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娘从小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常兴买了两个丫头陪他。后来,郑氏又买了两个。
《红楼梦》中,宝玉也有四个大丫头。大概是袭人、麝月、晴雯、秋纹。四个人分成两伙,一伙同王夫人近,七十七回,宝玉说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另一伙的晴雯尤其不被王夫人喜欢,王夫人“很看不上那狂样子。”
曹甬本来同曹宣一家一起生活,和姐妹们一起,住在大花园里。母亲一心喜爱曹頔,不大会见到曹甬的丫鬟,见到了也不会留心。
直到曹頔去世。
曹甬作为顺位继承人重新出现在父母视线中。但是,彼此之间亲情淡漠,母亲想要控制儿子,只能尝试从儿子身边的丫鬟下手。
丫鬟是买来的,是女奴。女奴是有主人的,属私人财产。常兴买的,就是常兴的私人财产,郑氏买的,就是郑氏的私人财产。虽然服侍嫣娘,但只是给嫣娘用,所有权不变。
常兴对应曹宣,郑氏对应祖母孙氏。
七十四回,晴雯说:“我原是跟老太太的,”“拨了我去外间屋里上夜,不过看屋子,”“我闲了还要去做老太太屋里的针线。”言下之意,我是老太太的人,你没有处置权,能拿我怎么样。是挑衅。
但是,王夫人趁她生病,说她懒,得了女儿痨,先斩后奏,先赶出去,再回明贾母。贾母也不可能为一个丫鬟同儿媳妇翻脸。
袭人完全不同,她“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也就是,服侍宝玉时,就已经不念旧主,所以才会投靠了王夫人。
三十四回,“太太叫一个跟二爷的人呢”,袭人“想了一想”,跟着婆子来至上房,对王夫人说:“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
之前住在花园里,同曹宣一家生活在一起,搬出来,就是搬到曹寅府里,王夫人身边。理由是:“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君子防不然”。袭人出了一个好主意。
对此,王夫人表示感谢,从月钱里分二两银子给她。
七十八回,王夫人告诉贾母,已经把晴雯赶了出去,并且收了袭人做姨娘。
贾母表示赞同,但是说宝玉:“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这番话,完美反驳了袭人的话。从教育的角度看,王夫人始终要控制儿子,而贾母努力尝试了解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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