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 > 你休妻啊7


不管身后七嘴八舌说着怪话的闲人,罗衣和王大林离开了茶馆。


绕过一条街,两人到了清风楼。


清风楼,听名字就是极清静又雅致的地方。


王大林是这里的常客,他很熟悉地带着罗衣上了二楼,进了雅间,又叫了招牌茶水和点心,然后在对面坐好,一双明媚的桃花眼灼热地望着罗衣。


他一脸胡子拉碴,明明是粗犷的模样,偏偏长着一双明媚的桃花眼。


罗衣每次看他都觉得古怪得紧,因而别开视线,不去看他的脸,接着之前的情节又讲了起来:“当晚,古大妮就跟这书生以花月为聘,以天地为媒,拜了堂,成了夫妇……”


她这个故事是根据胡二妞的经历改编的。


女主角把书生扛回家后,就强行占有了他,然后跟他生了孩子,又供他读书。


书生读书不够刻苦,她就拿着棍子逼他上进,最终书生考上功名,做了官。


书生功成名就之后,看不上女主角,想休了她另娶,被女主角发现了,叫了孩子们将他一顿好打,差点把他的子孙根给废了。


书生从此再也不敢生出歪心思,好好对待女主角。而女主角的孩子们长大后,也都很有出息,待她更是孝顺有加。


她从一个爹死娘改嫁,无依无靠的小农女,变成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夫君敬重,孩子们爱戴,一生传奇,受到无数人羡慕称赞。


“好,这个故事我祖母肯定爱听!”王大林听后,连连鼓掌,看向罗衣的眼神说不出的热切,“妹子,你把这个故事编得细一点,然后我请说书先生说给我祖母听,你意下如何?”


罗衣点点头:“我今日回去就写,大概需要六七日的工夫。”


“写?”王大林有些惊讶,“妹子,你还识字?”


罗衣没有掩饰,点点头道:“是。”


做李曼娘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很多事情其实不必藏着掖着,更不必费心解释,因为听到的人自会在心里琢磨出合理的解释。


果然,王大林看着她寒酸的衣裳,在脑子里补充起来,为何她这样一个看起来穷酸的女孩子居然会识字?他也不知想到哪里,神情变得敬重起来:“好,那就七日之后,咱们在这里见?”


“可以。”罗衣点点头。


两人就此分别。


罗衣得了五两银子,在手里掂了掂,笑着去了成衣店。


花钱总是比想象中的快,几乎是一转眼的工夫,银子就花去大半。而罗衣的手里也满了,有两套棉布衣裙,两套里衣,两双鞋袜,还有一盒基础款的雪花膏。


手里还剩下一两多银子,却是不够买什么首饰了,罗衣把这些钱拿去买了一沓纸,然后提着回了家。


她出门时两手空空,回来时两手满满的,叫站在院子里迎接她的李氏笑得合不拢嘴:“二妞啊,你可真能干!”


她两只眼睛在罗衣的手里来回打量,并且很自然地伸手去接。


“不劳动您,我自己提着。”罗衣提着东西,径直进了自己屋里,把东西往床上一放。


李氏跟着进来了:“二妞啊,你出去一趟,挣了不少银子?你怎么挣的?跟姨娘说说?”


“我看见人在说书,就也说了一个,别人看我说的好,给了我五两银子。”罗衣说道。


五两?李氏的眼睛一亮,随即就伸出手去:“这么多银子,你一个小孩子家家,可不好拿着。来,姨娘给你管着。”


罗衣转过身,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没了,都被我花完了。”


李氏愕然看着她,满脸的不信:“怎么会花完了?你这孩子,信不过姨娘不成?”


