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景没等多久,很快三辆警车就悄无声息地在他身前停了下来,呼呼啦啦从警车上下了十几号警察。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车提前关掉了警铃。
很快警察便把这些毒贩子给一网打尽了,乐景作为报警人,也跟着去警局做了笔录。
因为有乐灵给伪造的完美无缺的档案资料,乐景倒是不担心被警察发现什么。而且这也是走个过场,记录的警察小刘也无意为难他,只是感慨道:“你心还真大,这么荒的地方也敢住。今天是你命大能来得及跑出来报警,下次你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乐景笑着点头附和道:“我就是在大城市呆腻了所以才想着去体验一下田园牧歌的生活,这一次也把我吓的不轻,我也打算搬家了。”
记笔录的警察倒是个话唠的,闻言点了点头,苦口婆心说道:“大城市虽然压力大,但是起码安全啊。那荒村野岭的,你就算遇到什么事了,说句不好听的,等我们赶到说不定你尸体都凉了。你说是不是?”
乐景笑着点头应是,小刘还待跟这个好脾气的年轻人唠几句,眼尾就扫到一个熟人,“许暮,你怎么来了?”
被他叫做许暮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看起来清冷斯文的青年,听到小刘的招呼声他停下脚步解释道:“一个毒贩猝死了,头儿让我过来看看。”
小刘闻言同情地看着许暮,“瞧你眼里都是血丝,昨天估计又是一夜没睡。头儿不是说今天放你一天假让你好好休息吗,咱们队里又不是没有别的法医了。”
许暮轻描淡写道:“是我跟头儿要求的,张叔他们年纪都大了,让他们好好歇歇吧。反正我年轻,身体好。”
小刘笑着揶揄道:“你这样嫂子该有意见了。”
许暮牵动嘴角,露出了一个有些奇怪的笑容,眼神有那么一瞬间落到斜前方,冷淡的眸光顿时湖光潋滟:“她?她不会有意见。毕竟我工作也是为了养她,她一向很支持我的工作。”
不明真相的小刘还在那里感慨许暮妻子的贤惠。
“这位是?”许暮好像不经意地看向乐景,眼神清凉无波,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
小刘大大咧咧地给他介绍了乐景的来历。
许暮看向乐景,主动伸出手,说道:“许暮。你好。”
乐景定定看着许暮几秒,眼中闪过一丝兴味,随之握上他冰凉的右手,笑容越发灿烂:“你好,我叫乐景。”
两人四目相对,很快就确认了什么,然后几乎是同时别开眼睛。
他们是同类。
这是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只是……
乐景的目光直直投向紧紧挨着许暮站着的一个女人,她看起来温柔恬静,宛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百合花,看向许暮的眼神羞涩眷恋,看起来跟世间任何一个陷入爱河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可是啊。
可是啊。
她已经死了哦。
她的手里抱着一个骷髅头,乐景猜那是她尸体的脑袋。
骷髅头雪白的上颚下颚一张一合,正在用力咀嚼血红色的鲜肉。
这样温婉恬静,看起来仿佛连兔子都不敢杀死的女人,身上却笼罩着冲天的血腥气和怨气。
恶鬼,而且是一个吃过人的恶鬼。
想到许暮之前看向这个女鬼温柔的眼神,再结合许暮刚才的回答,乐景笑的更开心了,这真是太有意思了。
乐景的目光光明正大,并没有掩饰什么,许暮脸色一瞬间有些狰狞,看向乐景的眼神更是锋利如刀,就好像被入侵者激怒的野兽,恨不能把敌人撕成粉碎。
他不动声色的前进了一步,把那个女鬼小姐挡在了身后,然后迅速收敛起表情,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什么?”青年歪了歪头,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笑的人畜无害,“我在看旷世奇情啊。”
许暮绷紧下巴,顿了顿,突然笑了起来:“我和我妻子只是这世间平凡的一对夫妻,担不起什么旷世奇情。”他收起嘴角的笑容,冲小刘点了点头:“不聊了,我先去工作了。”
“许先生。”乐景双手插兜,闲闲开口道:“我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的,交个朋友怎么样?”
