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天九王 > 番外十一: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一)



    我刚到GD打工那年21岁,现在已经差不多快七年了。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在GD省DZ市一家台资鞋厂度过的。我在家里读过一个很烂的中专,学统计学。除了谈恋爱,基本上什么都没学会。但这张破烂中专文凭在见工的时候很帮了我一些忙,让我分到了总务课。大概负责招工的人认为学统计学的人应该头脑清楚、逻辑严谨,很适合做后勤行政工作。当然我具备这两种素质,但都是天生的,和统计学毫无瓜葛。事实上我的统计学得一塌糊涂。

    或许你也知道,在工厂,生产现场比较难做,总务课管后勤行政,相对就要轻松一些。这很符合我懒惰的本性,使我能在工厂一做七年不挪窝,而且还想要继续做下去。因为熬过七年之后,我已经做到总务主任了。

    在工厂这段时间,我认识了魏文馨和花蕊。这两个女人和我关系非常密切,魏文馨是我老婆(文馨这名字后来改的,以前叫作魏小丽,都很俗),花蕊是我的情人。她们是相当要好的朋友,而花蕊的男朋友又和我交情很不坏。所以这其中发生的问题就相当复杂,不但令我头大如斗,我老婆和花蕊的脑袋也很不轻松。

    最开始认识她俩大约是四年前的事了。初次相识是在麻将桌上,毫无浪漫可言。一次就见到了她们两个。

    如果你有过私人工厂工作的经验,你就会知道,那种生活相当枯燥乏味,有许多规定要忍受。但是这些规定也有一些好处,就是极大地增加了工厂的女孩子出口转内销的数量,为我们这些男工创造出相当优异的条件。如你所知,鞋厂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科技含量不大高,女工数量远远多于男工,比例大概是3:1。而且大都是二十来岁的未婚女工。有了这么个前提,像我这种身材长相收入地位都不入流的家伙就有了既娶老婆又泡情人的机会。无论一个女孩子如何的心高气傲,这么一两年地关下来,也必定心灰意冷,随便找个看着顺眼的男人上床了事,也算不虚度青春年华。

    那天是公休天,我们几个熟人在一个主任老乡的租房里搓麻将。对于我们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打工仔来说,搓麻将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消除无聊的活动之一。

    开始的时候,我手气不是很好,输多赢少。魏文馨和花蕊进来时,已经输了有一百多块。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的十分之一。这个数目不至于影响我的心情,关键是手风不顺,连带脾气就不好起来。当花蕊站到江时虎身边的时候,我正大骂江时虎是“苕货”。

    忘了介绍一下自己,我是HB人,姓罗,地位比我高很多不怎么把我放在眼里的人直接叫我的名字“罗建红”,不太熟的称我罗组长,相当熟的就叫我“罗锅”。但是我既不是罗圈腿,背也不驼。这么叫只是表示亲热。

    江时虎是我的老乡,在裁断现场做组长,交情很不坏。花蕊那个时候是他刚交没多久的女朋友,裁断品管员。魏文馨是花蕊同宿舍的室友,也是品管员。她和花蕊一块来玩的。但她才是我的HB老乡,花蕊不是,花蕊是SC南充人。这就是我后来为什么娶了魏文馨做老婆的两个原因。相对而言,花蕊的个性比较急。如果单论外型的话,花蕊更能够打动我。老实说,我比较喜欢那种丰满些的女孩子。

    当时我对魏文馨和花蕊都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兴趣。她们虽然长得姿色不恶,但还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流口水的类型。当然都很年轻,显得相当水灵。

    花蕊穿一件碎花的白恤衫,牛仔裤。白恤衫是相当廉价粗糙的那种,小服装店30块钱卖两件。这也很正常,打工妹五六百块钱一个月,要过日子要吃零食,有些还要养家,对高档服装只好想一想了。真正高档的服装放在她面前,不告诉标价,她也不一定认得出来。但这不要紧,年轻就是最好的打扮。现在我已经记不大确切花蕊恤衫上的图案了,只记得她饱满的胸部在恤衫下高高鼓涨起来,把胸口那个人头图像撑得怪模怪样,整个人都非常性感。相比之下,魏文馨就要小巧朴素得多了。穿一件嫩黄色的厂服,牛仔裤洗得发白。只是头发长长的,有点飘逸的味道。

