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天贤庭里憋了好几个月,难得来一趟烟花繁华之地,又有银焕买单,当然是什么贵就吃什么,什么好玩就玩什么,恨不得点上十八碗燕窝鱼翅吃一碗倒十七碗。
神州奇人的百戏集去过了,华音先生的笙歌会也听过了,在笙歌会上他们甚至还偶遇了宫梦锦一行人,双方就到底是丽音坊的琴妙还是笙歌会的曲好进行了一番友好交流。如此纸醉金迷了三天,路弥远的《炽焰开天传》进度居然完全没有落下。沈蕴晚上洗完澡出来见他还在阅读,顺口问道:“看到哪了?”
“第七卷。”路弥远答道。
“这书不是才写到第六卷吗,哪来的第七卷?”沈蕴一怔,“你买错了吧?”
“书斋招牌上写的昨日刚到,我就正好全买了,”路弥远朝他亮了一下封面,“这也是最后一卷了。”
“等等,最后一卷,结局了?!”沈蕴瞪大了眼睛,“怎么这就结局了?三火炽焰狮还没解决呢,罡星老人还在闭关呢,敖简之前不是还中毒了吗?这些事一卷就都讲完了,还结局了?”
路弥远点头:“嗯,这一卷里都讲完了,师叔要听后面发展吗?”
“别别别你别剧透,我自己去看!”一听自己心心念念的故事即将抵达尾声,沈蕴立刻冲出了房间,把这个消息也告诉了隔壁的崔兴言和钟秀林。
甲等客栈就是好,还提供跑腿服务,伙计飞快地在书斋关门前买到了三本《炽焰开天传》第七卷送到了客房门前,于是三人立刻拿出了大考前复习的劲头挑灯通宵夜读,至到次日众人在沈蕴房中集合,皆是一脸菜色——除了路弥远,他最先看完,还睡了个好觉。
“都看完了吗?”沈蕴问。
大家点头。
“有什么感想?”
钟秀林眼神恍惚:“我没有感想。”
崔兴言喃喃道:“我觉得旅丘人是不是想弃名封笔了。”
路弥远歪了下头:“这部小说……算是悲剧吗?”
“这算什么悲剧啊,这纯粹就是给读者不痛快吧!”沈蕴一拍桌上的书本,愤怒了,“主角两人没有结为道侣也就算了,以前的小说也不是没有这种有情人未成眷属的剧情——可为什么琉钰仙子突然就变成反派,夺走了敖简身体里的圣晶自己飞升去了?重点是飞升还失败了?!”
“我的女神琉钰仙子从此档次全无,变成了飞升失败的疯女人。”崔兴言痛苦地捂住了脸,“为什么啊……”
“还有最后这一段,什么功体全失的敖简回到了两人初遇的杏陵城,见到了琉钰当年用剑划在墙上的留言,他怅然若失心想若如初见就好……个屁啊!怎么就若如初见了!”钟秀林气到跳脚,“重点是最后也没写出琉钰仙子到底留了什么话!!憋死我了!”
“是吗,我倒是觉得结局这样还挺美的,什么漫天杏花中残阳如血……”路弥远看着其他人的悲愤痛斥,不禁一脸困惑,“这种难道不算留白吗?”
“小路啊,你这就不懂了吧,”崔兴言语重心长,“这个《炽焰开天传》虽然很火,火到人人都在看,但说到底就是一个市井小说,又不是什么放在藏真塔里的传世巨著。市井小说,当然是要让读者看得爽才行啊!你说这个结局,喜欢敖简的人会觉得爽吗?不会。喜欢琉钰仙子的人会觉得爽吗?更不会。它现在这样一地鸡毛,只有你这种纯当故事一口气看完的人才会觉得有趣,我们这些追了两年连载,对角色付出了真情实感的人只会越想越觉得憋屈。”
一旁的沈蕴还在叹气:“其实,我对他俩成没成一对倒是无所谓,我气的只有琉钰到最后还是没再用一次开天一剑,”他恨铁不成钢地又翻到最后那页,“明明已经天下无敌了为什么不能无敌到底呢……”
崔兴言道:“喏,你看,我这种就是注重和角色进行灵魂和情感上交流的,你师叔这种是纯粹为角色事业发愁的,现在这个结局,让我们这两类人都感觉到了特别非常极其的不爽,你能理解了吧?”
路弥远点了点头,问道:“那你们还喜欢琉钰吗?”
崔兴言道:“我还是更喜欢那个会给敖简绣手帕的琉钰仙子。”
钟秀林依旧恍惚着:“我只明白了一点,琉钰根本不是他的倒影。”
“不喜欢,我失恋了。”沈蕴斩钉截铁。
几人越聊越低落,干脆决定出门散散心。结果没走出多远,就看到不远处的书斋里闹哄哄的,果不其然都是对《炽焰开天传》结局不满的读者们。
“我们浪费了一年的感情,就看了个这?”
“写的什么玩意!给我退钱!”
“毁我的琉钰仙子!我要砸了你们店!”
