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九吞八乍连环马甲,锦忆都标价1oo万金,她总共做了1o件,虽然针线有点儿丑,但每一件九吞八乍连环马甲的属性都还不错,全都有带毒伤毒防的,卖1oo万1件也不贵,万一没人买,那就挂在寄售商行里慢慢卖,反正这样的装备属性,在近半年里,这个价都不会走低。?□E小▃?说www.e xia o sh u o.com ?
这样好的属性,锦忆并没有留一件给自己穿,虽然属性挺好,但不是她贬低自己,这款式真的很不能入她的眼,那么丑的马甲,她才不要穿在自己身上,还是留给别人去穿吧,以后她还有把制衣等级练上来的时候,等以后她能做一件自己满意的漂亮衣服了,再给自己做一件也不迟。
待得锦忆将储物袋中的所有九吞八乍连环马甲都寄售掉后,便用手指点了点镜子,专心的选购起自己想要的东西来。
千年人参丹和金阳焚筋丸是必不可少的,红蓝药的话可以备一点儿,不需要太多,实在缺了,可以问盛和歌买,反正盛和歌这种东西多。
寄售商行里,不光可以卖npc的东西,也可以卖玩家的东西,现在这上面就有不少玩家做的红蓝药,价格比上药舍买便宜一些,但因为现在学炼药的生活玩家,大多也只能炼小红小蓝,寄售商行里卖的,也多是萦香丸和回气丹。
买完药后,锦忆还特意在寄售商行里找了找2o级火系灵根玩家可以学的《祝融真气》,无果,便打算离开寄售商行,去书店走一趟。
《祝融真气》已经属于中级秘籍了,黄泉村是没有的,暴林镇可能有,也可能没有,这得看暴林镇的书店老板是否刚进货回来。E??▼▽小说www.e xia o sh u o.com ?
话说这暴林镇的书店老板,真是懒到死,人家做生意。莫不是希望生意越来越好,店里的货物也是随时更新,随时补货,这位暴林镇的书店老板。可能个把月都不会开门,更别提旧货空了补新货。
所以一般玩家要买功法秘籍书,都只上寄售商行淘,万里淘沙,说不定就淘到了自己想要的功法秘籍书。万一没淘到,暴林镇的书店又没得卖,那就只好上城里去买了。
最近的一座城,离暴林镇都有大约3天的路程,这还是玩家骑马来算的时间,所以锦忆的意思,是尽量在暴林镇找找有无《祝融真气》,若是实在没有,那也只好先搁置这本秘籍不学,待得以后到了班昊城再说。
就在锦忆蹙着眉头。丢下盛锦绣,从寄售商行里走出来时,依旧就瞧见着那人来人往的街面上,站着一袭青色衣袍的盛和歌,正面对着寄售商行,抬头看着头顶上的牌匾。
似是用眼角余光看到了锦忆出来,盛和歌低下头来,安安静静平平淡淡的看着锦忆,那张俊逸的脸上浮出一抹温和礼貌的笑容,对锦忆说道:
“你就出来了?”
“嗯。”锦忆点点头。┢ E小┆說 ┇ w_w`w/.^e~x~i^a`o\s^h_u o~.`com有些奇怪的看着盛和歌,问道:“你是要进去,还是站在门口看看?”
“我是特意在这里等你的。”
盛和歌又笑,笑得如此纯良无辜不问世事。仿佛天下间已经没有任何让他烦恼的事情了,只见他垂目,从自己那挂在腰间的储物袋中,拿出一只八角锦盒,单手递给锦忆,慢慢说道:
“来时。不知道你是要收份子钱的,我已成年,又不太想用家中的钱,用这两粒金阳焚筋丸抵了份子钱,可以嘛?”
血色的夕阳一般的风景中,有橘红色的光笼罩着身穿青衣的盛和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宁静,仿佛那些鸡飞狗跳的日子永远也不会来临一般,他一直是那个性格温和平淡的盛和歌,有点点自己的小性格,但大多数的时候,盛和歌显得很好相处。
锦忆清秀的脸上,神情慢慢变得有些漠然,伸手,拿过盛和歌手心上的八角锦盒,点了点头,负手,绕过盛和歌,一言不的往前走。
一人5万的份子钱,刷两次灵画卷轴需要1o万,两粒金阳焚筋丸至少价值2o万,这笔交易,按理说,锦忆本就没打算赚盛和歌的份子钱,偶尔得了盛和歌的钱,不应是这副冷漠的态度。
但锦忆突然就想起了上辈子的自己,当她离开了盛家,遇人不淑,穷困潦倒到不得不在黄泉村摆摊为生的时候,可没有让她有过这种选择,“不太想用家中的钱”?!她是想用来着,可是家在哪里呢?什么地方才可以让她称之为“家”。
她觉得自己又开始想要迁怒盛和歌了,虽然知道盛和歌全然无辜,可这一场错误的交换,她又能怪谁?是造成她一生成就了一个悲剧的景华寒嘛?如果锦忆没记错,景华寒已经死了。
“等等。”
身后,盛和歌突然伸手,抓住了锦忆那纤细的胳膊,他微微皱起眉头,在锦忆回身火之前,松开了她的胳膊,低声问道:
“我用金阳焚筋丸与你换份子钱,你不高兴?”
盛和歌指的,自然是锦忆那突然变了一副冷漠的脸,明明离开了黄泉村后,她对他已不再一副坏脾性,好不容易,盛和歌觉得这姑娘好相处了些,却是突然之间,锦忆又挂上了那张冷脸,教景和歌有些小小的介意。
如果是因为不满意份子钱的事,景和歌可以付现,一个队伍里的队友,相处了那么久,今后说不定还要相处一路,景和歌不想因为钱的关系,让锦忆心中有什么不舒服的想法。
其实钱这种东西,景和歌够用,便不太追求多少,只是因为他长大成人了,家里也只有一位母亲,身为一名成年男人,再伸手问家里拿钱,总觉得有些羞耻。
但是如果锦忆非要付现,他也不介意拿出个十几二十万出来。
“不,很好,我很高兴,两粒金阳焚筋丸,我还赚了。”
锦忆那大大的眼中,盛着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的悲凉,她慢慢的转身,往前走了几步,又偏头,对跟了上来的盛和歌说道:
“你不要跟着我,自去做你的事,我也有我的事要做。”
她想,她是跟盛和歌解释不清的,盛和歌也不会明白,其实他们俩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和缓关系,所以当她和盛和歌不得不因为一个任务,而勉强掐在一起的时候,盛和歌最好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要说,安安静静的当一个背景,这样或许锦忆还能对他的态度好一点儿。
因为不管盛和歌做什么,说什么,锦忆都会忍不住想起点儿上辈子的阴影来,她不想迁怒盛和歌,所以尽量忍着不去迁怒盛和歌,前世种种,她能做到这样一个地步,已经非常勉强了,那种互相友爱的和谐画面,便不要奢望出现在她和盛和歌之间了。
人影攒动的古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盛和歌站在原地,看着锦忆的背影慢慢湮没在人潮中,那样鲜艳的红色,却透着一股莫名的孤单,纤细的脊背,坚强笔直的挺立着,仿佛天塌下来,都压不弯她的脊梁。
这样一个姑娘,却是生养在那样富豪的家庭里,难道不会觉得自相矛盾嘛?
盛和歌看不懂锦忆,锦忆也不需要不在乎盛和歌懂不懂她,她往前走,一直走,转过街角,来到书店前时,就已经将盛和歌抛诸脑后了,人的心受伤后,就会有一种自愈的能力,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忘掉盛和歌,忘掉盛家每一个人,就是锦忆自愈的手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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