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辰过后,丹霞山的夜晚却早早到来了。
到了这个时辰,午后的温柔阳光照不进雾中,这片浓雾弥漫的山川再次陷入了令人胆战心惊的黑暗。一时间,野兽的号叫声四起,巨鸟的扑翅声不绝,就连毒虫也发出“嗡嗡吱吱”的隐秘声响,来争抢这一席之地。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群人走进了丹霞山的深处。
打头一人,一身劲装,白发白眉,即便是这样的日子,身上仍然披着厚厚的皮草。他手持一柄怪异的兵器,对着雾气嗅了两下,闪开身来,让后面的几人走了过来。
第二个人身材高大,浓眉大眼,背负一柄翠玉一般的双手重剑,他对这里的路径似乎十分熟悉,只是简单看了两眼,便挥手让后面的人跟上,自己则先一步走上前去。
第三人半身覆白衣,一言不发,身边更无神兵利器。他半身赤裸,露出壮硕的肌肉,另外半身则裹在红白相间的长衣之下,可那隐约露出的皮肤之下,居然是青色的片状龙鳞,长袖伸出,赫然是一只龙爪。
白狗、崔于坚、龙王三人,已经到了丹山镇中。白衣楼此行,正是追着叶止一行人的踪迹来的!
白衣楼立足江湖数十年,一直是三国之内最有势力的武林名门之一,即便是傲慢的王族,也得给这些身着白衣的剑侠一个面子。而当年如日中天的名侠萧千澈,自然也不是一介莽夫,他凭借自己在三国内的关系势力,暗中建立起了一个情报组织,名叫“白鸦”。这个组织并非是单独发展,而是将自己的众多耳目隐入“天机楼”中,通过侵占天机楼的庞大消息网来壮大自身。
天机楼对此也并非毫无防备,但在数十年前,萧千澈的势力实在太过庞大,即便是天机楼这样的情报组织,也无法完全和白衣楼撇得一干二净。这一来二去,导致天机楼中的一些核心人员,都曾是身披过白衣的人。即便是在“白鸦”已经完全覆灭的今天,天机楼中仍有几人,和白衣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当年“白鸦”的二当家,如今天机楼的三大掌柜之一,“不好先生”何明秋就是其中一人。
何明秋虽然已和白衣楼撇清了关系,几乎两不往来,但曾经生死兄弟的请求,这个满口“不好”的先生却如何都拒绝不了,两壶酒下去便被汪洋套出了话来。何明秋甚至还说,非但“鬼使”这一伙人前些日子奔着丹山镇而去,就连白衣楼辛苦追查了许多年的萧其宿等人,也曾有人见到他在浓雾中出没。只不过,他的样子已经与当年完全不同了……
汪洋、崔于坚等人得到消息,立刻从出发上路。同时,他们还飞鸽一书寄往白衣楼主楼,催促另一只队伍同时前往丹山镇。这个消息极度隐秘,除了白衣楼高层的寥寥几人外,根本无人知道——白衣楼的精英几乎已经倾巢而出。不但是为了缉拿鬼使,追查楼主的死因,更是要将叛徒萧其宿与他的党羽一网打尽。
这般有备而来,这支队伍中的高手,自然也不会简单。除了崔于坚、汪洋、江破三人以外,他们身后的几位剑客也是在江湖中赫赫有名,风头不亚于“鬼使”与“龙王”的大剑豪。
这样一支队伍走在丹霞山的浓雾中,却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即便是最不可避免的脚步声,也被这些高手放得极轻,就算是相隔十步之遥,恐怕都没有人能发现他们的踪迹,更无法辨认出他们究竟是何人,为何而来。
可就在这时候,悄然行进的队伍中,却发出一声轻微的咳嗽声。
众人猛地回过头去,可雾中如此朦胧,只能看得见一个人在队伍的最后摆了摆手。江破的视力最好,认出了他是何人,也向前面的两人做了一个手势,继续向前走去。
发出咳嗽的人,名叫霍起云,江湖人称“摘星剑”。
霍起云是一个年过九十的老头子,白衣楼剑术最为高超的“四剑”之中,就属他年纪最大。岁月不饶人,如今,他的双腿行动已经不便,平日里全靠弟子搀扶,双手更是颤抖不止,咳嗽声也陪伴着他日日夜夜。若是不认识他的人,见到他那病恹恹的样子,或许都以为这个老头子快要死了。
是啊。“霍起云快要死了”,这句话早在六十多年前,就已经流传在江湖上了。早在他年仅二十二岁,接下那个女人七七四十九掌“玄冰诡毒手”的时候,大家就开始这么说了。那时候,他咳得比现在还厉害,手都得比现在还剧烈,话都说不出来,出口只有两个字:冷啊。
他在说“冷啊”的时候,就是他出剑的时候。
霍起云只出一剑。但能逃出他这一剑的人,少之又少。
所谓“摘星剑”,便是一剑之下,手可摘星。在他病得如同一棵将死的朽木的时候,不知道又多少江湖中的“明星”陨落在他手中。
他从不出第二剑。因为他病得实在太重了,玄冰诡毒手的内伤陪伴了他六十多年,已经深入骨髓,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一剑之后,他早就没有一点力气。因此,他只能出一剑!这么多年来,他唯一练就的剑术,就是这一剑!
忽然,队伍最前面的白狗停了下来。他的鼻子,是江湖中最好的鼻子,虽然这雾浓郁的让他心烦意乱,但只要足够近,他的鼻子依然能够发现危机——
汪洋站起身来,左手突然朝着雾中一指!身后的人见到他的手势,同样将手往同样的方向指去。几乎是在同时,一只看似野豹,却比野豹大得多的生物突然从旁边跃起,直向队伍中间扑了过来!它是山林间最擅长隐藏声息的猎手,多年来,不知有多少烟雾贩子葬身于它的爪下。
银光一闪。
这道光快得像一个错觉,它只在豹子身上停留了一瞬,便将豹子的身体拦腰斩成两段。那道光移动着,如同一道疾电俯冲向下,又在豹子凌空掉落的身躯上托了一把,才最终卸去力道。那巨兽被斩成两段的尸体掉在地上,只发出了轻轻一声“嘭”。
那光又是一闪,回到了队伍中一人的剑鞘中。
豹子的尸体与众人相隔六七米的距离,一丝血都没有溅过来,那人微笑了一下,沾了一滴剑柄上的血,在自己的舌尖点了一下。
“御剑行”钟兮。
他不过三十好几,却能与摘星剑霍起云,翠玉剑崔于坚并称白衣楼“四剑”,所凭的,正是手中御剑杀敌的绝技。别人以剑御剑气,他却以剑气御剑,杀人于百步之外。这江湖之中,若论剑术,他能排进三十。但若论剑气,他能排到第二。
他讨厌极了那个排在他前面的人,并非因为这人的剑气在自己之上,更不是因为这人的年纪比自己更轻。只是因为,这个比他高出一头的人——“红衣剑”百里绯,她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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