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二)
原本宁静美好的夏夜忽然就被蒙上了死亡的阴影, 小院中一片安静,显得知了叫声越发刺耳。
经验丰富是好事, 但有的时候却不那么合时宜。
就好比现在, 普通人听见火灾致死的反应可能就是惊恐,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但对曾经见过许多次火烧现场的度蓝桦来说却是3D效果。
她的脑海中立刻零时差浮现出许多焦尸形象, 而且细节非常完美:碳化的外表, 剥落的皮肤,闷熟的内脏……
就连鼻腔内, 仿佛也再次被那种熟悉又恶心的味道灌满。
原本度蓝桦没吃饱, 还琢磨着要不要加个烤鸡腿, 结果一听这话, 顿时食欲全无。
一涉及到案子, 其他人都下意识放轻了声音, 肖知谨小小声道:“好疼哦。”
以前他不小心被热水烫到手指都要疼好久的,而那两个人却被活活烧死,那得多疼啊?
真的好可怜。
宋大夫叹了口气, 招招手, 牵着他离开了。
这么残酷的事情, 小孩子略听点皮毛, 知道警醒就够了, 再多了反而不好。
肖明成向宋大夫颔首致谢,等人走远了才问道:“什么人?
意外失火还是有人蓄意纵火?”
黄兵答道:“因为之前大人您一直强调说, 但凡有火灾不许延误, 即刻上报, 所以那边的镇长得了信儿之后就立刻派人来报案了。
目前只知道死者是红枫镇的富商朱浩和他的儿子,但是具体原因还不清楚。”
“朱浩?
竟然是他?”
肖明成惊讶道。
“怎么, 认识的人?”
度蓝桦问道。
肖明成点了点头,又摇摇头,“倒也不算认识。
之前我清缴税款,他是红枫镇头一个主动上交账本的,又是少有的几个没有偷逃税款的商人之一,况且他也是读书人出身,因此我印象比较深。”
“读书人?”
度蓝桦颇感意外,“那他怎么不继续读书,反而去经商了?”
“听说是读了很多年都没有结果,他自知自己没有天分,索性就死了心,自此弃文从商,没成想直接就起来了。”
肖明成唏嘘道,“之前我还曾夸赞他经商有道,谁知今日就遭此劫难。
真是世事无常。”
他本就偏爱文人,像朱浩这种读书人出身又规规矩矩经商的,更是赞赏有加,没想到都没正式见一面的,朱浩竟然死了!
恶人贻害千年,好人总不长命,真是造化弄人。
度蓝桦恍然大悟,“难怪他的买卖做得那样好,果然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既然做不成读书人,那么就去做读书人的生意!
朱浩自己就是书生,自然最明白文人墨客喜欢什么,投其所好生产出来的一系列纸制品备受好评且历久不衰,也就不奇怪了。
黄兵点头,也是感慨万千,“那朱浩都40多岁了,好像就只有那么一个儿子,结果爷俩一块结伴走了。”
度蓝桦叹了口气,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肖明成略一沉吟,对度蓝桦歉然道:“红枫镇距此地颇远,我一时实在走不开,这事恐怕还得劳烦你跑一趟。”
一来,作为平山县的纳税大户、地方知名企业家,朱浩曾在追缴税款行动中率先表示了支持和立场,如今身故,于情于理,地方官员都该有所表示。
但光往返红枫镇就要一天多时间,若再加上查案就更久了,肖明成肩上还背负着全县重担,在没有确切证据表明是人祸之前,耗费大量时间亲自前去慰问并不现实。
况且那头只剩下一个当家女人,而度蓝桦既是女人,又能直接代表肖明成的颜面,由她出面再合适不过。
二来,如今肖明成与度蓝桦合作无间,俨然已将她作为头一号信任的人选,碰到这种注定要引起民间热议的灾难,他觉得还是派可靠的自己人去比较好。
度蓝桦点头,笑得一派轻松,“这个没问题,本来你不说我也要主动请缨的。”
这就是她最喜欢肖明成的点之一:他公私分明和遵守承诺的程度,比起现代社会的大部分男人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时两人可以说说笑笑腻腻歪歪,而一旦涉及到正事,他就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抛开儿女私情,将她视为真正拥有平等对话权和执行能力的合作伙伴,而非仅仅是一个女人。
或许这种相处模式在大禄朝的其他人看来难以理解,更难以接受,但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他们自己显然乐在其中,非常享受现在这种类似于“分则各自为王,合则天下无双”的感觉。
然而现场还有另一个人比她更积极:
听明白事情始末之后,雁白鸣就三口两口将碗中的冷面底子吃掉,高高举起胳膊,双眼发亮满脸兴奋道:“我我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他都没有解剖过新鲜的焦尸!