“不信你看。”罗衣指着堆了满床的东西。


李氏这才往床上看去。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双眼睛十分毒辣,很快就判断出来,罗衣买的这些东西,真个儿要花上四五两银子。


她脸上沉了沉:“你这孩子,手里太没个谱了。还剩下多少?姨娘给你拿着,不能叫你再这么乱花了。”


“都说没了。”


她脸上没有半点心虚和躲闪,十分的理直气壮,李氏咬了咬牙,忍下不满,抬脚往床边走去:“我瞧瞧你买的衣裳。这件裙子的料子倒是不错,就是颜色太嫩了,你这孩子下次再给姨娘买衣裳的时候,记得提前问问姨娘喜欢什么颜色……”


“不是给你买的。”罗衣并不怎么客气地打破了她的幻想,似笑非笑地道:“都是我给自己买的。”


李氏的手抖了抖,不可思议地朝她看过去。这么多东西,全是她给她自己买的?


没有她的份?!


“二妞,你家里没教过你规矩吗?”李氏沉声说道,“姨娘不是贪你东西,而是你这样不对。你出门赚了钱,给自己买这么多东西,孝敬我的却一件也没有,叫人知道了,只会说我周家教媳无方,要笑话荣哥儿的。”


罗衣头也不抬,随意应了一声:“哦?”


她一来一回走了很多路,又累又渴,没兴趣同她说这些没意思的话。


李氏见她神色懒怠,憋了一口气,扬声又道:“还是说,你看我不是荣哥儿的亲娘,瞧不起我?”


这都哪跟哪?


罗衣抬起头,笑道:“您想要什么?叫周自荣买给您就是。他一向敬重您,您说什么他就听什么,绝不会因为您不是他的亲娘,就瞧不起您,不给您买的。”


李氏好悬没给她气死。


“你还敢顶嘴?”李氏走过去,在她胳膊上狠狠拧了一记,训斥道:“荣哥儿要读书,笔墨纸砚都很费银子,你该知道的。再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纯粹是浪费!”


说话间,她目光落在床上唯一一沓纸上,挑挑拣拣地拿起来:“这买的什么?又薄又软,根本写不了字!你不会买就不要买!下次再赚了银子,都交给我,我来调度着花用!”


罗衣没想到她直接下手,胳膊上被拧了一记,火辣辣的疼,脸色一下子沉下来。


她冷冷地看着李氏:“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你再对我动手,没有这么便宜。”


说着,从她手里抽过那一沓纸:“这些纸不是买给他的。我要写话本子,自己用的。”


李氏不信,她一个乡下土妞,会写字?别开玩笑了!


明明就是给荣哥儿买的,还不承认,真是矫情!


她张口刚要说什么,却见罗衣一转身,径直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拿了根炭条进来了,找了根布条一裹,然后抽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霸道村姑爱上我》这几个字,指给李氏看:“我会写字。”


李氏看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会写字!


“这怎么可能?!”


胡二妞从小在大马庄长大,她爹不疼她,她后娘又苛待她,怎么会找人教她识字?再说,整个大马庄,识字的人也不超过三个!村长是一个,周自荣是一个,再没有别人了!


这个小贱人怎么忽然会写字了?


“许是撞鬼了?”罗衣放下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反正忽然就会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这样站在窗子外面,脸上似笑非笑。一股凉意从脊椎骨爬上来,一直窜到后脑勺,李氏不由得后退两步,离她远了些。


“会,会就会吧。”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觉得冷,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待下去。


约莫是被罗衣吓着了,李氏安分了好几日。


罗衣也没多余的闲心搭理她,一点一点写起了话本子。


她给王大林讲的是故事的大体框架。其中的细节,包括古大妮如何应对村民们的排斥,如何跟书生坎坎坷坷地过日子,如何教养孩子,在书生做了官后,她如何跟官太太们打交道,都需要细细填补进去才好看。


一转眼,七日过去。


罗衣将写好的话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里,便往城里去了。


她走后,李氏鬼鬼祟祟地进了她屋里,翻箱倒柜起来。她就不信,这小贱蹄子将钱藏得那么严实,一文钱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哪怕一文钱!


而且那封和离书也依然不见踪影!


“这小贱人!”李氏哪还不知道,罗衣防备着她,重要东西都带在身上?一时气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时日长了,你还能时时带在身上!”


罗衣确实可以时时带在身上,并且没有丝毫不便。


成为胡二妞之后,她有了一个特别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属于她的东西,都可以存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动,就能存进去。再心念一动,就能取出来,轻巧方便。


李氏想从她屋里找到重要的东西,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风楼,还没进门,就见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时到的,居然站在门口等她。见她来了,立刻眼睛一亮,热情地冲她招手:“妹子,你来了?快,快进来!”


