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仙楼比起轻王权以前去过的勾栏,只是规模大了点,也没什么特色,姑娘颜值虽然高,但只会一套,若有若无的用身体勾引公子。
轻王权有些兴致缺缺,对于姑娘,她希望有特色的,够润的。
润需要深入交流,但没有特色的姑娘,他不想了解对方的润。
不过听曲还是不错的,虽然曲子不惊艳,但也好听。
喝着小酒,看着庞志泽对身旁的姑娘上下其手,轻王权夹起一块肉,一口咬下。
恩,食物味道还是不错的。
这些姑娘很想贴在轻王权身上,比起庞志泽,像这种面庞冷峻,眼神犀利公子更吸引她们。
其实轻王权只是单纯的看着前方,不带任何情绪,就好比梁朝伟,有人说他眼神忧郁,其实对方看屎都是这种眼神。
于是这些姑娘在轻王权身边起舞,薄纱长袖拂过轻王权的面庞。
长袖拂过,带着淡淡香气,还有那轻柔的绸缎质感。
看着姑娘卖力表演,轻王权赏了一些银子。
在天仙楼待了一个时辰,轻王权和略微有些喝醉的庞志泽离开了天仙楼。
路过天仙楼门口,那乞讨的女孩已经不在。
看着外面已经下大了的雨,希望那女孩懂的找个地方躲雨。
进了马车,马夫驱车离去。
外面雨下的很大,雨滴落在马车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轻王权扬起窗帷,看向马车外。
这么一看,就看到一个女童,用木棍杵着地面走路。
女童淋着雨,身上都湿透了。
轻王权看着那女童,眼睑低垂,“停车。”
马夫赶紧停住马车。
“权弟,怎么了?”庞志泽问道。
“想起有点事,庞兄先走。”轻王权站起身,掀开门帷,走出去。
庞志泽也没有劝轻王权留下来,毕竟经过天仙楼的那件事后,他也不是很喜欢轻王权。
走在雨水里,靠着强横的内力,将原本应该落在身体上的雨水隔开。
路边有一个摊子,卖着油纸伞。
轻王权买了一把。
撑着油纸伞走在女童身后,没有发出声音。
女童感觉到头顶没雨了,但她能听见雨滴落在地面上的声音。
女童转过头,对轻王权说了句谢谢。
“顺路。”轻王权开口。
当卧底的时候,心软是作为卧底的大忌,有好几次因为心软,差点坏事。
还有一次心软差点害死自己。
虽然这是个坏习惯,但他改不了。
算了,顺其自然。
女童走路靠着木棍,所以速度不快。
“叔叔,要不你先走,我速度很慢。”女童说道。
“我不急。”
就这样,女童杵着地,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巷道,走到尽头,一个由木板直起来的三角空间里躺着一个女童。
“婉婉。”瞎眼女童蹲下身,摸了摸躺着女童的额头。
女童在地面摸索,摸到一块毛巾,蘸了点水,放在那名被叫婉婉的女童额头。
“谢谢叔叔,我到家了。
叔叔,我能请你帮个忙吗?”瞎眼女童拿起破碗,拿出里面的十几文钱。
小手握着十几文钱。
“叔叔,我知道这些钱不够,但能麻烦您带婉婉去看医师吗?”
“这些远远不够。”
“叔叔,我每天可以讨到八文钱左右,我就住在这,如果不够,以后我每天把我讨到的八文钱给叔叔。
其实如果不是我身体臭,眼睛还瞎了,应该可以卖点钱。”女童笑起来。
轻王权深呼吸一口,没有回话。
女童突然朝轻王权磕头。
“我虽然不值钱,但是婉婉值钱,她只是生了病,她很能打架,普通男孩她能打好几个,还能打赢大人。
如果叔叔治好了婉婉,婉婉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女童想法很简单,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被卖了生活可能惨点,但再惨能惨过现在吗?
