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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老仲马

    到了1791年1月,纸制包装的特制烟叶问世之后,香烟逐渐为巴库尔军营士兵的常规配给品。香烟一问世就大受欢迎,在波尔多一地就供不应求,直到3个月后,第二条卷烟生产线在兰斯投入生产,才解决香槟混成团的供应问题。

    军营里,在排除烟头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后,值勤宪兵不对吸烟者做太多限制。这使得因限酒令而无法排解忧虑的官兵们,在一场酣畅淋漓的足球运动之外,找到了一种近乎完美的替代品。半年后,士兵们对香烟依赖程度便远远高过酒精。

    ……

    安德鲁在巴库尔军营待了10天,便启程南下,他重新换下上校制服,准备以副检察长的身份返回兰斯。但在临行前,却忽然命令侍卫将马车驶向西面的巴库尔小镇,那是安德鲁心血来潮的想见见那个老仲马。

    真要说起来,历史上的老仲马是有色人种中在欧洲大陆各国—军队中,军衔最高的人(美国属新大陆,自然不算),同时也是首位升至准将乃至少将的人,有色人种担任法军军团司令一职也是他首开先例。

    不过在1791年谈及老仲马,似乎还算不上一个“老”字,此时的老仲马还不是将军,仅是小镇自卫军的上士;年纪也不过29岁,属于年富力强的好时光。说到出身,老仲马既是贵族,也算奴隶,他本是帕耶特里侯爵的私生子。

    老仲马的父亲安托万—达维和他的兄弟夏尔—达维本来都是法国—军官,来到殖民地圣多明各后,由于当地以种植甘蔗获取了大量利润,兄弟二人就放弃了军职,当起了种植园主。老仲马的母亲,一位黑白混血儿女奴玛丽?塞瑟特?仲马就是在那时用“高价”买下的。两人育有4个孩子,都是黑白混血儿。等女奴死后,除了大儿子仲马外,其他子女都被父亲安托万卖给勒阿弗尔的一名上尉军官。

    1775年,安托万带着老仲马离开圣多明各,并在诺曼底继承了家族的财产,以及帕耶特里侯爵的贵族头衔。至于老仲马,应该叫做亚历山大—达维也被当作贵族培养。1778年秋,安托万卖掉了家族的全部地产,搬到了巴黎郊区圣日耳曼区的一间别墅里。在那里,亚历山大—达维在学院里接受贵族子弟的高等教育。负责教他剑术的是圣乔治骑士,一个他后来的上司,兼半个仇人。

    从1777年到1786年,多亏了他父亲的富裕和慷慨,亚历山大—达维活得非常悠闲。他在这段时间里接受了贵族的生活方式:奢华的服装,不菲的晚餐,狩猎,骑马,跳舞,决斗以及与女性的交际。

    然而,无论曾在家中享有多大的乐趣,自从父亲安托万以71岁高龄在1786年与33岁的女管家结婚之后,亚历山大—达维的生活费就被削减了。于是,亚历山大决定参军。但作为一个混血儿,亚历山大将很难获得应有的头衔和尊贵地位,这意味着他必须要从最低级的列兵做起。为此,他决定弃用父亲的贵族姓氏,继承作为女奴的母亲的姓氏。从那时起,他就是亚历山大—仲马,老仲马。

    1786年6月2日,以身高和非凡的力量而著称的老仲马加入了波旁王朝的第六龙骑兵团,“亚历山大?仲马”这个名字就是在该团的名册上首次出现,不过他所在的排都知道那不是他的真名。他在那里“干起了最辛苦和最脏的工作”。

    似乎是想痛改前非,老仲马毅然决然的抛开了花花公子般的过往,让自己成为一个近乎完美的战士,一个兼具强大信念和气节的人;此外,他的力量、剑术和勇气都令人敬佩。不过,仲马那桀骜不驯的顶嘴和挑战权威也令各级长官们都异常头疼。以至于4、5年间,老仲马不断被调往巴黎之外的不同部队。

    老仲马参军的第一年在皮卡第的拉昂小镇度过,这里靠近奥属尼德兰的边境。到了1789年8月,老仲马和他新部队开始驻扎于巴黎北郊。由于老仲马曾经在一天内决斗三次并大获全胜,仅仅划伤了头而已。所以在当年年底,老仲马又被自己的新长官踢到远离巴黎岛的兰斯。

    1790年初,已晋升上士军衔的老仲马因为一场他人挑衅的斗殴事件,在接受10次鞭挞之后,被调往市北郊的巴库尔小镇,在那里担当自卫军指挥官,至今……

    一位上尉军官曾如此描述这位黑人军士说:“亚历山大—仲马是一个一流的士兵,也有可能是法军中最健壮的人。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把戏之一就是将4支步枪放在地上,将手指伸入每支枪的枪管中,然后同时将其举到肩膀的高度……”

