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有一口两界钟 > 第二百零四章 插旗

    李海川的武学天赋奇高无比,又加上体质出众,全身协调性极强,力气也大,因此二十来岁,便已经在传武界打遍天下无敌手。

    除了极个别的专业散打和摔跤运动员外,整个夏国几乎没有李海川的对手。

    李牧一直认为,如果获得青铜小钟的人是父亲李海川,而不是自己,那么李海川在修行上的成就,肯定比自己要强的多。

    毕竟李海川脾气暴躁,心狠手辣,跟人比武是真的敢下死手,不然也不会在跟人比武时,出手打死了人。

    相比李牧,李海川才是真正适合在大殷朝闯荡的修行人。

    就像是如今,李海川在面对魔神巨手时,被激发的潜力尽出,生死存亡之际,竟然接连跳跃了两个大境界,本来元丹一转都没有修到圆满,结果却被刺激的直接元丹三转了,连三头六臂和雷罚神眼都给压迫了出来。

    而李牧自从得到青铜小钟之后,便在大殷朝苦修不辍,其中还多有机遇,结果到现在也不过才元丹二转,达到了躯体如意的境界,距离元功三转,不知差了多少时间和机遇。

    可是李海川,却在魔神的威亚之下,轻而易举的就达到了第三转,虽然当时的情形极其危险,他是在魔神的压迫下,吸收魔神的气息为己用,将魔神泄露出来的力量,转化为自己的力量,如果稍有不慎,便是魂飞魄散的下场。

    但不管怎么说,李海川毕竟借助魔神之威,突破到了元丹三转的境界,如今即便是受了重伤,可只要治好伤,修为便会恢复,已经比李牧高了一个境界。

    什么叫人比人气死人?

    这就是!

    在李牧眼中,李海川比他更像是天地间的主角,比他更像是气运之子。

    “我辛辛苦苦的修炼了这么多年,又是杀人又是放火,才不过是元功二转,而我老爸只是为了救我,直面魔神巨手,便成就了元丹三转!这特么上哪说理去?”

    李牧看着悬浮在半空,正闭目运功的李海川,大生挫败之感:“原来我老爸才是天地间主角!”

    他看了一会儿,见李海川气息平稳,显然刚才的龙血金丹已经起了大作用,此时正在快速的恢复。

    如今在这荒凉的月亮之上,不用担心有什么人能够打搅李海川的疗伤,李牧不再多看,自己也静下心来,查看自身的修行状态。

    他在燕京城煤山之上,直面魔神巨手,给他极大的心灵震撼,刺激的他真元疯狂运转,又有钟声相助,一身修为也有了极大提升。

    虽然比不过李海川,但也已经超出了元功二转的初期,开始向三转迈进。

    李牧此时心中已经有了明悟,他这九转元功,一转比一转难炼,如果没有外力相助,只凭修士按部就班的苦修苦练,怕是修行千年,直到寿元已尽,怕是也难以修到三五转,这门功法就特么不是太太平平修成的!

    想要快速提升这门功法的境界,就得去战斗!

    只有去找高手相斗,在生死之间历练,才能全面激发自身的潜力,才能快速提升修为。

    “这是逼着我开群嘲啊!”

    李牧对这门功法哭笑不得:“看来开辟这门功法的老祖,定然是一个战斗狂人!留下这九转元功,也是逼着子孙后代也像他那样化身斗战狂魔。”

    他调息片刻,缓缓收功,扫视四周。

    只见此时自己正身在一处十分平坦的地面上,远处有一个高高的环形山,地面上灰尘和砂砾,走上几步,留下了深深地脚印。

    “咦?”

    他看向前方,只见几里地外插着一根旗子,在平原上显得孤零零的很是孤寂和突兀。

    李牧迈步,一步迈出,便到了旗子前,仔细看去,发现原来是一根星条旗,旗杆和旗面上也都布满了灰尘。

    “原来是阿麦肯国的旗帜。”

    五十年前,阿麦肯国登月时,在全球造成了巨大的轰动,震惊了所有人。

    那是人类第一次踏上月球,代表了人类最先进的宇航技术,也展示了阿麦肯国超强的科技实力。

    这次登月行为,成了人类的绝响,此后五十多年,再无一个国家能第二次登月,便是阿麦肯国自己,也没有进行过第二次尝试。

    五十年后的今天,夏国的航空技术依旧难以达到阿麦肯国五十年前的水平,仍旧难以开启登月行动。

    科技虽然在发展,但宇航技术并未比昔日有太大的突破,阿麦肯国仍旧是第一个登陆月球的国家。

    夏国现在空间站都搞起来了,偏偏在登月上还是裹步不前,难以形成有把握的科技行动。

    “这旗帜太小气了!”

