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我抽到了一颗星球 > 第六十三章 天生圣人

  生而知之,天生圣人!陈景辉一听这说法,第一时间立刻想到了星彤冰。

  大概只有她……哦,还有现在南门二的所有人,符合这一标准。

  难道那三位弑神者是南门二那边的人穿越过来的不成?

  陈景辉纳闷,说道:“怎么会有人生而知之呢?”

  “生而知之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李先生笑呵呵道:“其实它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成为血境战修后,在十三天的时间里不依靠外物突破到丹境。”

  十三天,听起来不长啊……陈景辉想到了地球上那些几个月半年就到合成营级的大佬,说道:“只有三位弑神者做到了这点?”

  李先生道:“一些剑朝贵族会说他们的祖先,曾经是天生圣人,谁知道呢,没有充分的证据,他们的始祖也不比其他存在能打,只有三位弑神者,在凡人境界弑神而登神境,所以一般公认,只有他们三人是天生圣人。”

  “天生圣人非常难当,十三天要突破到丹境,还不能服下灵丹,那就要将血境战之气完全炼化掌控,掌控血境战之气的办法只有一条,那就是战斗,战争。”

  “这意味着,天生圣人在凡人和血境时期,就要参加非常多残酷剧烈的战争,这样才能在获得血境战之气后,快速地炼化它。”

  “就这样,还只是条件之一罢了,他还得足够博学,是掌握多个学科的天才。”

  陈景辉听完,又觉得星彤冰好像不太能当天生圣人,她没经过很多残酷剧烈的战争。

  他想了想,又问道:“三大弑神者,最后一位云烙风我听过了,不知道剑朝人是怎么评价前两位的?”

  李老先生谈兴十足,喝了口苦茶水,继续讲道:

  “第一位弑神者,姓古,名剑,他非是我元洲大陆居民,而是来自海外谷洲,两千年前,谷洲陆沉,古剑坐着简陋的木舟,带着一群人来到了荒芜的元洲,在元洲建立了最早的剑朝。”

  两千年前……谷洲陆沉……陈景辉似有了一些联想。

  两千年这个时间点,对应的恰好是地球遭到入侵的时间,只是前后有几百年差距,不那么精确。

  “古剑建立剑朝,剑朝一时繁荣。”李老先生道:“然而,南方雨林里有大魔名为相柳,相柳以人为食,略取血肉,其有无数头颅,斩下一颗头颅,又有两颗长出,相柳的血流在地上,能把良田化为污物,相柳每次呼吸,能让清风变为瘴气。”

  “古剑见生民涂炭,便带着两百名亲兵奔赴南疆,追杀相柳,相柳不敌,逃跑,它流下的血液,落下的躯体化作了如今千风城以南的丛林,古剑那肯放过它,他追杀到外海上,最终,相柳被斩杀,但古剑也力竭而亡。”

  “他的部下离去时有两百亲兵,回来时只剩十三名战士,他们行至如今千风峡的位置,悲从中来,难以抑制,便埋下了自己的随身刀剑,那些刀剑就化作了如今的千风峡,千风峡里凛冽的风是他们的杀意凝聚而成的。”

  陈景辉听得入神,他有点不清楚这到底是真实的历史,还是有杜撰的成分,考虑到两千年的时间太长,可能并不是完全真实的故事。

  至少关于千风峡那段,肯定有问题。

  但千风峡的隐秘,一个教书先生肯定不知道。陈景辉想着,决定之后问问齐苍云。

  “第二位弑神者呢?”

  陈景辉继续询问,李先生道:

  “第二位弑神者,他没有名字,被人叫做‘役人’,从出生开始就为奴隶,出生于距今千年前,当时,初代夏皇欲统一元洲,成为元洲共主,此时的剑朝已经腐朽不堪,当初初代弑神者的十三位亲兵留下了十二个家族,这十二大族形成门阀,垄断修行,不许凡人修行,凡人无法修行,不能对抗遍地行走的妖魔鬼怪,只能依赖门阀。”

  “门阀奴役百姓,把百姓当做畜生,当时,豪门子弟喜欢观看角斗,让奴隶拿剑在角斗场中厮杀,以此为乐,役人也是其中之一,他于厮杀中领悟战之气,成为战修,掀起叛乱。”

  “此时的剑朝,叛乱无数,路途皆盗匪,但都无法震撼剑朝根基,因为当代剑王是一位神祗!祂高居梅京剑阁,开始还去镇压叛乱,后来,祂懒得管众多叛乱,祂认为只要自己一出手,众乱皆可平定,根本不构成威胁,就交给十二大族头疼去,自己则待在剑阁之上,美酒千樽,美女千人,日夜宣淫。”

  “之后,役人领兵来到梅京城下,攻打剑阁,阵斩当代剑王,举世皆震。”

  说着,李老先生喟叹:“奈何当世还有英雄,夏皇欲一统元洲,与役人约战切磋,役人败,于是奉夏皇为共主,夏皇则封役人为剑朝王。”

  这段历史看起来详细多了……陈景辉心想,大概是距今很近,有了更多的史料记载?

  陈景辉问:“我听说,剑朝现在还有个自称第四弑神者的人?”

  李老先生嗤笑一声,往地上呸了一口:

  “他也配。”

  “常遇春此人,不过是天朝的一条狗,此人残酷暴力,与剑朝其他将军内战时,都有屠城之举。这种人怎么可能成为弑神者。”

  “虽然他在极境强者里,也是独一档的存在,但那是因为天朝支持,本地豪门豪族以他为代言人,外加他修习了邪魔外道的禁术,一个二流货色罢了,那一位弑神者是这样崛起的,要是放在剑朝人才辈出的时代,他连在史书里留名都做不到。”

  他摇了摇头,看起来完全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陈景辉点了点头,顺势换了个话题:“你们居住在千风峡这里,过的看起来很差,有考虑过搬家吗?”

  李先生苍凉地摇了摇头:“搬家?还能搬哪去?当初这里的安全区,都是死了不少人才找到的,继续在千风峡里找吗?这里已经是剑朝最南端了,往东,是一望无际的外海,往西北,那是兰朝所在,驻守有军队,不让难民通过,往东南,那是巫族和命族居住的地方,他们历来讨厌外族人,时常摩擦,往东北,我们就是从那里逃过来的,还要回去吗?”

  “那里是常遇春的地盘啊,他根本不配为人子,为了讨好豪门和天朝,为了他自己的霸业,他根本不管我们老百姓死活,把我们往死里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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