    安德鲁想来寻访仲马的缘由,自然不是将其派圣多明各,增援圣西尔的部队。事实上,老仲马压根就不愿意回到那个让他回忆悲惨往事的伤心地。而且,那个行事鲁莽,桀骜不驯的混血儿更多的可能,是给圣西尔上尉添麻烦,而不是协助其打击参与暴—乱的黑奴。

    所以,安德鲁此行的目的,并非是来看看未来的传奇黑人将军,而是后者更为传奇的儿子,作家大仲马。前世的安德鲁可是大仲马的忠诚粉丝,两部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穿越者差不多看了不下10遍。

    但显然,安德鲁记错了作家仲马的出身日期。此时的老仲马尚未结婚,自然没有所谓的大仲马。必须等到10年之后1801年。

    当安德鲁乘坐的这辆半新的黑色四轮马车驶入小镇时,新年里的第一场雪已洋洋洒洒下了一个夜晚和半个白天,整个巴库尔小镇内外,街道两侧变得银装素裹,犹如童话般的世界。

    马车在一家客栈前“嘎吱”的一声停了下来,几个在附近堆雪人的孩童快乐的跑过来,伸出小手敲打起车门,嘻嘻哈哈的在向马车主人讨要着能代表新年好运的钱财。充当马车夫的侍卫见状就从怀中掏出一把铜钱,抛洒到半空中。于是孩子们随即一哄而散,赶紧跑过去,趴在雪地里寻找那些失落的钱币。

    这家客栈的主人就是本镇的镇长,克洛德?拉布雷,而老仲马就在住在小镇唯一的旅店中,而这一住就是1年。毫无疑问,上士仲马的收入即便是被军队不拖欠,也不足以支付这家客栈的食宿费用,哪怕五分之一。

    据说是老仲马曾在“大恐慌”时期(法革期间的农民大暴—乱),无意中搭救了旅店老板拉布雷。自然而然的,拉布雷一家人就将黑皮肤的亚历山大—仲马视为亲人一般。在此期间,老仲马还和旅馆老板的女儿,那位善良、美丽而又略显严肃的玛丽—路易丝—伊丽莎白—拉布雷相爱,并且订婚。

    听着侍卫打探来消息,安德鲁这才知道自己早到了10年,那位“作家大仲马”目前连小蝌蚪都还不是。正当意兴阑珊的安德鲁想要嘱咐侍卫调转马头回兰斯时,客栈里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紧接着,两个壮实的倒霉蛋被一个彪形大汉一手拎着一个,继而从门口扔出客栈,最后还以标准的狗吃屎的坠地方式,一头扎进雪堆里。毫无疑问,那个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就是老仲马。从后者骂骂咧咧的词句中,安德鲁知道那两个无赖一定想在客栈里吃霸王餐。

    透过洁净的玻璃窗,安德鲁看到的是一个身高1米9黑人壮汉,卷曲的黑发和眉毛,一张椭圆形的脸,棕色皮肤,以及黑人特有的厚嘴唇。总体说来,老仲马强壮有余,但谈不上英俊,显然是大仲马在他的书中胡乱夸耀自己的父亲。

    老仲马抬起头,锐利的目光注意到马车中有人在盯着自己观察。处于军人的警惕,他握紧双拳,毫无畏惧的迎上前。充当马车夫的两名侍卫立刻拔出上好膛的手枪,对准了意图不轨的黑人壮汉,并警告对方胆敢再上前一步,就立刻开火。

    “让他过来!”安德鲁的低沉声音及时响起。侍卫们随即放下手枪,在简单搜查了老仲马的身体后,示意后者可以登上马车。

    当车门打开时,一股寒风冲进车厢,安德鲁不由得裹紧了披在身上的大氅。

    “作为曾经贵族的你,应该具备起码的礼貌!”安德鲁很不耐烦的说。那是仲马打开车门,磨蹭半天才跳上来,似乎在故意折腾车厢里避寒的马车主人。

    “你知道我?”老仲马警觉的问道。

    安德鲁展现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他点头说道:“我知道你的一切,从殖民地圣多明各的奴隶出身,再到诺曼底和巴黎贵族式生活,再到拉昂、兰斯以及本镇的艰苦从军履历。嗯,一起有关你,亚历山大—仲马—达维的故事。”

    “你是谁?想干什么?”老仲马越发紧张起来,显然眼前的家伙是个手可通天的大人物,居然连自己长官都未曾了解的各种隐私,他都非常清楚。

    “你可以猜猜看。”安德鲁饶有兴趣的考验起眼前的黑人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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