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瘸子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和他的使徒失去了联系。
他意识到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边,令人厌恶的,脏兮兮的妖魔,从此再也召唤不来了。
他的心中充满仇恨,自从腿断了以后,他的人生似乎只剩下仇恨,世界对他总是充满恶意,仿佛从不舍得给予半点温柔。
世人对他鄙夷轻视,个个在心底嘲笑他是一个残废。
但他有着战斗力强大的使徒,能够制作售卖别人没有的法器,那些人不得不假意欢喜地巴结着他。
可是如今,他连唯一的使徒都没有了,他真恨这个世界。
瘸子脸上的肌肉抖动,咬着牙在雪地里爬起身,他修行多年,虽然伤得很重,但还不至于要了他的命,身边空落落的,没有任何东西,天气似乎比往常更加的冷了。
一双乌金色的皂靴停在了他的眼前,瘸子抬起头,靴子之上是精致的云纹长袍,勒着清白捍腰,再其上是一副皎如玉树,俊逸无双的容颜。
那人有一双琥珀色的妖异瞳孔,正含着冰雪,居高临下地望着自己。
瘸子如坠冰窟,忍不住开始瑟瑟发抖,这个容貌美艳的男人,是那个女人身边的妖魔。
他知道这只妖魔原型是一只体型巨大的银白色狼妖,强大而恐怖,一招之间就能咬死自己强大的使徒。
来自童年的恐惧一下摄住了瘸子全身,当年他的家乡就是毁在一只毛发浓密的巨大妖怪爪下。
可悲的是,那只妖魔的眼中甚至根本没有他们这些生灵的存在。
他可能只是正在经历一场战斗,或是随意发泄一顿脾气。
利爪凌空,吼声震地,海浪一样的毛发席卷,随意地用那擎天柱一般的四肢从村子中踩踏而过,毫不经意地就毁掉了他最为珍惜的一切。
他会杀了我,就像当年的那只妖魔一样。
瘸子麻木地闭上了眼睛。
“你还记得一匹青黑色的小马吗?
因为他喜欢吃甜食,你小的时候每次都带着一块饴糖在村子后山等他。”
空中传来魔物的声音。
“什……什么?”
瘸子有些愣住了。
那些浓黑而恶臭的记忆一层层地被剥开,露出了深藏其中唯一的一点清白时光。
依稀在他还很小的时候,是有过这么一匹小马驹。
那时候村子还在,他也只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童,在村子的后山遇到了一匹毛色异常漂亮,不怎么害怕人类的小小马驹。
他把自己唯一的一块糖果给了那匹小马,从此他们成了朋友。
每一次他带着自己舍不得吃的饴糖来到后山,小马就会欢快地向他飞奔而来,舔着他的手心,还让他骑在自己的后背上。
那时的天空洒满阳光,青草地上全是无忧无虑的欢乐。
可是不知从哪一天开始,那匹小马不再来了。
小男孩握着手中的糖果,到山坡上等了一日又一日,直到糖化了,不再能吃了,那位朋友的身影也没有出现过。
之后的岁月,变得艰难而悲惨,痛苦将童年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欢乐深深掩埋。
如果不是今日眼前这只妖魔提起,瘸子甚至不记得自己的生命中还有过这样快乐单纯的时日。
“你的大部分同伴都不能成功,而你却得到了苍驹那样强大的使徒,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那妖魔的声音似乎开始远离,显得缥缈虚幻。
“为……为什么?”
瘸子转动着浑浊的眼珠,“那自然是因为我当时的阵法……”
他耳边似乎有惊雷在响起,脑子里乱哄哄的,当时成功契下使徒,得意和狂喜冲淡了一切疑虑。
如今细想,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法阵似乎并没有多少高明,自己的法力实际上也根本比不上苍驹的妖力强大。
但为什么他得到了苍驹呢?
苍为青黑,驹为小马——后山的草坡上,舔着他手吃糖的青黑色马驹。
瘸子瞪大了瞳孔,牙齿发出咯咯的声响。
“他成年之后,从沉睡中醒来,一路飞奔向你,心甘情愿成为你的使徒,那一刻他的心情,不知你如今是否能体会到一星半点?”
南河看着泥污中的那个呆滞陷入回忆中的人类,从雪地里拔起脚步,转身离开。
留在身后的那个男人,年过半百,身躯残缺,孤独阴涩,身边不再有任何一个朋友。
不知此后,他那颗残忍而暴戾的内心,是否也能偶尔想起曾经的那片山坡,和那匹飞奔向他的马驹。
南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意走回来,或许那时看着那伤痕累累飞回灵界的身影,就忍不住想着,至少能将他真正的心意传达给眼前的这个人类。
……
此刻的袁香儿抱着乌圆坐在鼎州城最大的首饰行,百年老字号福翠轩中。
她问了几家商号,都说福翠轩制作这种金球的技艺最为出众,推荐她来问一问。
福翠轩的掌柜年逾四十,一副稳重憨厚的模样。
他拿着袁香儿递过来的金球细细端详了半晌,有些犹疑不决,抬起头来道:“此物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依稀就是小店家传的玲珑球,只是损毁过度,图案纹理都难以辨认,还请客人随我入后堂稍坐,容我携此物去请教家中长辈,看看是否还存有当年制作的图纸。”
袁香儿随着他转入门店之后的一间雅厅,相比起门店的华丽气派,后院的这间厅堂倒布置得古朴而有雅韵,显出了百年之家的底蕴来。
紫檀雕花案桌上供奉着金铜古鼎,青花瓷器,两侧一溜的楠木交椅,上悬一副工笔水墨大画,并一对乌木雕刻的对联。
掌柜告辞入内,袁香儿便独坐在交椅上等待,一面赏画一面摸着怀中的乌圆,“南河跑回去干什么?
