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废柴修成仙 > 第三十节 总有离别时

  想起脖子上的那颗珠子,沈同便是不由想起了在密室中这些年的修炼,他不断的吞噬着那个黑圈圈中的灵魂体,用一种近乎简单粗暴的方式,将那些灵魂体中的能量归为已有。然而,在李平的神识中,他看到了李平幼年时,他父亲曾经神情严厉的跟他说起利用魂元修炼的事情,清楚的记得他父亲告诉他,任何的灵魂体都不能直接的吸收,一定要用法诀分离之中的不同能量,只练化灵魂体中的了精纯魂元,否则一旦沾染上了其他人的记忆情绪,很容易在自己的识海中留下可怕的隐患,甚至是让自己的神识海被搅乱崩溃。

  这也是当初这间密室会设置的如此复杂的原因所在,中间的那个归魂阵自然是用来吸取一些身具灵根但没法修炼的人界之人的灵魂,将他们的先天魂元与神识剥离之后,那些先天魂元便可以直接吸纳炼存来强大自己的识海了。至于剥离出来的那些神识意念,你可以利用自己的强大神识来阅读其中的记忆和感情,但绝对不能将其吸入神识海,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其通过逆界通法返送回去,让他们前往冥界轮回。

  沈同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试探那个归魂阵的困阵,然后在无意间将数道灵魂体全部吸入身体中的情形,那种神识暴涨的痛快旋即便被神识海中的暴动给淹没了,当时面对神识海中的异动,他实在是无能为力,他全部的心思都只能用来控制那一股突然涌入神识海的魂元了,哪里还顾得上那些?

  他清楚的记得当时的可怕情形,清楚的记得神识海即将崩溃的景象。然而,他更清楚的记得随后发生的事情,所有的狂暴能量,所有的可怕黑雾在他神识即将崩溃的瞬间被脖子上涌来的寒意给吸引,然后全部的涌入了脖子上的那颗珠子里面,没过多久,一股精纯至极的能量返回了他的身体之中,这个时候那股能量不再驳杂,反倒是精纯至极,就如同大补之物一样,瞬间便被他的识海和丹田所吸收了。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恐怕就是注入丹田中的那股能量了,明明他吸取的是灵魂体,是先天的魂元,怎么会有能量前往丹田之中?

  沈同想不明白,也没有心思多想,当时的他只是以为脖子处的那颗珠子本就是为了应对这样的情况发生而刻意佩戴的。所以,在那之后,他放心大胆肆无忌惮的汲取着被归魂阵给捕获的灵魂,用一种惊人的速度修炼成了《归神诀》六层,修炼出了神魂出窍的秘术。然而直到此刻,他才明白。原来李平的记忆中,对于魂元的使用完全是一种小心翼翼的分离再吸收的方式,而且李平也只知道那颗珠子是娘亲在他十五岁时留给他的纪念,因为只有提神醒脑的简单作用,所以纪念意义远大于实用意义。所以在李平的记忆之中,根本找不到关于这颗珠子的太深印象。

  可显然,这颗小小的珠子有着惊人的神奇功效。

  另外,李平腰间束带上面的那个小小袖珍口袋,他此刻也是知道是什么东西了。说起来,那个让他感觉神奇异常的东西,在灵界则是十分的常见。那乃是一种利用带有空间属性妖兽的皮毛制成的储物袋,又称为乾坤如意袋,利用妖兽皮毛中蕴含的一丝空间属性,将东西收入其中方便携带。

  那里面装着的,差不多就是李平在灵界的几乎所有家当了。尤其是那四颗被他用来装在阵脚中的灵石,乃是十分珍贵的中品灵石,这还是当年李平的父亲留给李平的一笔丰厚家当,一直被他小心翼翼的珍藏着,根本没有拿出来过。但沈同哪里知道那么多,为了保证效果,他可是直接就用了上去。

  以中品灵石的珍贵和稀少,可以想象如此的举动是多么的浪费。四块下品灵石,就足以让吸魂阵运行数十年之久,四块中品灵石放在上面,怕是百余年都不用担心能量的枯竭了,这让沈同不由咧了咧嘴,为自己的奢侈行为感觉到不好意思。

  只是,这个时候再去思考这些显然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他此刻已经离开了灵界回到了人界,对于在那个小密室中的得失,对于在那里的几年枯燥的生活,自然可以抛之脑后了。管他什么小珠子,管他什么中品灵石,现在自己只要开开心心的陪伴着家人生活,只要照顾好妻儿便感觉到无比的满足了。

  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沈同被鼻子里面闻到的花香所陶醉,已经有好多年没有闻到这种花香,没有感受到这种自然的气息,似乎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舒坦的扩张了开来。

  轻风吹拂、鸟语花香、妻儿相伴、身体健康!