许暮慢慢转过头,淡淡一笑:“好啊。”
乐景勾起嘴角,他知道许暮想杀了他。这不奇怪,易地而处,换做他也会这么做的。
他们可不是对同类友爱的人啊。更别提,乐景似乎还触到了他的逆鳞,他毫不怀疑,许暮一定会千方百计杀了他,然后用他的尸体来喂养他的爱人。
“爱人”。
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真诡异啊。只要一想想,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要出来了。
乐景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感情有缺陷。
爱也好,恨也好,无论怎么样激烈的感情都无法在他心中掀起太大的波动。和其他人类浓妆重抹五彩斑斓的感情世界相比,他的感情世界寡淡的就像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
当然,他也是有爱着的人的。
他爱着所有有趣的人类。
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单一的、特定的某个人。而他也排斥这样做。
他讨厌建立亲密关系,也讨厌被“驯养”。狐狸被小王子驯养后,就再也不是那个自由的狐狸了。
他不会爱上某人,所以他永远是自由的。
在他看来,许暮和他是一类人,可是这样的许暮却有了深爱的、唯一的她。他毫不怀疑许暮可以为了那个她践踏这世间的一切道德和法律。
就像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写的那样:“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许暮就是踏上了乐景没有踏上的那条路。
虽然乐景从不会后悔他选择的道路,但是他还是会好奇另一条路的风景。
所以,许暮会成为最棒的观察对象。
※
许暮从警局走出来时,已经是晨光微熹了。他坐进驾驶座里,揉了揉因为一晚上没合眼而有些疲倦的眼睛,打了个哈欠。
林乔愧疚地看着他,“对不起,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许暮揉了揉她的脑袋,笑容温柔缱绻:“我爱你啊。所以喂饱你是我的责任。”
林乔低下头,摸着饱腹的肚子,里面填满了死人肉,心里沉甸甸的。
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拼命说服许暮当了法医。
因为她不想许暮为了她成为连环杀人狂。她这不是杞人忧天,她知道为了让她吃饱,就算杀再多人许暮也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
虽然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直到她死后变成鬼后,她才发现她这个天才弟弟是个怎么样的怪物。
没有善恶,没有道德观念,是个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杀人犯。
能被这样的人深沉的爱着……她上辈子该说是恶贯满盈还是功德无量啊。
“啊,你们终于出来了。”乐景敲了敲车窗,对冰凉戒备的许暮笑的一脸人畜无害,他煞有其事地问道:“可以让我采访一下你们夫妻俩吗?”
许暮沉默了一下,打开后车门,冷冷说:“上车。”
林乔好奇地看着坐在后座老神在在的青年,他看起来年纪不大,斯文俊秀,文质彬彬的,一看就知道是知识分子。
“你能看到我?”她忍不住问道。
乐景笑吟吟点了点头:“我修过几年道,虽然道术没学会几个。”他指了指双眼,“这双眼倒是能看到很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一直在沉默开车的许暮突然冷冷问道:“所以你来是为民除害?”
青年惊讶地挑了挑眉毛,失笑道:“难道在你眼中我是这么有正义感的人么?还真是受宠若惊啊。”
“……那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许暮在一个幽静的小巷里停下了车,从腰间抽出一把手枪笔直地对准了乐景的额头,“我耐心不太好,所以你只有一分钟。”
青年眼神没有丝毫动摇地直视黑黝黝的枪口,嘴角连笑容的弧度都没有变过一分:“有一首歌,叫做《法海你不懂爱》。我不是法海,也不想拆散你们,我只是好奇。”
林乔疑惑问:“好奇什么?”
“好奇‘爱’啊。”青年笑眯眯地给他们简略讲了一下徐峰和徐奶奶之间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爱情。
故事还没讲完,林乔自己就眼泪汪汪,明明是个以人肉为食的恶鬼,却那么多愁善感。
许暮皱了皱眉头,冷声道:“时间到了。”他冷酷的扣下扳机,林乔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见那颗子弹硬生生停在了距离青年眉心的一厘米的位置处,就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结界阻挡住了一样。
青年伸出雪白修长的手指捏住了掉下来的子弹头,和之前别无二致的和煦笑容在此情此景之下多了几分恐怖惊悚的意味。
许暮眼中划过不明显的讶异,握着手枪的手腕没有丝毫动摇,手指不停扣动扳机,一口气把弹匣的子弹射了个精光。
伴随着带有消音器的手枪微弱的低鸣声,青年不徐不疾地说道:“等待爱人半个世纪不离不弃是爱情,为爱人双手践踏道德和法律也是爱情。”
车里传来一声声清脆的子弹掉落地面的金属声,毫发无伤的青年声音还在继续:“爱情真是一种奇怪又复杂的东西啊。”
“如果是你的话应该明白吧。”青年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好奇地凝视着抿紧嘴唇,如临大敌的许暮,兴致勃勃问道:“我想知道另一条道路上的风景。可以把你们的故事告诉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许暮和林乔的故事你们可以看我专栏的那个短篇故事《饲鬼》,胆小者误入(虽然我觉得我写的挺甜的www)
Ps我超级喜欢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这首诗!特别有哲理!
给你们贴一下: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步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返回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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