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为拉普拉斯妖 > 第四十九章、我,似个机器,没有感情

  在十三区,没有工作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早上七点起床,在宿舍洗漱,刷一会儿视频,七点半到食堂吃饭,吃完七点五十,来到储物间。

  从柜子里拿出工作服和工作帽戴上,跟着线长喊一喊厂里的口号。

  电子厂的一天就开始了。

  陆明义的工作是拧螺丝,他和工友们坐在流水线旁,面前传送带不停往前,送来一块又一块电路板。

  工位上有电动螺丝刀,他将螺丝刀对准位置,往下一按,一提,就完事了。

  这个岗位不太累,他托了好些关系,才转到这里。

  没人敢偷懒,监控摄像头遍布了全厂,还有线长来回巡逻。

  没人能偷懒,传送带以一个恒定的速度向前,送来定量的产品,稍微慢一点,就会造成堆积,然后被线长辱骂,严重甚至会丢掉工作。

  早上一直干到十二点,去食堂吃饭。

  工厂的门口有探测器,曾经有人想要偷产品回去,被保安打了一顿,丢了工作。

  丢了工作,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下午一点三十,回到工位,继续工作。

  五点半下班。晚饭要吃得快一些,因为六点还要加班。

  加班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因为加班的工资高一倍。

  白天工作8小时,每个小时10元。

  晚上加班4小时,每个小时20元。

  如果没有加班,一天只有80的工资,如果算上加班,一天可以有160。

  按最好的情况来算,每天12小时干满,每个月30天干满,加上一些补贴和奖励,可以拿到5000多。

  可实际上,厂里只有在订单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加班。

  加班的名额大多数时候是有限的,想加班,要申请,要争夺。

  而且一个人不可能干满一整个月,总要休息几天。

  所以一个月能拿到4000,已经了不得了。

  说起休息,陆明义在进厂之前,曾经想,要休息什么呢?一天天就这么工作能怎么的?

  直到他连续工作了两个月后,他才明白,他整个人都恍惚了。

  他感觉自己不是一个叫做陆明义的人,而是一台机器,是流水线的附属机器,每天早上八点拼上去,晚上十点卸下来。

  他于是给自己定了计划,每个月休息两天,和工友出去逛一逛,或是陪陪家人。

  他今年二十岁,他已经在这家工厂干了四年。

  他没能攒下几个钱,因为他还有三个弟弟妹妹,他想弟弟妹妹们好,把他们送进了学校。

  学费昂贵,他的工资刚好够花。

  工友们劝陆明义,不必这么辛苦,他们请他去燕尾巷玩了玩,想给他找点儿乐趣。

  陆明义确实感到了乐趣,不过这份乐趣不大,不值得他花上自己的血汗钱。

  他感觉自己已经足够幸福。

  他有一个工作,因为他和线长的关系不错,每次加班都有他,他经常可以干满12个小时。

  12个小时!

  多拿80块钱!

  一天整整160块钱!

  一些人嫉妒他,因为这个,他被打了两次。

  还有一些女工们撩拨他,想嫁给他。

  他对女工们没有兴趣,在这里工作了四年,他感觉自己的情绪越来越淡了,每天醒来就是流水线,梦里还是流水线。

  比起那些女人,他更好奇新来的那个男工。

  那男工和他不在一条流水线,他叫秋笙。

  陆明义原以为,对方的名字是升,或者是声,直到一天瞥到了对方的工牌,才发现是笙。

  他第一次知道还有笙这个字。

  听说对方是一个偷渡客,从外面过来扶光岛的,被抓到后,送到了厂里来。

  原来当了偷渡客,就可以分配到工作了!那段时间,厂里都在惊讶这件事。

  很多人靠近秋笙,询问怎么当一个偷渡客,是不是假装自己是外面来的就行了。

  得知要没有身份档案,才能做偷渡客,人们又散去了。

  陆明义有些失望,他还想着用这个方法,把家里的老妈弄进厂来。

  因着这件事,他开始关注秋笙。

  秋笙长得帅,干活也厉害。

  他被分配到了一个又难又苦的岗位上,之前有一个人转过去,因为总是学不会,被老师傅一直骂到转岗。

  陆明义原以为,秋笙也得被骂上好一阵。被分配带他的老师傅,刚见到他,就准备开骂。

  谁知道秋笙居然拿过仪器,当场完成了一个产品!

  老师傅可是还没示范啊!

  问秋笙怎么做到的,说是瞧了别的师傅在做,就会了。

  秋笙在厂里站稳了脚跟,线长很看重他,不是因为他会做那份产品,而是因为他的学习速度。

  厂里的产品会根据订单变化,今天做这个是一种做法,明天换了那个就是另一种做法。

  每到换新产品,全厂都得鸡飞狗跳一阵子,尤其是操作难度大的岗位。

  那时候,每一个能熟练的工作的员工都是宝贵的。

  可以想象,到时候秋笙一定会是这里面的一员。

  女工们围着他转了,包括在追陆明义的两个女工。

  工友们用这个打趣他,他只是笑笑,他更关心自己的弟弟妹妹。

  他关注秋笙,不是因为秋笙的容貌或是技术,而是因为秋笙的态度。

  在厂里,不管之前多活泼的,几周之后就得沉闷下来,可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秋笙还是原来的样子。

  虽然秋笙是新来的,但线长看重他,给了他许多加班机会,他只是加了几天班,就说不加了。

  说他是累了吧,他一副轻松的样子。

  说他懒散吧,他工作从不马虎。

  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加班呢?

  加班的机会多宝贵?

  两倍工资多划算?

  不加班,一个月最多两千五,两千五够干什么呢?

  厂里的住宿加伙食,都得一个月交一千,如果离了厂,起码要一千五到两千,才够生活。

  他是准备一辈子待在厂里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到了中年,跟不上生产速度,就会被赶出去的,到时候怎么生活呢?

  陆明义想不通,他感到可惜。

  和他一样想不通的,还有许多人,其中一些人的情绪就不是可惜了,而是恼火。

  那些人看不惯这个新来的,准备找他的麻烦。

  陆明义听到,那些人商量把秋笙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丢掉。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下一步一般是宿舍堵门,再下一步就是打骂。

  他有些同情,于是在秋笙的工作服口袋里放了一张字条,提醒秋笙,让秋笙注意一点。

  他没留名字,就算被那些人找到字条,也找不到他。

  大概是字条起了作用,变化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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