  显然比起升官发财死老婆要更加的快意和舒心,最起码对于沈同来说,这样的日子比起长命百岁要更加的有吸引力。

  这个时候,他不由神念一动,想到了分出神识的秘术,只是让他失望的是,神识海中仅存不多的魂元似乎已经支撑不起分出神识的秘术,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旋即他又试着冥想了一下,果真没有任何的灵气入体。不过,沈同倒也没有太大的失望,毕竟一个原本已经死去的人,能够再活一次,已经是一种奢望了,哪里还能苛求更多?

  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筋骨,沈同看着还在客厅中忙碌的王樱不由脸上露出了笑意,虽然他的脑袋里面仍旧不时有一些胀痛感,但与家人团聚的喜悦,让他很轻松的便克服了身体的不适,让他以一种极其豁达的心态来面对眼下的一切。

  时间如流水一般的逝去,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幸福快乐的日子,总是这么的快速和短暂,一转眼,四十年的时光就这么悄无声息的逝去了。日出复日落,春夏复秋冬,一起进进出出朝夕相处的日子,总是让人深感甜蜜和快乐,尤其是对于一对一起度过了69年春秋的老人来说,这段多情的岁月,此时实在是无情。

  再美好的青春也挡不住年华的流逝,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挡不住岁月的摧残。

  本市最著名的医院里,两张紧挨在一起的病床显得格外的醒目,而在这两张病床的周围,则是围拢着密密麻麻的好几层。沈同努力的抬起头看了看四周,满头银丝的沈妍哭红着一双眼睛,正泪眼汪汪的看着他们。在他的身旁,那个穿着西装扣着领带,气势不凡的人正是他的儿子沈韬。

  此时的沈韬也已经是一个五十六岁的人了,只不过因为长期保养的很好,让他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小上一些,更因为他一直身居高位,神情之中自有一股逼人的气势,让他看起来仍旧是龙精虎猛的样子。只有在眼下这个时候,手握大权的沈韬才少了一份官威,多了一些柔情,看向父母双亲的眼睛里,也是多了一分不舍。

  在他们的身后,则是他们的儿子、孙子一辈的,有两个尚不知道愁滋味的孩子,此刻正躲在父母的腿边上东张西望。那是他的二个重孙,长的虎头虎脑十分的可爱,尤其是两人的那对招风耳,全都继承了他们这个家族的“优良传统”,更是看起来格外的讨喜。只是此刻的沈同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抱抱这两个重孙子了,已经九十岁高龄的他,此刻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

  不过,相比于一般的老人,沈同此刻的精神则要好的多,甚至他自认为自己的脑袋和思想,一丁点儿也不比年轻人要差,或许是因为他的神识曾经修炼过《归神诀》,曾经经过灵气的滋润吧!而这个秘密一直被他深深的埋藏在心底,注定是要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间了。

  看到子孙满堂的景象,沈同满意的点了点头,旋即他转头朝一旁看去。旁边的病床上,妻子王樱已经明显处于弥留之际了,将近九十年的岁月耗尽了她的全部生命力,终于也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这种幸福美满的生活了。只是,她努力侧过来看了看一旁的沈同,张了张嘴却是什么也没有说。

  沈同似乎从她的眼神里明白了他的意思,努力的伸出手去抓住了她略显干棝的手,然后缓缓说道:“老婆子,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下一世,我们还要做夫妻。”

  王樱努力的点了点头,眼眶之中有泪水划过,旋即含笑而逝。

  一旁顿时传来一阵忍耐不住的哭声,房间里面哀声戚戚。

  沈同则努力的挪动着身躯,艰难的靠到了妻子身旁,在全身的力气即将用完之即,深情的吻在了妻子苍老的脸颊上,然后带着满足的笑容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眼见着两位老人同时离去,这间病房里终于传来阵阵哭喊声,就连那两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也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紧跟着一起哭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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