    这都是大概的印象。对于自己的老婆和情人,我是不会费神去记住她们每时每刻的模样的。我忙着催上家出牌。

    江时虎是我的上家。因为他名字古怪,我们都叫他“僵尸”。他就一本正经地解释说他爸爸姓江,妈妈姓时,他属虎,所以起这么个名字。但这不顶事,我们依旧叫他“僵尸”。他也就认了。这人脾气润,打牌慢吞吞的,每出一张牌都好像在考虑国家大事。这种性格导致我后来把他女朋友弄上了床。在这件事上,我承认自己相当的不够朋友,应该感到惭愧。但是见弱不欺有悖人的本性。

    我骂江时虎“苕货”,这话满屋的人除了花蕊谁都明白是“傻瓜”的意思。大家都是老乡嘛。花蕊跟江时虎没多长时间,但HB话不难懂,再说,光看我的模样也能知道不是在夸奖江时虎聪明能干。

    花蕊的性格在这时候表现出来。她瞪了我一眼,眼神相当不友好。她可能没怎么跟我打过交道,但一定知道我是谁。总务组长职务不高,权力很大,在全厂都算个人物,很少有人用瞪的眼光看我。这使我更加不高兴,回瞪了过去。要不是碍着江时虎,一定骂出口来。我不是那种很懂得怜香惜玉的人。

    花蕊不理我,推了推江时虎,大概是想要他出去玩。江时虎这小子重色轻友,就有要走的意思。我是输家,如何肯散局?再说正在兴头上,走掉一个就没得玩了。我们的娱乐本就是那么少。

    我就瞪了江时虎一眼,不阴不阳地说:不要做这种有异性没人性的事情。江时虎犹豫起来。他就是这样的人。这时我们的老乡主任发了话,要江时虎再打几圈,等他再约别人来替脚。

    江时虎没奈何,只得又坐下来打,并且让花蕊坐在他旁边。花蕊就坐下来。房间里凳子不够,魏文馨只好站着。我刚巧坐在床上,就向旁边挪了挪,让魏文馨坐到我旁边。

    这么一折腾,我的手气转好起来,连连和牌,不多久把输出去的全赢回来,还多赢百把块。江时虎成了大输家,额头上渗出冷汗来。我揶揄道:情场得意赌场失意啊!

    花蕊心中不忿,替了江时虎上场。我知道她是想再赢回去,好揶揄我一番,以资报复。但她手气一般,只略赢了一点,所以始终没有报复的机会。

    我手气一好,脾气也好起来,偶尔也和坐在身边的魏文馨说几句话,她也时不时给我参谋一下。但她牌技毫不高明,所提供的意见自然也没有多少参考价值。但这不要紧,我们这就算认识了。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艾香味,相当好闻。开始我还以为是洗发水的香味,后来才知道是天然的。如你所知,她后来成了我的老婆,我有很多机会闻她全身的各个部位。

    我们搓麻将的事就是这样的。我没有想到她俩对我的评价相当一致,只是表达的话语各不相同。

    花蕊说: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这话是在我正式引诱她而她经不住诱惑的那个晚上说的。

    魏文馨说:我早就知道在麻将桌上认识的人靠不住。

    这话她说过很多次,多数时候是笑着说的。但在她知道我和花蕊上床之后,只说了一次。说得咬牙切齿。

    二

    在我跟魏文馨与花蕊接触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情,和跟她们最后形成的关系存在必然联系,所以要记录下来。当然这和写小说有关,不然没得话说。

    首先是介绍人进厂。这事直接归我管。事实上总务组长管全厂所有杂七杂八的事情,权力很大。但是这种权力不能滥用,滥用了会被上司修理。

      魏文馨那天来找我介绍人进厂,在总务课门外站了好一阵,犹犹豫豫地不敢进来。一直到我有事出去才发现她。她叫了一声“罗组长”,声音小得像蚊子,脸红成个关公,样子十分可爱,令我怦然心动,心想也许可以把她弄上床去。不能说有这种想法就判定我是个流氓。看到青春亮丽一点的女孩子就想到上床是男人的本性。再说我受的教育不多,眼界十分不广,想不出男女之间除了上床还有什么令人神往的关系。

