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其实不太末日 > 002 重来

杨逸不是被死亡惊醒的,只是因为梦做完了。

    现在还是深夜,但城市里霓虹的光亮还是能透过窗帘照进来,借此环顾四周,没错,这是他租住的公寓,没有火焰,没有东风,没有身体被吃剩一半的剧痛也没有令人作呕的瘟疫领主。

    一切都很平静,安详。

    暂时的。

    火焰、东风、瘟疫领主,这些梦中的东西将来都会出现,杨逸对此深信不疑。

    拿起手机看看时间,凌晨两点。

    杨逸揉揉脑袋,让自己尽量清醒一些,然后从榻榻米上起身,也不开灯,就着窗外彩色的霓虹灯光,走到墙上挂着的自制台历边,轻轻撕下最上面的一页。

    D-299。

    用白纸自制的日历上,只有这样一行用红笔写的字。

    意思是距离末世到来还有299天。

    没错,杨逸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他是个穿越者。

    从今天开始算起,299天后,扶桑东部近海会发生一次海底大地震,震源距离地表很浅,因此引发了海啸。

    扶桑官僚、自卫队以及各大企业救灾无能,海啸又引发大规模二次灾害,其中最可恶的一点就是,东部沿海的一座核电站因管理人员渎职和公司高层玩忽职守,结果引发超过7级的核事故——反应釜爆炸,堆芯融化下沉……。

    然后融穿了两个位面的隔离壁。

    人类并不知道核能可以打开位面通道——本来,如果扶桑人能跟切尔诺贝利的红毛子一样快速封闭反应堆,异魔们也不会知道的。

    悲催的是,扶桑的公务员自卫队没能做到这一点。

    更悲催的是,灾难发生时,杨逸正是在扶桑留学的交换生……。

    于是原本学期即将结束回国的杨逸,再也没法离开扶桑了。

    灾难爆发后的前三年,杨逸一直在东躲西藏,他运气不坏,至少没在初期的混乱中丢掉小命,甚至还机缘巧合的学会了操纵火焰的异能。

    之后三年,他联系上本土,成为PLA在扶桑这末世之地的特遣部队成员,又东奔西跑的走过很多地方,他甚至通过打开的传送门去过别的位面,他看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

    最后三年,杨逸逐渐成长为可以排进蓝星异能者前三十名的强者,即使在异界,甚至异魔的世界里,也已经可以算是小有名气了。

    之后他就遇到了那个恐怖的瘟疫领主,最终以自己为饵,给战略打击部队创造了一个用一发大杀器解决问题的机会。

    随着那枚东风的爆炸,杨逸穿越回十年前——扶桑末世爆发前一年。

    杨逸并不明白穿越的原理,他以前也从未听说过有能够穿越时间的异能——否则异魔们早就无敌了,也不至于被共和国反攻到异界。

    何况杨逸还是魂穿。

    不过,这不是坏事,穿越之前杨逸已经必死无疑,多活每一分钟都是清水捞银子——白赚。

    他这一下至少多捞到二十年生命,简直是挖到金矿一般的特大惊喜。

    没有带回异能的魂穿也不是问题,他有经验,知道异能应该怎么获得,到时候会少走很多弯路,一旦末日来临他就可以很快恢复,甚至更上一层楼,这都是可以预见的。

    再说,穿越之前他的半个身体都被嗜血蛆虫吃光了,若是身穿,岂不是仍然等于没救了?

    一切都是惊喜,因此一些关于穿越的疑问也就没有必要了。

    向前看吧。

    杨逸拍拍那份自制的日历,无声的笑了:

    “再来一次!异魔?谁怕谁啊。”

    ……

    窗外传来摩托车的轰鸣,还有一阵丝毫不次于异魔们“死亡之嚎”的怪叫。

    杨逸忍不住皱眉,他当然知道那是附近一群不良少年组成的暴走族又在附近烧轮胎了。

    客观的说,他租住的公寓附近空地很多,很适合摩托车飞驰,而且住廉价出租屋的居民对他们通常也是敢怒不敢言,因此在这附近暴走总比在别的地方更爽也更安全一些。

    不过,知道这一点,不意味着杨逸打算长时间容忍。

    要知道,末世之初,作为发达国家的扶桑之所以那么快、那么彻底的崩溃,与社会上存在大量雅库扎也有很大关系。

    一旦D日到来,这些游手好闲的残渣就是创建自己基业的第一障碍。

    杨逸听着窗外那宛若鬼哭狼嚎的声音,冷笑一声,从墙角摸出一根钢管,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杨逸住的公寓是一栋三层的小楼,走出楼梯口后,他已经能够清楚的看到一条街区外的道路上那不断快速闪动的摩托车灯光。

    “差不多二十人,都是二十岁以下的年轻暴走族,其中有七、八个女的,不足为虑。”

    战场上,迅速而准确的评估敌人的状态和实力是生存下去的必修课,杨逸能在末世活九年,最后还能拖一只领主级异魔陪葬,这一点自然做的不错。

    杨逸径直向前,离开夜幕笼罩下安静的街道,一步跨入光怪离陆的暴走族世界。

    当当当,钢管轻敲身边的墙壁,如同老师在敲黑板提醒同学们注意听讲。

    “孩子们,这么晚了,为什么不乖乖回家睡觉?”

    说话声音不大,至少盖不住摩托车的轰鸣。

    但冷冷的笑容,看似懒散的站姿,以及轻蔑的眼神,迅速激怒了所有暴走族。

    摩托车的声音停止了,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暴走族们一起看向杨逸。

    “啊?你是哪来的混蛋啊?”一个头上留着五颜六色小脏辫,嘴角还打着唇钉的混混提着棒球棍,神色不善的向杨逸走来。

    整体来看,这家伙人高马大,坦开的上衣当中露出明显的肌肉线条,加上他那桀骜的神色,似乎挺有威慑力的。

    至少对普通人来说是这样。

    只是,在曾经跟战友们学过真正的军用格斗术并且跟各种异魔硬刚了九年的杨逸眼中,这家伙脚步轻浮,下盘很不稳健,显然是酗酒过度;眼角旁有厚厚的黑眼圈,这不是烟熏妆,而是长期睡眠不足的结果;还有那看似凶恶,其实始终有些躲闪,不敢直视杨逸目光的小眼睛……。

    嗯,总的来说,绣花枕头一包草。

    “乖孩子该睡觉觉了。”

    杨逸微笑着说了一句,然后猛地直进,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就窜到那混混身侧,左手成刀,斩在他的脖颈上。

    扑通一声,表面上凶神恶煞的混混两眼一翻,软绵绵的倒在地上。

    他晕过去了。

    “问个问题,你们会唱摇篮曲吗?”

    杨逸狞笑着走向其他目瞪口呆的暴走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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