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抠神 > 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合家欢

桌上的菜色其实挺简单的,拢共就四个菜,只是菜的量着实可观,感觉那都不是盛菜的盘子,而是脸盆。

        一盆子棒子骨,一个小鸡炖蘑菇,一个酸菜炖排骨,这都是拿盆装的,别说三个老头一个中年妇女以及一个小伙子,就算是再多一倍的人,也保准吃不完。

        还有一个锅包肉,这玩意儿也是拿大号鱼盘装的,而且堆起山高,感觉没有个三五斤肉都做不出这么一大盘。

        四个菜是四个菜,但却都快赶上食堂大师傅面前的菜盆子了,三个老头儿看的是目瞪口呆。

        程翠华笑呵呵的说:「还有个地三鲜,马上来,我再拍个黄瓜,菜就齐了。」三老一少坐下,程煜叫吴伯拿了酒,依旧是每个老头一小杯,并且说明仅此一杯,程青松却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一边跟孙李二位假客气着,一边自己毫不

        客气的拎起了一根棒子骨,放到嘴边,就像是见到肉的饿狗一样,吃的不亦乐乎。老孙头和老李头似乎也被程青松的吃相引起了食欲,分别看了看对方,各自一笑,也就不再矫情,筷子什么的,在如此庞大的棒子骨面前根本毫无用武之地

        ,也便撸起袖子一人抓了一根棒子骨,直接放在嘴边啃了起来。程煜也拿了一根,还别说,味道是真不错,看来程翠华在这方面是下过功夫的。相对而言,由于东北纬度高,寒冷的时间长,所以想要吃口热菜不容易,因此他们的菜主要以炖菜为主,多数都是可以边炖边吃的,一边一顿饭吃下来,吃的全是热菜。所以在味道方面,多少就有点差强人意。但是程翠华这个,首先不

        是一直炖着,不会火候过头,其次,在调料方面肯定是用了心思的,味道比程煜在东北的时候吃过的菜要好上不少。

        孙李二位老人吃的也颇为满意,也主要是这些菜的卖相好,古人常说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现在这样,才显出东北风的豪迈,真正做到了大块吃肉。

        反倒是程青松,像是饿狗似的扑将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根棒子骨给啃完了,而且还拿筷子把骨髓都捅出来吮吸掉了,脸上却不见得有什么满意之色。

        「奇怪了,看着不错,吃的也觉得不错,但就是觉得没当年吃的棒子骨好吃呢?」

        听到程青松这么说,正端着地三鲜和拍黄瓜走过来的程翠华,慌忙放下手里的两个菜,紧张的问程青松:「爹,咋地了,这菜味道不对?」

        说罢,又看看老孙头和老李头。孙李二位老人吃相要文雅许多,是以手里的棒子骨还剩下不少,看到程翠华的眼神,两人也是稍稍暂停,老孙头说:「我觉得不错啊,肉已经烂了,但又没有

        到脱骨的份上,火候刚刚好,嘴唇一抿就能下来,咬在嘴里,像我这种没什么牙的也能吃得动。挺好。」

        老李头也连连点头,说:「味道也不错,典型的炖菜味儿,里边香料调料搁的都恰到好处,鲜香齐全。」

        程翠华见二位老人这么说,放心不少,但还是紧张的看着程青松,因为老头儿还是皱着眉头,似乎在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对。

        「我也没说不好吃,但就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就没了当年我吃这棒子骨的时候的那种味道。缺了哪种味道呢?」看着程青松冥思苦想的样子,程煜将已经没肉的棒子骨放下,把手指分别在嘴里吮了吮,又拿起湿巾不紧不慢的擦拭着手指,全都擦干净了,才淡淡的开了

        口。

        「老头儿,现在是什么时间?您这都八十了。当年您多大?十来岁。而且那是什么年代?」

        话虽然只说了一半,但老孙头和老李头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差距在哪儿,纷纷点头,深以为然的表情。程煜继续说:「你当初,是去开发北

        大荒的,那可不是现在的鱼满仓粮满仓的北大仓啊。那个年代,您十来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国家也是刚刚成立不久,还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整个儿一穷二白。别说他们大兴安岭了,就算是吴东,那会儿也就是勉强吃饱而已吧?想吃个肉,不敢说是奢望,那也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我听说那个年代买肉还需要肉票,光有钱还不行。您跑去东北那天寒地冻的地方,有人端上来一盘棒子骨,别说是现在这种我大姑精心炮制的了,

        就算是白水煮了放点盐,您肯定也当它是山珍海味。这棒子骨啊,我大姑算是做到极限了,您觉得差点儿意思,只能是差在这心境上。」程青松歪着头琢磨了半晌,终于使劲点点头,说:「没错,就是这个意思。那会儿跟饿狼似的,哪管好吃不好吃啊,有肉那就是比天还大的事情。要说我那会儿在东北可没少吃肉啊,那个时候,自己养的猪自己宰,而且家家有猎枪,没肉了就到林子里去。什么兔子野鸡都是小玩意儿,傻狍子鹿肉野猪甚至熊肉我都吃

