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的18岁女鬼未婚妻 > 第69章一笔酬金

傍晚时分,高富帅做东,秦明月带着包子、汪同学一起赶往了东门外的小吃街。

    秦明月并不常来这里,所以哪家味道好,他也不知道。

    所以来到之后,就直接把人带去了姐妹饭店。

    本来高富帅打算请秦明月去江城数一数二的大饭店,珍味阁的。可秦明月听说,在那个珍味阁吃一顿,少说也要上千块。

    虽然高富帅有钱,但秦明月不想让他破费,所以直接带着众人去了东门外的小吃街。

    上次带着三大校花来姐妹饭店时,秦明月只点了四个小菜,可谓寒酸至极。

    今天高富帅做东,点菜上就不用操心了。

    在这里秦明月也不怕他破费,这种平价饭馆一个菜也就十块八块的,好一点的大菜二三十块足够。

    一行人就算在这里大吃特吃,加上酒水饮料,有个三五百块足够撑死。

    汪同学依旧扭捏,包子还是大大咧咧,孙茂和刘小龙相陪,两人不是这顿饭的主角,因此也很低调。

    上了菜,高富帅先举杯,对着秦明月说:“感谢明月哥救我一命!太多的小弟就不多说了,先干为敬!”

    说着高富帅一饮而尽。

    秦明月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也一饮而尽。

    秦明月平常不喝酒,也不怎么喜欢喝酒,不过场面上却是来者不拒。

    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秦明月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到现在为止,他还从来都没喝醉过。

    孙茂和刘小龙也连忙奉承道:“昨天明月兄的伟岸身姿,至今还是历历在目。当时他冲我们喊那一声,你们走,我顶着,那一刻简直是董存瑞附体,黄继光上身,堪称大英雄!”

    孙茂和刘小龙说的激动不已,就好像高富帅是他们解救出来的一样。

    秦明月也是忍不住苦笑,心说,你们这么感慨,怎么当时跑的比兔子都快呢?

    “那是当然,我哥就是这么猛!”包子说。

    “明月同学,纯爷们儿!”汪同学拍了一下秦明月的肩膀。

    秦明月全身一颤。

    高富帅被孙茂和刘小龙忽悠的热泪盈眶,颤抖着手从皮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双手朝秦明月奉上。

    “这啥意思?”

    “一点小意思,明月哥救了我,我该报答的。可是我高富帅一没力气,二没才华,穷的就只剩钱了。小小心意,这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

    钱?

    秦明月嘴角抽了抽。

    穷的就剩钱了,估计这话只有高富帅能说的出来。

    秦明月看着信封里的厚度,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如果说秦明月不心动,那是假的。

    任谁见到这么多钱,也做不到古井无波。

    可秦明月还是摆了摆手说:“大家都是朋友,你太客气了。见到自己的朋友遇到危险,我怎么能不管。这钱你还是收回去吧。”

    “明月哥嫌少?如果嫌少的话,我下个月,大下个月零花钱也全都奉上!”高富帅真诚地说。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这钱太多了,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明月哥冒着生命危险,把我救回来,这份情谊,这点报答一点也算不上什么。我知道这点钱很少,但明月哥也说了,咱们是兄弟,兄弟之间我相信明月哥不会计较那么多。还请明月哥收下吧!”

    看着高富帅拿出的钱不肯收回去,秦明月只好叹了口气,接过了钱。

    刚刚高富帅说的没错,把他救回来确实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若是当初知道里面的吸髓鬼有着不弱于白素雅的实力,打死秦明月也不敢那么大意。

    幸好那个吸髓鬼有伤在身,又被自己一顿狠阴,他才能死里逃生。

    所以说,冒着那样的危险,收获这一份报酬,确实算得上理所应当。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称兄道弟,呼五喝六,笑谈人生,畅想未来。

    虽然是一顿廉价饭菜,但吃的每个人都很痛快。

    吃过饭,各自回了宿舍。

    趁着天色还不是太晚,秦明月去了一躺移动营业厅,直接交上一年的网费,办理了宽带安装。

    小女鬼明天才能回来,而宽带估计也要明天能安装好。

    到时候小女鬼回来,电脑就能上网了,她一定很高兴。

    这么想着,秦明月的嘴角也翘起一个弧度。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白素雅高兴,秦明月也感觉很开心。

    高富帅给的酬金一共一万块,花了四百多的宽带费,还剩九千多。

    秦明月第一次手上掌握了这么大一笔钱,就像一个暴户一样,有钱了不知道怎么去花。

    平日最爱老坛酸菜面,趁着手上有钱,秦明月打算买两桶回去享受一下。

    市门口,秦明月看了眼时间,快到九点了,还是快回去看看家里的那个诡异相片吧。

    昨晚相片上的女人就是九点多开始眨眼,一直到九点半结束。

    今晚若还是如此,就说明相片上的女人每天都是固定在那个时间段眨眼。

    秦明月很想知道,那张照片,以及照片上的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

    江城有一座最高的大厦,名为通天大厦。

    说是通天,不过也只有八十八层。

    在江城这样的二流城市中,八十八层的通天大厦,也足以成为城市中最高的存在。

    高处不胜寒。

    可就在这通天大厦顶端的天台上,一个倾世女子站在那,迎着晚风,立在通天大厦天台之上。

    晚风拂面,女子却是岿然不动。

    她的三千黑丝挽成一个髻,上面横着查了一根玉钗。

    再看她的身子,苗条玲珑,凹凸有致,只不过这曼妙的身姿外,穿的却是一件道袍。

    女子凝眉,注视着夜色下的整个江城。

    她的一只手上托着罗盘,另一只手上,一张符纸缓缓燃尽。

    女子的眉头越凝重,只因罗盘太过平静,上面的指针丝毫不动。

    “吸髓鬼,怎么不见了?”

    女子缓缓摇头:“难不成,在这座城市中还有什么隐士高人?”

    此次下山,她本不想多生枝节,只为找到那个人。

    可在她心中,作为一个道家传人,就该以斩妖除魔为己任,替天行道,伸张正义。

    因此下山不到一月,她已收拾了三个恶鬼,无不都是魂飞魄散!

    只有这个吸髓鬼,却让她逃了。

    一个百年吸髓鬼,若存在这个世上,恐怕不知又会有多少人,平白丢了性命!

    但愿,但愿这城市里还有人能收拾得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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