年。

    由于是山东方言,全旭反而听不太懂。

    通过三娘向全旭解释,全旭这才了解到。

    原本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间肚子大了起来,众人以为女人不守妇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这个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不干了,他拿着刀与众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们走吧,这样的臭女人活该被沉塘!”

    全旭对这名女人并不关心,只是看着那名少年身后不错,显然是练过的,他身边缺少一个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琅琊榜》里梅长苏的贴身侍卫飞流一样,他以后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这里,全旭决定管这个闲事了,他朝着徐彪摆摆手,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全旭让三娘给徐彪一把银币,徐彪拿银币,朝着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没有让家丁兵动手,直接劫人。

    这些百姓只是观念问题,本性淳朴,那名少年被几名百姓按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们倒也没有伤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样。

    起初,族老听着徐彪的话,显得非常愤怒,可是当徐彪将银币亮出来的时候,众人反而沉默了。

    什么叫不守妇道,为了钱卖儿卖女的多了,典妻这种毁三观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没有,反而非常常见。

    所谓的典妻,就是把妻子当物品一样典当,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不过,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长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对承典的人说来,对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会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许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

    在《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当徐彪亮出一大把银币的时候,那名族老以及周围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徐彪将一枚银币递给族老:“这是一两重的银饼,你可以验验。”

    全旭铸造的银子,成色比一般银锭更鲜亮,那名族老接过银币上下打量起来,用牙齿一咬,就出现一个牙印。

    徐彪接着道:“一大一小,两个人我们东家都要了!”

    说着,徐彪将手中的银币一二三的数了起来:“十五枚,就是十五两银子,能买一大一小两头牛,这价格买个黄花闺女都绰绰有余,做人哪,不要太贪心!”

    众人不约而同的望着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时带着一辆带着车厢的奢华马车,十三辆平板马车,二十多匹马,四五十名壮强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钱。

    徐彪急忙一闪:“还有契约,不许赖账!”

    又用了,好在保长识得几个字,拟写了一份文书,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这才完成交易。

    众百姓与族老拿着银币走了,留下了猪笼里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没有其他人按着他,他急忙起身,捡起柴刀,疯狂的砍着猪笼。

    徐彪望着少年:“小子,你别想着跑,我们东家可是花了十五两把你和你娘买下来了,你们两比牛都贵!”

    少年一言不发,从猪笼里把他娘扶起来。

    “多谢老爷活命之恩!”

    全旭看着妇女脸色苍白,明显不是吓的苍白,而是一种病态的苍白,她的腹中隆起,却瘦得不像样子。

    难道说,这是大肚子病,而不是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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