想看,想摸,想要!
肖明成点头,“你乃本县仵作,自然也要走一趟的。”
但凡百姓亡故,须得由官方仵作,或者具备仵作资质的人查验,确定死因无误后才能交由家属承办后事,并去衙门销户。
雁白鸣是衙门正式挂号的仵作,由他负责此事,正能彰显官方对朱浩生前事迹的肯定。
“但是!”
度蓝桦突然抬高声音,非常严肃的说,“到了之后你不准随意开口,我让你说,你才能说。
如果你有什么想法,也要偷偷的跟我说,不许告诉别人。”
这话雁白鸣听了不止一次,等她说完就熟练地点头,蹦蹦跳跳朝门口跑去,口中还欢快道:“尸体,尸体,烤焦的尸体,香喷喷呀香喷喷!”
众人脸上顿时青一阵白一阵,喉头微微发痒,差点将刚吃进去的凉面吐出来。
“不许唱!”
度蓝桦都快疯了,“你好歹尊重一下死者好吗?”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厮要是敢当着死者家属的面这么唱,一准儿给人打死!
雁白鸣满脸控诉,大声嚷嚷道:“小兰花你不讲理,我还没有去你就不让我说话了!”
人都死了,而且还隔着那么远,就算他尊重了,那死人也不知道呀!
不过话说回来,什么叫尊重?
度蓝桦非常用力地翻了个白眼,“对,我不讲理,你打我呀?”
从某种意义上说,雁白鸣其实就是个疯子加变态,跟他讲道理太费劲了,所以度蓝桦一般选择物理方面的“以理服人”。
雁白鸣倒吸一口凉气,嘴唇剧烈颤抖起来,等了好一会儿才嗷的叫了一嗓子,然后抽抽噎噎的跑走了,“哇啊啊啊啊啊,你坏死了!”
肖明成:“……”
他上辈子到底积了什么大德,才遇上这样一个仵作?
今天已经太晚了,夜间赶路不仅效率低,而且还很危险,所以度蓝桦决定次日一早再出发。
次日她天不亮就醒了,虽然因为起得太早没有胃口,但李嬷嬷还是提前吩咐小厨房的人烙了许多圆滚滚的芝麻干馍,切开后塞入大量吸饱汤汁的卤肉、豆干、煎蛋和时鲜菜蔬等。
柔嫩多汁,有菜有肉,美味管饱,不管怎么看都是一顿好饭。
可惜吃的时机不对。
李嬷嬷结结实实装了十多个,放凉后都用油纸仔细包好,沉甸甸一大包交给阿德,让他们中途休息时吃。
“这还是夫人那食谱上的方儿呢,前儿卤味才做好,都没来得及吃呢这就要出门办差去了……”
天气炎热,做好的卤味根本放不了几天,估计是等不到夫人回来了。
阿德深深地吸了一口香气,咧嘴一笑,“嬷嬷放心,我晓得。”
李嬷嬷重重叹了口气,心道如今夫人和老爷什么都好,就是身为一个女人,难免太要强了些,比起早年先帝那几位大名鼎鼎的公主也不差什么了。
若放在以前,她是必然要劝说的,可如今……
罢了,与其回到以前夫人和老爷三天两头吵个不停的日子,还不如现在这样呢!
“孙青山沉稳老道,就让他额外再带两个人陪你去,若是有事,到时候也好有个抓取。”
肖明成亲自为度蓝桦送行,难掩愧疚道:“真是辛苦你了。”
原本他还想着今天下午试着教她作诗来着,突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却把计划全都打乱了。
也幸亏他没提前说,不然只怕度蓝桦拼了命也要连夜跑了。
被逼着背书就够受得了,教一个现代理科生做古代诗……人干事?
对意外延后的“惊喜”一无所知的度蓝桦翻身上马,闻言笑道:“这话别人说也就罢了,从你嘴里说出来,我都不适应了。
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我喜欢破案,就好像其他人喜欢吟诗作赋琴棋书画一样,你能这样支持和成全我,我很开心。”
说着,她微微俯下身去,半趴在马背上,笑盈盈看向肖明成,话锋突然一转,“哎,我整天往外跑,你经历的我都跟着经历,你能看见的我也看得见,甚至你看不见的,我也看到了。
我的心很大,也很野,永远都不会被拘束在后院,我向往星辰大海,向往一切未知和挑战。
肖明成,你会不会有危机感?”
