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怎会有如此凑巧之事?
唐筝的运气实在不太好,试图避开所有人的耳目,最终却还是没有逃得过。
金辉的外甥想要出道儿,一直在努力的搭厉御风这条线。
刚好唐筝这时候给他打电话,商量贷款的事情,所以他几乎第一时间便将唐筝转手卖给了厉御风,做了个顺水人情。
唐筝换好裙子,从里面出来时,厉御风坐在餐椅上,一边看报纸,一边等她吃早餐。
她身上穿着的长裙,是厉御风从她的衣柜里帮忙选的,是一条白色吊带羽毛裙,露出细细的锁骨和漂亮的直角肩,像个小仙女。
厉御风很喜欢她穿这个风格的裙子,清纯中透着几分魅色,让人欲罢不能。
“过来吃饭吧”,厉御风说:“吃完饭我就送你回家休息!”
唐筝慢腾腾走过去坐下,伸手捧过自己的那碗粥,轻轻翻搅着散热。
厉御风又说:“下次再出来应酬,最起码身边带一个人。”
他犹豫了会儿,又说:“你公司的秘书,还有家里的保姆,要是实在用着不舒服,就换了吧。”
这两个都是厉御风安插在她身边的人,为的是让自己随时可以渗透到她的工作和生活当中。
现在却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厉御风又有了新的打算。
以前他有信心把江驰从她的心中挤走,所以需要时刻掌握着她的行踪和动态。
但是现在没必要了,他对自己的信心越来越薄弱,
比起攻心,他现在更想带着她去瑞士,一走了之。
唐筝抬头看他一眼,随即冷笑了声:“怎么?现在我穷了,你连监视我都不屑了吗?”
“你这是什么话?”
厉御风嗔怪着看她一眼,道:“给你请阿姨,是为了照看你的一日三餐,让你按时吃饭。至于秘书,那是因为你刚刚接任董事长的职位,所以给你派去一个能干的秘书,让你事半功倍。”
唐筝:“……”
基本上没什么毛病,她无从反驳。
保姆阿姨照顾她和叶青桑,业务能力无可挑剔。还有她的那位办公室秘书,也算是精明能干,而且从不越权,能摆正自己的位置。
“先用着吧”,唐筝低头,忽然叹了口气:“说不准什么时候,唐氏集团倒闭我家破产——到时候不用解雇,她们自己就会走的。”
厉御风抬头看了看她,道:“也不用那么悲观,我慢慢给你想办法!”
唐筝默默的喝粥,没有答话。
两人离开酒店之后,厉御风有两天不见人影,他说是在帮唐筝谈贷款,拉生意。
网络上,关于唐筝弑父的那些传闻仍旧甚嚣尘上,甚至在顾绵绵的操纵下,已经有人开始去医院里拍顾平川的照片了。
唐筝一直没有去公司,每日在家中的书房里远程办公。
罗嫂端着一碗燕窝粥上楼,伸手敲了敲书房的门:“唐小姐,您早上一直都没有吃东西。我煮了一碗燕窝粥,您先吃点吧。”
里面没有人应声,罗嫂又一次敲门:“唐小姐,您在里面吗?”
每天这个时候,唐小姐都在书房里的。
尤其这几天,唐小姐太忙,几乎每天都吃不好睡不好的。
罗嫂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厉总几乎每天都打电话过来,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一定把唐小姐给照顾好的。
许久后,门里才传来唐筝闷闷的声音:“进来,门没锁。”
罗嫂推开门,往里走了两步,就看到唐筝趴在书桌上。
因为是在家,所以唐筝身上只穿着一条米色蕾丝睡裙。一头卷发散乱披在肩上,显得小脸苍白且瘦弱。
“唐小姐,你看起来脸色很差……”
罗嫂连忙走过来,放下了手中的托盘,凑进来看她的脸色,说:“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要不要请医生来家里看看?”
唐筝眉头微蹙,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有点头疼。”
罗嫂说:“那肯定是最近工作太辛苦了,休息不足。要不您先吃点东西,睡一会儿吧。工作再重要,也不能不顾惜自己的身子。”
唐筝摇摇头,说:“我没胃口,先回房间里去休息一下。”
说完,站起身朝外走去。
到了门口,脚下微微一软,整个人失去重心,甩在了地板上。
“呀,唐小姐”,罗嫂有些紧张的走过去,将她搀扶起起来:“唐小姐,您怎么了?”
