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省——榕城!
榕城作为商都省唯一的一个地级市,近十年来,在商都政府政策有效扶持和榕城有关领导正确带领下,俨然发展成为了华夏数一数二的大城市,集文化、经济、政治、商业为一体。
即便在国际上榕城也是颇有名气!高空俯瞰,数百米都市大厦如一座座山峰般耸立在榕城这片袄沃的土地上。
宽阔整洁的马路,川流不息的人流,鳞次栉比的商铺,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榕城高速发展的轨迹及辉煌的未来!
在这座潜力无限大都市的一隅,一青年男子穿着运动装挺身站在窗边,眼神平静的眺望着这座钢铁巨龙。
在他那双沉静如一面镜子般的瞳孔里,影射着这座钢铁巨龙的繁华,衣着鲜亮的行人,整洁马路上奔跑着的名贵豪车,公园散步的老人,一座座阳光下折射出阴影的大厦!
“眼前的繁华终不过浮云,缤纷多彩的世界却没有我霄云可以滞留的方寸之地!”
“在我的世界里,只有生与死,活下去才是自己的追求!”
霄云俯瞰眼前的繁华,眼神不起一丝波澜,喃喃自语的说道。
“也许……”
“还有……自己那一直坚持着却虚无缥缈的剑道巅峰,皇道之境”,素来平静的眼神,此刻却异常凌亮,同时一股凌厉的气势自霄云体内迸发而出,在面前那扇足以抵挡普通子弹扫射的特制玻璃上留下道道白痕!
剑气外放!
这是只有武侠里剑客对剑道修炼到高深处才能做到的,也是作为绝世剑客的标志手段!
但霄云现在的剑术修为,距离绝世剑客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他之所以能做到剑气外放,还是依赖老谢头留给他的那把剑。
此刻,这一幕所呈现的,是多么恐怖,让人目瞪口呆的画面!
这种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能出现的画面,却真实的出现在眼前,如果此时有人看到,哪怕见多识广的大人物见识到眼前一切,也会表露出不可置信!
但霄云对这一切却仿若未见般,抬起了头,眺望着远方,仿佛哪里有什么吸引着他的东西存在。
霄云是一名孤儿,自幼跟随收养他的老谢头修行剑术,侵淫剑道二十余年。
一手剑术已被霄云练的出神入化,即便平时对霄云要求苛刻的老谢头背地里也是不止一次感叹霄云在修行剑道上的天赋之高,是他平生仅见。
当然,也就比他低那么一点点,还厚不知耻的在霄云面前夸赞自己多么的英明神武,慧眼识珠!
对此,霄云一概选择无视!
霄云!
这个名字,也许在世人眼里完全是陌生的,不知道是哪里蹦出来的或是哪个官二代依靠父辈出来厮混。
但这两个字在华夏武道界可是响当当,特别是在年轻一辈里,被誉为武道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段传奇,一段足以与武道界青年一辈三大公认高手比肩。
霄云,四岁识剑,五岁练剑,八岁解剑谱,十二岁阅览无数功法、剑招、拳谱,十五岁将所学融会贯通,自成一家,至此,开启了他的传奇之路!
……
十五岁,年末!
霄云一人一剑,挑战唐拳传人,有“无影手”之称的唐门年轻一辈第一高手,唐奇,三十招,霄云胜!
十六岁,三月。
霄云挑战戚家拳年轻一辈第一高手,戚青云,五十半招,霄云胜,险胜半招。
中秋月圆夜!
