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山村养殖 > 第二百二十五章 冬笋和羊拉罐

黎丽很得意于她的先见之明,提前拿了袋子来,还有小铲子,可以把这些铲下来,还有袋子可装。

    这棵树上真是高产,长了十几个,个个都有巴掌那么大,而且长得还挺厚,除了离地面太近的那个有点发霉不能吃外,其余的都很好。

    就这一棵树上的收获,就够炖不少肉了。

    两个女孩子提着她们的收获,特别开心。

    她们采树舌还没采完呢,张德旺的大儿子跟过来了——他今天负责去羊场喊他爸来抬野猪,然后就直接跟过来了。

    十岁的张伟跟着大人跑山,也不喊累,有时候还自己四处找找,比大人们跑山还灵活。

    自从父母说要回来做事了,他还是很高兴的。

    这会儿,他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然后从两边口袋里各掏出一大把东西,往黎丽的袋子里装,倒得哗啦啦的。

    这东西黎丽没见过,便问他:“小朋友,这是什么?”

    张伟说道:“这是洋拉罐,可以吃的。那边还有,我再去弄一点。”

    黎丽不知道这个,问他:“这个也能吃啊?”

    瞧那长得都跟石头子一样,还带着花纹,麻雀蛋大小,有点丑的样子,这能吃?

    张伟点点头:“这个能吃,又香又甜,真的,太好吃了!”

    他还夸张的做着咂嘴的动作,仿佛沉醉一般。然后,一溜烟又跑进了树林,又去找了。

    张德旺忍不住叫他:“你小心一点,跑慢点,莫跑远了。”

    周恒笑道:“他还很会找吃的啊,这东西都给他找到了。不简单啊!我都有多少年没吃到了。”

    他们所说的洋拉罐,其实是一种虫蛹,这外面花纹诡异的外壳,就是它们弄来过冬的,等春天以后,它就破蛹而出,化成蛾子了。

    而冬季的时候,这些洋拉罐就粘在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枝上,伪装成树枝上的花或者什么,反正一动不动的。

    每一个罐里,就有一只虫在里面,吃的时候先把它敲开,里面的虫或烤或炒或炸都行,全是蛋白质,吃着有股清香味。

    周恒小时候是吃到过,后来就没怎么吃到了,真是时隔多年。

    他记得小时候,还把那个罐扎一个小眼,把虫弄出来后,用这个罐吹口哨的。在那个年代,也就只有这些玩意儿可玩了。

    想想真是怀旧。

    张德旺笑道:“这小子啊,我们又不在家,常年跟着他爷爷,还不是他爷爷找什么,他就跟着学啊。”

    这些东西,都是张运喜平时找来吃,孩子不也就跟着他学会了嘛。

    黎丽看着这些灰不溜秋的东西,没想到这个还能吃,不由得对江晓萱说道:“好神奇啊。”

    江晓萱问她:“一会儿你敢尝吗?敢尝我就佩服你。”

    “这有什么不敢?有人敢吃我就敢吃。”

    “是吗?吹牛的吧?”

    “放心,绝对不吹牛。”

    周恒看她俩你一言我一语的,便说道:“你们可别小看这个,网上卖八十多一斤呢,贵的时候得翻倍!”

    他的确有时候在网上搜着玩,看看有没有人卖这个的——毕竟网络销售太万能了,几乎什么都能买到,结果试试还真有,价格把他吓到了。

    这年头,真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以前小时候难登大雅之堂的东西,现在卖出了天价。

    在利益的驱使下,估计都有人专门养殖这个了。

    江晓萱笑道:“那这个还是个贵价食材啊?”

    “不但贵价,还时令,过了这个季节就没有了。”

    采完了这棵树上的树舌,他们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得继续赶路去。

    张伟不时从哪里蹿出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的洋拉罐,倒进黎丽提着的袋子里。

    这家伙一路上可真没闲着。

    周恒问张德旺:“大哥,我看你们这里,应该还有不少野鸡,你们看到过没有?”