唐筝没有动,整个人昏睡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时,她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了,一只手被固定在床边,正在挂水。
而另一只手,则被男人握在手里——
唐筝昏倒的时候,罗嫂第一个给厉御风打的电话,其次才打给了家庭医生,因此他倒是比医生来得还早。
好在没什么事儿,医生说是最近睡眠不足,加上没吃早餐,所以有些低血糖。
“怎么搞的?”
厉御风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声音温柔的呢喃,眼神里都是宠溺:“听罗嫂说,你早饭都没吃,就一头扎进了书房里——傻不傻啊?万一累坏了怎么办?”
唐筝抿了抿唇,有些痛心疾首:“公司都要倒闭了,我累不累又能怎么样?就算是死了,也没脸去见外公!”
厉御风轻声呵斥:“瞎说!唐氏不会倒,你也得给我好好活着!”
他捉起她的小手来,放在唇边轻轻吻着,说:“办法总会有的,你先吃点东西。我让罗嫂给你下一碗面吧。”
说着,身后按了按电铃。
罗嫂的动作很快,半小时后,便端上来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
唐筝半坐着,靠在床头上。
输液的那只手,刚好是她平时用筷子的那只手。厉御风自己接过罗嫂的那碗面,挑起几根来,喂给她吃。
唐筝难得乖一点,他喂过来,便张嘴接着吃。
厉御风看着她乖乖巧巧的动作,忍不住笑,说:“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儿!”
唐筝瞪他一眼,有些不解气似的,伸手去掐他。
厉御风一边躲闪,一边说笑:“别闹,别把面汤洒在你的床上……”
即便罗嫂会马上帮她洗干净,并换上新床单,却也足够令人崩溃。
唐筝果然安静下来,吃面喝汤。
饱餐一顿后,输液瓶里的药也打得差不多了。
唐筝拔了针,去浴室里洗澡。
厉御风一个人坐在她粉红色的小床上,视线齐平处,刚好是她用来放杂物的五斗柜。五斗柜的上方粘着一个挂钩,挂钩上放着一只风筝——
他认识那只风筝,是当初在宁县买来送给她的。
风筝其实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并不是特别美,价格也不贵,只是他们两个的名字都在这上头,就随手买下来送给她。
他起身走过去,将那纸风筝拿在手里,反复翻看着,忽然听到浴室里传来她的声音:“厉御风……”
“嗯?”
男人回过神来,随即走到浴室门口,向里面问:“怎么了?”
里面沉默了会儿,才说:“我——我忘了拿睡衣,你帮我拿一下,在我的衣帽间里。”
衣帽间——
厉御风回过头,朝着衣帽间的方向而去。
唐筝的衣帽间很宽敞,长长短短的衣服裙子,鞋子包包让人应接不暇。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柜子,是专门用来存放袜子内衣的。
厉御风打开那个柜子,在一套格子小熊睡衣,和吊带睡裙之间徘徊时,一个浅咖色方形的礼盒映入眼帘。
礼盒?
是谁送给她的礼物吗?
厉御风眯了眯眼,很快将盒子打开了。
出乎意料,里面并不是给女孩子的珠宝首饰,或者是其他有趣的小东西,而是一条卷起来的男款皮带,棕色纯牛皮,卡扣是磨砂金,上面雕刻着他最喜欢的图腾——
竟然,是他本人比较喜欢的款式。
盒子里还有一个信封,厉御风照旧给打开了。里面是一张卡片,上面空无一字!
厉御风认得这条皮带的品牌,很小众的一个牌子,发起于波士顿,目前亚洲还没有分店,而不久之前,她刚刚从波士顿回来——
“厉御风……”
唐筝的声音高了几个分贝,从浴室里传来,明显带着久等后的不耐烦:“我的睡衣——就在最里面的柜子里……”
厉御风从忙应了声,拿了件衣服,便快速朝外面走去。
唐筝正在浴室里擦身体乳,听到有敲门声,便走过去,将门开了一条小缝,伸手去拿自己的衣服。
却不料,睡衣没有碰到,反而被某人握住了手腕。
唐筝呀了一声,小脸红了一片:“厉御风,你给我放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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