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武侠仙侠 > 天地道轮回 > 第十九卷 熟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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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白狼的继续追踪,明轩采来了一些七里香,榨出一些汁液涂抹在全身上,以掩盖住自己的气味,也可以驱蚊虫,虽然明轩与白狼的梁子已经结下了,但是现在可不是报仇的时候,得等到自己真正强大了才行,现在自己的实力还不够。

    有了白狼的这次教训,明轩明显比以前谨慎多了,由于刚刚涉足黑森林,还是先探清楚周围地环境和野兽的分布以及活动领域再说,毕竟这里还仅仅只是黑森林的最外围,在森林中野兽的分布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而等级的区分就是依靠强大的实力来建立的,越强大的猛兽会呆在森林最深处,因为那里的食物会越丰厚,领土也会越大,现在看来白狼就是出于最外围的野兽了,而白狼的实力就已经如此难以抗衡了,那么可想而知在森林内部的猛兽是何等恐怖了。

    明轩小心翼翼的探索着,往往是先选好一个隐蔽的场所藏匿起来,确认周围没有危险后,再向前潜行一段,然后又迅速选择隐蔽场所藏匿观察动静,虽然过程比较麻烦,且一天也行进不了多少,但是比较安全,可以避免猛兽引起的察觉,不过没办法的办法,现在实力不足,只能这样先过着。

    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这下明轩就相对比较安全了,轻松躲过了几只猛兽的视野,甚至还有外出觅食的白狼,而接下来的几天甚至都没有遭遇到猛兽,还让他无意间在他的隐蔽场所逮到了一只大肥兔,可能它也把这里当成了避难所吧,谁知会碰上明轩这个猎手,不过也算是对明轩的这种谨慎态度的一种奖励吧,他的备用食物由于养伤期间消耗得差不多了,正好可以用来作为补充。

    怎么样处理这只兔子其实是很有学问的,在森林里如果直接用火来烧烤食物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因为一旦用火烤,食物就会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将周围的猛兽们引来,到时候就不单单是烘烤食物了,自己都变成了猛兽的食物,当然如果你实力足够,那你可以无所顾忌,甚至可以以此为陷阱来捕捉猛兽,如果你实力不够,还就不要拿命开玩笑了。生吃当然也是可以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习惯,明轩也根本不吃生的,那要怎样将食物弄熟而又不引起其他野兽的注意呢?

    明轩用剑熟练的将兔皮剥了下来,并清理掉兔子的内脏,然后挖了一个坑把兔皮和内脏这些不能作为食物的东西埋进土里,防止血腥味的散开,这样也会引来一些嗅觉灵敏的野兽。把要现在食用的那一部分割出来,均匀撒上各种自带的调味品,然后用一片大树叶将其包裹起来,再在外面抹上一层泥。这样食物的味道就不会逸散出去。

    再在地上挖一个坑,将裹好的兔肉放进坑内,盖上一层薄薄的土,接下来只需在上面生上一堆火,利用火的温度渗进土里将兔肉烤熟,这样的话既不会让食物的香味溢出来,又能确保食物的美味,当然,准备好柴火点燃后,人就不要呆在原地了,火虽然会让野兽感到畏惧,但是也会吸引它们过来,到时候看到自己就麻烦了,只需等到柴火燃尽熄灭后,等上一段时间再来,扒开土,拆开树叶就可以直接吃了。

    这个好方法,却不是明轩自己想出来的,而是火云山的猎人们在森林中长期狩猎中总结出来的一种烘烤方法而已,明轩在进入黑森林前,特地去请教了经验丰富的猎人们,学到了不少野外生存的方法,用七里香的液汁来掩盖气味也是猎人教给明轩的,在黑森林能用得上。

    森林中还有不少野果可以食用,所以只要明轩在黑森林表现得足够小心,生存还是没有很大问题的,当然也不会每次都那么命背,碰上对自己仇深似海的白狼群,被追得个死去活来。

    明轩没有一味的向森林深处进发,而还是在黑森林外沿转悠,先弄清楚周围地情况后,再确认要不要再深入,何况现在外围白狼群就已经让明轩难以应付了,森林深处还指不定是多么可怕的存在,可能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随着不断的小心翼翼摸索,明轩知晓了外围的一些情况,白狼群的右边是由一群豺狗把持的地盘,数量足有二十余只,豺狗相对白狼体型较小,力量也较弱,但是速度很快,而且十分的灵活,对待猎物非常的凶狠,通常发现了就一拥而上,分而食之,不一会儿就能把一个或奔乱跳的猎物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食物不够时,可能连白骨都不会剩下,而豺狗们仗着自己族群的庞大在黑森林的外围也有一席之地。