    “应该有,我刚刚都听到了的。就是没去弄它。”张德旺回答。

    野鸡很漂亮的,羽毛是七彩的颜色,而且尾羽很长,以前京剧里,一些角色头顶的“雉翎”,就是用这个做的。

    凡是头上戴雉尾的角色,一般都是雄健,英武,扮相很英俊,气势很盛的青年角色,男女角色都有,比如周瑜、穆桂英、陈友谅等等。

    而且野鸡的肉也很好吃,它肉少,但肉质很嫩,比一般的鸡口感好多了。

    只不过,前面几十年内,大量捕捉等等原因,或者生态的改变等等,已经很少见到这些了,就是这几年又有回升的迹象,到处都能听到声音了。

    现在人们对野鸡的需求量,真是日益加大,所以也催生了养殖野鸡的行业。

    就跟周恒先前买野兔的基地一样,野鸡同样也早有了繁育基地,也有不少的人在养殖,而且前景还很不错。

    就不要说野鸡,连孔雀都有繁育基地的——人们买孔雀回去炖肉吃,就如同吃鸡一样的寻常,而那些养殖户,也的确将孔雀当鸡养着的。

    有些养得不用心的,那孔雀养出来比鸡还丑。

    不过,他短时间内是不想扩展行业了,过完年就要办二代鸡的事情,以及准备建公司,会有一段时间比较忙,就先不要想得太多了。

    一行人抬着野猪,走走歇歇,又走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继续休息。

    很多人都有这个经历,提着二十斤重的东西,走一段路,感觉变成三十斤了;再走一段路,变成五十斤了。

    眼前这个情况,跟那差不多,猪越抬越重,主要是路太难走了,抬着这么重的猪,一不小心还要往后滑下去。

    又歇一气的时候,张德旺指着稍远处的一片竹林,对他儿子说道:“去看看,看那里有没有冬笋。”

    张伟得令,高高兴兴的答应了一声,要跑着过去。然后想起什么,又转去向黎丽借了铲子。

    经常跟着爷爷干活,他已经很有经验了,而且这里的冬笋非常好吃,是难得的美味。

    冬笋还在泥里的时候,是最好吃的。

    它还没有长出来的时候,那时候的口感比较的清脆,水分比较的多,炒起来也有一股甘甜,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有一点像黄瓜的口感。

    但是如果过了那个季节,等到冬笋冒出头来的时候,这个时候东西为了生长积蓄了很多的能量,所以吃起来就比较老了,口感差了很多,甚至有的时候还咬不动。

    现如今,野生冬笋也卖得不便宜。

    其实,山里的确是有值钱的好东西,比如这野生的冬笋,怎么也能卖三十多一斤,但是从这里出去太难了,数量又不多,一点点弄出去卖,就不划算了。

    这就是山村的现状。

    它不同于大规模的种植,大规模成熟后,直接可以运一大车出去卖。

    所以,虽然明知道这能值点钱,但是也少有人会拿去卖。

    除非遇到运气特别好的时候,一次挖个一两百斤之类的,那拿去卖一次还可以值点钱,值得那种付出。

    张伟过去了,用铲子东挖挖西找找,江晓萱也对着他拍摄着,感觉这小孩很有意思,这么小就知道这么多东西了,比很多大人还强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靠山吃山了。

    周恒也走了过去,加入了挖笋大军,希望能有一些收获,炖一炖今天的野猪肉。

    他也是好久都没有吃过野猪肉了,确实怪想的——回去的时候,给老爹老娘也带点回去。

    他们挖冬笋不算太内行,张德旺和他小叔过来了,也加入挖笋后,明显效率高了起来——他们才是真正的老师傅啊。

    要不是为了抬这头野猪,今年大概是不会走这边山路了,这也算是额外的获得。

    人多了以后,收获就大,很快就挖了近二十斤出来,黎丽带来的袋子也装满了——她有点害怕,这可如何提得动啊?

    对于她来说,二十斤也很恐怖,再加上又是这么远的山路。

    这真是有收获了也发愁。

    挖好冬笋收队的时候,胡金华一把将袋子挂在了肩头,他来提——自己女朋友能有几斤力气,他还是知道的。

    于是,男人们换班的时候,空着手就提着这个袋子。

    抬着一头猪,在终于走出山路的时候,他们看到了来接他们的板车,顿时感觉浑身一轻,石头终于背下山了。

    张德旺的老婆接到电话后,准时推了个板车过来,这真是太好了。

    他们家小姑娘也坐着板车跟过来了,本来还想着坐板车回去的,一看那么大一头野猪,长得那么吓人,吓得赶快跳下来,不肯跟野猪呆在一起。

    漫漫长路,终于到了家,然后开始准备处理野猪肉。

    首先得烧水烫毛,那么肥的一头猪,把几个人给乐坏了。虽然抬回来不容易,但一会儿大口吃肉的时候,那可别提有多爽。

    野猪是张德旺的小叔发现的,但是是大伙抬回来的,杀了吃第一顿肉,肯定是要大伙先大吃一顿的。

    然后,切下来的肉,给邻居这家分一些,那家分一些,他小叔家留大头,自家留着吃些、再卖一些换钱。

    都是乡里乡亲的,没谁好意思吃独食。

    烫好毛后,把猪蹄之类刮不干净的地方给烧一烧,然后准备剖了,今天真是像过年一样。

    接下来,就没周恒他们什么事情了,只管休息,等着弄熟了吃肉就好。

    倒是汪才俊看什么都稀奇,明明刚刚才帮着抬猪回来,都累成狗了——狗都没他那么夸张,结果现在还到处看人剖猪,切件,感觉很稀奇。

    不过,人人脸上的笑容,那不是假的。

    这种简单的快乐,真能感染到他。

    而这边,几个小孩子正兴趣盎然的弄着羊拉罐,把里面的虫弄出来,有一个都开始准备弄一个小口哨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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