    魏文馨脸红了一阵才说明来意。大致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到这里已经有十多天,跑得两条腿都细了还没有找到工作,看我能不能帮个忙。我就问男的还是女的。魏文馨刚刚恢复了一点正常的脸颊又红成个苹果(因为我想要和她上床,所以再用关公的形容词就不大合适),期期艾艾地说是个男的,说了之后觉得太麻烦我,又赶紧加了一句:是个高中生。似乎觉得高中生素质要高一些,可以让我有些回旋的余地。其实是不是高中生毫不重要。在鞋厂,只有男女的区别,没有文凭的区别。就来一个博士后,一样得去做鞋子。但是这使我警觉起来,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引狼入室的傻事不能做。

    要弄清这一点毫不费力。我在总务课混了多年,足够称得上“老奸巨滑”。魏文馨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十足老实,问不到三句就露了底,承认是她的表弟,刚高中毕业从家里出来。

    这个答案让我满意,但不能掉以轻心。所谓“一表三千里”,这个“表”字大有文章。许多古装戏里,可都是表哥表妹成了眷属。于是我说:这个表弟不是你的男朋友吧?要是的话,我可不帮忙。魏文馨连忙解释说:不是不是,绝对不是。真是我表弟。我舅舅家小三子。

    我笑起来。她脸更红了。这说明两件事:一、魏文馨很聪明,明白了我调侃他的意思;二、魏文馨很老实。这种老实后来让我非常头痛,我不能揍她,也不能胡乱骂她。因为如果我这样做了,她就会像孟姜女一样哭得天愁地惨。如你所知,我是个没受过什么良好教育的粗人,在总务课干了这么多年后,骂人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偏偏娶了个不经骂的老婆,憋得我相当难受。这女人只能哄。可是大家都知道,女人哄惯了就会养成一大堆毛病,而且永远不能改正。

    当时我没有这么惊人的远见。我的脑水不够我思考如此长远复杂的事情。我只是在想,要哄女人上床,总得先为她做些什么。但是我不能答应得太爽快,显得这件事毫不为难,这样魏文馨就不会承我的情。考虑这样的事情,我的脑水还是满够的。我假装很难的样子,犹豫了好一阵。魏文馨果然上当,着急起来,用低得如同蚊子叫的声音说道:罗组长,你帮我这个忙,我,我请你吃饭。

    我又笑起来。这女孩子一点不懂行情。不过如果她请我吃饭,我就有机会**她。在泡妞的技巧中,创造单独相处的机会很重要。

    打发走魏文馨,我到厂门外看了看那个男孩子,晒得跟鬼一样黑。GD这地方太阳毒。不过长得还清秀。问了问,觉得真像读过几句书的样子。就想,既然要送人情,不如索性送大一点。刚好我们总务课缺一个舍监,就是他了。要知道,没有制鞋经验的男孩子如果分到生产现场很难适应,假使没有人关照,不用多久就会走人。在总务课就要好一些,我可以关照他。在魏文馨还不是我老婆的时候,这么大的人情是一定要还的。当然魏文馨也没有忘记她的承诺,不久就请我去吃饭。

    按照魏文馨的意思,是要请几个有面子的老乡做陪客,表示对我的尊敬。但是我想趁吃饭的时候**她,因此不能有很多人在场,就没有答应。我的理由相当的冠冕堂皇。我对她说:你一个月才多少工资,请那么多人干嘛?就是请我,也没有必要。我们是老乡,给你帮点小忙完全应该。

    我这么说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她留一个好印象,显得我又讲义气又会体贴人,是个相当不错的男朋友人选。这一招蒙小女孩最管用,量她也不能识破。

    在吃饭的过程中,魏文馨一直有点惴惴不安。她在想没有邀请花蕊怕不好交代。由此可见她那时和花蕊的关系实在非同一般。按她们自己的话说是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她最要好的朋友背着她和她老公上了床,所以这种关系可信度并不高。