轻王权转身离开。
女童依旧保持着磕头的动作,听着越来越远的脚步声。
直至听不到脚步声,女童抬起头。
经历过乞讨的生活,她不奢求别人对她报以善意,只要不欺负她,她就很知足了。
“愿好心叔叔身体健康,每天都开开心心。”女童祈祷道。
女童紧了紧手上的钱,她想去给婉婉买点吃的,应该可以买到两个包子。
拿起木棍,杵着地面,朝着大街的方向走去。
女童突然听到轮子滚动的声音,然后她听到之前那叔叔的声音。
“上去。”
轻王权站在巷口,他身后是一辆马车。
方才他出去,就是叫了一辆马车。
女童听到声音,因为看不见,她只能茫然的看着前方。
“公子,这女娃有点...”马夫有点为难,这女童看上去就很脏,而且隔着这段距离,都能闻到女童身上那种隔夜菜的馊味,难闻的很。
轻王权丢了一锭银子给马夫。
“有点什么?”
“有点可爱,有点可爱,来,叔叔抱你上来。”马夫开心的捧着银子,这银子都够买两辆马车了。
马夫下马车,把女童抱上马车。
女童比较早慧,跪在马车木板上:“谢谢叔叔。”
“别误会,这些钱你都是要还的,医疗费用,马车费就不需要你还。”轻王权说道。
把那发烧的女童抱来,放在马车里。
马车行驶到一间医馆门口,这间医馆是个老字号,医师也是个留着山羊白胡须的老者。
老医师看完那发烧女童,只是小毛病,发烧而已,开几副药,每天按时吃,别再受到风寒,五日后就能痊愈。
诊费:一两二百文,药费:五百文。
加起来是一千七百文。
看完医后,马车里。
“诊费全部加起来是一千七百文,你欠我一千七百文。”轻王权对女童说。
“谢谢叔叔,我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
“小玉。”
“那叔叔呢?”
“就叫叔叔。”
“嗯嗯。”
轻王权知道女童名字后,就没有说话了,而是掀开窗帷,看着外面。
前世当卧底的时候,因为是社团安插到警方的卧底,他有好几次要代表警方去扫一些社团。
社团里的人,有那种为了威风加入的,也有被迫不得已的。
有一次扫社团场子,遇见了一个做皮肉生意的妇女,妇女在吸毒,按照规定,这妇女要被监禁,但这妇女说她家里有需喂奶的孩子,她还打开手机翻出照片。
那是他心软,就放了她。
结果这妇女根本没孩子,那照片只是随便一张合影。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的,一名老警官在门口拦住了这妇女,这妇女卖惨在老警官那没用。
结果这妇女气急,就把他卖了,口里喊着:
“刚才那警察都放了她,为什么你就不肯放我!”
这就相当nice了,他被警局处分警告,也被自己的老大打了一顿。
期间这些事发生了不少,他也心软了不少次,毕竟苦命人真的多,他也一次次吃亏,在吃亏过程中他的心越来越硬,嘴巴也越来越毒。
但凡在他面前卖惨,他一定把对方说的一文不是。
穿越前最后一次心软,是在一次追凶的过程。
他在追一名杀人犯,追缉过程中,杀人犯劫持了一个孩子。
附近正好有一湖,杀人犯将孩子丢向湖里。
那孩子被丢到水里后,双手打水扑腾,一副不会游泳的样子。
他只好放下追缉杀人犯,反正行动万无一失,他亲自抓不到凶手,最多功劳少一点。
他跳下湖去救那孩子,结果那男孩儿其实会游泳,他是杀人犯的小孩,为了帮助父亲逃跑,假装被劫持,甚至被丢到湖里有装作不会游泳。
小孩有一把刀,在他救那小孩的时候,小孩捅了他一刀。
那一刀差点要了他的命。
从此以后,他发誓,再心软特么自己是狗屎。
好吧,真是一坨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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