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玄幻魔法 > 七千万年之异世狂道 > 第058章 朗格尔(落魄的病毒学家)

朗格尔脱下两星期未洗的西服,换上肯定更长时间没洗过散发着酒味和其他奇怪味道的小丑服,一股浓重乳胶味的丑脸面具和自己刚刮的胡子互相摩擦抵抗着,老是担心它会掉下来。

    他叹口气,怎么也想不通会沦落至此,要成为酒吧里被娱乐的小丑,他得表演前段时间刚学的拙劣小品。

    在后台呼了口气,只要坚持30分钟,他望了下时钟。前几天的第一次上台,遭遇了冷场,他在台上尴尬地表演着,台下有些人在饮酒作乐也有些人谈笑风生或窃窃私语,就是没人浪费时间看自己。30分钟后,一身冷汗的朗格尔见到酒吧老板,后者拍拍他,安慰他说第一次都这样,“就算是热身吧,”他递过来的50亚特币让他够吃一顿晚餐了。

    但这次,本该能操控的几个球怎么也抛不好,台下开始起哄,有人吹口哨让他滚下去。朗格尔想起另一个节目,于是扭起屁股试图挽回纷乱的败局,至少要坚持30分钟才能拿到基本时薪150亚特币。看墙壁上的时钟才过了15分钟,突然,一个酒瓶在脚下炸开,他惊跳起来,台下哄笑。

    “滚吧,下一个炸开的就是你的蠢猪头!”看样子他今天是拿不到底薪了。

    今晚还得露宿在公园老地方,他有房子,但每月的实验室租金费用得交,还有电费,水费,环保费,杂七杂八的费用支出一大堆,如果没有他租出去的房租收入,他那些辛苦培养做实验的小动物们也得被人道毁灭。有些病毒实验已经做了大半年,还有几个月就能得到完美的数据,届时是有可能被登载在世界第一流的科学杂志《本草》上的。一举成名也不是很难的事情,说不定还能获得华夏龙国的李时珍奖,足足有1000万金龙币。

    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得到那份荣耀的时刻,该是多么激动,肯定一晚睡不好,出门都需要戴上墨镜,每天被记者围着闪光灯不停,狗仔队也会日夜潜伏在自己新的别墅周围的树丛里,曾经的同学,朋友,当然还有那个早已离自己远去的前妻,让她后悔去吧!

    只有幻想在支撑着他。

    但现在他得解决晚饭问题。

    酒吧里依然人声鼎沸,音乐声撕裂着他的耳膜,妖艳的年轻女子袒露身姿跳着撩人的舞蹈。及时行乐,醉生梦死。小丑脸在手里团成了一卷,什么东西能换一顿晚餐?

    他行乞过,所得还能得以温饱,但前段时间亚特兰蒂斯全国域都在大规模整肃市容,连小偷都不敢上公交车了。他最近十年越混越差,已经认识了从小偷到贩毒和街头的各种混混,他没法靠生物学专业获得报酬,他也曾想过要回去教书,但那样太浪费时间。

    他曾有好日子的,他三十多岁时候发现了一种病毒的基因介入技术能治疗癌症,他因此获得了当地的最高科学荣誉,并获得1百万亚特币,约等于1万金龙币。同时也获得了他所在这个城市希尔斯的当地政府的投入5百万的科研资助。

    同时,还收获了爱情,希尔斯市长大人千金的青睐,同年他们喜结连理,35岁,是他人生第一次巅峰。肯定会有第二次,他在今后15年里,每天的清晨都这么想。即便是妻子脸上的不屑越来越不加遮掩,即便是妻子对他公开了自己的新情人,最终离他而去。

    实验室里早就睡不下,那里到处都是实验用品和装着危险病菌的器皿,各种注射了实验病菌的小动物占据了一大半空间。还有堆叠起来的几个大包裹,这是他的全部家当,因为租客不准放,多数已被卖掉或扔掉,但那张镶嵌着荣誉证书的镜框他是不会扔的,它被摆放在不怎么显眼的地方,这是唯一寄托。他也不曾对此怀疑过,我还会有第二次巅峰。

    但时间逐渐消磨了他的耐心,酒精也麻痹着他的神经,他越执着醉的越厉害。

    什么东西能换来一顿热腾腾的晚餐?街边那几个属于他的垃圾桶里已翻找过一遍,除了收获半只啃过的烂苹果,一无所有。

    躺在公园自己专属长凳上,仰望着天际忽明忽暗的星光,已经不知道自己今后该怎么走下去,如果这次研发还失败,他不敢再想下去,夜风吹得身体发抖,他裹紧自己钻入旁边帐篷里的睡袋,蜷缩一隅。

    他手机停费了,如果知道不接电话的后果是这样,哪怕去死也会爬去缴费的。

    初晨,按惯例被清洁工踢醒,收拾好家当,拖到固定地方放好。空着饿扁的肚子,步行去他的乐园,实验室。

    街头掠过一辆闪动着警笛的警车,哪个地方又出事了,他嘀咕着。

    思忖着要不要再去借高利贷,但眼下高利贷已经借了三笔,为了还第一笔高利贷,不得不借第二笔,如今已经借了三家高利贷。他走起路一瘸一拐是因为左脚大拇指被剪了一个豁口。

    “一个月内,再不还,疼痛就会从另一边过来,”那个满脸疙瘩的黑铁塔般的壮汉,为他包扎好还未断裂的脚趾,里面还精心撒上了止血剂,“真的,我很抱歉!”最后另一个捆住他手脚的汉子表示着歉意,扯掉堵住嘴的袜子,哀嚎立刻灌入实验室的每个角落。

    钱!

    立刻马上!

    他需要投身于赚点快钱的事业,从街边垃圾桶,酒吧,贩卖大麻。甚至还动过去同志酒吧的念头,但自己实在克服不了一种对同志们的内心恐慌,最终作罢。

    他只能用非法手段把早已抵押出去,不属于自己的这所房子再次挂牌贱卖,坐牢总比剪脚趾来得强。

    “说真的,如果老婆不离我而去,就没有辞去学校职务去开实验室的勇气,也就不用去借高利贷。如果手机没有欠费,就没有实验室的倒闭,三个高利贷的追债,十张信用卡的透支,除了死,或者逃命,别无出路!因此我还得感谢我的前妻,没有你那种决绝,我也就没有赴死的绝望和决心!”

    几年后,亿万瞩目下,他在台上哭得像个孩子,像那天早上在被人砸烂的实验室里。

    他庆幸自己实验室被捣毁的第三天找到了买家,拿到40%预付款后就连夜出逃,像条夜奔的丧家犬。

    坐上这节慢车,身为老赖,被禁止乘坐高速列车和飞机。

    他感谢上帝给自己的这次机会,让他有了冲破地球第一宇宙速度飞向月球的动力,我为名誉而生,为病菌而活,朗格尔大声对自己说,身体却瘫倒在硬座上,此刻,身体像重投了一次胎那样的洁净,安逸,舒适。

    我要重生了!

    死之前,我要重生一次!

    这个臭狗屎操蛋的世界,我不欠你们的!

    实验室,滚他妈的,高利贷,滚他妈,信用卡,滚他的!希尔斯,滚吧!小丑,滚吧滚吧,还有酒吧,漂亮调酒师,也滚吧!

    他手里是一张报纸,要去的那几个地方,威特镇和萨姬岛,

    他决定要死也要死在那里,当然死之前需要做一件事,掘地三尺,刨出那些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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