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陆先生的小祖宗乖又甜 > 009:这样的男人,能有多少怜悯之心?

  陆清臣和陆云谏不同,陆云谏是站在陆氏财团这座巨山之上,才被人仰望追捧,陆清臣却是另立门户,白手起家创立华清控股集团。
  短短十年,就已经有了能与第一财团陆氏相抗衡的实力,半年前用手段成为了陆氏财团最大的股东,力压陆云谏这位首席继承人一头。
  据传言,陆清臣侵吞陆氏集团用的手段很是阴暗,甚至沾着血。
  这样的一个手腕狠辣、心机深沉的男人,能指望他有多少怜悯之心?
  陆清臣淡淡转开视线,波澜不惊。
  沈奴也收回了目光,跟着人群往电梯里走,身后却忽然有人叫她。
  “沈奴?”不太确定的语气,很熟悉的声音。
  沈奴转身,果然看见冯明瑞,他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她,“你受伤了?”
  沈奴忽然有些头痛。
  但还是笑了笑,“一点小伤,不碍事。”
  冯明瑞怀里抱着一束玫瑰,另一只手拎着做工精美的奶油小蛋糕。
  沈奴:“你来探望病人?”
  冯明瑞神情有些不自然,“嗯,一个朋友。”
  电梯里。
  冯明瑞盯着她又看了会儿,忽然说:“老庄后天要去瑞士了,你知道吗?”
  沈奴顿了顿,缓缓摇头。
  冯明瑞:“说是顶替老庄的那个行长亲戚,吃不了那边的苦,不干了,这才又让老庄过去。”
  “这些二世祖,仗着家里有势,只会瞎胡闹。”
  沈奴感觉身上轻飘飘的,脚下却又很沉,倚靠着电梯壁,借力支撑身体。
  冯明瑞骂完,也注意到沈奴状态不对,又看见她手里拎着东西。
  “你还没吃饭?”都这么晚了。
  “你一个人住院?”连个买饭的人都没。
  他跟庄严关系好,以前,三个人经常一块吃饭,对沈奴的情况多少了解一些。
  老家在江南一个小县城,因为骨髓与沈家千金相配,被领养到京城来。
  按理说,她是沈家千金的救命恩人,沈家就算不拿她当亲女儿吧,也应该对她感恩戴德,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可现实正好相反,沈奴在沈家过得实在不怎么样。
  电梯到了外科住院部所在的楼层,沈奴直了直身体,下电梯前对冯明瑞说:“别告诉庄严。”
  冯明瑞没说话,只是把蛋糕塞进了她手里。
  沈奴来不及拒绝,人就被他推出了电梯,力道很轻。
  ……
  到病房,沈奴有些食不知味。
  冯明瑞知道了,庄严也会知道。
  强迫自己把蛋糕和面包都吃了,又喝了小半瓶水,沈奴起身出了病房,沿着走廊拐了四个弯,来到电梯厅。
  她没等太久。
  庄严带着一身潮湿和满眼的焦急出现在她视线里,他手里拎着一个购物袋,和一份外卖。
  看见沈奴,他愣了一下,随后疾步跑过来。
  视线落在女孩受伤的胳膊上,眼里都是心疼,“不好好休息,杵这里做什么?”
  她站在电梯厅外长廊的窗边,窗户开着,夜风夹着雨丝飘进来,婉转缠绵,女孩眉眼闲淡,眼尾的桃花痣却灼灼含春。
  她仰起脸,笑了笑:“等你呀。”
  庄严低着看她。
  青年长得清瘦挺拔,五官精细,唇红齿白,不笑得时候显得有些庄重严肃,一笑起来,春暖花开。
  此刻他没笑,看着似乎有些生气。
  但他睫毛湿湿的,又显得那样温柔。
  沈奴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衣服裤子鞋子都湿湿的,尤其是裤脚,都往下滴水,可见他来时多么慌不择路。
  “怎么不带伞?”
  出门太急,忘了拿,但是庄严没说,他说的是:“回病房吧,都受伤了,还吹风。”
  语气责备也心疼。
  回到沈奴的病房,庄严支起病床上的小餐桌,把打包来的粥打开,撕开勺子的包装递给她。
  然后把购物袋里的东西都掏出来,摆在该放的位置,除了日常必须的洗漱用品,还有一个保温杯。
  他去开水房灌了杯热水,替换了放在床头柜上的那瓶矿泉水。
  沈奴喝着粥,看着他忙忙碌碌的背影,心口堵得难受。
  他总是这样细心周到。
  庄严忙完了,才拉了张凳子坐到沈奴旁边,抽了纸巾擦衣服上的水渍。
  沈奴终究还是开了口:“我就是一点小伤,你回去吧。”
  庄严抬眸看她,灯光落在他湛黑的眸中,像揉进了细碎星光,温和明亮,“许你关心我,不许我关心你?”
  沈奴垂着眸,“我什么时候关心你了?”
  “向冯明瑞打探我工作的事,不是关心?”
  庄严说着,习惯性抬手想摸女孩子的头发,但手举到半空又想起来他们已经分手了,于是把手拿回来。
  “伊伊,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他看着她,眸光克制,“就以普通朋友的身份。”
  ……
  这一晚,沈奴辗转难成眠,因为白天睡太多,也因为旁边的陪护床上躺着庄严。
  青年高大的身躯蜷缩在小小的折叠床上,看起来很是憋屈。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共处一室,却是在分手之后。
  直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隔天醒来,庄严已经给她买好了早餐。
  他把早餐在餐桌上摆好,保温杯重新接了热水,盖子打开放在床头柜上凉着,“我先去上班,有些事处理一下,中午回来陪你。”
  沈奴:“你可以不用管我的。”
  庄严看了看她,没说什么就走了。
  正好管床护士进来查房打卡,看见庄严,弯着一双眼问沈奴:“这是你男朋友啊?长得真帅。”
  沈奴抿唇笑了笑,没说什么。
  11点半,庄严来了,手里提着打包来的午餐,一向做事稳妥的青年,带着匆匆急色。
  沈奴正靠在床头翻医院的杂志,见他进来,放下杂志,“忙完了?”
  庄严边支小餐桌,边说:“我要去瑞士,手头有些工作跟同事交接一下。”
  顿了下,他又道:“我跟领导请了几天假,等你出院了,我再走。”
  沈奴一愣,张嘴想说什么,庄严却截住她的话头,“已经协调好了,不用担心。”
  “庄严……”
  “吃饭吧。”
  三菜一汤,庄严坐在床边跟沈奴一起吃,他会细细地挑去沈奴讨厌的香葱香菜,会把肉都夹到她碗里,沈奴恍惚以为,他们回到了没分手的时候。
  那时候他们常常一边吃饭,一边规划未来,庄严说给他两年时间还清父亲治病欠下的债,然后就赚钱买房娶她。
  沈奴说要买在四环,因为那里的小区大都依山傍水,景色好。
  庄严说好。
  沈奴说要把墙都刷成粉色。
  庄严说好。
  沈奴说要养一只柯基,让美容师把它的屁股修成爱心的形状。
  庄严没说好,他说养要德牧。
  沈奴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不在家的时候,让狗子替他保护她。
  ------题外话------
  今天是老庄的主场。
  *
  某瑶:陆总,你情敌比你会来事,你不行啊,真替你着急。
  陆总:急还不把吻戏安排上。
  某瑶:沈小姐和庄先生的吻戏吗?
  陆总:……天凉了,让作者破产吧。
  某瑶:……
  *
  收藏打卡推荐票评价票三连啊,书城的小可爱很积极,潇湘的仙女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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