    那天魏文馨穿了件海军兰格子T恤,一条黑色的短裙,蹬双白色运动鞋,长发松松地在脑后扎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本钱也不坏。虽然不丰腴也不单瘦,胸部也过得去。特别在短裙下露出的两条腿,又白又长,相当引人注目。我觉得紧身短裙对于工厂的女孩子简直是一大创造,只要腿部没有重大缺陷的女孩子,一穿上这种短裙,凭空就多了许多性感。就观赏性来说,一点不输于风姿绰约的白领丽人。

    魏文馨这么刻意打扮,可能是女孩子爱美的天性,也可能是看上我了,女为悦己者容。如果是花蕊,我就相信是后一种可能。但是魏文馨,我宁愿暂时相信是前一种,免得会错了意。操之过急,反为不美。

    说是她请客,其实全由我作主。我径直带她去了附近的麦当劳。在美国,麦当劳如同我们街头巷尾的小吃店一样,毫不稀奇。但是对于工厂的打工仔来说,这地方就很洋气。不过口味不对,而且价钱如同抢劫,等闲不去受那份洋罪。

    魏文馨见我带她进麦当劳,吓了一跳。我就装出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找个位置让她坐下来,然后自行要了两份套餐。魏文馨不知道麦当劳的规矩,还以为餐厅都是先吃饭后付钱。所以钱也是我掏的。但这不要紧,我根本就没打算让她请我,而是我请她。这样一来,就算她再迟钝,也应该知道我对她有意思了。这就是我的目的。

    总的来说,这顿饭的效果还算可以。中间我碰了个小钉子。但魏文馨是无意的,这要怪我自己。我抖擞精神,卖弄学问。正像你知道的那样,我只读过一个有名无实的中专,本来没有什么学问好卖弄。不过这些年我看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像杜拉斯、徐志摩之类,勉强也知道一点。要不我怎么敢写小说?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小说了,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可怜魏文馨一个初中生,工作得像台机器,如何能够明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优美意境?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小说。可这些小说我又不爱看。所以魏文馨就一边冲我连连点头一边翻白眼,让我有点明珠暗投的惋惜。

    这也不错。她翻白眼的样子傻乎乎的,相当惹人爱。

    当然,不聊徐志摩可以聊些别的。我不是第一次泡妞了,经验相当丰富。一般来说,碰到多读了点书的女孩子,我就跟她谈文学,但要十分小心。万一她学问好过我,就会出洋相。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真正纯文学的东西我也不大懂,装装样子蒙人罢了。像魏文馨这样的,我也会先谈文学。这是因为可以显得我有学问,唬一唬她,占据心理上的优势。如果前辈大师知道文学已经堕落到只能用来唬女孩子,一定气得不行。但这跟我无关。文学于我来说,要是连唬女孩子都派不上用场,还理它干嘛?我又不能真靠写小说过活。

    谈过文学之后我就和她说各种奇闻趣事,大都是杂志上看来的,荒诞不经。如果可能,我就偷天换日,把其中的主角置换成我自己。这可以让女孩子以为我阅历丰富,是个大有本事的人。我们就这么瞎扯着,吃着甜丝丝的苹果派和相当难以下咽的牛肉汉堡。

    等到终于把那份洋落吃完,到了不得不回厂的时候,魏文馨偷偷问我在哪里付钱。我笑着说:钱早就付了。魏文馨着急起来,说:那怎么可以?说好是我请客的。多少钱,我给你。一边说一边往外掏钱。我笑着拍了一下她的头:大家是老乡嘛。走吧,回去,明天还要上班呢。以后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

    这一拍起的作用不小。魏文馨止住了往外掏钱的动作,脸红红的,乖乖跟我出了餐厅。

    拍这一下也有名堂。如果她对我有意思,就是这种脸红红,乖乖的样子。我心里就有了底。万一对我翻白眼,那也不要紧。我送了个大人情给她,又请她吃麦当劳,这一下便宜总要占的罢?