    左边是让明轩感到毛骨悚然的猛兽,一条巨大的黄金蟒,浑身闪耀着黄金颜sè的斑纹,身躯有碗口般大小,足可以将明轩一口整个吞下,刚开始明轩在侦查这一带时,一直没有发现谁在占领着,要不是偶然间看到一颗大树底下有一摊新鲜血迹,正顺着树干流下来,明轩顺着血流的方向看去,发现了一只正在被黄金蟒死死的猴子,黄金蟒越勒越紧,猴子的眼睛都凸出来了、浑身鲜血淋淋的,口张得很大却没有发出一丝叫声,唯一能听到的是个骨头碎裂的声音,猴子完全失去了生命的气息,最后被黄金蟒一口整个吞下,连根毛的都没有剩下,看得明轩是目瞪口呆,在那里一动不动,还好黄金蟒吃饱了就直接休息了,懒得搭理已经将自己暴露的明轩,不然也可以预见明轩的下场了。

    明轩清醒过来,赶紧离开了它的领地,还惊魂未定,他宁愿面对整个白狼群也不愿面对这头巨蟒,其实巨蟒虽然力大无穷,也皮糙肉厚,但是它的移动速度不快,明轩可以比较从容的离开,但是本着多数人对软体动物的不待见,明轩也不喜欢与这类野兽打交道。

    更远的外围明轩就没有去一一探查,毕竟自己不会跑去那么远了,这里已经够让明轩折腾的了。其实这里的猛兽还远远不止这些,有些野兽没有自己的领土,流连于黑森林和外森林之间,也是非常的强悍,为了觅食它们四处流窜,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到了这里,虽然这些地方都已经有了猛兽的霸占,但并不是没有空隙可钻,毕竟领土很大,不可能面面俱到,否则明轩也不会这么自如穿梭,只要小心点还是没有问题。

    更可怕的野兽还是来自于森林深处,有的猛兽可能在森林深处抢夺地盘时败下阵来,只能流窜到外围来,在这里它们还是强大的所在,也会来抢夺地盘,掠夺食物,不过这不是明轩所关心的,只要自己不变成食物就行了。

    “这外围我有了基本的了解,内部会是一个什么情况呢?”明轩很好奇,不过现在他还没打算去一探究竟,好奇害死猫,还是一步步来脚踏实地比较好。

    豺狗、白狼和黄金蟒,看来自己这段时间得在这几位的地盘上历练了,黄金蟒就不说了,明轩还不想去惹它,虽然它的移动速度慢不利于追击,但是它的攻击速度是极快的,如果明轩主动去招惹它,一不小心进入它的攻击范围,估计会如同那只猴子般死得很惨;白狼与他“仇深似海”,而且论单个实力,明轩还是讨不到便宜,现在还是不宜去跟它们打交道,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豺狗了。

    豺狗,论个体来讲,基本上和明轩差不太多,估计在力量和防御上会要比明轩稍强一点,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成为明轩最适宜的对手,因为选择对手最大要求就是双方的实力不能相差太多,最好是能稍高一点,这样不仅能彻底发挥自己的实力,还能得到不小的进步。

    豺狗虽是群居动物,但是由于数量庞大,对食物的需求量也会很大,所以通常也会分开觅食,这样有利于找到更多的食物,由于分开时可能是三三两两的,就极有可能会有落单的,而这些落单的豺狗就是明轩所寻求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找到一个落单的豺狗其实并不容易,首先得要自己隐蔽好,不要被豺狗群发觉,其次还要留意豺狗的觅食动向,即使有单独行动的豺狗,但是如果它的同伴离得很近,随时可以过来支援,那么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第三就是战斗了,豺狗生xing胆小谨慎,要想让它们全力以赴很难。

    明轩跟踪了豺狗群几天,一直没有什么发现,要不是没有好的隐蔽点,怕暴露;要不就是没有单独行动的豺狗,而成双结对的豺狗又不是明轩希望抗衡的。

    几天的跟踪倒不是完全没有收获,明轩发现了豺狗的一些习xing,比如说外出觅食的时间,觅食选择的地点,这样一来明轩就不用冒着危险,整天跟踪着豺狗群了,只需守候在它们经常觅食的地方,等待落单的豺狗。

    功夫不负有心人,守候了几天后,一头豺狗脱离的群体,单独出来觅食了,而且远离了族群,完全符合明轩的要求。

    “就是你了!”明轩悄悄跟上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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