罗衣笑笑,把手里的的话本子递给他:“写好了。一会儿你看看,有哪里不满意,我再改。”


她自觉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讲过的,就是脾气硬朗的老太太喜欢的那种。细节如何,其实没太多可不满的地方,只要把女主角写的硬气、有福气就是了。


果然,进了雅间后,王大林翻看了几页,就赞不绝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欢的那种。”


罗衣一点儿也不意外,笑着倒了杯茶,慢慢地品着。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后,给银子也很痛快:“写得好看!不知道妹子还有没有别的故事?我祖母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听人说书,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又不多。妹子你写的这个就很好,如果还有别的,我还花钱买你的!”


“有!”罗衣果断点头,就算现在没有,回去后她再编也就是了,“不过,我有件事请教王大哥,不知道你有没有熟悉的胭脂铺子?我会做一点胭脂,想借他们的地方售卖。”


写戏本子虽然赚钱,但罗衣其实不擅长讲这个,她做熟了胭脂,还是打算从事老本行。


王大林想了想,说道:“我二叔倒是有一间胭脂铺子,不过他卖的胭脂都比较贵。”


“贵就好!”罗衣干脆地点头,“改天我做好胭脂,拿给你看。你要觉得好,便帮我跟你二叔说说情,卖的银子可以抽两成到三成给他。”


王大林觉得这个妹子说话真是干脆,他心里充满了好感,拍着胸口应下:“没问题!”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罗衣便拿着余下的十五两银子,离开了清风楼。


上回的五两银子定金,被她买衣裙、买鞋袜、买雪花膏等,花的差不多了。新得的这一些,她也没打算留手里。


买了做胭脂要用到的原料,花费了大概七两银子,还余下八两,罗衣想了想,打算买一盒头油,买一把桃木梳子,再买一盒更滋润的面脂。然后再随便逛逛,淘两根漂亮发簪戴一戴。


手里有钱,买什么都顺利。罗衣很快买好头油、桃木梳子和面脂。还剩下五两多银子,她打算淘两根好看的发簪。


就在她挑了又挑,终于在一个小摊上挑到中意的发簪时,付钱的手被人按住了。


罗衣抬头,看清按住她的人,挑起眉头:“好巧。”


拦住她的人是周自荣。


周自荣今日跟同窗相携出行,是打算买一些作画用的纸。没想到,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清风楼的门口,跟一个年轻男子有说有笑。


他当即脸上就绿了,与同窗告辞后,便往清风楼走去。


虽然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可他们毕竟过了明面的,大马庄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如果有熟人进了城,看到她与别的男人走在一起,叫他的颜面往哪放?


他要叫她知道,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


很快,他走得近了,两人的对话也落入他的耳中。得知她在跟那年轻男人做生意,并不是有私情,他松了口气。


随即,听到一本话本子前后卖了二十两银子,他心里顿时浮起几丝异样。


很快,那丝异样变成了自得。她嘴上再怎么说不喜欢他,与他不是真正的夫妻,还不是要赚钱养家,讨他欢心?


难怪他在和离书上没有按手印,她却什么也没说,她根本不是真的想与他和离,她就是拿乔罢了。她其实很喜欢他,而且喜欢得不得了!


他一路跟着罗衣,看着她拿了银子,从清风楼出来。城里人多,而且今日不少书院里的同窗都出来买东西,他怕被同窗看到,便没有上前跟她相认,而是远远跟在她后头。


他打算等她走到人少的地方,他再上前去,把她手里的银子要过来。没想到,罗衣一直在繁华的地段走动,哪里人多,她就往哪里走,他根本找不到机会。


眼睁睁地看着她买完鲜花买珍珠粉,买完头油买梳子,一口气就把银子花掉了大半,买的还都是些没用的东西,周自荣气得脸都绿了。


“住手!”终于,在她要把最后的钱花在发簪上时,他忍不住了,从人群里出来,按住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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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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