    三

    花蕊找我帮忙的事首先也是介绍人进厂。但她的方式和魏文馨有点不同。那天我正准备去厂门口转转,看看招工的情况。如你所知,我们工厂人很多,月流动率不小,每天都要补充一些新工。当然,通常情况下是供大于求(现在情况变了,招工变得艰难无比,要找一个手脚齐全的女孩子来上班简直比找三条腿的天鹅还难),但总是自己去看看心里比较有底。在总务上做事,心思不密的人一定死得相当快。

    江时虎跑了过来跟我说今天晚上一起去吃饭。我没怎么想就答应了。本来我也不是随便跟别人出去吃饭的,书上都说没有免费的午餐,别人跟我非亲非故,请吃饭一定有原因。有些饭能吃有些饭不能吃。不问清楚了随便就跑去胡吃一通,恐怕会得消化不良的毛病。

    但江时虎是例外。他是我的老乡加朋友,像这种关系的人,在厂里并不多。我们相互请吃个饭的事情经常有。就算他要让我给别人帮个忙,那也是靠得住的,不会消化不良。

    我们朋友聚会一般是在工厂附近的谷城餐厅。听这名字就知道是HB谷城人开的。原因很简单,附近工厂里面有太多HB人。我们在这里打工赚台湾老板的钱,他就在这里开餐厅赚我们的钱。结果他赚的钱比我们多得多。这件事虽然很合情理,但是偶尔会让人想起来生气,觉得受他剥削。当然这不妨碍我们去他的餐厅吃饭。

    下了班往谷城餐厅一坐,发现花蕊和魏文馨都在。这也很正常。花蕊是江时虎的女朋友,魏文馨是花蕊的死党,一起吃个饭完全应该,而且看见这两个女孩子我也很开心。如果我说我有第六感觉,可以预感到她们俩今后都会跟我上床,那是扯蛋。只不过那时我二十四岁,看到所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都理应心跳加速。如果相反,就有毛病。何况其中一个是我正想泡的,另一个我也有点动心思。

    我一到,江时虎就叫服务员倒酒上菜,让我有点不理解,问道:其他人呢?不等一等他们吗?我这么问当然有道理。因为江时虎自己有事要我帮忙不必请我吃饭,如果他帮别人出面,似乎也不应该是花蕊或者魏文馨。所以我认为还应该有其他人。

    花蕊笑道:哪里还有其他人啊?就我们四个。

    我笑起来:这就是说,你有事要找我了?

    花蕊装出很吃惊的样子:为什么一定是我有事找你?指着魏文馨说:她不可以吗?

    我笑了笑,不说话。魏文馨搡了她一把:是你的事,别扯到我身上。我只是陪客。

    花蕊叫道:这就不对了。我们不是说好一起庆祝一下吗?

    魏文馨莫名其妙:庆祝什么?

    花蕊一本正经:庆祝他们哥俩一起找到了女朋友啊!

    我大笑起来:这个理由好。这个理由好。我们该当好好喝几杯。

    魏文馨羞红了脸,伸手到花蕊胳肢窝里呵痒,两个女孩子笑成一团。

    这么一闹,我和魏文馨的关系算是有点明确了。此后她就开始羞羞答答地同我去玩。

    后来我知道,除了要我帮忙介绍一个人进厂,明确我和魏文馨的关系,也是花蕊找我去吃饭的原因之一。可能她是要把关系拉近一点,以后找我帮忙比较容易;也可能是因为觉得我不错,要促成我和魏文馨的事情,算是为朋友之道。当然我宁愿相信后者,因为这让人感到世界不是那么冷酷。当时我还年轻,对这个世界还存在一些幻想。

    从这同一件事上可以看出花蕊和魏文馨完全是不同类型的人。据我个人认为,魏文馨是那种居家过日子的人,一点不合适跑业务拉关系。像这样拉一次关系就把整个人都送掉了,我怎么能放心让她出去?不过娶来做老婆放在家里倒是挺不坏的。花蕊就是很适合社交的人才,至少她懂得先送货后收钱的道理。虽然她不请我吃饭,看在江时虎的面子上我也会帮她忙,但再有下次我就不会那么爽快了。

    花蕊后来对江时虎说我聪明绝顶,一句话就猜到了她的意思。江时虎赶紧跑来说给我听。他这样做有两重意思。一是觉得我是他的朋友,他有责任把别人赞美我的话转告给我;二是证明他的女朋友也不笨,只有聪明人才能知道另一个人的聪明。有炫耀的意思。

