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马克尔,之前为了一道自主自创的菜一直在闭关完善,否则也不会连博古斯世界烹饪大赛的评委席都拒绝。
厨艺圈的消息都有些滞后,加上他在大赛开始之前就离开了西班牙,自然也就没有收到什么消息了。
到了华夏,说句实话,马克尔的中文水平一点也不好,看不懂华夏的新闻,来了十几天只顾着乱窜了。
加上大赛结束以后,马克尔还迷路在其他城市,要不是他的侄子亲自去带他回蓉城,这会还不知道在哪个城市浪呢。
跟居曼李不同,对于华夏饮食文化他还是比较认同的,也不会认为世界上就西班牙餐、法餐是最好,因此打算如果袁州表现好的话,就收个记名弟子,顺便跟徒弟多多了解一下华夏饮食,说不定可以对于新菜有什么灵感。
马克尔顿了顿,回头对着胡安道:“胡安,你说的是这家店吧?”
没错马克尔的侄子就是胡安,自从跟林晚一起在厨神小店扎根以后,那是连国都不回了,更不用说家了。
上次往家里打电话正好自家舅舅也在,于是就强烈表达了一番在厨神小店里的享受。
胡安的原话是“厨神小店里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尤其是法国白酒贻贝是他吃过最好吃的法餐,主厨是个有十分神奇力量的人,他要在蓉城定居。”之类的话。
当然马克尔具体怎么解读理解的那就不是胡安能够控制的了,当然能够干出一个人跑来华夏,还能迷路的人其实也就是厨艺出色罢了,其他的有待商榷。
“袁主厨可是最棒的,菜做得相当好吃。”胡安一脸兴奋地点头。
刚才他正跟女朋友林晚沟通感情呢,完全没注意到自家舅舅被围攻的场景。
马克尔看了看自家侄子一脸的傻相,忍了忍没有伸脚去踹屁股,回过头来一脸严肃地问:“这个主厨,看上去很年轻,厨艺很强?”
亚历桑德拉很是肯定道:“相当厉害,是这届博古斯烹饪大赛的冠军,就是居曼李主厨以前拿的那个最受欢迎的奖项,这届也是他拿走的。”
马克尔一听倒是没有多意外,毕竟刚刚几个人的表情已经说明了问题,这么厉害还是可以想象的。
当然马克尔是没有被禁咒级的刀工捶打的经历,自然也就以为袁州最多比以往几届的冠军强上两筹了。
“我知道了。”马克尔点点头道。
心里想的却是这次多半收徒记名弟子是没什么希望了,不知道嫡传弟子有没有希望。
会这样想,显然是因为马克尔没有经历过被袁州按在地上摩擦的原因,你问问安东尼,再问问居曼李有没有收徒弟的心。
本来亚历桑德拉想要说自己很多方面都还不如袁州的,谁知道就在这时,苏若燕开口说是早餐时间到了,他虽然听不懂这句中文,但是可以看到前面食客的行为,于是直接赶紧闭上嘴,抓紧时间进门,就怕晚了。
刚才亚历桑德拉数数的时候没有数清楚,他不是第一梯队的最后一个,而马克尔才是。
于是马克尔看到前面动了,然后又有苏若燕对他招手让他进去,就知道轮到自己了,于是十分心安理得的丢下后面的侄子,未来侄媳妇,自己进去了。
狗粮一大早的也是不能吃太多的,马克尔好不容易离婚,不想再吃狗粮,想要吃吃正常的早餐。
一进去,还没有看到亚历桑德拉他们,就先注意到了店面的狭小,心里倒是对于之前的想法有点信心了,这大概是没钱?
这就是西班牙名厨的思维逻辑吗?真是i了i了啊。
袁州要是知道有人怀疑他没钱,真想把酒庄、酒坊、好几个鱼塘(在洞庭湖、太湖等地方),几个牧场等甩到面前。
厨神小店有三种东西不需要怀疑,一是袁州厨艺,一是袁州很有钱。
环视了一下,最后找到了两人桌前朝他招手的亚历桑德拉,顿时有些感动了,还是朋友好。
不像那边四人桌坐着的居曼李这么多年的老朋友了,看到他一点也不热情。
完全不知道他所谓的好朋友亚历桑德拉是认为马克尔是第一次来厨神小店肯定是不知道袁州做的菜有多好吃的,可以友好借一点来吃,毕竟听说早餐的份量很少,还不能点餐。
至于居曼李和高斯低声嘀咕。
“你觉得,马克尔会不会站起来转圈。”高斯问。
欧洲厨师圈的事都知道,这马克尔除了厨艺出名外,都知道他吃到喜爱的食物,难以言表下会站起来转圈。
在马克尔最出名的时候,马克尔圈成为厨师最好的评价之一。
“我认为会。”居曼李毫无疑问地回答。
“我也认为会。”高斯点头笑了笑。
两人狼狈为奸的想看看马克尔被美食征服,没见过世面的模样。
随着早餐一碗碗的端上来,马克尔很快就被一股鲜到极致的味道给吸引了,不由自主地吸了吸鼻子,还没有来得及转头,就看到了端到面前的食物。
玉瓷搬的大碗,里面清澈的汤汁,雪白细腻的面条,红色虾仁,暗色的仿佛粉末状的东西,还有翠绿的葱花,各种颜色搭在一起,看起来既和谐又十分突出。
“这个颜色构图,很有水准,味道也很香。”马克尔道。
他觉得这个店虽然小,但是厨师的水平也是相当够的,要不是早餐被侄子交代了好几遍不能点餐,他早就想试试法式白酒贻贝这道菜了,他是真的好奇。
别看他是西班牙皇室御厨,但是他最擅长的菜系其实是法餐和西班牙菜兼容并蓄的,不然也不会跟居曼李干上了。
居曼李瞧不上他既精于法餐又精于西班牙菜,认为除了法餐以外,其他的没什么好研究的,因此是属于历史问题了。
而且法式白酒贻贝是马克尔的拿手菜,要不然也不会听侄子说了那么一句就匆匆一个人赶来,虽然新菜处于瓶颈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马克尔的拿手菜侄子胡安,不说月月都吃,那也是经常能够吃到的,还能说他在这里吃到的是最好吃的,自然是好奇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马克尔别扭地拿起筷子慢慢缠了一筷子面条在上面,打算开吃了。
完全没注意到他对面的好朋友,已经稀里哗啦地吃了一半了,眼睛还时不时看他的碗一眼,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缠面条的时候,暗褐色的粉末被缠到了面条上,还零星地沾了一些葱花在上面。
马克尔将面条送入嘴中,这是他第一次吃华夏的面食,本来以为面条细细白白的,应该很绵软才对,但是吃到嘴里才发现并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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