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历史军事 > 三国:人在宛城,开局截胡曹阿瞒 > 第124章 野有遗贤

一想到自己一旦攻打寿春,这里就是自己的大后方!

    若是这大后方不稳固的话,那么接下来自己要面临的,就是前后夹击了。

    而自己带着四万大军孤军深入,若是陷入两军夹击之中,那么到时候问题就大了!

    一个不好,非但四万大军全军覆没,自己还可能要交代到这里!

    想到了这里,曹昂的心里,不禁杀机更盛!

    要知道,当初恒罗斯之战,高仙芝率领的唐朝军队之所以被阿拉伯部队打败,就是因为他们之中-出现了叛徒。

    而这个叛徒,在之前,对大唐军队,那叫一个毕恭毕敬;

    而现在,眼前这群猫南北,虽然说表面上对自己毕恭毕敬,但是实际上,那叫一个眼高于顶。

    别的不说,光是听听他们话语。

    诸如“阉宦之后,寡妇救星,名为汉臣、实为汉贼,无知竖子……”之类,就把曹昂气得火冒三丈!

    我特喵!

    若不是我读书多,还真的被你们这群猫南北给骗了!

    此时!

    房间内的一众世家大族们,还没有发现自己言语中的失误,仍旧在争先恐后的跪舔曹昂!

    而曹昂,在看到眼前这般场景之后。

    曹昂不禁在心里问自己,要不要让陈郡的事情再发生一次?

    让星星之火,再一次照亮庐江郡前方的道路!

    毕竟,眼前的这群人,可都是自己的敌人。

    既然是敌人,那自己杀了他们,就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

    虽然说,曹昂穿越三国的时间不长,但是多次经历了大战之后,曹昂的心态,此时早已经发生转变。

    乱世需用重典!

    这是曹昂在多次的杀伐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而且眼前的这群人,貌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嗯,或许有那么两三个好东西,但是他们现在穿着敌人的衣服,不为自己所用,那么杀了也就杀了!

    以杀止杀,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办法;

    但绝对。是一个最实用的办法!

    既然眼前的这群人,打心眼里瞧不上自己这个阉宦之后!

    而自己现在手里恰好有刀,那自己不砍了他们,难道还真的跪在地上叫他们爷爷,然后用爱去感化他们?

    想到了这里,曹昂的心里,再一次坚定了要砍了眼前这群人狗头的念头!

    就在曹昂即将下达命令之时。

    突然,有一个亲卫急匆匆的从门外跑了进来,然后走到曹昂面前低声说着什么。

    “有人要见我???”

    当听见亲卫的话语,曹昂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知道,现如今的自己,虽然说已经成功的占领了庐江郡。

    但是在这些权贵们眼中,却是对自己避之如蛇蝎!

    若不是因为曹昂屠戮世家大族的名声在外,这群大爷们,才懒得到太守府来拜会自己!

    此时见竟然有人专程来拜会自己!

    曹昂的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即来人必有大才!

    毕竟“野有遗贤”的故事,在汉末并不少见的!

    如化名为单福的徐庶徐元直;

    隐居在卧龙岗的诸葛村夫;

    包括与诸葛亮交好,被后人称之为“诸葛四友”的那几位。

    在没发家之前,可都是身负大才,但是却都流落民间!

    因此,在听到竟然有人主动要见自己之后。

    曹昂的心里,隐约还有点小期待!

    于是微一思索,曹昂便让亲卫带着那人前去偏厅候着,自己稍后就到!

    偏厅。

    当曹昂来到这里的时候。

    刚一进门,就看见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一脸从容!

    他的模样,只能说是小帅,但是他身上的举止气度,却是显得雍容华贵。

    仿佛天生贵胄,只是一眼,就让人印象深刻!

    而曹昂,在看到此人之后,先是一愣,随即在曹昂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一个名字。

    “在下刘晔,拜见曹公子!”

    当看见曹昂的那一刻,那名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连忙向曹昂行礼。

    果然,果然是你!

    当看见文士自爆的身份与自己的猜想一样之后,曹昂的心里,不禁大喜。

    刘晔,字子扬,曹魏账下十大谋士之一。

    而刘晔这个人,本身也很有意思。

    论出身,刘晔是妥妥的汉室帝胄,根正苗红!

    和汉献帝的血缘关系,和刘备那个卖草鞋的相比,可是亲近多了。

    刘晔本人虽然有大才,但是他本人,却没有选择匡扶汉室。

    也没有投靠与自己同宗同源的刘表、刘璋等人。

    而是选择了曹操这个名为汉臣、实为汉贼之人。

    南阳名士许劭曾经评价过刘晔有“佐世之才”!

    这样的评价,不可谓不高!

    而刘晔对天下形势的发展,也都慧眼如炬,具有敏锐的嗅觉,评论天下大事,往往能够一针见血!

    纵观刘晔的一生,对曹魏,那可叫一个尽职尽责!

    当初官渡之战之时,就在曹操手下所有人都偷偷地给袁绍写信,想着跑路的时候。

    刘晔向曹操献上了自己改进的霹雳车,来抵御袁绍。

    这是什么?

    这完全是跟着曹操一条道走到黑啊!

    不知道汉室历代皇帝要是自己的后代竟然出了这么一个玩意儿,会不会气得直接活过来!

    不过,刘晔这个人虽然对大汉没有什么忠心,但是对曹操却是十分忠心。

    而曹昂,也依稀记得,在原著三国中。

    当庐江太守还是刘勋的时候,刘晔就在其左右!

    本来因为刘勋被自己杀死,庐江太守已经换人,这才让曹昂忘了刘晔这茬。

    毕竟三国这个时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这么多人才,曹昂哪里能够记得过来!

    曹昂能够记得刘晔,还是因为前身是历史系大学生,曾专门研究过三国历史,这才对刘晔略知一二。

    否则,若是换一个工科生穿越。

    恐怕开局就被黄巾军抓去做了口粮了。

    不过,若真是工科生穿越,恐怕什么火药、炸弹、飞机、大炮都会被他造出来了。

    反正后世的那些穿越小说,不都是那么写的吗?

    明明前世就是一个屌丝,穿越过后硬生生的变成了气运之子。

    合着猪脖子插葱,还这能装大象啊!

    咳咳,这个有点扯远了……

    此时,在刘晔自爆身份之后,曹昂激动道:

    “你就是刘晔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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