    我这个人一向自诩聪明,但对于别人的赞美还是不能轻易拒绝。特别是我对花蕊本来就有好感,听了这话就有些飘飘然。幸好江时虎转达完意见就走掉了,要不然我一定会对他自夸自赞一番,让他带着呕吐的感觉去上厕所。必须承认,我对花蕊动糊涂心思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一个女孩子要想博得男人的欢心,最好的办法就是赞美他。在这一点上,花蕊和魏文馨高度一致。只不过花蕊是用言词赞叹,魏文馨是用眼神赞叹。

    花蕊第二次找我帮忙是她在浴室和别人打架。

    如果你没有在大型工厂呆过,你就无法想象这里面杂七杂八的事情有多麻烦。要是你开过超大型的杂货店,你可能会有一些体会。倘若连杂货店也没开过,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向你形容了。大家都以为一团乱麻是很头痛的了,要是用在我们工厂,这团乱麻至少该有两吨重。

    先来说一下浴室的情况。我们每层宿舍要住差不多六百人,但是每层楼只有四间公共浴室,每间浴室有十六个位置。这就是说,所有这些浴位只能够同时容纳六十四个人,相当于全层人数的九分之一。如果这些女工每天什么事都不做,只是排着队去冲凉,还是满够的。但是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这六百人在夜里一窝蜂下班,一窝蜂向浴室冲锋,供求矛盾的紧张可想而知。女孩子又天性不肯相让,这中间就不可避免的要发生一些争斗。或者是两个人抢一个水龙头,或者是一个人拿好几个桶占位置。后一种情况尤其容易激化矛盾。这些女孩子先是大声争吵,接下来就高声谩骂,最后尖叫声响成一片,战争开始……

    如果我不是总务组长,无需为处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而脑袋瓜子发胀,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想象这种事情,那是相当过瘾的。

    想想看,两个或者更多的女孩子,光溜溜地在澡堂里揪头发,吐口水,撕嘴巴,抓咪咪,如果把其中一个换成是我,该有多爽?可是这种置换当然没可能完成,轮到我了就只剩下头痛。

    花蕊找到我的时候,满脸抓痕,胳膊上贴着创可贴,一副歪眼咧嘴的模样。其实不用看这样子我也已经知道前一天晚上在澡堂里打架的人有她。魏文馨告诉我了。在魏文馨告诉我之前,我已经看到了处罚签呈。宿舍班长第二天一大早就将签呈交到了我桌子上。

    工厂对于打架斗殴的处置历来很严厉,动辄罚款打包(开除的意思),最少也要罚款100元。

    花蕊她们一共三个人打架,花蕊以一敌二,居然大获全胜。这主要是因为她个子高大,胳膊有劲,而且勇悍绝伦。这很符合她的性格。幸好魏文馨比她晚下班,要不然一定卷了进去,给人家狠揍一顿。当然,如果魏文馨在场,以她的个性,说不定能劝住花蕊。这架就打不起来了。

    宿舍班长的处罚很重,要打花蕊的包,另外两个女工各罚款100块。因为事端是花蕊挑起的。她带了四个水桶去,想给魏文馨占个位置,结果打起来。

    花蕊在图书室找到我。那时我正在看报。其实我本不应该在那个时候看报,只不过我知道花蕊一定会来找我,又不想在总务课讨论这件事情,所以跑到图书室来。

    花蕊怒气冲冲,连声指责宿舍班长处理不公。言下之意是人家两个人打她一个,她的处罚不应该反而更重。

    我就说:可是你把人家两个人都打伤了。

    花蕊说:我出医药费好了。谁叫她们没用?再说她们也打伤我了。

    我说:但是是你惹事的。你占两个位置就不对。

    花蕊大怒:是给你老婆占的。

    那时魏文馨离是我老婆还差一大截。但是我们都不兴叫女朋友,习惯把谈恋爱的男女叫做老公老婆。

    这女人一点不讲道理。她以为给我老婆占位置打架,我也有责任。可是我身为一个总务组长,不能这么没水平。我就告诉她,关键不在于给谁占位置,关键在于她惹事在先,还把人家两个人都给打伤了,所以该当受处罚。我这么说的意思不是不帮她,事实上我已经把事情都摆平了。我只是想让她明白一些道理,下次不要再犯事。

    但是跟女人讲道理是世上最艰难的事情,还不如去造太空飞船来得轻松一些。

    花蕊说:少跟我讲大道理,你又不是法官。到底帮不帮?