“叫旅丘人滚出来!!”
书斋的老板急得满头大汗,一边作揖一边解释:“各位小仙师各位读者各位客人,我们这儿只负责卖书,书不是我们写的!旅丘人这人我们也真不知道他住哪!您先消消气……要是实在不满意,您出示一下页尾我们店的章,我们给您等价换一本,您看怎么样?这边还有《剑圣斩鬼录》第四卷《群英斗魔》第九卷,你看点别的转换心情……哎哟您别掀摊子呀!”
书斋一片鸡飞狗跳,空中有几道金光迅速飞来,显然是金极城的弟子闻讯赶来维持秩序了,但这些低阶弟子根本拦不住这么多愤怒的读者,前方顿时剑光与拳头齐飞,符火与咒光一色。
大伙目瞪口呆,沈蕴后退了一步:“……我们换条路走。”
但他们还是低估了《炽焰开天传》的火爆程度,不论是走在路上还是坐在茶馆,身边永远都是对结局群情激奋的讨论,终于沈蕴也受不了了:“反正金极城也没什么可玩的了,咱们换个地方待吧。”
“去哪?”崔兴言道,“去你家?反正我家你上回去过,除了吹海风吃咸鱼之外没别的事做。”
“我家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啊,就一个平平无奇的山头……”沈蕴想了想,“咱们去杏陵吧。”
“什么?”
“就是杏陵啊,琉钰和敖简初遇的那座城,”沈蕴介绍道,“我之前以为这地方是旅丘人瞎编的,那天看藏真塔里的《神州方物志》里说在神州西边确实有一座叫杏陵的小城——我怀疑他是去那里采过风,才决定将这里定为他俩的邂逅之城。怎么样,有兴趣吗?”
“沈哥我哪我去哪!”钟秀林立刻举起了手。
“六月也会有杏花吗?”路弥远问道。
“那得去看了才知道嘛。”沈蕴笑着,“我就当弥远这句话是同意了,猛男呢?”
猛男犹豫了一下。毕竟金极城里白吃白喝的日子确实舒坦,但他看了看附近的乱况,还是点头道:“也行,就当是给这书做个道别,祭奠一下自己的付出的感情,也从此告诫自己……”他顿了顿,“远离旅丘人。”
大家都是鹰院的行动派,只简单收拾了一下,托掌柜给银焕递了个口信后便立刻出发,除了中途因为崔兴言的瞎指路略绕了一段外,还是顺利在第三天的清晨抵达了这座名为杏陵的小城。
“……感觉怎么好像和书里不太一样。”沈蕴打了个喷嚏。刚刚穿越峡谷时风太大,吹得人这会牙关还有点发疼。
在《炽焰开天传》中描述的杏陵城,是群山外荒野环绕的一颗明珠,山外西风凛冽,城内却四季如春,遍街杏花盛开,所以才会让敖简乱花迷眼,对琉钰仙子从此钟情。
而眼前的杏陵周边虽然遍植杏树,但枝上既没有繁花,也无绿叶生出,看起来光秃秃的,显得好没生气,不像是夏日应有的景致。尽管植被委顿,却并不妨碍城中的热闹,百姓脸上都喜气洋洋,各家各户的大门前都悬着彩缕红绸,有的还挂着几只五彩斑斓的狰狞鬼面,看上去又喜庆又古怪。
“这是在搞什么社集吗?”崔兴言纳罕。
“一会打听一下呗。”沈蕴又打了个喷嚏,“走吧,先找个小摊吃点热乎的。”
小城偏僻,不像金极城那样包罗万象,像四人这样出挑的少年仙师到访,自然是吸引了一路百姓的目光。好在他们也不敢凑近来瞧,只远远笼着手围观,等沈剑范蓝眸一扫,围观群众立刻作鸟兽散,不一会又找了个更隐蔽的角落探头探脑,像是被猫扑赶后又恋恋不舍飞回的雀鸟。
“我真佩服你,从小到大被这么瞧着,”崔兴言啧啧,“要是我,估计早就受不了了。”
四人已找到了一家街头的馄饨摊就坐,沈蕴喝了一大口热汤,胸口的那股凉意总算被驱散了,他听见崔兴言的话后不以为然地一扬眉毛:“别人喜欢你才盯着你看,有什么受不了的?”
“我看他们只是把你当稀罕瞧。”崔兴言道。
“那也无所谓啊,”沈蕴道,“反正只要这些视线不带恶意,我都随便。”
崔兴言正要再回一句什么,从他们矮桌后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一包生馄饨。”
这声音冰冷生硬,不像来买东西,倒像来催债的。
“好嘞,小哥您稍等!”店家笑应了一声,弯腰去找油纸。
而沈蕴几人听见声音后不约而同地停下了筷子,彼此迅速对视了一眼,然后回头看去。
只见一身黑衣的江子鲤就站在馄饨摊前,左手抱着一叠红绸,右手拎着一只菜篮,里面装着大葱青菜猪肉等等食材,他错愕的视线越过老板胖胖的身躯,和众人对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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