这么半天还没过来。”
“南哥肯定是替我报仇去的。
估计已经把那个瘸子一口吞下肚子了。”
乌圆气鼓鼓地钻出脑袋来,“不不不,那个人类太臭了,我南哥可下不去嘴,别倒了自己的胃口。”
袁香儿啼笑皆非,“以后人多的时候不许再乱跑,被别人抓走了可就没有小鱼干吃。”
“我不管,我今天吓到了,要吃一整桶的小鱼干才可以。”
袁香儿点着小猫的鼻子:“行啊,一会去洞庭湖边上,吃湖里刚刚打捞上来的小银鱼,让店家裹上面粉洒点盐,两面煎得嫩嫩的,安慰一下我们受惊了的小乌圆。”
乌圆这下高兴了,浑然忘记了刚刚的惊吓,从袁香儿怀里跳到了地上,在房间内四处溜达,“咦,这画画得好像天狼山呀,让我想起上次我们和厌女一起玩金球的时候。”
乌圆抬头看着厅上悬挂的字画。
袁香儿寻声望去,只见画中山峦叠嶂,青松映雪,松树下一对天真烂漫的垂鬓女童正开心地踢着一枚玲珑金球。
两个女孩,一人褐衣一人锦袍,被画师描绘得活灵活现,欢快生动的神情仿佛时光被凝固在了画卷之上一般。
左右书有对联:乾坤百精物,天地一玲珑;匠心独刻骨,鬓皤莫忘恩。
袁香儿看着画面上女孩灿烂的笑容,微微皱起眉头,国画技法不容易识别人物面孔,但她总觉得这个褐色衣物的女孩莫名有种熟悉之感。
此时,一位神色亲和的使女掀起帘子,端着茶盘进来,笑盈盈的给袁香儿奉茶。
“劳烦姐姐,敢问厅上这副名作是出自哪位大家之手?”
袁香儿向她询问。
那使女笑着举袖掩唇,“这副画不是别人画的,是我们家太夫人年轻时的手作。”
商户人家的女孩倒并不像世家旺族中的丫鬟那般被从小教训得三缄其口,不敢说话。
这个小姑娘性格活泼,十分健谈,袁香儿和她年貌相当,几句攀谈下来很快熟捻了起来。
从她的口中得知了发生在这间百年老店的一些广为流传的往事。
数十年前,这间工艺精湛的老字号,也曾因为家中缺少了继承人,遭遇小人惦记,而险些断了传承。
后来,多亏当时家中唯一的女公子,也就是如今的太夫人,以女子之身,排除万难,一肩挑起家族重责。
当时的太夫人顶住流言蜚语,咬牙不肯外嫁,二十好几才招了一位赘婿,终于带领着家族渡过难关,不仅守住家业,甚至还将家传手艺发扬光大,做到了如今盛名远播的程度。
“这件事,我们鼎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呢,都夸我家太夫人是女中豪杰。”
使女提起他们家的传奇女英雄,双目放光,一脸崇拜。
“大家都说,我们太夫人是有神仙庇佑的人,才能如此慧业过人,不逊于男子。
听说太夫人在年幼的时候,曾经走失在天狼山脉,大雪封山的季节,十岁的年纪,足足在雪山深处迷失了一月有余,”她合了一下手,向画卷拜了拜,“你猜最后怎么着?
竟然毫发无损的出来了,你说这是不是被神仙护着的?”
袁香儿和乌圆看着那副画,你看我我看你,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们终于想起了厌女口中说过的故事,有一位在深山迷路的人类女孩,和她吃住在一起,一道玩耍金球,最后那女孩将球送给了厌女,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天狼山。
“你家太夫人如今高寿?”
“太夫人过了年去,就六十有六啦,身体还硬朗得很,每顿要吃两碗米饭,日日早晨起来都耍玲珑球呢。”
这里正说着话,屋外响起一串密集的脚步声。
当先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夫人,她拄着檀木拐杖,步履急促,面色激动,“都别拦着我,是谁,到底是谁带来的这个玲珑球?
快领我见见。”
她的身后急急忙忙追着儿媳孙女,丫鬟仆妇,个个拎着裙摆,跑得气喘吁吁。
“太夫人等上一等,仔细脚下。”
“阿娘慢些,小心摔着了,容媳妇先给你打个帘子。”
“太奶奶慢些走,等孙儿一等。”
那老夫人却谁也不搭理,自己抬手一掀帘子,当先跨了进来,直直看着袁香儿,尽管她是鼎州城人人传颂的传奇女子,但岁月并没有宽待与她,早已毫不留情地带走了她的豆蔻年华。
如今的她站在那副挂画之下,画中妮妮女儿蹴金鞠,时光永固。
画下雪鬓霜鬟,垂暮黄昏,枯瘦的手紧紧抓着那个变形了的金球。
那位老夫人死死盯着袁香儿看了半晌,苍老的手掌拄着拐杖,不住颤抖,许久才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不是,你不是阿厌,这个金球你从哪里得来的?”
她显然日常里积威甚重,身后的大大小小鱼贯跟进屋内,个个一脸好奇,却无人敢多声,只悄悄打量着袁香儿。
袁香儿站起身来,面对着一群女人灼灼的目光,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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