    这个样子好像变成是我欠她的了。但是我又不能骂她。她现在如同一个在太阳下暴晒了几个小时的氧气筒,我再点个火,肯定“嘭”的一声炸得四分五裂。

    我只好说:好了,这事情我给你去说说,大家都罚100块算了,医药费自理。

    花蕊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说:这还差不多。转身出门,到了门边,冲我嫣然一笑,算是表示感谢。这一笑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一些纵横交错的血痕挤到了一起,毫无美妙可言。但于我来说,却是风情万种,连骨头里面都起了一种麻酥酥的感觉。

    有这种感觉就证明我本质上不是个好人,对所有漂亮女人都想入非非,哪怕她是我好朋友的老婆。可是圣人都说吃饭和zuoai是人的本性,我只不过在心里暴露了一点本性,似乎也不应该说是太坏。

    这件事本来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花蕊临走这一笑,让我心潮澎湃,决定把好人做到底,索性送她个大人情。于是在打正式扣款签呈的时候,我把花蕊那张抽了出来。这样她一分钱都不用罚了。

    这样做当然很不合规矩,而且冒险。如果给别人发现告上一状,我就要糟糕。不过以我所受的教育程度以及道德水准而言,既然规矩在我手中,不改一改它反而奇怪了。至于为女人冒险,乃是男人份所当为,不值一笑。

    我原本没打算立即告诉花蕊,等她发工资的时候自然会发现这个秘密。可是一想到发工资要一个多月之后,又觉得心痒难搔,终于忍不住告诉了魏文馨。

    花蕊很快就来找我。我原以为她是来表示感谢的,她笑起来很好看,称得上灿烂。可是她不但没笑,反而板着个脸,好像我欠她100块没还。她问我是不是想打她的主意。问这话的时候,她语气冷冰冰的,脸色也冷冰冰的,一副刑讯逼供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

    我大吃一惊,脸红得像猪肝。如果心里有鬼被人当面揭穿就是这个样子。然后我恼羞成怒,无名火直往上串。这小丫头竟敢向我撒泼?岂不闻“天上九头鸟,地上HB佬”的谚语乎?待我撒泼给你见识一下“九头鸟”的厉害!

    我一脸正经:怎么?不行啊?你没嫁人,我也没讨老婆,想跟你上床很正常啊!

    这小妹妹双眉一扬,两眼圆睁,好像就要发作。但我不怕她。我二十四岁的时候,从来没有怕过任何女人。我直直地瞪着她,一脸正经变成了一脸坏笑。

    花蕊先是做出一副随时准备扑过来吃掉我的样子,随即变得满脸通红,两只眼睛水汪汪地看了我一阵,突然似嗔似笑地“呸”了我一口,骂句“流氓”就转身跑掉了。

    她当时神态十足可爱,要是她愿意跟我上床,我绝对没意见。不管她是谁的女朋友,也不管她是谁的好朋友。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娶了她做老婆。当然,魏文馨一定恨死我们两个,绝对不会跟花蕊一样肯做我的情人。

    至于江时虎,我当时真没想过。这就说明只要牵涉到男女之事,男人之间的友谊和女人之间的友谊一样靠不住。

    第二天花蕊又跑来找我。这次没有刑讯逼供,但还是一本正经。她说魏文馨是个好女孩,要我千万不要辜负了她。

    这小妹妹又在向我卖弄江湖义气那一套了。我又好气又好笑,跟她说我没有要辜负魏文馨的意思,要她尽管放心。

    后来事实证明我们两个说话如同放屁,一点都靠不住。

    花蕊跟我上床之后,可能觉得有点良心不安,就假惺惺地说因为我帮了她不少忙,因此要有所回报,算是讲义气。又一口咬定我当时那么卖力帮她,纯粹就是想跟她zuoai,没有别的目的。

    这话疯得厉害,完全不值一驳。我虽然道德水准不高,但还不至于“老奸巨猾”到这种地步。这么说不但高估了我的智力同时又贬低了我的人格,我一点都不赞成。但是我承认,我帮她的次数多过帮魏文馨的次数。

    这也不足为怪,泡情人要比娶老婆劳心费力得多。古往今来,一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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