霄云挑战吴氏太极传人,有太极快剑之称的吴华,一百五十四招,霄云胜。
十一月,霄云一人一剑挑战陈氏太极拳传人……霄云胜。
此时,霄云之名已经开始在华夏武道界小有名气,也有一些老一辈武道前辈开始注意霄云这个潜力不错的后辈。
十七岁,霄云剑术修为更上一层楼,在谢老头冷嘲热讽下,一人一剑前往有着武学圣地之称的少林寺,挑战少林达摩院罗汉堂首席弟子,妙空。
妙空擅长少林罗汉拳,十八罗汉棍,一身武道修为堪比中年一辈,本身亦是武道界公认的年轻一辈三大高手。
这一战,吸引了几乎整个武道界的目光,这样的年轻一辈对决,对武道界来说也是一场盛世。
时夜,霄云独自离开少林,但对这一战的胜负却只字未提,因为霄云二人是在少林达摩院进行的挑战,除了霄云本人外,只有当时在场的少林方丈等少数人知晓这一战的结果。
直到霄云身死,与妙空那一战的胜负,依旧是武道界的迷,但在那天之后的三个月里,霄云又先后挑战了武道界另外两位公认的高手。
武当青年一辈第一高手,张世玉,昆仑青年第一高手,余化。
这两战的胜负外界依旧无人知晓,但有武道界前辈根据霄云之前公开的几战实力分析,霄云的武道实力应略逊那三人一筹。
所以,霄云与妙空三人的战况,最多胜一场,一平两负或三战全败。
因为妙空、张世玉、余化三人在华夏武道界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大到连中年一辈都不敢打包票能稳赢三人。
对这些虚名,霄云并不介意,虽然他三战尽败三人,但对霄云而言,剑术的不断精湛、深化才是自己毕生的追求。
时光匆匆,十八岁那年,年过百岁高龄的老谢头终究敌不过岁月的煎熬,归西而去,只留下那柄平时连霄云碰都不让碰的古朴长剑,含笑而走!
谢老头离去后,霄云为了追求剑道的更进一层楼,反复斟酌后,决定做一名杀手。
因为,在霄云看来,只有在生死磨练下,才能激发一个人被埋藏深处的潜力。
五年后,在生与死,血与伤的淬炼下,霄云的剑道修为已经超越了他的师傅,老谢头,达到了老谢头一生都未达到的境界。
人剑合一!
……
“万金年,万隆集团总裁!”
沉思间,霄云从衣兜里拿出一张纸,素白的纸张上九个正楷大字跃然纸上,字里行间透露着大家之气,不懂书法之人也能看出这是出自书法高手之手笔。
霄云手指轻弹,一股内劲作用在两指间,那张纸轻微一震,便化为满天碎屑,随风飘落。脑海里回想着关于万金年的信息。
万金年,国际跨国公司万隆集团总裁,白手起家的他,只用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就将万隆集团发展成为覆盖娱乐、影视、金融、房地产、食品的国际性跨国公司,而他本人,一跃成为世界排名前十的世界首富,万金年用他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却创造别人一生甚至一个家族几代都创造不出来的财富,可以说他的一生,足以用的上传奇两个字形容。
榕城近年来在各个项目大刀阔斧的扩建,万金年就是其中最大的投资商,随着榕城经济的腾飞,万金年这个人,已经被华夏捧为华夏人最成功的企业家,华人的骄傲。
在这荣耀光环的背后,不为人知的是,万金年暗地里却是以贩卖毒品为主要赚钱手段的,而他的万隆集团只是他明面上掩饰自己真实身份的工具罢了。
“多少成功人士暗地里没有干过违法乱纪、伤天害理的事,一切都只是为了权利、金钱。”
“万金年,华夏人的骄傲?既然有人在杀手组织出佣金买你的命,也算是为你这些年所做错事买单。”
语气平缓,仿佛在宣判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夜晚凌晨,城市的霓虹照亮整个榕城的夜空。
榕城最中心地段,一座豪华别墅里。
细微观察会发现,这里的守卫极为森严,几乎是一步一哨,三步一岗,观察这些保镖,个个气息沉稳悠长,步伐稳健,更不可思议的是,这里的每人都配有武器和高科技电子通讯设备,其巡逻队形,也完全是军队里才有的。
这里就是万金年在榕城的住所之一,通过几日观察万金年的习惯,今晚他会在这里停留一晚,明天一早做第一班飞机飞往美利坚,而今晚,就是霄云下手的唯一机会。
在夜色的掩映下,一道模糊的身影一闪而过,瞬息就跨过别墅外围那道栅栏,如夜里的捕猎者,猫着身子,灵巧的躲过一道道隐藏在暗处的电子眼,一会就不见了身影。
半个小时后。
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响彻别墅夜空,紧接着就是杂乱的惊恐声和哭喊声。
“啊......救命!”
“救命......”
此时的别墅里,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已乱成了一团。
咻!