    李牧看着面前这个跟自己个头差不多高的旗帜,忍不住摇头:“想要插旗圈地,这么一个小屁旗帜有什么用?想要宣誓主权,就得又粗又大才行!”

    当下他取出了一根几吨重的钢锭,口中喷出一道纯阳真火,瞬间将钢锭烧化,化为一滩钢水悬浮在半空中。

    “咄咄咄!”

    李牧双手掐诀,一道道印诀打出,虚空中凝结成一枚枚符文,没入了钢水之中,又融化了一块玄铁,也打入了钢水之中。

    片刻之后,钢水的形状开始发生变化,化为了一根高大的旗杆,横浮在李牧眼前。

    “嗤!”

    一面红色的布匹出现在李牧手中,被李牧挥剑斩下一块来,将这布匹镶嵌在旗杆之上。

    这红色的布匹叫做龙血布,乃是火龙树的树叶结合赤焰火蚕丝炼制而成,极为坚韧,是不少修士炼制法袍的首选之物。

    这布匹炼制极为不易,一方玄铁都换不来一匹龙血布,等闲修士倾家荡产,也未必能买得起。

    但顾倾城身为天河剑派掌教的女儿,这些龙血布倒是有那么几百匹,她在用龙皮为李牧炼制衣服时,就是以龙血布为底料。

    只是龙血布相比黑龙皮而言,还是太过低端,最后还是李牧以太阳真火融化龙须,将龙须打入龙血布中,才炼制出了新的布匹,最后才能与龙皮相合,为李牧炼制出了几套衣服。

    这几套衣服炼制出来之后,一半给了李牧,一半顾倾城和胡芸娘平分,剩下的龙血布便都给了李牧。

    今天李牧想要炼制一面旗子,旗面得是红色的,因此他第一个就想到了红色的龙血布,此时毫不犹豫的裁下了一大块,作为旗面。

    这旗面起码得有一间房屋面积大小,放在大殷朝的世界里,足以能让大多数修士炼制出一套护身法宝了。

    将这旗面熔炼到旗杆之后,李牧又取出一团赤金,将这赤金一分为五,化为五颗金色五角星,镶嵌在了旗面之上。

    嗡嗡嗡!

    这五颗五角星镶嵌在旗面上之后,整个旗子便已然成型,一枚枚符文如同活物一般在旗面和旗杆上来回流转,整个旗帜不住颤动。

    “去!”

    李牧将这旗杆猛然向前方投掷而出。

    这一杆旗帜化为一道红光,飞到不远处的环形山上空,在空中猛然变大,化为百丈多高的旗帜,轰然落下,扎入环形山的山头上,旗面无风自动,不住颤动,带动的整个环形山都在轻轻摇晃。

    旗帜上的金色五角星,发出道道金光,笼罩了整个山头,随后金光不住扩大,笼罩了方圆百里,形成一片被金光笼罩的区域。

    这些金光子缓缓凝聚出一个个细小的符文,无数细小的符文又汇聚成一个大字:夏!

    “这才叫插旗圈地!”

    李牧拍了拍手掌,对自己炼制的旗帜十分喜爱:“月球自古以来都是夏国的国土,谁敢犯我疆土,定斩不饶!”

    他看着猎猎抖动的旗帜,禁不住心中一动:“话说,我似乎也可以炼制一杆战旗作为法宝。”

    他在大殷朝的世界里,已经决定离开清河县,赶赴云州参加科考,马车都已经炼制好了,就差一个护持马车的法宝。

    现在看到这面国旗,心中顿时生出感应:“等回到大殷朝,便炼制一面大旗插在车上,到时候赶赴云州府,正好一路上打响旗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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