其实这话她早就想问了,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今天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就觉得应该说,所以,她就说了。
肖明成微怔,诚实点头,“会。”
“但我喜欢你自由自在纵情欢笑的样子,”他也跟着笑起来,洒脱又自信,微薄的晨曦中,如玉的脸上都好像泛着一层光,“只有无用的男人才会因为恐惧而强行将女人折断羽翼,囚/禁到金丝笼里。”
他漫步在山野中,误打误撞发现了一朵盛开的小兰花,他很喜欢,但并不想把它摘下来。
一个人在这世间行走真的太累了,比起豢养宠物,他更希望能有人与自己并肩前行。
远处的太阳缓缓爬上地平线,橙红色的日光温柔洒落,度蓝桦从他眼中看到了清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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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孙青山说,从平山县衙骑马去往红枫镇少说也得三个多、近四个时辰,换算成二十四小时制就是七、八个小时,度蓝桦本能地开始思念现代社会发达的交通。
出门纵马确实不错,但顶着大太阳一口气跑大半天……绝对不是她的理想。
吹着空调坐车多香啊!没准儿还能趁机眯一会儿,或是抽空提前开个案情分析会。
一行七人一口气跑了大半天,眼瞅着日头都快上正中了,孙青山才驱马上前请示,“夫人,卑职记得再往前三四里就有一片树林,还有小溪经过,不如先去那里歇歇脚。”
度蓝桦点头,“也好。”
气温越来越高,不光人空着肚子受不了,马也该歇歇了。
众人又跑了一小会儿,果然见到孙青山说的那片树林,刚下马就听见潺潺水流声,大家都是喜上眉梢,轮流去洗了手脸,又饮马,喂它们吃些豆料。
严重缺乏锻炼的雁白鸣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烂泥一样从马背上流淌下来,横在地上哼唧道:“小兰花,我就在这里等尸体好了……”
度蓝桦过去踢了踢他,冷酷无情道:“我看不如你留在这里当尸体好了。”
雁白鸣顺着她的力气滚了一圈,面朝下蹬腿儿,“我死了。”
孙青山等人憋笑。
度蓝桦呵呵几声,从阿德手中接过余温尚在的卤味肉夹馍,蹲下去,在他脑袋旁边晃了晃,语气浮夸道:“啊,真香啊,既然是尸体的话,不如”
“我好了!”
说时迟那时快,雁白鸣一个懒驴打滚从地上爬起来,顶着满头杂草正色道。
本来早饭就没吃,又饿着肚子狂奔两个时辰,他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现在闻到香气哪里忍得住?
众人再也憋不住,纷纷哄笑出声。
这雁白鸣来衙门之前,大家碍于传闻还有点怕,可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这人除了言行举止和爱好稍稍异于常人,大部分时间都傻乎乎的,还挺有趣。
大树底下好乘凉,不远处又有清凉的溪水,连吹过来的风都透着凉意,坐下后不久,竟也觉得冷飕飕的。
见孙青山只吃了两个夹馍,黄兵奇怪道:“头儿,往常你少说能吃四个,今儿怎的没有胃口”
孙青山去溪边刷马,闻言扬了扬眉,“我劝你们也少吃些,略垫垫就罢了。”
反正等会儿见了尸体,十有八/九要吐出来,何苦浪费粮食?
黄兵等人面面相觑,都持怀疑态度,“不至于吧”
他们也见过不少尸体了,吐啊吐的,早就习惯了,还能怕这个?
度蓝桦笑得意味深长,“没关系,全凭自愿,来来来,多吃些……”
普通的尸体能跟焦尸比吗?
!
见度蓝桦笑得蔫儿坏,孙青山摇头暗自发笑,也不加劝阻,决定让那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好好体验一把。
众人吃饱喝足,又歇了约莫两刻钟,重新上路,等到了红枫镇外的朱家庄园时,已经是下午申时了。
早有镇长和朱家的人在路口迎接,见来人中打头的竟然是个女人,都先是一惊,然后马上联想到这一年来风头渐盛的度夫人,忙上前行礼。
“天气炎热,有劳夫人亲自跑一趟,真是令草民惶恐。”
“客套话不必多说,肖大人对此事十分重视和惋惜,顺便托我探望一二。”
度蓝桦也不下马,顺手拍了拍马脖子,又朝山坡上抬了抬下巴,“那便是朱家庄园吧?
朱浩父子的尸体就在里面?
带我们去看看。”
谁知,那镇长和朱家人反倒迟疑起来,“这个……”
度蓝桦眉头微皱,觉察到不对劲,“怎么回事?”
镇长抬手擦了擦汗,干巴巴道:“误会,天大的误会,那朱浩还活着。”
度蓝桦一愣,“那伤势如何?”
哪怕放到现代社会,烧伤也是很棘手的问题,现在天气又这么热,朱浩能挺过来吗?
“不不不,”听她这么说,镇长脸上的汗流的更多了,“朱老板没事,被烧死的,是,是朱少爷和他的心腹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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