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桃运兵王 > 第674章 疯狗

“喔,你的自信心跟你的个头一样高,你凭什么这么自信,凭什么认为我撬不开你的嘴呢?”洛羽没有急于将他带回牢房,而是跟他肩并肩站在屋檐下看外面的雪。

    洛羽内心也担心唐易,更担心萧老大,萧老大依然没有联系上。她现在能做的只能是安静的等着然后每隔一个小时就尝试联系一遍。

    这种天气即便派出最有经验的老猎户也没办法找到人,非但没办法找到人出去寻找的人自己也会遭遇危险。她作为二号领导者,不可能为了救一个人而不在乎其余人的安危。

    等待是最好的方法,因为她担心的同时对萧老大充满信心。当然她不是对萧老大直接充满信心,毕竟她平常跟萧老大打交道并不多。她相信萧老大是因为她相信唐易,因为唐易相信萧老大所以她也相信萧老大。她这种信任严格来说算得上是曲线救国。

    虽然他们这次成功了,刘福和西亚才是失败真,但是她的心情并不好,她内心的芥蒂跟小学生一模一样。她不着急,她必须用自己的办法撬开刘福的嘴,她如果连这个能力都没有,如果这点事还等着唐易回来解决,那她成什么了?那她对得起唐易对她的信任么?

    她还有什么脸面站在二号的位置?

    既然刘福喜欢这样站着聊天,那么就站着聊吧。

    “因为我自己曾经在黑暗的地牢里做了十年的狱卒,你们绝想象不到黑风会还有地牢吧?黑风会每年至少都有5o个以上要关押和审讯的特殊囚徒。而我就是在黑暗中负责折磨他们审讯他们的那个人,那时候没人瞧得起我,大家给我起了一个很难听的外号,叫疯狗。说我见什么咬什么,他们都知道只要把囚徒扔给我他们就完成任务,我总能用最快的度让他们开口,甚至我让他们说什么他们就得说什么。”

    “十年,足足十年,从2o岁到3o岁人生最美好的十年。那么我是如何做审讯的呢?当然是用酷刑,我又是如何研究酷刑的呢?我当然不是天生就会,他们之所以叫我疯狗是因为我在自己身上试验各种新的刑具还有药物,他们说这只疯狗连自己都咬。

    ”

    “对了,我最擅长的就是药物审讯,我在这方面拥有一点天赋。人们通常觉得酷刑才是让人最好的开口的方法,这对大部分人的确很管用。问题是你总会遇到一些硬骨头,他们像我这样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他们或者经历过特殊的训练,或者心已经死了,这样的人你怎么让他开口?真正开头生死的人,真正能忍受的住酷刑拷打的人,你怎么办?”

    “当然有办法,他们都以为酷刑拷打是最难忍受的,只要熬过了就没事了。事实上哪有那么容易,什么是魔鬼?人才是最大的魔鬼,我在十年之间光是审讯药剂就研究出71种,相信我,每一种只要用上,没有人能受得了,没有人能承受那种身体从里到外完全的彻底的痛苦和疼痛,而这种疼痛我会用药剂的剂量严格控制,让那些人疼的迷失自我,疼的跪地求饶却不会让它们疼的昏死过去。这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上面那些人越是看不上我,越是当我是一只没有人性的疯狗我就越是兴奋,越是痴迷折磨人这件事。”

    “结论很明显,不是我说大话,你们这里任何一个人都审讯不了我,都不会从我嘴里得到你们想要的答案。然而……唐易也许会是个意外,我没见过他,从未见过,可是我对他却有一种自骨髓的兴奋。这种兴奋也许是好事,也许就是我的坟墓。”

    刘福一口气说了很多,他竟然像是对着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对着自己最信任的知己一样,缓缓沉重的又有节奏的说出自己的故事。他不是显示自己的残忍,也不是表明自己的坚定,而是在叙说自己此刻的心情,他此刻的心情并不糟糕,相反还有一种淡淡的解脱在里边。至于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奇怪的心情洛羽不得而知,洛羽的本事很大,可是她没有唐易那样看透人脑的本事。

    她是个不错的倾听者,当她认真起来的时候。她向前两步,伸手去接雪,就像是唐易之前做过的那样,这是她的习惯,无意中跟唐易重合。重合两人却又不自知。

    “你呢?你一看就是一个坚强要强又有野心的女人,而且你以后一定会成功的。

    因为你找到了一个好的伙伴,我没见过唐易,可是我知道龙魄,龙魄看中和信任的女人一定不是一般的女人。”其实刘福看好洛羽的形式跟洛羽对萧老大充满信心一模一样,他们是敌人,他们却因为相信唐易而相信另外的人。

    这是一个奇妙的讽刺。至少对于洛羽来说是这样,她是黑暗天使,黑暗天使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比龙魄小。原因很简单,龙魄不参与其余江湖事务,也不在武力世界之中的权力争夺中出手。龙魄只是神秘的专一的做他的雇佣兵杀手,做他的龙刺第一,乐此不疲的以下犯上。

    而黑暗天使则不同,黑暗天使的名声更广,朋友更多,敌人也更多,要讲在这江湖之上的人脉和能量,黑暗天使是远远过龙魄的。

    龙魄算是术业有专攻,黑暗天使则是江湖和武力世界之中一朵带着毒刺的交际花。

    洛羽并不是归附唐易,归附龙魄,洛羽是跟龙魄合作。他们是平等的关系,这点很重要。所以刘福的话自然会引起洛羽内心的不满,她很想现在就让他看看她的厉害。但是她没有动,这种时候她不屑对刘福动手,胜之不武。她要动手也会等他养好伤,然后光明正大的将他打败,让他心服口服。刘福是个内心骄傲的硬骨头,她喜欢,可她比他还要骄傲还要硬骨头。世人只是被她较弱可怜的外表蒙蔽而已。

    “我知道我说这样的话你不喜欢听,但这就是事实。我没见过唐易,但唐易一定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这个世界从来都是由男人统治的。不是女人不可以厉害,不可以有成绩,而是女人不要妄图取代男人的统治和主导地位,那样是很愚蠢的行为,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刘福居然也是个大男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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