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赵军派来了10万精锐,廉颇亲自挂帅,诚意自不必说。
许锋,在距离新建立的城池150里外迎接廉颇。
廉颇,是个白胡须老头,年纪得有50岁左右,不过身子骨特别硬朗,双眼炯炯有神,看到许锋的时候,两个人四目相对,都哈哈一笑。
许锋走过去,冲着廉颇就要行大礼,廉颇本来要搀扶他,可是,他的力气没有许锋大,还是让许锋行了大礼,之后,他有些郁闷:“许将军何必行如此大礼!”
许锋笑道:“你我官职相同,但是,我是您的叔侄辈,侄子见到叔叔,当然要行礼,更何况,您是不世出的大英雄,许锋见到您,非常荣幸!”
……
长平之战,如果没有廉颇在前期的用兵,恐怕赵王会输得连内裤都不剩。
廉颇望着许锋,当然也是越看越喜欢,而且,他也是听说过许锋的丰功伟绩的,而且,这么能带兵的人,居然还是一个美食家,是个名厨,这可奇了怪了,所以,老头这一次也是亲自向赵王请求来到燕国的。
……
许锋,就在这距离城池150里开外的地方,请了老头吃饭。
这一顿,请的是老头最喜欢吃的猪肉,而且,是烤猪肉。
不过,不是乳猪,而是吊炉烤出来的100斤左右的藏香猪。
时空背包中原有的食材解禁了,许锋拿出来当然要招待贵客。廉颇吃东西追求口感,喜欢有嚼劲的,以证明自己不老,所以,许锋准备了这种美味。
只是,廉颇有些着急,甚至坐立不安。
乖乖,40多万大军即将抵达,你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请我吃饭,我说大侄子,咱们直奔前线应敌都未必来得及吧?
可是,廉颇毕竟不是赵国人,人家是主将,你是过来帮忙的……
没多久,烤的焦黄酥脆的藏香猪新鲜出炉,那股酱香味和碳烤出来的味道,让廉颇忍不住食指大动。
此外,许锋还准备了佐餐的小菜,比如说五色干丝,凉拌海苔丝等等,爷俩坐在一起,许锋还给老头倒满了酒:“叔,您初次来到我这,多喝几杯,不要客气!”
老头看了一眼四周。
这里是一大片麦田,这个季节,今年的小麦还没有成熟,不过都已经开始灌浆,开始饱满起来了,再一看许锋的麾下,个个精神饱满,一个个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
如此一来,老头微微的放下心了,但是,关键的事情还是要问的:“许将军如此招待我,恐怕秦军也很高兴吧?”
许锋听到这,顿悟:“老人家不用担心,秦军主力距离咱们还有250里地。”
“真的吗?”廉颇吃惊不已,“这怎么可能?难道你……”
“我已经派出了侦察兵了。而且,他们远道而来,人困马乏,肯定来了之后不会立刻进攻,所以,咱们这顿饭不耽误事。”
廉颇这才点了点头:“原来小将军也有所准备了!”
许锋端起了酒杯:“来,叔,咱们喝酒!”
两个人一碰杯,一饮而尽。随后,许锋把最好吃的猪肋骨的肉切下来给了老头:“叔,猪腿虽然有嚼劲,但是肉质未必最好,您尝尝猪肚子,这里的肉外焦里嫩,很可口。”
老头点了点头,夹起了一大块,大口的咀嚼起来。
这皮已经烤的如同脆饼一样了,但是没有糊味,反而有酱香和蜂蜜的味道,而里面是已经融化的脂肪和肉类的混合,吃起来的感觉特别好,入口即化。
老头在国内的时候虽然官位很高,但是深居简出,很少吃这么奢侈的东西,一时间也有些感慨:“小将军很喜欢美食啊!”
许锋点了点头:“我是个很讲排场,很会享受的男人,美食、美女、名马,好武器,我都喜欢。”
许锋的坦率,让廉颇不由哈哈一笑:“小伙子,你真的挺有意思的,之前你打了一场完胜,据说损失了不到200人,就灭掉了东胡将近10万精锐,有这回事吗?”
许锋听到这,不由叹了口气:“唉,有是有,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可惜了我那将近200个兄弟了,那一仗如果现在打的话,我不会损失这么多兄弟,顶多伤亡20人!”
“……”廉颇心中一惊,心说小伙子你这个逼装的好啊,我想给你打个满分。
廉颇又看了一眼许锋的手下,发现一个个的装甲很奇怪,许锋的也是一样,看上去就感觉质地很好,而且,一个个神态自若……这也说明,盔甲本身不是很重吧?
许锋看出了廉颇的眼神不对,微微一笑,很快摘下了头盔,递给了廉颇:“叔,您看看这头盔行不行?”
廉颇一掂,好家伙,分量比自己的头盔轻了一半,他又捏了捏,很使劲,可是,丝毫没有变形的痕迹!
廉颇大惊:“这难道不是镔铁打造的头盔?”
许锋笑了笑:“这是我的副将伊云溪姑娘用一种特殊的金属打造的,名为钛。”
“钛,没听说过,不过,这盔甲好生结实啊!”
许锋悠然一笑:“叔,如果您喜欢,这次战斗结束,我可以送给你5000套,当然,需要一定的时间。”
廉颇哈哈一笑:“无功不受禄,这样吧,我必须帮你打退秦军,然后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些东西!”
“行,怎么都行!”
……
廉颇是个豁达的人,为人慷慨豪迈,和许锋的性格很相似,两个人很投脾气,一路走回去,聊了很多。
老实说,这一次赵王能够派兵,主要归功于三个人,一个是平原君赵胜,一个是蔺相如,另一个就是廉颇。
蔺相如,就是完璧归赵的男主角之一,是一个文臣,和廉颇是刎颈之交,关于两个人最重要的故事,就是负荆请罪。
从那之后,廉颇越来越随和了。
赶路,用了一整天时间,到了深夜,他们才来到了城下,这时候,廉颇整个人都斯巴达了:“小将军,这就是你的城池?”
许锋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好大的城池!好高的围墙!这……什么时候建成的?”
“很短的时间。”许锋说道,“因为早就知道这座城池会是燕国的,所以我提前命人准备,待到东胡人撤走之后,我们入住,就这么简单。”
“……”廉颇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这人,真不是夸夸其谈之辈,这么大的城池,估计城墙得有上百米高,而且,整个城墙都是用金属浇灌的,看上去就非常结实,不仅如此,城市很大很大,估计得有至少50公里的直径,每隔50米有一个重型机弩,可以说是固若金汤。
而走入其中,许锋拿着火把,带着老头参观了整个城市。
城市中,四通八达,很多房子,而且,都是那种非常舒服的住房,甚至,还有不少军人家属。这些住房分成了10多个街区,每一个街区都有锻炼身体的大校场,以及厨房、食堂甚至大型粮仓。
廉颇有一种如同进入了秦国的感觉,不,是比这种感觉更高雅。
很快,许锋带着他来到了自己的居所。
他的房子比一般的房子高大一点,里面很宽敞。
许锋一把拉住了老头的手:“叔,你我一见如故,今晚一起喝酒,秉烛夜谈如何?”
廉颇哈哈大笑:“好,好!不过,不要叫我叔了,你我乃是忘年之交,以后以兄弟相称吧!”
“那不行,那样乱了辈分了,叔,里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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