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他有很多好习惯 > 第37章 哈哥越蠢越纯

因为秦剑已经抄完了1万个字,所以任务要求只剩下了9万个字。

    三分钟200个字,还有9万个字,也就是22个小时。

    秦剑觉得这真的是他喵的太混蛋了,怎么会这么惨呢,想起来就让人觉得头晕发胀,想要去躺下来吹空调玩手机。

    有些抓狂的秦剑,站起来走动了一下,活动着身体,然后跳了一段兔子舞。

    舒缓着身体的疲惫,活络着手指的酸疼,秦剑还是继续坐了下来,认真的抄写瘦金体。

    因为将进酒已经反复抄袭了50遍了,所以秦剑有一点点厌烦,然后准备换一首宋词,那就是李美人的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秦剑很快的,就是把声声慢抄写了一遍,然后数了一下,加上标点符号,一共有110来个字,那就干脆算是100个字了,这样子好记点。

    深吸一口气,秦剑埋头就是把声声慢反复的抄了10遍,感觉自己有一些记住了,就是把手机放到一边,疯狂的开始了抄写。

    这种非常不愉快的感觉,让秦剑身不由己的想起了,以前被老师留家庭作业,那种就是要抄写古诗词10遍,并且背诵下来的,真的是非常恐惧的。

    其实秦剑也觉得可以理解,对一个小学生来说,一天抄写古诗1万字,只是小意思而已了。

    小学生的战斗力,有时候是非常恐怖的,大概一天抄写完10万字,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秦剑却是因为得到了软硬笔书法瘦金体,这个好习惯,所以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非常字迹工整清秀的,非常的好看,就像是用电脑打印出来的一样。

    当然了,因为是活人来写的,所以每个字的大小细节,都是有着细微的,不一样的,这就是更加的显现出来,秦剑的这一手书法的美妙之处。

    秦剑真的是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自己这种大懒虫,竟然能够获得这么一手,绝妙的好书法,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去管任何其他的事情,反正也没有什么人,会给秦剑打电话发信息的,秦剑就是一门心思的在不停的抄写着,唐诗将进酒和宋词声声慢。

    在抄写完了声声慢100遍以后,秦剑豁然起身,把水笔往桌子上一放,就冲去了浴室,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躺到了床上,开启空调,直接就是睡着了。

    今天手写了2万个字,已经完成了1/5的任务了,秦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吐了,真的是受不了了,而且手指酸麻的。已经不像是属于自己的了,感觉真的是超级不舒服的,还是先放弃一段时间的好。

    虽然没有吃饭,但是秦剑睡得非常的舒服,一觉就是睡到了,大清早上。

    睁开眼睛,秦剑去清理个人卫生,然后有一些头疼,还是露出了笑容,去二楼用土蜂蜜喂食花仙子。

    “可达呀,呀呀。”

    已经从一厘米身高,进化到二厘米身高的花仙子非常的乖巧。坐在横放的手机前,认认真真的看着宠物小精灵。

    因为秦剑在手机上插了充电线,所以不用怕没有电,秦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花仙子到底看了多少个小时的宠物小精灵。

    花仙子的声音都是发生了变化,让秦剑有点呆。没想到花仙子最喜欢的竟然是可达鸭,呆呆的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因为秦剑忙着写字,所以忘了喂食花仙子,这个时候花仙子已经有一些饿坏了,把粉红色的精灵球花瓣,都吃得差不多了。

    而且花仙子非常的挑食,只吃粉红色的花瓣,其他的部位都是不乐意去碰的。

    秦剑觉得做一只花仙子,需要规律进食的,这样子对身体健康比较的好。

    而且土蜂蜜是很不容易坏掉的,品质非常的有保证,所以秦剑就找一个干净的小碗,倒了一些土蜂蜜在里面,让花仙子饿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去吃。

    花仙子非常的聪明,飞到了小碗的上面,然后悬浮着,都能够享受到美味的蜂蜜了。

    秦剑看着变大了一倍的花仙子,也就是自己手指头的一个指节的大小。

    不过真的是感觉好看了很多啊,大概体型就是从母蚊子,进化到了公蚊子。

    但是这种养成的期待感,让秦剑更加的期待自己获得更多的好习惯,那么以后的花仙子就会体型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是可爱。

    反正现在的秦剑眼里心里,都是花仙子,觉得这才是自己的家人。

    至于在后院里面撒欢的哈士奇,已经被秦剑忘到墙角里去了。

    哄完了花仙子,秦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二楼。

    因为花仙子实在是太小了,只有两厘米的身高,秦剑很多关爱宠物的方式,都不能够用到花仙子的身上,生怕把花仙子给玩坏了。

    还有就是真的是太小个了,秦剑就连一根手指头去摸花仙子,都觉得很是小心翼翼。

    花仙子忙着看动画片,没空搭理秦剑这个人类。

    果然熊孩子,永远都逃不过,动画片的真香定律。

    秦剑这时候终于想起来,还在1楼后院的哈士奇。为了突突不会因为乱吃草进医院,所以秦剑还是很难得的去看了一眼。

    写字写得秦剑觉得很烦,所以秦剑决定带着突突出去跑步,晨跑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活动,当然如果是放弃睡懒觉为代价的话,那还是算了吧。

    突突不愧是雪橇三傻,跑步是一种专业的。

    秦剑这段时间以来跳舞,也不是白跳的,体能是好了,不知道多少,可以愉快的跟上哈士奇跑酷的步伐。

    一人一狗,一路就是跑到了魔都湿地公园,然后转了一大圈,有好几个公里,然后秦剑觉得自己竟然,还能够再跑上几千米远,没有喘气喘到想死。

    秦剑买了一瓶矿泉水,自己喝了一半,然后把另外一半让哈士奇喝掉。

    突突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瞄了一眼,然后张开狗嘴,用舌头舔着喝水,然后漏掉了很多水。所以突突愉快的在地上舔水。

    【最傻不过哈士奇,最好不过读者酱,最美不过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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