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渊的出现,让所有的守城将士们看到了希望。
他们知道,继续在这样苦守下去,蕞城,早晚是要被破的。
事实上,他们也做好了捐躯为国的准备。
但是现在,他们看到了希望。
“冠军侯威武!”
也不知是谁,站在城头上高喊了一句。
一时间,全城的将士们,都开始陆续大声说起这句话。
赢渊的故事,只要是当兵的,没有一个人不知道的。
刚来到陇西第一年,便阵斩犬戎七名大将,名噪一时。
第二年,就敢率领三百铁骑,驰骋在戎族的土地上,犹如鬼魅一般,令犬戎完全摸不着头脑。
进而,烧了犬戎的粮草辎重。
还有后来的一人一骑,于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事迹。
太多太多了。
整座大秦的将士们,没有一个人不佩服他的。
冠军侯之名,实在是实至名归。
说时迟,那时快。
城头之上,还在高呼‘冠军侯’几字,其本人,便就已经率领三万轻骑,向庞煖横冲直撞过去。
“此人乃是赢渊?秦王嬴政的亲弟?”
庞煖见到他在万军丛中,无人能挡的挺拔身姿,便是惊讶起来。
身边有亲卫回答了他的问题,并且,还将赢渊的部分事迹,告知了他。
一时间,庞煖的目光,凝望在蕞城方向,久久不语。
最终,才长叹一声,“为何我赵国,就没有此等猛将?难道,合该秦国当兴?”
一众将领,站在他的身边,各个垂头,都不敢答话。
此前攻城的那些步卒,几乎已经全部撤了回来。
赢渊并没有乘势追击。
面对当世名将,必须要慎重。
“小儿赢渊,这蕞城,老夫是要定了,你就凭借这数万轻骑,是守不住蕞城的!”
庞煖正在紧急组织大军重整阵型,严防秦国骑兵冲杀过来。
但是赢渊,根本就没想着,此次战役,就能将他生擒活捉。
“以此戟为界,今日如有敢跃进者,杀无赦!”
赢渊从身边将领手中拿来一戟,用力插在地面。
顿时,大地龟裂开来,裂缝类似蜘蛛网般密集。
他的一番话,可谓震撼了敌我两军。
霸道无比。
实际上,赢渊也有霸气的实力。
“撤!”
今日显然已经不适合交战,所以,庞煖命令军队,返回大营当中。
见敌军缓缓撤去,他们也开始进城。
李信连忙下了城头,亲自在城门口迎接赢渊,“冠军侯,咸阳一别,至今已有七八年了吧?”
赢渊笑道:“昔日故人,如今也是可统领一军的大将军,很好!”
李信亲自为他带路,二人没有去往别处,而是直接来到了城头之上。
冠军侯到来,本来依靠在垛口间休息的将士们,瞬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豁然起身。
赢渊看到他们每个人都有伤势在身,便是向李信问道:“药物是否充足?”
李信抱拳道:“回冠军侯,无论是药物或者粮草,都很充足,只是....”
“兵源不够?”
闻声,他点了点头,“没错,几日消耗下去,原本的五万甲士,早就已经伤亡过半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赢渊感叹一声,目视敌营方向,开口道:“此次前来勤王保驾,本侯大概带来了二十万带甲之士,倒是可以与庞统决一死战。”
“当真?”
李信惊讶了。
他不是不知道,陇西刚刚经历一场大战。
犬戎与北胡的联军,可是不容小觑啊。
击退了异族以后,还能立即凑出二十万大军东进援助咸阳?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无奈,震惊过后,只得苦笑一声,“早就听闻冠军侯在陇西地界苦心经营多年,可是未曾想到,实力竟这般强大,刚经历一场大战,便能立即投入二十万大军支援咸阳。”
他与赢渊相交甚早,所以,说一些话时,不会去刻意避讳什么,只要不涉及到很敏感的话题便可。
“若不是异族大军撤退,我还真不敢带着二十万大军东进勤王。而且,与异族一战,狄道一城,十余万百姓,全部惨遭屠杀。说来,此事也是怨我,未能第一时间想到后果。”
赢渊叹气一声。
这就事情,实在是超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他来支援蕞城的消息,以第一时间,传达到了咸阳方面以及函谷关那里。
首先是嬴政知道这件消息后,大喜过望。
目前的局势,王权与相劝在暗中较劲,背后还有华阳夫人一党虎视眈眈,在这种情况下,嬴政只有去依靠赢氏宗亲的流量,才能与吕不韦抗衡。
赢渊乃是他的亲弟弟,自己的弟弟掌兵,就是自己的一大助力。
这是毋庸置疑的。
解蕞城之围,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原本打算向蕞城增派援军的王翦,知道赢渊抵达蕞城的消息后,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如此一来,不用向蕞城增派援军,他可以安心收拾黄歇了。
吕不韦担心冠军侯年轻气盛难堪大用,觉得还是需要派出将领前去支援蕞城。
实际上,就是想让他的人前去争功。
自从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境内,最快的一条晋升渠道,便是军功了。
但是,他的想法,在王翦这里,根本就行不通。
“相邦啊,你有所不知,我的这名学生,论兵阵之术,秦国境内,年轻一代的将领中,无出其右,有他守蕞城,您大可放心。”
吕不韦也知道,此时此刻,根本不是计较个人得失的时候。
所以,他并没有一再强求。
而是听从了王翦的意见,让赢渊去守蕞城。
没了来自函谷的援军,蕞城的压力便大了不少。
即使有赢渊的三万甲士加入,但毕竟是骑兵,即使下了马,论守城,和一般士卒相比,还是有不足之处。
几天的守城战役打下来,他们守得很是艰苦。
城墙残缺的那里,乃是由赢渊亲自去守着。
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整整一天下来,尸体堆的最多的地方,就是他所坚守的那里。
他身上的那副战甲,也已经足足数日没有脱下来清洗了。
与守城的将士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
如不是亲眼所见,李信根本就不信,一名王室宗亲,居然做到了这一步。
实在是让人惊叹。
“怪不得,陇西郡,让他治理的井井有条,能够跟随此等将帅上阵杀敌,应该是所有士卒心中所想吧?”
他喃喃一声,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对赢渊的尊敬之意,渐渐转化为了敬佩。
又过几日。
蒙恬的大军终于到来。
至此,蕞城的危机,才算是彻底消除。
是时候,该到了反攻的时刻了!
赢渊将蒙恬带来的十七万甲士,全部拉到联军阵营之外,想要与他们野战。
从陇西地界带来的士卒,几乎每隔几年,就会与异族交手,所以,颇为擅长野战。
这是陇西军的一大优势,被赢渊充分利用了起来。
一开始,蒙恬还有些不太能理解,他认为,大军远道而来,应该需要休息几日,才能投入战斗。
此时就将大军尽数拉到敌营对面,实在有些操之过急。
但是听完赢渊的回答以后,他瞬间便是明白了其中关键,
“庞煖所率领的三十万大军,经过这几日的消耗,已经异常疲惫了,而且,他们是诸国联军,经过多日的挫败以后,不见得没有生出间隙,更何况,国与国之间,岂有一心的说法?
此时攻打庞煖,便是趁着他还未撤出黄河地界的时候,给予沉痛一击。倘若他撤出黄河地界,那么,就只能任由他离去了,我大秦的土地,岂能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的意思已经相当明确了,那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想方设法的,将庞煖留下来。
尽管,大战结束之后,他就快死了。
但是,老死与死在自己手里,可是两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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