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玄幻魔法 > 举父登神 > 十四章:垄间恶鬼

从狗娃说话,再到对方突然抽走自己腰间钢刀,再到对方打开门户。

    这期间巴山整个人都是懵的。

    通过刚刚的对话,他已经确定狗娃这孩子有点憨。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会那么憨。

    他是真正在军阵中磨练过的,对于呼啸声的远近,以及人数判断,是专业级别的,所以刚刚一听就知道,远处那股匪盗,至少二三十的人数。

    这样的数目,若是封闭窗棂,抵着门户防守,虽然是以寡敌众,同时却应付几个而已。

    只要对方不放火,便能长久僵持下去。

    可若是跑到外面开阔地,应对难度就上升了十倍不止。

    偏偏那个憨货提着刀就冲出去了,自己连喊都喊不赢。

    “真是个憨货!”

    巴老爷大骂一声,将手中木盒往厨子边上一丢,用脚挑起一杆长叉便往出走,还不忘回头吩咐:“你们守好门户,但不要拴门,听到我的声音便打开,老爷去去就来!”

    这种时候,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巴山可不会坐视狗娃犯蠢送命,当即便决定要冲出去接应。

    几个女人自然是不敢忤逆的,只是泪涟涟嘱咐巴山务必小心。

    只见到,提着长叉的巴山威武冲出去,过了不一会,又失魂落魄的回来了。

    屋里女子一看巴山的模样,当时就吓坏了,连忙上前询问情况。

    “娘的...黄溪村里头,咋还有这样的怪物。”

    满脸的肥肉先是颤抖,而后飞扬,巴山老爷仿佛一下子活了过来,招呼厨子和女人道:“赶紧,你们几个,进屋收拾东西,另外,数数箱子,看看少了多少。老锣,别傻站了,先去伙房里看看有什么吃的,赶紧弄一点...”

    “老...老爷,咱不守门了?”

    “守个屁,先养足精神,黄溪村有生路了!”

    ……

    面对大几百号山匪,手无寸铁当然是不好处理的。

    但这不是有了把刀么,就不算手无寸铁了。

    况且,眼前也没有几百号山匪呀!

    狗娃从巴山家的中厅出来,迎着数十山匪扬起的烟尘,径直前进。

    所谓群氓,便是呼啸一起的乌合之众。

    虽然虎牙山着实操练了一番阵型,但因为缺少足够的基层指挥,在进村尝到甜头后,这些家伙算是彻底疯了。

    开始还是结成阵势有序推进,后来进进出出的,就分成了一小股一小股。

    几人或十几人,除了跟随王大寨主包围祠堂的那支,最多也不过二三十人一股。

    而这样多的人集结一起,自然不是冲着小民小户去的。

    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冲着巴山的大宅,想要乘着大当家冲击祠堂的空档,狠狠搜刮些好处。

    几个小头目一拍即合,便有了刚刚听见的呼啸应和。

    这些人凌乱的聚在一起,怀中皆是鼓鼓囊囊的。

    他们红着眼,举着制式差别极大的武器,嗷嗷呜呜的向巴山宅邸冲击。

    并在田垄处同提着单刀的狗娃照面。

    看到对方只有一人,山匪们哪里会怕,几柄短斧直接就从阵中飞旋出来。

    但飞斧准头极差,狗娃甚至连动都懒得动。

    毕竟离身体最近的一柄,都隔着丈远。

    而匪群看见狗娃动也不动,还以为这位是被吓傻了,最前头的几个哈哈大笑的就蹿了上来。

    然后,就是一阵刀光血雨。

    钢刀如线,雪色光华飞舞,狗娃冲入群氓中,残肢断臂霎时如草屑般扬起,周身一片红雾。

    那厉鬼模样的壮汉好似分裂肢体的神魔,只能依稀看见残影的刀光只要挨着,便将人体裂开几瓣。

    强盗也是人,即便民间都传他们杀人不眨眼,那也只是因为杀人的刀柄握在他们手中。

    如果说握刀的是别人,他们的表现其实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吓破胆子的匪盗们,如同炸开的锅,也不管边上就是田垄泥地,跳进去就是一通疯跑。

    仿佛只要不回头,就不会被那头恶鬼追到。

    对于这些匪盗的选择,狗娃是很不理解的,毕竟他的速度比匪盗快很多,这些匪盗却背对自己。

    难道他们不知道,面对凶猛的狩猎者,将后背暴露出来,是何等危险么?

    但他是来狩猎的,不是来上课的。

    所以提着刀,猫着腰,如猎豹般一个个追击过去。

    最终,二三十个匪寇,一个没跑了,满地的残肢断臂,染红好几亩田垄。

    确定再没有遗漏的狗娃回去垄道,迎着绯红色的落阳举起钢刀,钢刀刃口上已经有了些许钝钝缺口。

    人没有猛兽天生的利齿、尖爪,所以要用武器弥补差距。

    从这个角度讲,兵器就是人形猛兽的爪牙。

    但骨头很硬,寻常刀剑斩不了几次,就会边钝甚至断裂。

    所以确认“爪牙”还能应付多少战斗,对于人形猛兽来说,是很重要的。

    而手中这把刀,斩了那么久才出现几个钝口,真是好东西。

    若是巴山家能有十几把这样品质的“爪牙”,捕尽山中匪寇,也不算什么困难嘛。

    狗娃一边合计,一边往巴山府邸走,不无浪漫的想道。

    至于遍布田垄的血腥恐怖,对他没有丝毫影响。

    他从小被那个名叫老秦的猎户,当做猎犬训练,饲养。

    两三岁时便已学会如何咬断猎物的脖子,直到对方断气。

    相较于山中猛兽的血腥气,人血味道其实极淡,自是无甚影响。

    行走修罗场中的狗娃自在如常,而在他头顶的天穹上,有十数颗游移极快的亮星,烁曜异色光芒。

    ……

    此时的赖九,就同烂泥一样,瘫软在巴府外的院墙角。

    他一直觉得,自己比巴山那个糟老头子,更爱娇莲。

    那老头子只是贪图娇莲的美色,而他才是真正深爱娇莲灵魂的男人,他爱娇莲,更甚自己的烂命。

    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当他看见强盗在黄溪村肆虐时,脑中却只有逃跑的念头,连娇莲的影子都寻不到。

    所以在狗娃将他带来巴府墙外,他才羞愧得失神。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他忽然觉得自己同巴山那个老色鬼也没什么两样。

    不,还是有不一样的,他急忙否定!

    此时的老色鬼一定已经跑了个没影,而他虽然刚刚有过害怕,但终究会如天神下凡般出现娇莲身边。

    而娇莲会明白,谁才是真正爱他的男人,与他双宿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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