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做娘亲的只剩下了掉眼泪。父亲许临倒是挺高兴:“父亲没什么本事,但是三个儿子却一个比一个好汉,锋儿啊,你等着!”
许临走进了内室,没多久走出来的时候,递给了许锋一个小小的包裹:“儿啊,这是那年孟德送给咱家的金子,为父一直没有动,因为为父觉得这金子就是给你的,你拿着去吧!”
出门在外,随时随地都需要钱,所以许锋也没有客气,老老实实的收下了。
拜别了父母,望着父母的背影,许锋又一次感受到了温暖。家乡还不错,没什么战乱,一片太平,因为两个哥哥给曹操当将军,曹操对家里还不错,时不时的送些钱粮过来,倒是不用为他们担心了。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主线。
离开了老家,许锋已经锁定了第一个大目的地,这个地方,就是河北。
虽然说许锋的骨子里是个铁杆魏派,也非常喜欢曹操这个人,但是许锋很明白,曹操的后代将来是要在三国时代有大作为的,如果自己跟了曹操,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而现在能做的,必须是在乱世中找到一些机会。
比如说,去找袁绍。
袁绍并不是什么明主,甚至是个很昏庸的家伙,但是,许锋离不开这种家伙,因为袁绍也很爱惜人才,特别是武将,他对武将比对文臣好很多,如果能在袁绍手下屈尊,暂时效力的话,以后应该有大作为。
只不过在半路上,许锋去了一趟黄山,在山上转悠了三天功夫,这才下山,去了皖县。
皖县,纷争之地,在三国时代被曹魏占据,但是,东吴一直觉得这块领地是他们的,所以多年来纷争不断。
而现在,显然曹魏的实力还没有扩张到这里,现如今,孙策还活着,这位江东霸主占据了皖县。
许锋不能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了,因为考虑到家人的安全,许锋改名为许阳。这也有一个典故,那就是阳春面的典故,既然曾小春的名字里有一个曾,那么,他干脆叫阳算了。
来到了城里的时候,许锋的身上已经多了两件东西,一件是重武器,一件是一把锋利的短刀。
这都是在黄山上寻觅了三天时间寻觅到的珍稀矿石,随后在时空冷库中利用温度调节功能,自己花了10年时间打造出来的,至于食物的问题,当然是靠山吃山。
重武器,重量高达440斤的一把巨剑,许锋称之为擎天。虽然他只有14岁,但是身体已经长成了大半,可以挥舞起这把剑。至于短刀,长约半尺,犀利无比。
许锋一个人,穿着猎人的衣服,扛住半只野猪,来到了皖县的一家小店里落脚,刚一进来,就把野猪送到了柜台前,问道:“掌柜的,收山货吗?”
掌柜的一看到野猪,顿时微微一笑:“没问题小哥,你要多少钱?”
许锋摇了摇头:“俺不要钱,只要让俺吃得好,住上两天就成了!”
“呵呵,小哥真有意思,没问题,小三子,留一件最好的客房给这位小哥,还有,给小哥打酒上肉。”
许锋嘿嘿一笑,很快又把一大包自己晒好的香菇扔在了柜台上:“掌柜的,这是俺送你的!”
掌柜的凑过来一看,不由点了点头:“这是两位小姐最喜欢的吃的!”
许锋也没有理会这二位小姐是谁,而是问道:“掌柜的,可以借你家的厨房用一下吗?俺想自己烧菜。”
掌柜的看到许锋直爽,当然点了点头:“没问题!”
……
许锋也只是用了人家的厨房,所有的调料和食材都是自己背包里的,这几天在黄山,这货可是把山里的野味祸害的不轻,什么好吃的都有。
今天,许锋做了一个野山鸡炖蘑菇,里面还加了一点冻豆腐,做了一大锅,另外,他蒸了不少米饭,做了一大盆凉拌野菜。
掌柜的偶尔去厨房看一眼,一个不小心,就看到了许锋的动作,顿时吃惊不已:“小哥好厨艺啊,小哥,你要不要留在小店里?工钱好商量。”
许锋却摇了摇头:“掌柜的,我是个过路客,不会在皖县久留的。”
“这样啊,太可惜了!”掌柜的露出了惋惜之情。
……
许锋做好了菜,一个人坐在了窗边风景很好的一个小桌上。
这时候,店小二拿来了酒。
看到酒还没启封,许锋问道:“小三哥,这是什么酒?”
“是米酒。”店小二说道。
“小三哥,这酒劲太小,能不能换点有力气的酒?”许锋笑问。
店小二说道:“小哥,这酒贵,便宜的酒太烈,也便宜,这是掌柜的额外关照的。”
许锋嘿嘿一笑:“小三哥,我喜欢烈酒,我酒量还行,你给我拿一坛来喝喝!”
其实,许锋自己身上就有酒,是这些年自己偷偷摸摸酿造的,而且,还有一些度数惊人的酒,这些都是在自家的高粱地里摘的。
许锋并非附庸风雅之人,对米酒真的不是很感兴趣,而且,这年头的烈酒,并非很难喝,只是很多古人喝不进去而已。
……
高粱酒上来了,端来了一大坛,打开之后,浓郁的酒香直接窜入了许锋的鼻孔里,顿时让许锋有了一种心驰神往的感觉,他立刻开动了。
酒很好喝,所谓烈酒,度数而只是30度以内,如果较真,真算不得烈,但是甘甜可口,十分开胃。
许锋一边喝酒,一边吃着自己烧的菜,心情慢慢的舒展开来。
未来不知会怎样,但是自己已经习惯了岁月的洗礼,变得更加坚忍。
只是,吃了没几口,就听到店外传来了一个清灵动人的声音:“好香,姐姐,你闻到没有,老板家又有新菜了!”
“是啊,真的好香,走,咱们去看看!”
……
这声音非常好听,让许锋听得有些沉醉,定睛一看,发现不远处白衣胜雪,两个白肤黑发的女神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云溪?”许锋吃惊不已。
当然,不可能是伊云溪,更何况,眼前是一对双胞胎,这对双胞胎长相酷似伊云溪,只是眼睛比伊云溪略微小了一点,她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如果想要分清楚,也只能从两个人的发髻上来分了,一个人系着碧色头带,一个则是绯色。
两个人的年纪和伊云溪相仿,十七八岁的样子,青春无敌,身材是那么修长却凹凸有致,长相极为标致,如同瑞士手工作坊里的精工表。
并非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可人儿,但是因为长相酷似云溪,所以许锋还是有些入迷了。
突然间,那绯色头带的女孩看了他一眼。
许锋并不是小人,既然看了,就大大方方的看。
这一年的许锋,已经长得有棱有角,和自己的真实模样一模一样,只是还没有成熟,看上去有些稚气未脱,不过,很可爱。
那美女挺含蓄,脸色绯红,避开了许锋的眼神,来到了柜台前:“掌柜的,厨房里的味道好香,都飘出来了,是哪位厨师在烧菜啊!”
掌柜的都有些尴尬了:“两位大小姐,这不是哪位厨师烧的菜的香味,而是这位小哥自己烧的,他手艺很好我本想留他在店里做厨师,可是他却不愿意。”
这时候,碧色发带的美女也把目光转向了许锋,随后沉思了片刻,一把拉住了绯色发带的美女的手,走过去冲着他款款的行礼:“请问这位公子,可否请我和妹妹一起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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