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他有很多好习惯 > 第101章 第一封芒果情书

取什么名字才好呢?

    秦剑陷入了困难的选择当中。

    当初给花仙子取名字的时候,秦剑就思考了三天三夜,才是无比艰难的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秦剑觉得自己的歌唱水平,到那个什么网络综艺上面溜达一圈,能唱一首歌就已经很好了。秦剑虽然删掉了不爱记歌词的坏习惯,可不代表秦剑就愿意主动去记住一首歌的完整歌词,人嘛,都是喜欢偷懒的。

    被淘汰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被淘汰才是比较奇怪的事情,而且秦剑还很担心,自己如果被淘汰的话,唱的这首歌也会被剪辑的,只剩下短短的几秒钟,甚至是一个音调都没有留下来。

    那么秦剑的这一次的任务尝试就失败了,还需要继续寻找第2次的演唱机会,那就太烦了。

    暂时也没什么很好的办法,秦剑还是很有礼貌的跟阿公道别了,自己一个人回来家里。

    秦剑从塑封袋子里面抽出邀请卡,拿起黑色的墨水笔在上面用瘦金体写上了三个字,三十岁。

    然后写什么名字比较好呢?

    秦剑还是想不出来,就算了吧。

    想到今天这一次的相亲,感觉不是很愉快,而且相亲对象给秦剑的感觉也不是很好。

    人嘛,就是要有对比,你才会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甜的。

    秦剑拿着笔,然后找了一张蓝色的信笺纸,坐在写字桌前,一本正经的给郑芒果写起了情书。

    秦剑回想着自己跟郑芒果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样子的美好,没有什么特别的烦恼,两个人可以说是相当的没心没肺了,快乐就完事了。

    想了想,秦剑拿起了笔,在最开头中间写了一行字。

    “秦灭六国,剑埋树下,郑重其事,芒果为名。”

    “蔚蓝晴空,人间凌晨。”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神秘的传说,在那遥远的冰天雪地里,有着一群披星戴月的精灵,遨游在死亡世界,带给人类幸福和光明,那就是西伯利亚雪橇犬,小名哈士奇。”

    “领养代替购买,这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幸运,更是我的缘分。”

    “突突是她的名字,这是她的英文名字,我很喜欢她,因为她很爱拆家。”

    秦剑写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当初郑芒果说是要写满多少字来着的呢?秦剑左思右想的,最后痛快的选择了放弃,反正他是不敢去问小芒果的,肯定会被记仇的,还会被以后碎碎念的。

    反正女孩子嘛,哄一哄就可以了,写了情书,开心就可以了,写的是啥玩意,应该没什么关系的吧。

    思考到这里,秦剑继续往下面写,因为女主角到现在都还没有出场呢。

    “其实那天我不想起来的,睡懒觉才是人间最大的幸福,可是二哈不跑步,就是会拆家的,我不想无家可归,所以只能无可奈何的爬起来,牵着哈士奇出去跑步。”

    “因为神哈就是神哈,战斗力是非常可怕的,我跑不过突突,所以牵着狗绳的时候,就被二哈拽着跑,当时我已经失去了身体平衡,然后就眼睁睁的看到突突撞到了一个小姑娘,那是一个很倒霉的女孩子,我亲眼看到了,膝盖摔在了地上,肯定是要坐轮椅了。”

    “因为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大男人,虽然我没有工作,从来没有上班过,也没有靠自己的努力去赚过钱,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的人,不过我毕竟是一个人。”

    秦剑写到这儿,又停了下来,从头开始数了一遍自己到底写了多少个字。

    还没有到五百字,唉,为什么好困难啊,我这辈子都没有给一个女孩子写过情书,都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才好,真是让人头大。

    拿出手机,秦剑打开了照片,看着郑芒果超级可爱的照片,觉得又有了动力,有了灵感,可以继续往下面写了。

    “生活总是充满了惊喜的,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会在这么一个平淡的生活里面,发生一件如此充满了明媚的故事,就如同童话一样。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真的是太幸运了,能够认识这个世界上最青春最美好的少女。”

    “我牵着狗,叫了救护车,把少女送到了医院,然后买了辆轮椅,推着少女去看病。因为只是摔伤,问题不是很大的样子,所以我先把哈士奇送回了家里,然后陪着少女去治伤,然后就加了微信,知道了她的名字,是郑芒果,是有点甜的小芒果。”

    “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无数的人,可是那些人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是别人生老病死,我也是懒得多看一眼,那不过是别人的命运,没有谁的喜怒哀乐是共通的。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都觉得,这一辈子不会遇到一个真心喜欢的小姑娘。”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呢,我是没什么特别感觉的,因为我从来都是一个非常慢热的人,在我的世界里面,只有吃饱睡好这么两个选择,对于穿什么衣服,什么样的鞋子,造型好不好看,我从来都没有在乎过。”

    “你是撕裂了夜空的闪电,照亮了我阴霾的世界之光,是荣耀,是星辰,是灯火,是琉璃。我转身离去,你愿意主动的跑过来,牵住我的手,对着我笑,和我说,我很喜欢跟你在一起,你是个好人,是对我很好很好的那个人。”

    秦剑停了笔,觉得有点肉麻,感情表达的太丰富了一点,就拿出一支黑色油墨笔,把和我说后面这段话,全部都给涂黑掉了。

    秦剑是个很懒的家伙,不喜欢换一张信笺,从头开始抄写。

    “芒果,我喜欢吃水果,很少吃芒果,不过还是很爱吃的,现在我家的后院,也都种了一颗芒果树了,以后也会有很好吃很香甜的小芒果可以吃的吧。我希望,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两个可以在一起,一起品尝我家的小芒果,得到你欢喜的笑容。”

    “我觉得,世界总是新鲜的,每个人在外面的世界里面,都会遇到很多陌生的人,走过你的世界,也许只是一眼,也许却是一生,不愿意再见一面。”

    “突突不是一只好狗,也不喜欢看家,不爱当看门狗。但是我很喜欢突突,因为我过去的三十年光阴里面,很少有朋友,能够走进我的生活,突突就像是芒果你一样,有着属于我在意的东西。”

    秦剑忽然忘了一个字该怎么写了,拿出手机来,用拼音查了一下,才是确定了这个字。

    “我很喜欢很喜欢一首诗的,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封信写到这里,我数了一下字数,就算不算标点符号,应该也有一千个字了吧,小芒果你应该满意了吧,记得给我点赞好评啊。”

    【既然大家反对意见这么强烈,那么我就撕掉苏杏子这张角色卡,毁掉存稿,让她神隐,修改故事线,换一只白樱桃。我给秦剑提前准备的助理和保镖,就这样神秘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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