这时,一道凌厉的剑光划破黑夜,刺穿空气阻隔,朝一人激射而去。
这人面色白净,一身唐装,气质不凡,但此刻却在众多保镖包围下,脸色惊慌的朝后门逃去。
但这道剑光何等迅疾,这还是霄云有所准备下的全力一击,别说万金年只是个没有任何武道经验的普通人,此刻,就算是一个修炼武道几十年的高手与之换位,霄云也自信能一击必杀。
“啊......不!!”
在万金年绝望嘶吼声中,剑光无情的刺破他的喉咙,自后颈穿透而出。无意间,霄云在万金年那双逐渐暗淡的双眼里,看到了悔恨、怨毒、不甘和对繁华世界的恋恋不舍。
“哼,给我留下。”
在剑光穿透万金年喉咙那一霎,霄云转身欲离去时,一道杀意十足的声音突然在身侧响起,同时一股从未有的生死危机在霄云心底滋生。
“砰”,一声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在众人耳边炸响,却是霄云在生死危机那一刻,依靠丰富的战斗经验,本能的架起手中长剑横在左侧,做出防御姿势,才抵挡这有预谋的惊天偷袭。
嗡嗡!
手中长剑颤鸣,在抵挡偷袭的刹那,霄云看清那是一个金色特质子弹。
“为了引出你‘死神之刃’还真不容易,让我白白牺牲一个替死鬼”,这时,那道声音再次响起,此刻,听到霄云耳里居然有些熟悉的感觉。
“好久不见,死神之刃”,脚步声响起,霄云寻声望去,夜色里,一道模糊的身影渐渐在瞳孔里出现。
黑色的风衣,脸上戴着一张小丑面具,迈着稳健的步伐缓缓朝霄云走来,但霄云的目光却并未在他身上停留多少,而是看向他的右手位置,一只明显是被人为改装的手枪被紧握在手中,枪口朝下,丝丝青烟在枪口缭绕。
“小丑阎王”,一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霄云脑海里,缓声说道。
“哈哈,是我”,仿佛并不在意自己的身份被识破,仰头大笑的说着,“你能在最后死在我小丑阎王手里,也算是你最好的归宿了。”
小丑阎王和霄云都是杀手组织弑神联盟里同级别的玄级杀手,两人在杀手界的名气几乎不上相下,唯一不同的是,霄云用剑,是剑中王者,小丑阎王使枪,是枪中之神,在各自的领域,都闯出了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
霄云眉头微皱,扫视四周,刚才还乱成一团的人群此刻却完全静了下来,四周被一群手拿精良武器的高手包围着,就算此刻霄云再愚蠢也能想明白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
刺杀万金年,本身就是个圈套。
弑神联盟发布这个任务,居然是为了对付自己。
这一刻,霄云想明白了所有一切,为什么今晚自己刺杀万金年会有所准备,用替身引自己出现?小丑阎王怎么会发现自己的踪迹,而伺机偷袭自己?
小丑面具下的那双眼睛仿佛猜透了霄云所想,反问道,“你觉得今晚自己有多少把握全身而退?”
“有什么区别?”霄云淡淡的回应道。
“还是觉得心里有所不甘”,并未直接回答霄云,一副大局在握的样子,说道,“放下剑,束手就擒,我留你全尸。”
咻!
“找死。”
霄云回应他的直接就是一剑,剑,代表刚直不阿,修剑者,内藏锋芒,遇强则强,此刻,霄云虽已知道自己今晚凶多吉少,但身为剑客的傲骨却不能丢。
只有战死的剑客,没有屈服于人的懦夫。
在面对十倍百倍与自己的敌人,在枪林弹雨中,霄云依旧挥动着手中三尺青锋,一步一剑,一步一杀,瞬间,这里就血流成河,残肢遍地。
“啊,给我去死”。
在枪林弹雨中,即便以霄云的身手也是身中数枪,已是重伤,在他不顾防御给小丑阎王一击致命一剑时,在面临小丑阎王临死最后一枪下,霄云已无力躲闪,只能耗尽体内最后一道内劲,依靠手中长剑激发数十道剑气,朝四周飚射而去。
在四周惨叫声中,冰凉的金色子弹穿透霄云的心脏,下一瞬,霄云的视线已开始模糊,身体再也支撑不住,无力的倒下。
在他双眼闭合的最后一刻,依稀看到沾满自己鲜血的长剑,发出一道刺眼光芒,接着霄云的意识就完全陷入到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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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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