        过。反倒是回了吴东吃不上肉了。那会儿的肉那叫一个香啊,光是看着锅里咕嘟咕嘟冒泡,就已经什么都不想,满眼都是肉了。还得是我大孙子明白。」

        众人皆笑,程翠华也就彻底放下心来。

        饭后,老头儿经过程煜批准,也不睡午觉了,跟孙李二位老人到后院凉亭里坐着聊天喝茶。

        程煜其实还想到书房在踅摸踅摸,看看程广年到底有可能把那笔钱的信息藏在哪。

        想起程翠华的话,程煜先给宁可竹打了个电话。「煜儿,找妈有事?哦对了,我昨天回去的晚,听说你把你爷爷在东北那个女儿接来了,挺好的,有个人陪着你爷爷,他恢复的会快一些。我早上匆匆忙忙走

        的,只来得及跟你……是叫大姑吧,跟她打了个招呼,也没空聊天。」

        宁可竹可能真是忙,一股脑把想说的全都说完了。

        程煜说:「妈,我姑问您晚上能不能回来吃饭,她好准备俩菜,让您尝尝东北风,她的手艺。」宁可竹想了会儿,说:「行吧,今晚不管有多少事,我都准点下班。不管怎么样,那都是你爸的大姐,虽然大家从来没见过,可那也是一家人,大姐都发话了

        ,于情于理我都得回去吃这顿饭。」

        「嗯,妈,还有件事,我想问问您,反正小雨肯定是要来见见大姑的,我想,要不要把她爸妈也都喊过来。」

        宁可竹再次沉吟片刻,说:「总归是一家人,这次不见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了,都喊上吧。只是要劳烦你大姑多弄几个菜了。」程煜笑着说:「您要是见到我大姑做菜用的那容器,您就不会这么说了。我跟你这么说吧,就中午她弄得那些菜,您和小雨全家都回来,也吃不完一半。而且

        ,那只有四个菜。」宁可竹想了想,也笑了出来,说:「那么夸张啊。」顿了顿,她又道:「不过煜儿,既然你都喊了小雨一家,是不是也问问你三叔和小姑他们家,毕竟也是他

        们的大姐,人都来了,你不告诉他们不合适吧?」「行,那我就分别问一下。小姑肯定没问题,三叔那边心里多少会有些疑惑,不过来肯定也是会来的。也趁着这个机会,我让大姑把爷爷当年卖了房子然后拎

        着钱去了东北把钱全都给了她们娘俩的事情说清楚,也算是彻底让三叔明白,老程办公司,没拿老头儿一分钱。」

        宁可竹轻轻颔首,说:「嗯,你说的有道理,虽然这件事之前你爷爷就说了,但老三家里肯定还有些不相信的,有了你大姑佐证,就不由得他们不信了。」

        挂了电话之后,程煜又给杜长风打了过去。

        杜长风一听是程煜的大姑,程青松当年在东北的那个女儿来了,当然是满口应

        承下来,表示晚上会跟魏岚一起过来。

        然后是小姑程洁,程洁也是一口答应,还说其实她知道有这么个大姐的存在之后,就一直想去看看她,没想到程煜倒是把她接到家里来了。

        最后是三叔程广天。

        听闻程翠华已经住在了大院里,程广天吃了一大惊,要知道,就连他和程广乐兄弟俩,都没资格住在那儿,现在倒好,一个私生女倒是住了进去。但是程广天现在也算是很拎得清的,程广年在的时候,他或许还能仗着弟弟的身份在家里当个长辈,现在是宁可竹当家,说白了程家已经是程煜的天下了,

        他这个长辈,就唯有看他们母子俩的眼色过活的份了。尤其是出了程广乐家里那两件事,一个是程颐想害程煜没得手,父子俩被发配出去了,二是程傅竟然把脑筋动到了程广年的头上,也算是得了一半的手吧,但也彻底把老二一家葬送进去了,自己也被判了死刑。虽然现在在用上诉拖延他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时间,但效果肯定不会太大。程家已经不是以往的程家了,所

        有人都得看着程煜的眼色行事。是以心中哪怕再如何不忿,程广天也是痛快的说道:「我大姐他受苦了啊,这么多年,煜儿你昨天把人接来了怎么不早点跟我说,我们也好提前过去给大姐接

        个风啊。」

        「大姑昨天到得晚,就没跟三叔说了,今天一家人都会回来,我老丈人他们一家也来,算是合家欢。」程广天心里微微一个咯噔,合家欢?程广年躺那儿就不说了,程广乐一家可都还在外地呢,这就彻底不把他们当程家人了?看来只怕是只要程氏集团不出现

        极其重大的变故,我这二哥一家是永无回家之日了。

        「对对对,合家欢,那就晚上见。」

        全都安排停当之后,程煜走向后院,想看看三个老头儿怎么样了。

        可除了后门,程煜却只看到老李头跟程青松在湖边的凉亭喝茶聊天,不由得有些奇怪,刚准备走过去问问,身后却传来老孙头的声音。

        「唷,小程,你在这呢。正好,我有些话想跟你聊聊。」老孙头找自己聊,那就只能是赵氏兄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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